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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比较优美
比较优美的散文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阅读优美散文。
散文比较优美:乡村书
我的乡村是在土地上展开的一本大书,一年四季都有跌宕起伏的情节。
乡村的庄稼,是一本轻盈、华丽的诗歌集。
耕耘,就是农人们用血汗在大地上描摹出无数的诗行;丰收,就是乡亲们一年四季最真切的期待与守望。
卑微的水稻,起伏的麦浪,摇曳的豆花,张扬的玉米,组合成一首首优美的叙事诗或抒情诗,在蓝天白云下自由的吟唱。
乡村的庄稼,带给乡亲们无尽的快乐,也有因歉收而四溢的悲伤。
一个个春夏秋冬,乡亲们用汗水浇灌庄稼,让它年复一年在大地上生长、飘香。
有了庄稼,就会有乡村农事。
犁铧、镰刀,成为乡村农事里不可或缺的物件。
虽然蛰居小城,但我期待看到收获后挂在乡亲们脸上的笑容,期待看到堆满庭院的水稻、玉米、南瓜、黄豆、蚕豆……这些庄稼,带着乡亲们的体温,聚着他们的心血,成为乡村最朴实,最优美的风景。
犁铧和镰刀,是乡村农事里最生动、最贴心的组合。
木质的柄,铁制的尖,总是向往着和土地亲近。
犁铧是春的守望者,镰刀是秋的掌舵人。
犁铧期待耕耘,镰刀渴盼收获。
犁铧是父亲山一般挺立的脊梁,镰刀是母亲海一般铺展的慈爱。
乡村的庄稼,只有和犁铧与镰刀亲近,才能滋养一个个家庭的衣食无忧,才能衍生一个个村庄的鸟语花香。
乡村的房屋,是一本厚重、雅致的散文集。
白墙青瓦,宽敞院落,精美照壁,威猛瓦猫,鳞次栉比的房屋错落有致,像一位饱经沧桑的老人,散发出平静的气息。
有的老屋顶上,长满了淡青色的石莲花或黄色的瓦松,让乡村的房屋衍生出一种温暖。
乡村的房屋,青瓦土墙,有楼有厦,有梁有柱,有脊有棱,如同一幅淡墨写意画,洇染重叠出无数的层次。
伸出墙头开得正旺的几枝三角梅,或是院里一树火红的石榴花,一架苍翠欲滴的葡萄藤,满院奔跑嬉戏的仔鸡,一条在大门前酣睡的大黄狗,让一个个庭院充满了生动的气息。
乡村的瓦屋虽然冬暖夏凉,但也并非是一成不变的面孔。
逐渐富裕的乡亲,拆掉了瓦屋,盖起了砖混或钢混结构的平顶房,房屋周围又用青瓦和彩绘装饰,一幢幢房屋如展翅的苍鹰,着实让人眼晴一亮。
这样,乡村的房屋就呈现出了它的多样性,逐渐增加的新式建筑,丰富了乡村房屋的内涵,让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乡亲们感受到了日益迫近的现代气息。
我所熟悉的房屋,却仍是乡村的瓦屋。
那些瓦片,就是一行行在散文集里跳跃的文字,瓦壕沟里的石莲花,就是旁逸斜出的一些章节。
粗实的梁柱,构成了散文集的骨架;镂花的中堂、神龛,成为了散文集的灵魂;向阳的书房、庭院、照壁,是散文集的内容;而水井、菜园、鸡舍、厩房,是散文集的序跋。
一所所房屋,为一个个家庭遮风挡雨,让村里人能够安居乐业;一本精致而浑厚的散文集,让人们能够享受到文字的美好,让他们拥有一个自由呼吸与思考的屋檐。
乡村的饮食,是一本生动、有趣的故事书。
菜园里鲜嫩的瓜果,田野里生长的野菜,被主妇们的巧手烹制成一道道诱人的家常风味,满足着乡亲们的味蕾。
粗茶淡饭,亦有真香。
一盅油茶,一碟辣酱,一盘泡菜,一碗火腿,一杯白酒,一钵菜汤,让一个个平淡的日子,充满了惬意与温情。
乡村饮食散发的清香,让很多年轻时曾外出漂泊的家乡人,到了暮年时,会毫不犹豫地踏上归乡的路途,因为乡村才有最真最美的味道,才有飘散的炊烟、温暖的火塘……
一棵蔬菜,从撒种、移栽到成熟,就是一个生动的故事。
各种蔬菜品种的组合,就是一本有趣的故事书。
在菜园里,蔬菜们曾经受到乡亲们温柔的呵护,成熟之后,它们又将回报村庄。
通红的辣椒,暗紫的茄子,长长的丝瓜,油绿的青菜,粉红的蕃茄,晶莹的苦瓜,翠绿的黄瓜,成串的茶豆,娇嫩的南瓜,都曾在菜园里呈现过一畦畦的鲜亮;它们在餐桌上一次次粉墨登场,让一个个家庭享受它们的滋润与抚慰。
看到蔬菜,我就会想起老家的菜园,如今,已经荒芜了的菜地,只在记忆里依旧收藏着童年的快乐、成长的烦恼,还有离开家乡的一怀愁绪和浅浅的忧伤。
乡村的人事,是一本厚重、耐读的长篇小说。
这里有家族的汇聚,有血缘与亲情的融合,有邻里之间的和睦相处,或是一些鸡毛蒜皮的隔阂。
乡村人事,是纷繁交织的情节,每天都在上演和谢幕。
清晨的阳光,唤醒了一个个家庭的睡梦;夜晚的和风,陪伴着乡村寂静的入眠。
蛙声,虫鸣,犬吠,鸡啼,贯穿着乡村的每一个朝朝暮暮。
乡亲们见面时的寒暄,拼酒时的豪爽,争执时的对骂,通过他们的话语和眼神,得以生动的传达。
其实乡村是寂寞的,也需要细节的点缀。
悲喜交织的情节,才会营造出一个又一个悬念,让乡村人事变得丰富多彩。
你送一把青菜,我给一合红糖,邻里之间的情感,就被这些细小的事件联结着。
逢婚丧嫁娶,村里人互相帮忙,不惜力气,让乡村的气氛变得热烈和温情。
而长篇小说总是有着稳定的结构,乡亲们同在一片天空下生活,互相帮衬成为了他们生活中必须牢记的职责。
栽秧、收割,亲戚邻里的帮助,让乡村散发出暖意。
而现在乡村年轻一代的外出,让乡村不得不承受一种隐痛。
很多的屋檐下,坐着的是垂暮的老人,忙乱的是留守的妇女,嬉闹的是顽皮的孩童。
为了生活负重前行,成为了乡村目前的状态。
缺了当家人,乡村的人事开始变得复杂,如同长篇小说里滋生的情节。
乡村,因为留守的痛,更多的房屋被空置,更多的田地被荒芜,更多的农事被耽搁。
一个家庭,总要守望春节的团聚;一个村庄,总在期待游子的归来。
没有人会忘记自己的村庄,没有人会忘记老家的屋檐,没有人会忘记乡村的庄稼,没有人会忘记村里的小河……生活中,总有一些责任需要承担,总有一些心事需要倾诉。
乡村的民俗,是一本丰富、精美的画册。
酒歌、礼仪、祭祀、民谣,被乡亲们传承着,在乡土吟唱,在村庄流传。
一首酒歌流淌的豪情,一种礼仪承载的寄托,一次祭祀彰显的敬畏,一支民谣唱响的真情,让村庄具备了丰富的内涵。
土坛陶罐,因为腌制技艺的存在而孕育出了无数的美食;村歌俚曲,因为耕耘劳作的存在而飘散出了久远的古风;庙会社火,因为传统节日的存在而焕发出了火热的激情;方言传说,因为教化功能的存在而飘散出了不息的芳香。
乡村的民俗,是一幅幅精美作品组合而成的一本画册,绚丽多姿,色彩明丽,让人一见钟情,爱不释手。
因为民俗的传承,因为纯朴的民风,乡村,就和城市有了本质的区别。
悠缓、从容,成为了乡村的主色调,穿一双平底鞋,走在乡村的阡陌上,任草尖的露珠打湿裤腿,让初升的阳光照耀脸庞,这时人们的内心是宁静的。
远离喧嚣,也就离开了烦恼。
回归乡村,就是要重新找回属于乡村的自信,缔造乡村不老的寓言。
我的乡村是在土地上展开的一本大书,年年岁岁都有扣人心弦的情节。
散文比较优美:书染心香
回家路上,看到路口卖水果的老板正准备用橘子换两本八成新的书,说是回家给儿子看。
旁边的三轮车上还有几本旧书,书的主人是一位戴眼镜的中年人。
我不禁停下来,拿起两本询问价格。
没想到,书的主人说:“这都是自己家没用的书,没人看了又占地方,就算不卖废品拿到旧书摊卖,最多也就两块钱一本,你既喜欢就送你了,这样比卖旧书我心里还高兴呢。”我拿出十元钱给他,他执意不要,说你就当交了个穷朋友吧。
这样一说我也不好再坚持,便连声道谢,心里暖暖的。
父亲爱读书,小时候起家里面就有许多书,除了父亲的工具书,还有报刊、杂志等。
耳濡目染之间,自己也便养成了爱读书的习惯。
因此,对于我来说,最喜欢的当是书籍。
读得久了,便也喜欢自己写一些东西,或者可以称之为心情文字。
当今的电子时代或多或少影响了书籍的发展,但自己却始终钟情于这些纸质的书籍,总觉得这是那些电子书籍所不能替代的。
最惬意的莫过于在夜深人静之时,抑或窗外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手捧一本心仪的书,没有了平日的喧嚣与纷扰,完全可以静静地走进书里去,感受着主人公的喜怒哀乐,也可以和作者进行无声的思想交流。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
虽然“黄金屋、千钟粟”我没有得到,但在读书写作过程中却有幸得到了几位老师的指导,也感受到了这些老师的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几位老师分别告诉我,既然爱上了写作,就要多观察社会,多体验生活,学会在生活中去发现素材,要多写多看,切记有感而发的作品才会感人;神话,文学之本、源;创作需要关注百姓,因为只有最底层的情感夯实,才能成就顶层设计的高楼大厦建成,用平民意识的智慧光芒去折射市井文化的烛照,诸如此类。
在观察生活中,我看到的多是一些平民百姓的勤劳、朴实、坦诚与坚强以及他们那种极易满足的幸福。
在老师们的教导之外,他们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以及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也深深影响着我。
记得一位编辑老师在湿地采风时,在极目的葱郁与清澈之间却赫然出现了几颗鸟粪。
然而,这看似有些煞风景的鸟粪却被他这样描述:鸟粪,水墨湿地的篆章。
如此的心态怎能不满眼的风景。
还有本市广电报社的几位编辑老师在参加培训的路上被突如其来的雨阻挡在路上,她们却说,路边月季的芬芳和湿润的空气让我们染了一身的花香。
这是怎样的一种乐观向上的心态。
自己住的楼房旁边是高层建筑,对于一楼来说即使大大的晴天也只能得到“一米阳光”。
与自己同住一楼的邻居也是之前的同事,我俩总是一起出去买同样的衣服,上班或上街也都穿着相同的衣服,几乎连洗衣服也在相同的时间。
但她有时看我穿着同时洗了的衣服出去便说:“我的没干透啊,你的已经干透了?”当听到我说干透了时她便不相信地用手摸摸衣角,然后自言自语:“奇怪啊,昨天咱俩一起洗的,我的怎么就不干呢?”我便笑着解释道:“那是因为我的衣服追着太阳跑啊!”她则是一副我信口胡说的表情。
其实,我在洗衣服后会把它们晾在阳光第一时间便能照到的地方,之后随着时间推移,再把它们挂到阳光可以投射到的另一个地方,如此“追着阳光跑”。
这样一来被高层遮挡的那“一米阳光”也是会延伸了的。
用善于发现美的眼睛去找寻身边的风景,用乐观的心态去对待生活,是我在读书写作过程中得到的收获之一。
书,我的伙伴,我的朋友,我会一直在你的世界徜徉。
散文比较优美:我与书
闲来无事,喜欢读书。
目的很简单,就是消磨时间,让自己身心愉悦。
消磨时间有很多种方式,比如逛街,歌舞,散步,聊天。
逛街需要银子,歌舞需要技巧,散步需要体力,聊天需要朋友,当一个人又累又乏又没有钱,又没有朋友在身边的时候,读书,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说起来,读书这件事,多少也算附庸风雅。
虽不能给人油盐酱醋,香车宝马,但好歹是长见识的。
读先秦文学,知道老祖宗当时吃什么饭,穿什么衣,种什么菜,喝什么酒。
比较一下,发现自己的生活简直比秦始皇的爷爷还奢侈,一种好日子扑面而来的满足渐渐漫上心房。
读诗词元曲,优美的词句,浓厚的韵味,朦胧的意境,奔放的情愫,无不让人产生丰富的遐想,单是这一想,便让人回味无穷,沉醉其中,飘飘然全不念世上多少烦恼多少忧愁,醒来怎样暂且搁下,最起码读书的那一刻,心是静的,美的,是自由且享受的。
最爱读的书,还是散文。
以家长里短的居多。
比如丰子恺先生的《还我缘缘堂》说的也就是大环境下的小日子,写怎样带领一群儿女们过艰难但快活的生活。
包括他怎样讨小女儿的欢心,那些琐事都让我觉得有趣。
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也读过,风格就很不同,深刻而沉重,有天降大任于斯人的感觉。
我这样的读者属于撑杆跳高都够不着的层次。
这本书在柜子里,是拿来鞭策自己的一类。
书读得多了,还有一个好处是为聊天增添许多谈资。
评论书里的人物,无论高低贵贱,正邪善恶,都可以畅所欲言,一吐为快,即便和人偶起争端,也多半属于学术问题,不伤和气。
有一次我和老公为了诸葛亮和李清照辩论起来,各自翻书寻找佐证,一个晚上似乎“噌”的一下就过去了,临熄灯我俩相视一笑,说咱俩这么拼,他俩知道吗?不如洗洗睡了吧。
谈论古人不算说是非。
评论生活中的人物就很不同,须知“闭门常思己过,人前莫论他非。”背地里对旁人品头论足,自己也不免沦为长舌妇。
有些事,不是亲身经历,不好说长道短,有拨弄是非之嫌。
但书就不一样了,有正史,有野史;有传记,还有轶闻。
众说纷纭,人人可以津津乐道,读得多研究得多了,八卦有底气,吹牛有证据,将来哄孙儿睡觉玩耍还能多些故事。
一不留神培养个学者也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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