随笔作文3篇(荐)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随笔作文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随笔作文 篇1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当某个物品吸引你的时候,你会觉得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洁白无瑕的,天天朝思暮想。对于她,你会自然而然的想要拥有,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希望她能够成为独属于自己的物品。但是,有些东西只可远观,不可近瞧,当你真正得到它,日子一久你就会发现,它也不过只是如此而已,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以前以为光彩夺目的地方,亦如往昔的平常。不过,让你轻易的将她抛弃,又会百般不舍。因为她给你的那种感觉,始终迷恋着你,尤其是为得到她,你所付出的全部心力,无不羁绊着你。抛弃他,等于抛弃了过去的自己。欢迎收听每周一傍晚与你准时相约的《时光手记》,我是xx。
【片花一】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种错觉,总觉得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总觉得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才是最想要的。被这样一种错觉左右着,我们总在不停的仰望,不停的寻找。仰望那些看似离我们很近,实际上却非唾手可得的东西。寻找那些可望却而不可即的东西,亦如镜中花,水中月。
高中时,班上的一位女生令我痴迷。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早恋无疑是个禁忌话题,是学校的“高压线”,触之虽不死,却要面临退学的结局。家里的父母,也是这个嘱咐,那个警醒,生怕我们碰上这一“洪水猛兽”。但我还是疯狂的喜欢上了她,课里课下,目光始终以她为圆心游晃,从不偏离;不顾一切的收集有关她的所有消息、物件,以至于我的书房中,绝大部分试卷都是她的。那时,天真的以为,只要把她的照片随身携带,她就会喜欢上自己。整整三年,我的口袋里始终存放着一张,永不属于我的照片。但,结局证明,现实终究是现实,很难朝着我们策划的,即定路线行驶。
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记不清是从何处听说的这句话,没想到用我身上竟如此契合。喜欢那个女生,花了三年时间;而忘记她,恐怕搭上这辈子,都不一定够!我擅长反思,反思过去,反省未来。觉得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我收获曾经遗漏的本真。高中毕业四年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看待问题的方式随之发生了改变。最初与她分别的时候,切身体会到茶不思饭不想的感觉,这本是我最鄙视的状态,从没想过一个女生竟然可以左右我的情绪。而事实偏偏如此,度日如年,思绪万千,与她相处的时光不受控制的,在脑海中浮现,像幽灵一样纠缠着我。越想忘记,越会记得清晰。直到后来,别人的无意闯入,才让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行走了这么久。青春是幼稚的,对于那个女生,是由心而发的钦佩,不是喜欢更谈不上爱,我只是被自己编织的美梦迷惑了而已。整个过程,甜蜜而苦涩,悲伤而动人,一如德芙的味道。
按说,如果你看穿了陷阱,势必不会陷进去。可是,就算我彻底明白那段感情,却依然无法真正走出来。心底的某个角落,始终空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尚未放下,好像有什么还未离开。我想,大概就是所谓的执念吧!但执着的不是那个女生,而是曾经的自己。曾经竭尽全力争取的自己;曾经不顾一切付出的自己;曾经一心一意喜欢的自己。我执着的,忘不掉的,无法抛弃的,一直都是自己。当一个人在灵魂深切疲惫的时候,任何举动都失去了意义。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人最大的心魔也是自己,谁也无法把你打倒,最终打倒你的只有你自己。
【片花二】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不否认,得不到的东西,对我有种天生的吸引力,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女生,假如她愿意和我在一起,或许就没有现在的杂想。猎人总是喜欢追逐奔跑的猎物,如果猎物乖乖地停下来等猎人,那打猎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家里的小猫是个典型,每次逮到老鼠,都会含到空旷的地方玩耍,松开爪子任它逃跑,再不遗余力的抓回来。小猫很享受这个过程,但当老鼠跑不动时,就会立刻将它吃掉。动物如此,人也是这样,人天生喜欢不断的追逐,对能够轻易到手的东西,很少感兴趣。
闲暇时,我喜欢钓鱼,钓过的人都知道,脱钩是很正常的现象。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都会极其懊悔,下意识的认为溜掉的鱼儿,一定是最好的。有时,和好友约好,一起去影院看最新上映的电影,临去时老师的一个电话,便会就此打乱步伐,事后心里总感觉遗憾。大二时候,意想不到的被人追求,因为某些因素各种推辞,避而不见,得知当她选择了别人,便陷入了无尽的追悔与痛苦中。其实,人的感情无非是这样,未得到,总希望得到,得到后,不知珍惜,又或者其他的原因,再度失去。你不曾真实的体会到那种得到的感受, 就会把没有得到的东西完美化,把他们的美好扩大, 而当你得到的时候,就会忽视其中的美好。人们常说,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好的,越是容易得到的,即便再好也感觉不到,有遗憾才有美丽。
当你很认真的谈过一段感情,最后却分手了,后来你会很难再去喜欢别人,因为你不想花时间再去了解别人,害怕付出真心后,再次得不到。好比你写一篇文章快写完了,但老师说你字迹潦草,把作业撕了,让你重写一遍。虽然你清楚的记得开头和内容,只差一个结尾,但你也懒得写了,一篇文章已经消耗了你所有精力。其实,许多东西,失去就是失去了,过去就是过去了。重新来过,只会行尸走肉般木讷,没有思想,没有情绪,有的只是机械的模仿,神韵则完全阻隔。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红玫瑰》的这句台词曾盛行一时,此曲取自张爱玲的一部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如火,白玫瑰似水,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隐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却可望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无法缺少;朱砂痣,是内心隐痛,当时却已惘然。大体看来,有些类似围城的寓意,娶了红,白就成了皎洁的月光;娶了白,红就成了美人痣。不管娶了谁,都会端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这是人的一种本性使然,也是人们“这山看到那山高”,人心不足的一种写照。
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惧怕她不近人事的冷淡。小说讲述的是在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则是传统意义上,懦弱的女性。振保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既害了自己又害了这两个女人。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能和他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振保不爱,却感觉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最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当红玫瑰勇敢表达爱意的时候,他选择了懦弱,退缩,再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望着红玫瑰离去的背影,振保眼神里面的一定是悔恨。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后,再次付出的却是另一个对象。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认真的去爱。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岁月无情,花开花落,振保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已是一种现实中的幻影,一部小说,留有遗憾的结尾才有让人回味的价值。
有时候得不到的不一定是在渴望得到,而是说这种想念已经形成了习惯,哪怕某天真的失去了。或者说,亲眼看着走了,消失了,心中的感觉不是失落而是空洞,就象失去了长久以来精神寄托的对象,这种情感无处宣泄。所以,只要当她没有真正归属时,这种习惯都不会主动的改变,人都是惰性的。一但不见了,真正远离了,那么,可能需要很久之后,才会被动的寻找另一个寄托。这是一段青春,一段回忆,无法从身体抹除的一段岁月,而且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浓厚,记忆深刻。
随笔作文 篇2
年轻的梦如一枚枚肥皂泡泡,在阳光的照耀下,五彩斑斓,只一阵风,啪,就爆裂在空中,啐了你满脸的泡沫。
只记得很小很小的时候,去大姑家里,两个表哥正直青春年少,大表哥面容俊秀,身材颀长,神似小虎队里的吴奇隆,面带淡淡的忧伤。二表哥圆脸阔嘴,胖胖的身材,一脸的憨厚。两个表哥待我和姐姐极好,大姑夫还会做一手好菜。所以我们是多么喜欢和哥哥们一块。尤其是大表哥,笑起来,眼睛如一泓清泉,很帅很帅的样子。依稀还记得大表哥叫着我的小名开玩笑:“麦玲,让我看看你的牙掉几颗了?”我就会咧着自己豁牙的嘴,开心的笑。那时我就想长大了一定要找个大表哥那样的'男朋友。
随着年龄的长大,喜欢在心里种下自己的秘密,在无人的时刻翻出来细细的品尝,带着青涩的甘甜。那一幕幕美好的场景入我梦里来。骑单车的男孩,白衣黒裤,载着一袭白裙的女孩,穿梭在宽阔的马路上,任由阳光透过叶子跳跳托托的洒落在两人的身上,淡淡野花菜香,和着清脆的笑声,真美,美的清澈和纯真!
没有等来白马,我家那人儿是一个黑脸膛的粗人!而那少时的梦也已渐行渐远,依稀还记得俊秀的大表哥眼里一泓清泉:麦玲,让我看看你掉了几颗牙?那个圆脸的丫头就咧着嘴巴笑了!
随笔作文 篇3
梦在远方。
我做不到事事都争取,我能做的只是在动荡的青春里维系着唯一的执着。一方余地,是我青春的一小只记忆。
仿佛无休止的嘱咐,贯彻在耳边。悉悉地教诲,每天都在上演。清晨间,阳光里,上学的路上,我总会挽着爸爸妈妈,他们也总不厌其烦地护送我上学。抬头,是蓝色和白色肆意绽放的蓝天;路边,梧桐亭亭玉立的长势正茂,蓬勃而充满希望。那些来来往往的日子,我从未走过那条绿荫小路。路的远方是什么?眼睛总是不自然的停留在那一方余地,它如风尘掩埋了的女子,怠倦地合眼而眠。期待着,憧憬着。小路旁,熙熙攘攘的花儿在绿叶的衬印下竞相怒放。一簇簇鲜艳的花朵,聚集在叶片下,犹如无数只蝴蝶,微微张开翅膀,停在空中,凝然不动。清风吹过,一阵阵花雨飘落下来,像是铺上了一床彩色的大棉被。阳光在叶子中偶尔露出星星点点的光斑,铺在地上,我想静静地走在小路上,享受这美妙纯洁的这一刻。
路的远方是什么?
绿茵茵的操场上,我挥洒着青春的汗水。随着跑到,穿过铁栅栏,隐隐约约地望见小路的踪迹,抬头张望,一组组小恶魔般的绿丛遮挡了小路曼妙的身影。心里憋了一团气,无奈的摇了摇头。一下体育课,顾不上喝水,一头直奔向铁栅栏,抓着栅栏,像长颈鹿一样使出吃奶的劲探着栅栏外,仿佛是关在囚牢里,期待着外面的光明。落叶竜竜窣窣轻飘飘地飘香阴森的是般地。使劲地探呀探。看见了一颗桂花树,一阵飒爽的风儿吹过,那课婆娑的桂花树,随风摇摆起来。桂花就好似金色的蝴蝶,又好似银色的彩带,缠绵的飘呀飘,飘落下来,飘到了地上,地上就像铺了一层金沙。又把脖子伸长了一点,发现一排排的桂花树的远方有个小径。
小路的尽头依然神秘莫测。远方,是阳光耀眼的地方。
清风叮当碰响,小路谱写下午最美的时光,宣告着独自放学回家的美好自在。路两旁的花朵争奇斗艳,却也拦不住我期待的目光。因为小路的尽头有我梦寐以求的地方。鼓起勇气,怀着好奇,终于独自走向小路。小路上,有桂花树的相伴,没有鸣笛的烦躁,没有来来往往人的'争鸣,没有推车卖小吃的人,也没有五光十色的店铺。一些都很安逸。隔着一个转弯口,转弯口的另一边是更远的前方,更加隐秘和令人神往。原来,一个远方的结束时另一个远方的开始。晨光熹微,点映着苍茫大地。依稀这,我仿佛看到,那个转弯口的名字,叫“青春”……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人生前进的每一步都是走进梦想的台阶。心有多远,梦想就有多远;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只要心在更远方,我们的成长道路就会越走越宽广。
路在脚下,目眺远方,心在更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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