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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时间:2024-01-11 13:12:36 随笔 我要投稿

随笔作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随笔作文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随笔作文

随笔作文 篇1

  今年的中秋就要到了,还差多久呢?没差多久了,中秋是个团圆的节日,我们应该要回家和父母团聚,和家人在一起度过这一个美丽的节日。

  今年的9月15是一年一度的中秋节,也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之一。中秋节那天,全家的.老老少少都要赶回家来,因为“每逢佳节倍思亲”,大家聚在一起,有说有笑,热闹极了。晚饭后,每户人家都要赏月亮、吃月饼、看晚会,别提有多高兴了!

  中秋节晚上,爸爸买了些菜,亲自下厨给我们烧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我感到今天的饭菜比平时都要好吃,都要香,因为今天是全家团圆的日子。晚饭过后,我们全家坐在阳台上,一边吃月饼,一边赏月亮。我发现今晚的月亮很圆很亮,皎洁的月光把蔚蓝的天空打扮得绚丽多彩。在我的眼里,月亮像一个含羞的少女,一会儿躲进云间,一会儿又隐隐约约地出现了几条银丝,似乎整个世界都被她那月光染成了银灰色。

  我拿了一块月饼吃了起来,妈妈问我:“你知道月饼的来历吗?”我摇摇头。妈妈告诉我:“月饼最初是用来祭奉月神的祭品,后来人们渐渐把中秋节赏月与品尝月饼,作为家人团圆的象征,它代表着平安、幸福,慢慢地月饼也成了节日的礼品了。”妈妈又问我:“你知道月饼名字的来历吗?”我又摇了摇头。妈妈又告诉我: “在很久以前,‘月饼’也叫‘胡饼’,据说有一年中秋之夜,唐太宗和杨贵妃赏月吃胡饼,唐太宗嫌胡饼这个名字不好听,杨贵妃仰望着皎洁的明月,随口说出 ‘月饼’,从此‘月饼’的名字便在民间渐渐传开。”听到这里,我对妈妈说:“月饼,不但好吃,原来还有这么多故事啊!”

  今年的中秋节,我过得既快乐又有意义。中秋节是团圆的象征,是充满喜悦的象征,我喜欢中国的中秋节,更爱中国的传统文化!

随笔作文 篇2

  世界上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就是母亲的呼唤。

  ---但丁

  生命,如一条河,绵延千里,永不滞留,向着远方,流去。

  青春,如一本书,记载着张扬的时光,有酸涩,有甜蜜,有迷茫,更多的是拼搏的过程。想来,老了的时候,终究会笑对后辈们说:这辈子,没有白活,不枉世上走一遭。

  当冰冻的河面在春风的吹拂下,越来越薄,逐渐融化时,我也收拾好行囊,随风远走。不眠之夜,总有些淡淡的忧,淡淡的伤。听窗前的夜风,吹过树梢,吹过麦田,也吹过缓缓流淌的淮河水,在稀疏的斑驳星光里,泛起微微的涟漪,如思绪在梦中摇曳。流水,清澈见底,鱼儿在水中自由地游动,无忧无虑。

  夜,是柔软的,恰似我的梦,关于那些懵懂的记忆,还有这块土地的风土人情。爱的,不爱的,一切都在告别中。

  是谁,在我模糊的岁月里,灌注了清风明月,撒播了希望之种,成一株茁壮成长的树;又是谁,在我纯白的心坎上,描绘了喜怒哀乐,雕刻了花开花落,成一页五颜六色的画?

  有时,生活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目的,只化约到还活着这么个简单的念头。

  从那个清贫的年代,走过来的人,其实梦很简单。吃饱穿暖,足矣。可是,时代的变迁,改革的浪潮此起彼伏,许多弄潮儿下海,海水骤然升温,于是梦也殷实起来。西装革履不再是时尚的东西,舒适悠然成了生活的享受。这些都需要不停的付出,努力的拼搏,才能成就。君不见,有些人在海里扑腾了几下,沉了下去;有些人驾驭着海水,驰骋风云;更多的是还在海水里,奋力地游动着......

  茫茫人生路,总有几步路会走错;繁华三千丝,总有几缕无言忧伤。

  有时候我们抱怨世界愈来愈丑了,现代文明的噪音太多了;其实在一滩浊流之中,何尝没有一潭清泉?在机器声交织的音图里,也有所谓的“天籁”。我们只是太忙罢了,忙得与美的事物擦身而过都不知不觉。简媜清楚地告诉我们,动听的天籁,一直就在旅途中。

  曾在一期广西卫视《第一书记》的节目中,为一对相依相偎生活的小兄弟,潸然泪下。十岁的钟超和九岁的钟水,亲人相继离去,独留兄弟二人,守着没有完工的房子,搭建的两间木房过日子。在如此阴冷的环境里,作为哥哥的钟超担当起了一家之主的责任,风霜里,雨水中,跌打着,仍然倔强地微笑着,生存着,成长着。多么坚强的小哥俩!它告诉着我们什么,又诠释着生的不容易。

  龙应台说,人生由淡淡的悲伤和淡淡的幸福组成,在小小的期待,偶尔的兴奋和沉默的失望中度过每一天,然后带着一种想说却又说不出来的“懂”,做最后的转身离开。

  我想,那些贫穷的记忆,在若干年后,像黑白片一样,影像次第,或蒙胧,或清晰,转化为辛酸而甜蜜的.回忆。如花开,惊喜;花落,默然。何时,漠然得与失;何时,才能淡然红尘?

  春夜,是漫长的,也是寂然的,一如此时的淮河水,乡土之念。

  春天,是播种希望的季节。冰雪融化,泥土松动,小草发芽,麦苗迎风欢唱。冬天去了,春梦醒了!

  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有些梦,却需要留白。

  始终,徘徊在故乡和远方之间。喜欢浮世清欢,同样喜欢阳光;喜欢浪漫雨季,同样喜欢潮涨潮落。喜欢远方的蒙胧,同样喜欢故乡的真实;喜欢远方的繁华,同样喜欢故乡的简单;喜欢远方的天涯之遥,同样喜欢故乡的咫尺之近。经受着风霜雪雨的洗礼,同样享受着烟火红尘的轻拂。痛,并快乐着。

  阳光,总是不需要吩咐,便会洒下大把的;梦,是不需要召唤,也会不期而至。终于知道, 梦的白云,梦里的蓝天,梦的郎月,梦的疏星,梦的土地,都是阳光的,暖暖的!

  生活如同一朵玫瑰,每片花瓣代表一个梦想,每根花刺昭示一种现实。当清晨的炊烟袅袅升起的时候,新的一天开始了。给世界一个微笑,世界会还你缕缕阳光。

  日子,在苦辣酸甜中穿梭;青春,在烟火红尘里芬芳;年华,在岁月长廊里溜走;你我,在忙忙碌禄中老去。故乡,那么小,小的可以装进我的心坎;故乡,又那么大,宽广的走不出它的视野。轻轻的一声呼唤,扯动了离人的乡愁......

  梦中,涉过了万水,掬一捧绵绵的思;梦中,穿越了千山,携一线久久的念,从晨曦微露到薄暮初升,从春风初拂到冬深严寒。任时光飞逝,日复一日流走指尖的鲜活,直至斑驳;任夕照的余辉侵吞秋水丰盈的双眸,季复一季,渐近干涸。初心不改,流年依然精致!

  像一根柔韧的绳子,乡愁这两个字,不知不知勒痛多少人的心肉。可是,乡愁又像一杯米酒,纯净而甜蜜。终于知道,乡愁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

  故乡,有梦,有阳光,永不老去!

随笔作文 篇3

  不知怎么,我又走进了夜,比起白天,我更喜欢夜,当月光投下,当安静苏醒,这就是我所渴望的夜,含带着浪漫气息的夜。

  放下疲惫的身体,吸一口清爽的空气,让轻松的感觉带领我的思绪满世界的遨游。可以在悉尼歌剧院里听歌声悠扬,可以在威尼斯的水上泛舟,还可以在中国的长城上远眺

  我是一颗星,可以看见世界的美丽与宏伟,山峦的葱郁,田野的`空旷;我是一片云,风儿带着我飘洋过海,畅游世界,每时每地都有我欢笑的身影。

  夜,女神牵着我的手,把我带进了安徒生的童话世界,在那,我看见了小人鱼,那海蓝色的眼睛里,有悲伤,也有满足。我愿意承受她所承受的一切,曾经生活在蓝玻璃似的海洋里,栽种着心形花园里绚丽的花儿,即使被巫女割去舌头,被毒咒变成泡沫,我也愿意,为获得美好愿望而忍受苦难,为嫉妒之心不再猖狂而把刀子抛向大海,自己默默接受这惨痛的结局,即使痛苦也要祝福别人,没有人可以理解,她能够不后悔,不绝望,她幸福吗?幸福。因为她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夜的女神,把我的双腿变成一条鱼尾吧!让我也可以生活在海底,永远拥有一颗善良之心!

  夜的天空中,盛开起几朵绚丽的礼花,把我的思绪从海底招唤回来,看着那美丽的烟花,让我想起了我们的未来,也应该像这礼花一样灿烂吧!

  夜,月色好当初一样美丽,我的思绪如蝴蝶一样翩跹!

随笔作文 篇4

  爱迪生说过:“天才是由99%的汗水和1%的灵感创造的。”近来听闻,这话后面还有一句: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99%的汗水都要重要。不知真假与否。但我是觉得,后面那句应有。倘若有,意思就完全变了。

  爱迪生是发明家,更是一个大智者。他明白,要在某方面学有所成,必须对这一方面要有所天赋。不然纵使汗如雨下,也是枉然。可是现在某些人不懂,在天性拙笨的一道花尽苦功,而天赋异凛的一道却置之不理。这样的人很傻,很可爱。

  天道酬勤?没错!这是至理,勤劳就能进步,勤劳就能有所收获;这也是歪理,在不适合自己的.那一方面用功,终究不会有太大成就,只会误了光阴。就照我来说,我以前在外语的学习上花掉了大把的时间,但效用不大。看到那些英语课文,仍是茫然、头痛,不知所措。从此,我知道在外语上,自己没有多大天赋,也犯不着把时间全搁那了。

  天道是公平的,每个人都会给他天赋,给他缺陷。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全能的,总有自己不足之处。也不该有人去强迫他人成为全能,伪装成全能。朱自清数学好吗?他还不是一样名垂青史!善于运用天赋的人,才会成功。

  我的观点是:天道必定酬勤,但不要做无用功,选对奋斗之路才好。

随笔作文 篇5

  或许我是一个天生爱花的人,爱它的香味,爱它的颜色,还爱它的一切一切……

  妖娆的,绝色的,圣洁的,芳香的,天之崖,海之角,哪儿少了它的踪影,都会变得黯淡无味。

  闻过七月栀子花香,六月桔梗花香,五月玫瑰香,四月樱花香,三月玉兰开……它们的味道各式不一,但那也是每朵花自己的特点,永恒不俗。

  花固然美,但并不是每一朵花都美不胜收,更不是绝色佳人带窈窕淑女。

  花命,似浅似薄,风打雨毁,有能顽强挺立,也有娇嫩败落。牡丹花妖娆,也昂贵,满园牡丹曾是多少人驻足痴望的梦想,但,就算省吃俭用整辈子,也,有可能连她的容貌也没赏够。牡丹乃百花之女王,小小巴掌的红花瓣,养眼也不缺乏色彩,珊之一笑,倾国倾城。寿命短浅,让人为她一瞬间的颜容陶醉,更多的是为她的惨枝落叶叹息,黛玉葬花泣残红,真的是如此么?

  “夏风草木薰,生机自欣欣,小立池塘侧,荷香隔岸闻。”娇娇滴滴的荷花,出于污泥而不染。全身都是宝,莲子可入药,莲藕味道好,人皆爱之。粉白相间的脸颊,翡翠绿的腰,犹如一条青蛇盘绕,躲在湖底,幽幽的香味若有若无。

  伏在枝丫中的小小茉莉,白丝巾的渲染,清风的抚弄,茉莉白而香,没有多少诗人愿为她题诗,她却毫无抱怨,该被摘取去做东西的,不带任何眷恋的离开树枝为人类做贡献,飞雨一场,也只留下她的香。

  如梦如亦的矮矮山岗,爬满了蔷薇,粉红略紫色的花,掐媚的'笑脸,绝对不比“人间四月烟花”落后,不香,但很美,跟蚂蚁一样令人厌恶的生命时光,仅仅辉煌一时。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梅花性格掘强,在寒天地冻的处所,巍峨的山脚,飞花溅玉的瀑布下仍是傲然挺拔,香飘百里。

  三月樱花怒放,微风混合着奇异的干花香,樱花曼舞,粉色花儿铺满孤独的道路,古人曾为她痴迷,难得的一面相见,花在微微的笑着……

  杨过和小龙女千秋万世守在青山绿水间的古墓,相依相偎;愿潜伏躲在花海中,等候每一朵花生命的轮回,和着悠悠古琴声,千年琵琶曲,守候着……

  ……

随笔作文 篇6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培根随笔。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十七世纪著名的哲学家和文学家弗朗西斯培根。这是一部世界性的经典著作,它语言简洁,直接犀利,文笔优美,格言警句迭出,大多是论述人生重大问题以及人与国家,社会的关系,思想深刻而精彩,见解独到而精辟。这本书中讲述的培根对人生的感悟,许多的处事方法和思想精神都值得我们学习,绝对是青少年阅读课外读物的不二选择。这本书中中最让我感兴趣的有论死亡,论逆境,论友谊等。培根随笔读后感

  读到论死亡,我明白了死亡是生命的必然规律,是人生旅途的终点,也是人生旅途的另一起点。培根从人们害怕死亡,不敢直面死亡这一个逃避心理出发讨论了有关死亡的话题,论述了自古以来的一些英雄人物都直面死亡,战胜死亡,说明了死亡其实并不可怕,也没有那么痛苦。我认为人们之所以对死亡的到来感到恐惧和害怕,原因有两个;一是因为他们在生活中受到他人及社会的影响,根深蒂固的认为死亡是一件可怕的事,二是伴随着死亡而来的东西将死亡衬托得极其可怕。其实只要我们坦然面对死亡,就会克服这种恐惧心理,就会发现死亡其实并没有那么可怕。而且,人类的.有些精神是可以无视死亡的。爱国之心献身死亡,勇敢之心蔑视死亡。

  论逆境中的一句话使我受益匪浅,那就是塞内加的一句高论;顺境的好处固然令人羡慕,但是逆境的好处则令人赞叹。培根在文中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和顺境相比,逆境更能锻炼人,塑造人,而人的一些美好品质和崇高精神往往都出自逆境。而我也是如此认为的,不经历风雨怎能遇见美丽的彩虹,不经历逆境怎能更好的成长。

  论友谊这篇文章告诉了我朋友的重要性和友谊的可贵,朋友在阳光来临之时陪我们一起享受温暖,在暴风雨来临之时和我们一同面对。所以说,朋友既可以在我们郁闷脆弱时给我们心灵的支持,也可以是我们变得更加理性。正因为友谊如此可贵,我才更要珍惜自己的好朋友,使我们的友谊在前行的路上更加深厚。

  培根随笔中的文章无一不是能够对我们青少年的成长有着深刻教育的,每读一篇文章,我都能从中找到值得我学习的东西。如;我明白了死亡并不可怕,也不值得恐惧,那只是我们人生的另一种开端。逆境是我们走向成功的基石,我不再抗拒逆境,我开始坦然接受它,战胜它,将它变成我成长道路的垫脚石。友谊可以慰籍心灵和加强理性,只有与朋友一起同行,互相学习才会更好的取得成功。

随笔作文 篇7

  劳累的一天过去了,我拖着疲惫的身躯,一头倒在了床上!甜甜地进入梦乡……

  “哎,这是哪里呀?”我迷迷糊糊的走到一个云雾缭绕的地方,惊奇地发现自己竟然在飞!

  就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一个面目慈善,一身具有大神范的仙人腾云驾雾而来。他笑嘻嘻地对我说:“这位同学,恭喜你获得我天庭百年一遇的美梦大福利派送,而你是最后一位!”“啥?”我一头雾水。“同学,那意思是你获奖了!”某大神神色鄙夷的说道。“好了,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你最喜欢什么了,让帅气的本仙为你实现。”“真的吗?这是真的吗?”我一脸不敢相信的样子。“不信,拉倒!”“我信!”我迫不及待地回答。大神翻了翻白眼鄙夷道:“那还请同学高抬贵手,快讲好吗,本仙等会还要和嫦娥斗地主呢。”

  “我喜欢…我喜欢玩耍玩到倒头睡,睡觉睡到自然醒……”

  “我喜欢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躺在姥爷的摇椅上,泡一杯茶,读一本蓝皮白线的老书,偶尔走一小会神,聆听自然的声音……”

  “我还喜欢在某天清晨,最好的小伙伴突然把我扯起来,糊里糊涂地踏上去西藏的遥遥路途,一路上我们一起大声恶俗地唱着《最炫民族风》,有说有笑,不亦乐乎……”

  “我其实还喜欢把自己藏在一个小角落里,拿着一本最爱的哲学诗集《恶之花》细细品读,忘记了白天黑夜……”

  “不只前面的那些,我还喜欢和小伙伴们在野外的秘密基地挤在一起,烤各自从家里偷的红薯,吃着热乎乎的烤红薯分享着各自的小秘密……”

  某大神头顶黑线,控制住自己将要爆发的情绪问道:”这位同学,我猜你应给讲完了吧。”我摇了摇头,于是乎又讲了一大串“喜欢……”

  终于大神忍不住开口说:“虽然本仙一表人才,风流倜傥,心地善良,既能重口味,又能小清新,让万千少女……”“说重点!”我无情的.打断了大神的神神叨叨。“唉,很遗憾,鉴于你刚才的表现,我发现同学你实在太贪心了。你知道吗,人生就像一杯水,如果你有过多的追求,总有一天,这一杯水会溢出,你将拥有的更少甚至一无所有。”大神惋惜地叹了口气。“你什么意思啊,我还没说完呢!我还喜欢…喜欢…”

  “喜欢…喜欢…”“哎,这熊孩子说什么呢,快起床了,你不怕迟到了啊!”我猛地睁开眼睛,眼前站的不是大神而是老妈,老妈拍了拍我的脸说:“你没事吧?”我摇了摇头呆呆地看着她。“没事就好,快吃早餐啊,别再让我逮到你不吃早餐;还有你的衣服在你衣柜里啊,别再抱怨我没给你洗啊……”我突然笑了,心想:大神,想不到你还有点人情味,把我已忘记却最喜欢的——家人,留在我身边。

  我真的谢谢你啊,代表我八辈祖宗感谢你,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天上,某大神正和嫦娥斗地主,突然打了个大大的喷嚏,莫名其妙道:“咋还有人骂本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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