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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时间:2024-02-01 12:03:29 随笔 我要投稿

随笔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随笔作文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随笔作文

随笔作文 篇1

  随笔作文450字

  中考是结束了,可是查过分的我却不知道该如何面对 ----题记今天中考成绩已经出来了,一开始我的心里只有害怕.害怕.害怕.....可是现在,我知道了自己的分数,剩下的只有失望,我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如何面对我最爱的母亲.这次,我没给她带来希望,带来的却只有失望而已.谁不知道,中考是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然而我第一次就失败了,我该怎么办?听着别人考的那么好,我不知是什么滋味.现在的我只是想哭,想找一个没有人看见的地方大哭一场我不知道怎么对妈妈说,说对不起吗?我想我连和她说话的.资格都没有.我原本只希望能靠好,能让他们开心,那样不仅是他们,连我也会觉得幸福.但现实总与理想相差很大,事实上,这一次是和理想是两个极端,一个是天堂,另一个则是地狱.这一切的一切,让我无法面对,让我无法接受,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到现在只剩下欲哭无泪了.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努力的,会尽我一切力量去考好的.

随笔作文 篇2

  美,是开满了彼岸花的河岸。生生相错,永不相随,有叶无花,有花无叶,但有时我会想,彼岸花又为何是离别呢?只因为它是地狱之花、接引之花,盛开在黄泉路上的花,在路上蔓延着,成为那唯一的一道风景。

  美,是黄昏时在山间传来的声声钟鼓。声音是那么的明亮、那么的`清脆,不像别的“鼓”,那么低沉、那么无趣,而那道光、那道黄昏时的暮光抚在我的身上,是那样温暖、舒适。

  美,是小巷里撑着纸油伞走过的丁香般的女子。在细雨如烟,悠长寂寞的一条小巷中走过,夜把秋叶穿成串,成串的秋叶在空中飞舞,我不知丁香在这季节中是否逝去,但在我心里,那个小巷中的她依旧盛开着,那气息,从南方飘过北方,在从北方飘入我的心田里。

  美,是从秋叶的飘零中,我读出了季节的交换。只因在红花凋谢中,我感到了时光的匆匆;在大树的年轮里我悟到了岁月的变迁;在春雨的淅沥中,我读懂了生命的感叹。

  美,是晨光熹微走到暮色四合,从春花到秋月,我低声说:“所有的一切美,都不是偶然,只是那年正好遇见你,故事才会悄然铺开。”

  美,是如果有来生,我愿做沙漠中一棵孤独的树,远离人群、远离纷争、远离人心、远离黑暗,直到叶落、花谢,直到那一个永恒!

随笔作文 篇3

  也许在我们内心深处,都藏着一个人,每次想起她的时候,会觉得有一点点心痛,一阵阵失落,但我们依然愿意把他留在心里,因为他让我们懂得我们喜欢什么。我抬起头,看到漆黑的夜空中有几颗寥落的星星。今天不是十五,月亮早已躲进厚重的云层中,它也害怕孤单,我似乎听到它在偷偷地哭泣。此时,天空是寂寞的,星星也是寂寞的,就连月亮也难逃寂寞。

  走过的.青春不能从新来过,擦肩而过的人就是一辈子,如果现在在你眼前的青春还没有流失,你爱的人还能把握请珍惜你现在所拥有的……

随笔作文 篇4

  很晚才晚,可是不到6点就醒了。

  明明困乏的很,硬是不能入眠。

  逼着自己不要想事情,尽可能休息,可还是没法入睡。

  清晨的'时光很美好,不想这样纠结浪费。

  我打开英语单词练习软件,让自己听听单词,眼睛仍眯着养神,因为实在是乏。

  我发现如果只是听音,很多单词我都无法确定是哪个,随后我点开例句,我觉得把一个单词放在例句中比较好辩记。

  这时候,脑中突出蹦出一句话: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可没有对比,也就没有进步。

  想想以前的轻松自在,如今的压力苦累。

  悔字我也不想让它出现在我的字典中,我想要的是进步。

  我在想,所有的这一切都只是对自己的磨练,对自己曾经幼稚的打磨。成长之痛,每个人都有,只是来的早晚不同。

  对比,我只想进步。

随笔作文 篇5

  这个荒芜的夏季我心无从繁华,只有静待瓜熟蒂落之时那一抹艳阳变成骄阳我才可以勇敢。

  细数日子就这样日复一日在时光的沙漏里流走,对镜自怜我的容颜,感觉有一道细纹如游丝般爬来。焦虑,快用液体涂抹法抑制抚平心得一丝慰籍。我们每个人都是生命的过客,活着是偶然,死是必然。当我明白这个道理时,无奈也只能这样顺着时光的痕迹不断推行前进。让自己每一天都保持让身心愉快容颜不老,是否是每一个女人的黄金梦想?

  我想要的不过是一个清新的自我每天充沛的.存在于这个世间。许我以美丽的青纱装饰自己不辜负于青春一场,许我以盛开的繁花点缀我自己不至于低俗到尘埃里,或许我以知识的力量武装自己;不是虚无缥缈,不是浑浊于世,不需要重如泰山,但是真实的、摸的着、看的见一个再平凡不过的自我仅此而已。于千千万万人之中,没有任何标签,不惊不扰安然于尘世看云卷云舒,多年以后埋葬于滚滚红尘之中,也许有人会记得我曾经来过一场。

  这个夏天也只能这样以这样一种方式继续沉闷,像动物冬眠了一样,只不过我是夏眠罢了。守着燃烧的夏日,任其高温苦煮,就像行走着的脚步嘎然停止会不知所措。想抓住些什么却又恍然所失,顿悟,叹惜,生命的长度还有几个夏天可以回避。每日混混沌沌在夏日的浓情里踩着岁月的痕迹归去来,恍然感叹生命的宽度里似乎欠缺了些什么,却又找不到焦虑所症?也许每个在赶路的人,都是在边行边看的人生里患得患失是否是一种人生常态?

  看看身边的朋友有的远行,有的还在远行,其实挺羡慕他们的果敢,来一场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风花雪月的日子里,来点矫情的祝愿: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随笔作文 篇6

  一直以来,我是个跟风的孩子,站在成功大门口,虽然手中握有开启成功之门的钥匙,却不时地往别人处张望,想人家的钥匙是不是比我的好,我是不是应该用他的钥匙去开启成功的大门。所以,我的大门一直关闭着,手中的钥匙也布满了尘埃,从不尝试着用自己的钥匙去开启属于自己的成功大门。

  前段时间,我的数学成绩就如同炒股一样持续下跌。谈起数学就像脑袋里装满了虫子,在大脑皮层爬着爬着,浑身不舒服,连续几次都是 6 字开头,我想我是没戏了。同桌次次 9 字开头,让我好眼红,于是,我来了个 东施效颦 ,他干怎么,我也干怎么,他用哪种复习资料,我马上想方设法也买到。总以为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可我的数学成绩仍徘徊在 6 字开头,一切都没有改变。我开始怀疑自己,猜测自己身上是否缺少数学细胞。数学之神呀,我复制了人家最好的钥匙,为何你还迟迟开启成功的大门。

  那天,数学老师把我叫到了办公室,面对着满是红叉的数学试卷,老师耐心地一题一题地给我讲解。慢慢地我发现,好多题目我根本没看清题目,弄懂题意就急急下手,有些概念我没有分析清楚,凭感觉下手,最后一头雾水。 东杰,你要对症下药哟。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老师一语惊醒梦中人。我的眼前一亮,打开数学之门的钥匙一直在我手里,多年来我忽略了它,束之高搁。今天,我再次拿出数学课本,对照例题把一个个公式,一个个概念仔细分辨清楚,曾经让我害怕的二次函数变得亲切起来了。原来用自己的钥匙找到锁眼,轻轻一转,最坚固的大门也能打开。

  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用自己的钥匙开自己最想开的门。别人的钥匙最美,可那是人家的,永远开不了我的锁。这世界总有一把钥匙属于自己,重要的是你有没有在用……

  别人都说,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人家的钥匙开不了自家的门。在享受快乐,与人沟通,实现理想等过程中,人们终究能找到适合自己的途径和方法,也就是说,总有一把钥匙属于自己,能开启自己心灵的大门。

  但有时候,我的一些想法或行为会让我觉得很可笑,也让我有许多烦恼。比如:有时,我觉得自己是天下最倒霉、最笨的人;经常读书忙得不可开交,晕头转向;放学上学都在细心地收拾书包。但还是有些本子不翼而飞……经过初一的几轮“煎煮烹炸”,当年的潇洒已被时间磨平。常常是自己一个人收拾着一堆烂摊子,笑得比哭还难看。这时,我就会想,我的这扇门会不会是天底下最难开的呢?

  每当我出现这些烦恼时,我就会想到品社书上几个消除烦恼的方法:意志控制法、注意转移法、认识改变法、尽情倾诉法、合理发泄法、情绪升华法……

  我还是选择了注意转移法。一个有着满天繁星的晚上,我坐在窗前,耳朵里塞着耳麦,静静地听着里面的音乐,或急或徐,或煽情或纯美。音乐里面令人产生了遐想,就如同美丽的月光,音乐令我陶醉。听音乐是一种享受,它不仅在心头萦绕,而且在心头回荡,也是我的心得到平静。在这一刻,我终于发现,原来,“安宁”才是我最想要的,也是那把只属于我的钥匙!

  腊梅寻找属于自己的钥匙,终于独立寒枝;树苗寻找属于自己的钥匙,终于叶阔参天……地球上的任何生物都有打开自己心灵之门的钥匙,也包括我。看,“安宁”,这把只属于我的钥匙已经开启了我心灵的大门,只要我住这一把小小的钥匙,我的心灵便得到开放。其实,只要有勇气去寻找属于自己的钥匙,发觉自己有潜力的一面,成功就一定会来到我们的身边。

  知识是打开成功之门的钥匙;好奇是打开探索之门的钥匙;坚持是打开理想之门的钥匙;理解是打开心灵之门的钥匙。

  吃过晚饭,不知谁提议散步。一家人在灯火寥寥的街道上走过,一向喧闹的街头一下子变得安静,仿佛所有人都沉睡一般。大手牵小手,小手握大手,手手相扣。原本吵闹的一家也突然变的寡言少语。不知过了多久,不知怎样产生了话题。妈妈反常的问我:“孩子,长大后的你想干什么?”我突然哑口无言,很少问我的妈妈的'突然举动让我和爸爸都不免大吃一惊。真得,自我记事以来,我几乎就没有和爸爸妈妈谈过心,他们不了解我,我也不了解自己。因为每当妈妈听说某某人当上了企业家,眼神中就充满了羡慕,然后就用期待的眼神看着我。可是我真的不喜欢。我对妈妈说:“因为我所见到的企业家都是有名无实,我不想成为徒有虚名的人。”妈妈恳切的眼神消失了,化作了许久的沉默。我的鼻子酸酸的,回家的路好长好长。妈妈又接着问:“那老师呢?”我还是摇头。妈妈没有问我原因,而我似乎看到妈妈心中希望之火缓缓熄灭了。妈妈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那你喜欢医生吗?”等待妈妈的依旧是摇头。妈妈失望的看着我:“孩子,难道你的人生

  一点目标都没有吗?”我茫然无措,抬起头我分明看见妈妈眼角的那滴泪。满脑一片空白的我却脱口而出:“不,妈妈,我想当警察。”我惊慌了,或许这真的是我心中最真挚的声音吧!从那一刻起,我有目标有理想。

  那一刻,妈妈有些欣喜。我清楚的看见妈妈眼角的那滴泪不见了,取而带之的是妈妈脸上灿烂的笑。我相信,那一定是妈妈最真切的笑。而我,也不再是没有理想的小孩了,我会拼搏、奋斗、努力的去追寻我的梦!我可以坚定的告诉每一个人:“我找到属于自己的钥匙了!”这把钥匙将会打开我成功的大门,直到胜利的彼岸。

随笔作文 篇7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当某个物品吸引你的时候,你会觉得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洁白无瑕的,天天朝思暮想。对于她,你会自然而然的想要拥有,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希望她能够成为独属于自己的物品。但是,有些东西只可远观,不可近瞧,当你真正得到它,日子一久你就会发现,它也不过只是如此而已,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以前以为光彩夺目的地方,亦如往昔的平常。不过,让你轻易的将她抛弃,又会百般不舍。因为她给你的那种感觉,始终迷恋着你,尤其是为得到她,你所付出的全部心力,无不羁绊着你。抛弃他,等于抛弃了过去的自己。欢迎收听每周一傍晚与你准时相约的《时光手记》,我是xx。

  【片花一】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种错觉,总觉得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总觉得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才是最想要的。被这样一种错觉左右着,我们总在不停的仰望,不停的寻找。仰望那些看似离我们很近,实际上却非唾手可得的东西。寻找那些可望却而不可即的东西,亦如镜中花,水中月。

  高中时,班上的一位女生令我痴迷。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早恋无疑是个禁忌话题,是学校的“高压线”,触之虽不死,却要面临退学的结局。家里的父母,也是这个嘱咐,那个警醒,生怕我们碰上这一“洪水猛兽”。但我还是疯狂的喜欢上了她,课里课下,目光始终以她为圆心游晃,从不偏离;不顾一切的收集有关她的所有消息、物件,以至于我的书房中,绝大部分试卷都是她的。那时,天真的以为,只要把她的照片随身携带,她就会喜欢上自己。整整三年,我的口袋里始终存放着一张,永不属于我的照片。但,结局证明,现实终究是现实,很难朝着我们策划的,即定路线行驶。

  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记不清是从何处听说的这句话,没想到用我身上竟如此契合。喜欢那个女生,花了三年时间;而忘记她,恐怕搭上这辈子,都不一定够!我擅长反思,反思过去,反省未来。觉得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我收获曾经遗漏的本真。高中毕业四年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看待问题的方式随之发生了改变。最初与她分别的时候,切身体会到茶不思饭不想的感觉,这本是我最鄙视的状态,从没想过一个女生竟然可以左右我的情绪。而事实偏偏如此,度日如年,思绪万千,与她相处的时光不受控制的,在脑海中浮现,像幽灵一样纠缠着我。越想忘记,越会记得清晰。直到后来,别人的无意闯入,才让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行走了这么久。青春是幼稚的,对于那个女生,是由心而发的钦佩,不是喜欢更谈不上爱,我只是被自己编织的美梦迷惑了而已。整个过程,甜蜜而苦涩,悲伤而动人,一如德芙的味道。

  按说,如果你看穿了陷阱,势必不会陷进去。可是,就算我彻底明白那段感情,却依然无法真正走出来。心底的某个角落,始终空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尚未放下,好像有什么还未离开。我想,大概就是所谓的执念吧!但执着的不是那个女生,而是曾经的自己。曾经竭尽全力争取的自己;曾经不顾一切付出的自己;曾经一心一意喜欢的自己。我执着的,忘不掉的`,无法抛弃的,一直都是自己。当一个人在灵魂深切疲惫的时候,任何举动都失去了意义。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人最大的心魔也是自己,谁也无法把你打倒,最终打倒你的只有你自己。

  【片花二】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不否认,得不到的东西,对我有种天生的吸引力,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女生,假如她愿意和我在一起,或许就没有现在的杂想。猎人总是喜欢追逐奔跑的猎物,如果猎物乖乖地停下来等猎人,那打猎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家里的小猫是个典型,每次逮到老鼠,都会含到空旷的地方玩耍,松开爪子任它逃跑,再不遗余力的抓回来。小猫很享受这个过程,但当老鼠跑不动时,就会立刻将它吃掉。动物如此,人也是这样,人天生喜欢不断的追逐,对能够轻易到手的东西,很少感兴趣。

  闲暇时,我喜欢钓鱼,钓过的人都知道,脱钩是很正常的现象。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都会极其懊悔,下意识的认为溜掉的鱼儿,一定是最好的。有时,和好友约好,一起去影院看最新上映的电影,临去时老师的一个电话,便会就此打乱步伐,事后心里总感觉遗憾。大二时候,意想不到的被人追求,因为某些因素各种推辞,避而不见,得知当她选择了别人,便陷入了无尽的追悔与痛苦中。其实,人的感情无非是这样,未得到,总希望得到,得到后,不知珍惜,又或者其他的原因,再度失去。你不曾真实的体会到那种得到的感受, 就会把没有得到的东西完美化,把他们的美好扩大, 而当你得到的时候,就会忽视其中的美好。人们常说,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好的,越是容易得到的,即便再好也感觉不到,有遗憾才有美丽。

  当你很认真的谈过一段感情,最后却分手了,后来你会很难再去喜欢别人,因为你不想花时间再去了解别人,害怕付出真心后,再次得不到。好比你写一篇文章快写完了,但老师说你字迹潦草,把作业撕了,让你重写一遍。虽然你清楚的记得开头和内容,只差一个结尾,但你也懒得写了,一篇文章已经消耗了你所有精力。其实,许多东西,失去就是失去了,过去就是过去了。重新来过,只会行尸走肉般木讷,没有思想,没有情绪,有的只是机械的模仿,神韵则完全阻隔。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红玫瑰》的这句台词曾盛行一时,此曲取自张爱玲的一部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如火,白玫瑰似水,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隐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却可望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无法缺少;朱砂痣,是内心隐痛,当时却已惘然。大体看来,有些类似围城的寓意,娶了红,白就成了皎洁的月光;娶了白,红就成了美人痣。不管娶了谁,都会端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这是人的一种本性使然,也是人们“这山看到那山高”,人心不足的一种写照。

  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惧怕她不近人事的冷淡。小说讲述的是在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则是传统意义上,懦弱的女性。振保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既害了自己又害了这两个女人。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能和他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振保不爱,却感觉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最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当红玫瑰勇敢表达爱意的时候,他选择了懦弱,退缩,再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望着红玫瑰离去的背影,振保眼神里面的一定是悔恨。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后,再次付出的却是另一个对象。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认真的去爱。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岁月无情,花开花落,振保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已是一种现实中的幻影,一部小说,留有遗憾的结尾才有让人回味的价值。

  有时候得不到的不一定是在渴望得到,而是说这种想念已经形成了习惯,哪怕某天真的失去了。或者说,亲眼看着走了,消失了,心中的感觉不是失落而是空洞,就象失去了长久以来精神寄托的对象,这种情感无处宣泄。所以,只要当她没有真正归属时,这种习惯都不会主动的改变,人都是惰性的。一但不见了,真正远离了,那么,可能需要很久之后,才会被动的寻找另一个寄托。这是一段青春,一段回忆,无法从身体抹除的一段岁月,而且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浓厚,记忆深刻。

随笔作文 篇8

  今天,数学老师说下午要考数学测试卷。这下可把我急坏了。我平时学的还可以,就是公式不怎么熟。我顿时心急如焚,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突然我脑中浮现出一个主意那就是将公式写在手上。可是如果这样做岂不是打小抄吗?是抄还是不抄呢? 顿时我的心中开始了激烈的心里斗争。最后还是大着胆子抄了下来。 到了下午果真考试了。我胸有成竹的答起卷来刚开始还算顺利。可是到了后几道题我说什么也不会了。

  于是我想起了手中的公式。我趁老师不注意猛的将手抬起来。可是由于心慌竟将手撞在了桌角上。我疼的想哭来。心想:打小抄的滋味就是不好受。不一会我就如释重负的将卷子答完了。这下我的所有顾虑化做一股烟,飞到了九霄云外。可是谁知老师竟然说要当场判卷。这可给我来了个措手不及。心中像揣了个小兔子,砰砰跳个不停。我小心翼翼的将卷交给了老师。生怕露出些手脚来。老师接过卷子认真的判起来。可是还时不时像我投来异样的目光。让我觉得浑身不自在。过了一会老师郑重其事的说:‘‘张伟凡得了100分’’我高兴的.不得了。高兴之余竟忘了手上的字。我接过卷子,手上的字全都露了出来。老师的脸一下变了样子,由晴转阴。生气的说到:‘‘我想你也不能得100分吗?原来是打小抄得来的呀。’’我的脸像一个红苹果,羞愧的低下了头。

  这件事使我知道:凡事都要凭自己的真本领,不能耍滑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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