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散文的随笔15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散文吧?散文常用记叙、说明、抒情、议论、描写等表达方式。你有了解过散文的写作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散文的随笔,欢迎大家分享。
散文的随笔1
我对戏曲的喜爱,离不开我的母亲。
我小时候,父亲不在家,一家人的重担全部落在母亲的肩上,田间地头,会出现母亲忙碌的身影;孤灯之下,也会出现母亲缝补衣服的倦容。
生活的艰辛,并没有影响到母亲的快乐。只要邻村戏院请戏,母亲就会领着我们去看,一般都是晚上。一是因为白天母亲需要干农活,没有时间带领我们一起去;二是晚上可以看散场戏。所谓散场戏,就是离演戏结束十五分钟时,戏院就会打开大门,让等待在外面的人免费看会儿戏。我们只要一看到开门,就急忙往里钻,迅速站到高处,尽情地欣赏演员的精彩演技。
渐渐地,我不在满足于看散场戏。
那年冬天,我没有告诉母亲,独自去看戏。戏院门口,看戏的人们排起了长长的队伍,有互相打闹的青年男女,有神态自若的老人,有喜气洋洋的孩子。我最羡慕那个手拿爆米花的女孩,满满的一袋子,有几颗马上就要跌落到地上,我恨不得用手接着,放进嘴里,那脆酥酥,香喷喷的感官刺激,一定会成为最美好的回忆。女孩丰如樱桃的嘴,轻轻蠕动,双唇之间那条缝太小,我无法窥探爆米花与味蕾的相遇。此时,我多么渴望母亲的到来。旋即,我又打消了自己的念头,即使母亲来了也不会给我买的。我懂事地咽了咽口水,走向了售票窗口。
售票窗口小,只有一本语文书那么大。我踮起脚尖,正好能看见售票员,方格外套白衬衣,两条麻花辫自然地垂在耳边。看到我,她微微一笑,那温暖迅速波及到我的全身。
“一大一小,两张。”身后不知什么时候站着一位大人,带着一个年龄和我相仿的孩子。
“一个大人带一个小孩,小孩不用买票。”
我一听心花怒放,还有这等好事。
我迅速注视着戏院门口的队伍,人群中有一位穿棉大衣的叔叔,独自一人,我悄悄地躲在他身后,钻进他的大衣,既不敢碰着他的身体,也不敢怠慢,始终和他的步调保持高度一致。与此同时,我的眼睛一直盯着前面,猜想着到检票员的距离,前后都是匆匆前行的脚步,四周都是乱哄哄的声音,我好紧张。
“快点进了!后面的快点!我们马上就要关门了。”检票员开始催促大家,后面的人开始向前拥挤,都想在关门之前被检到票。我们此时已经快到门口了,大概有两步的距离,我的心跳得厉害。如果此时被检票员发现了,这位叔叔又不肯承认我是他的孩子,那将会留下终身的遗憾。这时,人群一阵骚动,我不知被谁一推,一个趔趄进入戏院,谢天谢地,我总算进来了。
远处的戏台,灯火通明,酱紫色的幕布还没有拉开,乐队的师傅已经开始调音,观众席中已经坐满了人。刚刚入场者在戏场里来回地寻找,总想抢到一个最理想的座位,原本就不牢固的座位,经不起众人的挤压,呼啦啦应声而倒,人群顿时乱成一锅粥:有单掌撑地的、有仰面朝天的、有面红耳赤的、有开怀大笑的。有位小媳妇无意间碰到了邻座大哥的腿,娇羞羞地说一声“流氓”,立马引起一片哄笑,有几声竟然来自空中。
原来,戏院的树也被人占领了,有在树枝上坐的、骑的,还有单臂抱着树枝站着的。
“小丑!”有人突然大喊,全场顿时鸦雀无声。我回头一望,幕布微微摇动,并没有看到人,也许他已经缩回了脑袋。
如今,我已经记不清那出戏的名字了,可是有一个场景却刻入我的脑海:
舞台上,官老爷端坐正堂,堂下身着黑衣的老妈妈哭诉自己的遭遇,左侧是她的长子,右侧是她的次子。
多年前,她们逃荒,母子走散,老妈妈从此开始了寻子之路,其中的艰辛令人动容。后来老妈妈以自己的八珍汤,认出长子,谁料想,她却遭到长子的拒绝。后经次子状告哥哥,才让他们母子对薄公堂。
矛盾的激烈冲突震撼全场,那如泣如诉的唱腔激荡心灵,人群中不时发出抽泣声。突然,观众席中有一人飞起,人们纷纷躲闪,她三步并作两步,刚刚落上舞台,她就伸手去拉那位老妈妈。演员回头一看,立即飞奔后台。
人群中,有人认出是傻红。傻红原来不傻,自从她娘讨饭丢失之后,傻红就不太正常了。据说,她曾经独自一人去找母亲,受到了坏人地欺负。当她父亲找到她时,她已经傻了。从此,十里八乡都能看到她寻找母亲的身影,虽说疯疯癫癫的,可是她对母亲的思念令人动容。
这时,有几个好心的'大妈到舞台上拉住了傻红,傻红不肯走,执意要把老妈妈带回家。
第一次,我被感动得流泪了,戏中的老妈妈思儿心切,忍辱负重的找儿子;生活中的傻红,在意识不够清楚的情况下寻找母亲。这是什么?这是爱,一种无法割舍的亲情。
现在的我,仍然忘不了那天晚上,母亲手捧一袋爆米花,在戏院门口斜靠着树干静静地等我。当我看到母亲的那一刹那,泪如泉涌,我的娘亲是那样的瘦小,睡意已经爬上了她的眼睛,是那样的无神。可是,她一看到我,立马就来了精神,微笑着把爆米花递给我,那晚的爆米花很甜。
邻村的戏院早已不存在了,但是我对戏曲的喜爱从来没变。每晚,我都会陪母亲看戏,母亲不识字,我就给她讲解。
久而久之,我成为同事眼中的戏曲专家,每次听到夸奖,我都会想起我的母亲。
女人如歌,母亲如戏,戏比天大,爱如彩霞,感谢母亲让我们在人生的舞台上更加精彩。
散文的随笔2
这几天我一直在想,什么样的人生才是真正成功的?原来我只能看到成功人士的光环,却不知道也想不到他们究竟经历了什么,付出了多少,失去了多少。只是单纯的羡慕他们的成功和荣誉。
可在偶然的一次,我发现一位我们一直崇拜的成功人士,年纪轻轻得了一种功能性疾病,看是一个完美的人生显得有些残酷和无奈。他是全单位最年轻的的处级干部,获得全国劳动模范,是同龄人的骄傲。当然他也付出了了常人想象不到的辛苦,加班工作应酬,常常忘记自己已是一个有家有室的人,老婆全力支持更使他甩开膀子干工作,是啊,年轻人就应该轰轰烈烈干一番事业,就应该乘着年轻成就梦想。然而过分的透资是他患上了许多毛病。开始不舒服就挺一挺过去了。有时难受的不行找个大夫吃点药了事,即使不大管用,反正年轻人也觉得无所谓。心想等忙完了这阵子去医院,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每天像上了条的钟表不停地转动,终于发条越来越紧,绷断了。身体严重告急。但正是事业的黄金期,如果就此放弃,以前的努力前功尽弃。励志名言不断在心里翻滚:坚持就是胜利,于是又在心里琢磨,等到上了这一个台阶就一定看病,好好照顾孩子,回报老婆。然而这一站又是遥遥无期,看是指日可待。不甘心,继续坚持。终于他获得了许多殊荣,得到单位的认可,也成就了当年的梦想。可是身体不等他了。他病了,医生警告住院,至少每天抽出时间治疗。然而他没有时间,今天单位有重要事务,明天有重要会议,他不能随随便便不到场,于是治疗断断续续,时好时坏。
每当在单位看到他踌躇满志,运筹帷幄时我不由感慨。他是成功的人士吗?难道成功仅仅是地位的显赫,金钱的富裕?我不知道他静下来时如何看待现在的自己,是满足还是后悔?还是遗憾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如果人生还有机会重新选择他还会如此的不要命吗?也许面对镜头他会慷慨激昂,不后悔,认为付出有意义值得。
再说由于他的付出,家人也在无形中付出了许多,老公的事妻子全包了,孩子得不到爸爸的欢乐。有时母子还的为他操心,盼他事业一帆风顺,担心他受苦受累。现在得病了回家还的`百般伺候。
其实不仅他是如此,尽管他努力了事业有成,可以说功成名就。而有许多人,一直在奋斗的路上,四五十岁了还是中层干部,不上不下,要名没名要利没利,还落下一身病。现实很残酷,不是所有的努力都能得到收获。他们又该如何?这种现象其实当下很普遍,人们很纠结。要想出人头地,就得头破血流,粉身碎骨。否则真是梦想。
人到中年,对待人生这个问题有了新的感悟。觉得不顾一切的付出究竟值不值得?那么不成仁便成仙。否则难以立足。这也是人们普遍的价值观。但普遍性就对吗?人们普遍追名逐利,普遍沽名钓誉,普遍为富不仁,普遍事不关己,普遍等等。
中国许多事坏在普遍上,坏在自古有之上,坏在跟风上,坏在不思考上,坏在没有自我主见上。大人们如果事业上没有一席之地,便无法立足社会,抬不起头,挺不直腰。孩子如果成绩不好便一无是处,意外着没有前途,甚至被判为坏孩子的行列。
这几天这些事一直困扰着我,但我不知道正确的应该是什么,我们究竟该怎么做,才能享受好人生的同时将工作做好。
散文的随笔3
两个儿媳妇同时进门,这让三叔三婶家往日清冷的门庭也变得热闹起来,好在孩子们是自由恋爱,对方的父母也通情达理,并没提什么苛求,但三叔三婶还是撑着一张老脸,杀了一头肥猪,为两个孩子在村中置办了简单的喜筵,叫上亲友和族人喝上了一口,算是对他们的成家有了个满意的交待。
大儿媳是河南人,模样俊俏,文静,是个大学生,也在广州打工。二儿媳是本省的邻市人,家里没有兄弟,只有2个妹妹。可这老二,结婚后就随媳妇去了丈人家,帮着打理一家煤矿,当起了上门女婿,基本上是见不到人影了。
日子在日月星辰的转换中,平平安安的又过去了几年,三叔三婶依旧靠着种田和外出做工以及省吃俭用,开始有了点小积蓄,生活也有了些小改善。这时大儿子给他们添了两个孙女,老二添了一儿一女,老三此时大学毕业后就直接去了苏州的一家工厂做事。只是脸上开始露着笑容的三婶,至今还是住在上辈留下的.那栋老宅,依然种着那七、八亩的地,还在不停的外出打临工,忙碌的折腾在遥遥无期的日子里,满天欢喜的带着老大放在家中的两个小孙女,接送着她们去一公里外的镇上上幼儿园,依旧守着脚下这片深情的土地。
散文的随笔4
当黑色的夜幕把西墙根上最后一抹光线覆盖,昼夜就完成了交接。院子里的鸳鸯安静的睡着,丝瓜和苦瓜的叶子又化成剪影,贴在南墙上,梧桐树淡紫色的花朵连同那花朵上的细小绒毛都隐藏在一片昏暗里,虫子的鸣叫声悄悄在四处响起,月儿这时候悄悄从东山升起,家家户户的灯光里,人影闪动,笑语连声,提醒我们,噢,中秋了,又是团圆夜!
我有点难以置信,想过年没几日,怎的就是中秋了?这浑浑噩噩的几个月,我是怎么过来的,文章没写,网站没去,在琐事中,忙得昏头转向,不知日月暗逝。想到日志荒废了几个月,打开,惶惶然盘点最近混乱的日子。
看着空白的纸张,不知道该写些什么,这些天,我日日在做些什么,发呆成了我的常态,这如水的日子,这无味的生活,偶尔也觉得这样挺好,安静、平稳。贫穷我是不怕的,但是,我为什么日日都想些别人眼里那些不切实际的事?我想追求自己的梦想,我不想这样过日子,我想改变现状。
我脑子里盘旋的梦想,已懒得和任何人讲,身边没人能够理解我的想法。这些人,被生活奴役化了,习惯了这样被生活推着走。漫无目的,上班下班,上课下课,我向他们诉说我的梦想,只是换来看疯子的眼神,忙打住转身走开。还有我的亲人,他们以爱的名义禁锢我的思想,教我丢掉那些罪恶般的念头,在他们安排的路上,继续一同做个僵死的活人。
我的工作,就是人们常说的“几十年如一日,在这样的工作中继续往前,不需要什么望远镜之类的,一眼就能看到自己退休时候的样子,有时候甚至悲观地想,我能平安活到退休吗,我的生命,我的人生难道就耗死在这小村里?老死在这个从东西南北不管哪个方向出去都要沾泥巴,过涵洞,趟污水,穿过漫天的尘土,连个卖青菜的小贩都不来的小村里吗?一句话,我不甘心。我的孩子呢,也要在这只有七个老师,上课只上语文、数学,桌凳都缺胳膊少腿,操场上连个单杠也没有的小学校里读书长大吗?
因为对环境的不满意,我的快乐也少了很多,说实话,我没觉得我有多少本事,我只是比别人多了一个梦,仅此而已,我也知道很多像我一样有梦的人,在生活的琐事里,埋葬了自己的梦,为家庭为孩子,为生活中的大小事务,忙得昏了头,从不想这是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不想那样,说真的,我觉得那和行尸走肉没什么区别,活着,就要看起来像是活着。有所追求,有希望的生活,或许苦点,或许累点,但是,只要有毅力,改变命运,改变现状,改变孩子以及孩子的未来,也不是空梦一场。
我自然明白,这是有阻力要吃苦头的,但是“盖人生历程,大抵逆境居十之六七,顺境亦居十之三四,而顺逆境又常相间以迭乘。”倘若你安于现状,不思变,这样就可以保证你没有任何的坎坷烦恼?再者,常言道,人生不过百岁,看看身边人,达期颐者又有几何?当你两鬓染霜,花镜架上鼻梁,上公车马上有人让座的时候,领导轻轻告诉你,您可以退休了,下学期不用来了,退休金按现在的百分之七十发放,丧葬费二十个月。或者再光荣些,学校送了烫金大字的匾额,上书:光荣退休!然后,摘掉眼镜,放下粉笔,你走吧,那时候你再实现年轻时候的梦想吗?
当然,很多老年人实现梦想,不懈追求的实例。另当别论,不做赘述。我要讲的是,据我观察,像我们这样,在生活的襁褓里不想长大,被奴化的人,居多。
我在这里没有谈人性或者惰性的打算,我也没资格批评谁,我只想说我自己。人的一生,短暂得可怜,时间被我胡乱挥霍,至今日,已经三十载有余,这些年,回想起来,尽是走在被人安排的路上,上学、工作、婚姻、生子,似乎我活的也很对,因为,我在按照众人所认为正确的路数过活。不要想,不要思考,不要追寻,就是这样,睁眼闭眼,一日一日,来回重复。可是我不是个乖孩子,我慢慢地从书本里抬起头,开始启动多年未曾开化的脑子,于是,发现了很多不该发现的东西,思考到罪恶的不安分的部分,渐渐的,对现在的'生活现状,不自觉就厌倦了,那些不安分的想法一天天在心里扩大,仿佛在心底生了根,就像一簇杂草的幼芽,在周围人的不断踩踏下,贼心不死,执拗迎着风雨抽出鲜绿的叶,尽管不开花!
梁实秋说:假使我们把几十册日历装为合订本,那便象征我们的全部生命,我们一页一页地往下扯,该是怎样的滋味呢?所以,你觉得还能等吗,你说春景好,赏景去,夏花艳,观花去,秋风凉,吹风去,冬雪美,踏雪去,请问,这四季流转,君能经几番?
时间和生命的意义话题太大,不是我这浅显鄙陋的学识能诠释的了的,我何尝不懂吟风弄月的清闲?我何尝不知安宁的日子风险最小,可是,我想我是生着一颗流浪的心,我没法这样子安静地走在这样这千万人踏过的老路上,我想要给自己一个圆满的人生,坎坷也好,磨难也罢,我相信“小逆之后,必有小顺;大逆之后,必有大顺。盘根错节之既经,而随后应有迎刃而解之日。”我不怕失败,我败了,我还有我自己,我年轻的生命,我坚定的信念,我知道我的能力需要锻炼,不能够好高骛远,我没有那些成功云云的想法,我只是想换个活法,我不教书,我没本事开公司,在街边卖卖凉茶总可以吧。
时针已经指向凌晨两点,又一日来了,当有一日阳光洒在一个身背行囊,清瘦而坚定的女人身上,请给我一个理解的微笑吧。我爱生命,所以我行走;我爱生活,所以,要创造属于自己的生活。我爱这世界,所以我要好好欣赏这世界。
散文的随笔5
日子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中悄然而去,春夏秋冬在季节里周而复始。在脸朝黄土背朝天的时光中,三叔三婶凭着一双巧手,一年的卖粮所得和其他经济作物的收入也有近二万元。可随着孩子们一天天长大,他们的人生也迈入了不惑之年,而此时大儿子考上了大学,老二步老大的后尘考上高中,老三接二哥的班上了初中,弄得这个几代农民的世家,倒像个书香门第,门庭里洋溢着一种书香之气。只是,这三个孩子同时离家上学,让这个家庭的生活开始变得四面楚歌起来,日子明显的有些喘不过气。既是按照乡村人最省钱的方法去供这孩子们读书,大学一年少说要近2万,2个读中学的也要1万多。这样的家庭开支对于三婶,除非是地里能种出金子,仅凭着那点农田的作物收入,是远远接济不上,以致这日子也从此一落千丈,背下了不少为孩子们上学读书而借的债务。
原本日子就过得拮据的'三叔三婶,面对这种家庭支出的巨大变故,只能像犁地的老牛一样负着重,喘着粗气,艰难的前行。除了种植地里的庄稼,不得不不分白天黑夜的去透支着有限的体力,外出打些小工,挣点外快,以增加家庭的有限收入,弥补那种入不熬出的现状。超强度的体能透支,使一个原本才40多岁的人,几年间就苍老得像60来岁,穿着也那么越来越不艳丽。好在这种没日没夜的辛苦,终于盼到了老大大学毕业,学业有成,可老大并不像三婶期待的那样,毕业后能考入到一个吃皇粮的单位,给家里帮上点忙。他一样流落成了“南漂”一族,身陷广州打工,收入只够他自己的花销。老二他不争气,没能考上大学,也不愿再读,同样加入了南下打工的人潮。老三则接上了大哥的棒,高中毕业后顺利的考上大学,可他这时的学费只能是从银行借贷而来。你说日子苦就苦罢,可屋漏偏逢天下雨,三叔为了多挣点钱,一天深夜从镇上打工的米厂骑摩托回家,出了意外,把锁骨给摔断了。这一住院又借了1万多元,人躺在家半年多还不能下地干活。把个三婶愁得欲哭无泪,整天哀声叹气,让这家的旧债未清又添新账,不知这苦日子何时是头。
到了21世纪,三叔三婶的苦日子总算熬出了头,缓过气,还清了那些外债,可在南方城里打工的老大、老二两个儿子有着他们自己的打算。他们在外打工这么多年,除春节外从不回家,也不往家寄一分钱,这让三叔三婶很是失望,揪心得不行。人家说娶了媳妇忘了娘,可他们这两个已超过适婚年龄的儿子还没娶上媳妇就把自己的爹娘恩情给忘了,怎不让人失望和痛心呢。欣喜的是,几年过后,两人回家同时带回了二个儿媳妇,这让三叔三婶整日愁着的一张黄脸终于露出了难有的笑容,心里像喝了蜜似的。心想,这日子终于是苦尽甘来,有盼头了。
散文的随笔6
静守,默望着人来人往,花开花落,云卷云舒,而我,仍在停留,贪恋着一丝宁静,在最美的时光,最美的季节,他们,或许在挥汗如雨,为自己的未来坚守这最后一份希望,多年的积淀,只为几日执笔。血与汗的沉积。而我,世事纷扰让我在最美的时光选择守望,守望着最后一丝欢乐,没有欺骗,没有失望,更没有泪水浸满的绝望。
无人处,静坐,听着鸟儿的吟唱,望着遥远的蓝天,享受喧嚣中的最后一份宁静,与世无争,这样的时光还有几回,梦醒时,仍要爬起,走那条属于我的路。多年了我用激情去拼搏,为我最爱的人博一片美好明天;我用努力去战胜迟缓的大脑;我用忙碌来忘掉所有苦痛。不曾想,我也有疲累的那天,那天,我只想享受,享受着那一个个欢乐,无忧,就像我的名字一样,做一个真正快乐的人。可是不知为何,欢乐中夹杂着惴惴不安,因为那些爱我的人正在为我而拼搏,那滴滴汗与泪,滴落在我心上,是那样的痛。我明白,我懂得,可是想奔跑时,却发现昔日的激情早已烟消云散,想回头捡拾起,去发现是那样可触而不可及……
花样年华,却让我一点点在指尖流逝,我想,我想奔跑,让我爱的人不再那么劳累,我想用鲜花来慰藉为我牺牲太多的父母,我想用双手为我爱的人撑起一片蓝天。却迟迟无法起步……
有人说华丽的.辞藻给人一种虚伪的感觉,但又有多少人懂得,如果你细细去品味,你会发现那最深处的欢与忧,而我就是这样,喜欢把情感夹杂在文字中,因为在我心中,她是最美的倾听者,她倾听着我的渴望,失望,绝望。给我一种无形的力量,让我在风雨中一次次爬起。
而这一次,我不能再依赖,明天只能靠我自己,我所贪恋的守望,我所沉溺的守望。也许在最美的年华该放手了,贪恋一时的安逸,却无法逃避一世的风雨,终该面对,只希望醒得不会太晚,只希望没让爱我的人等的太久……
我所守望的,我所迷恋的,我所沉溺的。也许会成为回忆中最美的歌,让我在风雨中坚守,笑看岁月蹉跎。
散文的随笔7
对于生活在城市里的绝大部分人来说,农村是他出生和生长的地方,是他放飞梦想、追逐希望开始的地方。农村的田野、河流、破院、断墙,乃至一草一木都给他留下了太多的记忆、太深的印象。从此,故乡便成了他心目中永远魂牵梦萦的地方。既使他在城市生活了十年、二十年,抑或更久,故乡都是他的最爱。故乡的荣辱都会左右着他的视线,故乡的兴衰都能引起他无限的感慨。
我的故乡坐落在黄河大坝以北,滨孤公路以南,有一个比较典型的以户数命名的名字——十六户。说是十六户,但这只是个广义上的名字,她包括东、西、南、北、中五个自然村落,仅我们十南村就有700户人家2500口人,号称利津县人口最多的自然村。一条乡村主路曲曲折折地将五个自然村庄依次连接起来,村挨村、村靠村,村与村之间没有明显的地理界线,常常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有一年的一天早上,一个到我们村去卖小鸡的外地人从黄河大坝下去后沿着村中的主路一直向北卖小鸡,边卖边问村民村子叫什么名字,尽管他一直问到太阳落山,回答他的人仍说是十六户。卖小鸡的人不高兴了,说这哪是十六户,一千六百户也不止啊,骗人也没有这个骗法的。村民见他莫名其妙的样子,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村子的四周,有一横两纵的三条干沟,沟内的黄河水几乎常年不断,旱时引水灌溉,涝时用来排水。沟边,一排排排列整齐的参天白杨像一队队威武雄壮的哨兵,守护着村庄的沃野良田。村内,湾崖边、屋头上遍植树木。远远望去,村庄似乎隐在一片巨大的绿荫里;院子里,一棵杏树或一株枣树或一棵石榴树、三两只觅食的鸡、一头卧在夕阳里反刍的老牛、几声清脆的幼儿笑声就足以把人们朴实的生活装点得热热闹闹、红红火火。一茬又一茬的故乡人按着季节的变换和农作物的生长规律,勤劳地耕种着赖以生存的土地,自得其乐,颐养天年。
早些年,土地还没有实行承包责任制时,一到冬闲时机,大队领导便组织起村内喜好唱戏的人排练一些经典的吕剧或扬琴节目,以待春节时演出,活跃一下村民们枯燥的文化生活。故乡的'村戏从年二十八就开始演出,一直一天不停、哪天也不重样地唱到正月十五。热情的村民也一直陪伴到正月十五,直到最后一场演出结束时,人们仍嫌没看过瘾,恋恋不舍地提着小马扎一步三回头地离开演出的场地,直期盼来年的演出更红火、更精彩。
这些年,故乡也盖起了塑料大棚,种起了大棚菜。据说那反季节的时鲜蔬菜竟供应着远近闻名的寿光蔬菜批发市场,再从那里销往全国各地。已经尝到种蔬菜甜头的故乡人一天到晚忙碌在大棚里,一年四季根本就没有个清闲的时候。村戏自然就没人顾得上去唱了。就是有唱的,人们再也没工夫去听。
清楚地记得,改革开放的初期,当故乡的人们刚刚脱离了贫穷、解决了温饱、有了些许闲钱后,人们争先恐后地去盖大房子、置办大院子。一时间,一些漂亮、宽敞的砖瓦房如雨后春笋般茁壮地在幅员辽阔的故乡土地上拔地而起。原来的宅基地不够用了,就在村庄的外围、甚至是占用农田盖房子,再后来,土地部门管理严格,无法再占用农田了,就将村中一些比较小的池塘填起来后盖房子。村庄在猛增的房子中一下子扩容了不少、气派了不少。之后,在村委会的统一规划下,原本比较窄的泥土街道变宽了,并且还罩上了一层沥青路面。乡亲们再也不用担心下雨后出行难的问题了。学校的土屋扒了,拔地而起的是一排排宽敞明亮的砖瓦房教室。琅琅的读书声便在每天的清晨从学校那高大的围墙内飞出,滋润着世代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的心田,一拨拨的学子就是从这里开始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印象里,故乡是孩子们的乐园。故乡人多,小孩子便也多。那时像我这个年纪的孩子,随处就能看到一大群。无论是夜晚捉迷藏还是打群仗,孩子们都是人多为患。大街上、胡同里似乎到处都是乱跑乱窜的几乎一般高的孩子,仿佛一不小心就能碰倒一个。正月十五打灯笼时,长长的一群提着各种各样灯笼的孩子,足足可以塞满一整条街筒子。那灯火辉煌的场面真叫一个好看、一个热闹、一个壮观!每逢夏季的傍晚,不算太大的一个池塘里便挤满了前来洗澡或打水仗的顽皮儿童。那嘻嘻哈哈的笑声把村庄渲染得热闹非凡、活力四溅。傍晚,袅袅升起的炊烟里,那一声声婉转、嘹亮的唤儿回家吃饭的叫声,充满了乡村特有的浓郁的生活气息。
然而,不知从哪一天起,细心的故乡人突然发现村中的人似乎比原先少了很多。先是老师们觉得原本挤得满满当当的教室一下子空荡了不少,接下来是村委会的领导在召集村民大会时,再也没有那种人头攒动的场面了。尽管高音大喇叭里不停地广播着开会的消息,但到时去开会的根本就没几个青壮年劳力。类似的情景,我也深有感触。原先回老家时,总能在街道上碰到几个熟人或同学。现在就是回去十趟,也不一定能碰到一个。一问才知道是外出做生意或是搞工程去了。前几天,老家的一个同学的孩子结婚,喜宴上终于见到了小学或初中的同学。他们中生意做得比较好的,或自己搞的项目在外边打出了一片天地的,都已经在市里买了汽车、楼房,有的甚至买了别墅,他们的孩子自然都跟着进了城,在城里找一份临时工作干着,到了结婚的年纪再在城里买处房子就行。这部分人,虽然有农村户口,也是地地道道的农村人,但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已经属于适应城市生活的一部分了。好不容易从农村挣脱而出,他们谁也不愿意再回到农村去生活,更不愿意将自己的后代再窝在农村。同学们说若没有什么大事,现在他们一年之中也难得回趟老家。
哦,原来如此。难怪我在故乡的街道上见到的都是些上了年纪的老人或腿脚不好、身体有病的人。春夏两季天气晴好时,他们便在太阳地里或树荫里闲拉呱,秋冬季节便找一个避风的地方,边晒太阳,边唠着发生在村里的一些事情,两眼没有任何生机地盯着偶尔从路上经过的一、两个步履匆匆的行人。年老的人年年变老,更老的人逐年离去。在冬日斜阳映照下的故乡愈发显得安静、单调。
呜呼,昔日热闹纷繁的故乡正在一步步地走向冷清,偌大的村庄正在慢慢地向着空巢转变。如此情景,真叫人心痛。但我却顽固地认为,故乡这是在经历发展变化之中短暂的阵痛,即使会有些许衰败的景象,那也是前进里的曲折、曲折中的前进里所必不可少的。
农村实行土地种植补贴后,一些在城市里混得不怎么景气的村民,再也抵挡不住土地的诱惑,终于打消了在外边打工过日子的念头,纷纷收拾起行囊踏上了返回故乡的路。但这却丝毫改变不了故乡越来越城市化、越来越被城市理念所包围、所替代的命运。
时代在变,在发展,故乡也在变,也在发展。
现如今的故乡再也找不到深深烙印在我记忆深处里的模样了。但每次想回故乡时,我都会忍不住地激动一阵子,内心深处陡然生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脑海里也会立即浮现出一带清波环绕、几棵古树覆盖下的一片低矮的泥土房,耳畔仿佛又响起了一阵嘹亮的鸡啼、几声悠扬的牛哞、带有浓郁家乡气息的声声乡音来。
我知道,在我的脑海里始终萦绕着一种眷恋故乡的乡土情结,血液里始终流淌着一股浓浓的故土亲情。
这种情,这个结,根深蒂固,历久弥坚。
散文的随笔8
轻轻地我来了,
带着对生活无限的激情,
对明天美好的希冀 ,
对未来深情的憧憬,
我来了,
跟着春的脚步,
一路上欢快地歌唱。
轻轻地我来了,
带着对理想艰苦的奋斗,
对梦想执着的追求,
对下一个幸福人生无限的期待 ,
我来了,
和着春的旋律,
一路上记录最美的音符。
轻轻地我来了,
带着对浩瀚的大海的期许,
对灿烂的百花的赞赏,
对美丽的大自然的热爱,
牵着风姑娘温柔的双手,
一路尽情地舞蹈。
轻轻地我来了,
站在半山坡上,
轻轻地,
挥手作别昔日的伤痛和眼泪,
再招一招手,
那些在我心底最深处遥远却美丽的梦想,
珍惜今天一个人的幸福时光,
好好的'生活,
让自己的每一天都有意义、价值。
轻轻地我来了,
在百花盛开的春天里,
我苦苦寻觅的那个伊人,
你也刚好来了吗?
散文的随笔9
喜欢冬季那会儿我才几岁?大概三、四岁吧,我真的记不得了。可我记得,那时四季还格外分明。
特盼望下雪,盼望雪后的翌日清晨拉开窗帘便能看到从屋檐垂下的一根根晶莹剔透形态不一的冰棱,会兴奋得顾不上寒冷,打开窗,踮起脚尖用长长的衣架去捅那些唯美的艺术品,够不到它们时我就会象赖皮狗一样抱着哥哥或姐姐的腿恳求他们抱我,把我抱得再高一些。每每被高高抱起时,每戳下一根冰晶我都会象开心的小狗一样欢叫个不停。让我彻底痛恨冬天的事件并不是因为寒冷,而是当我象馋猫一样用热热的小舌头去舔那根美丽得邪恶的冰棱时舌头被冻伤了,从此,我痛恨冬天。
移情于夏季的时候我已经是个小姑娘了,却没有小姑娘该有矜持与温顺,无论母亲如何一遍遍地教我"行不摇裙,笑不露齿",一到暑假我仍然坚持用细绳拴着一个空空的罐头瓶去一切有水沟和鱼秧的地方,抓鱼捉虾,满身泥污,身后跟着一大帮年龄相仿的男孩。而且总能在父母下班前穿着一个小裤衩和男孩们一起在机关的公用水笼头下冲洗干净,尽量装得很讲卫生。母亲曾经成功地教出过许多优秀学生,唯独教不好自己的女儿,我无疑是她人生的一大败笔,她以我为"荣".那时我已经有点懂这些道理了,但并不在乎。我把手心抄满小抄,晚上纳凉前站在母亲跟前就着昏暗的灯光背诗背词,摇头晃脑,甚是认真,背得是行云流水。幸运的是,母亲总是盯着她的书,从未发现过我的作弊,偶尔还给点小表扬,我很是扬眉吐气。背完书便可与机关的孩子一块逃票去看电影了,我们泥鳅一样滑地钻过检票员的胳肢窝,任他拿着手电东找西寻也难以找着我们。偶尔会被逮住,但总是因年龄太小而被顺利放回。当然,还有太多太多美好的记忆,不能用简短的`言语一一叙说,用领导讲话时最常用的总结语来表述吧--总而言之,因为暑期是夏季,所以夏季便因此成为最最开心与渴念的季节了。
美好的时光总是过得最快,所以,当我爱上春天时,不知不觉我已经是个大姑娘了。被琼瑶阿姨毒害的几代人中我也算是个彻头彻尾的受害者了,我憧憬美好的情感与青春,却不知青春已悄然来临。我顶着一额头的青春痘,冒着被父亲痛打的危险打着手电在被窝里看《窗外》,看得是情真意切涕泪泗流。我渴望碰上小说中的白马王子,站在柳枝拂河水的长河边我也能想出一段酸溜溜的小诗,晚上用细细的笔涩涩地写在小小的日记本上。明媚的春光,青青的小草,还有那可能随时出现的白马王子充滞着我青春躁动的心。别说,还真碰到了不少马,却没有白马,更未见王子。日子久了,终于相信,琼瑶阿姨纯粹就是个赚小姑娘眼泪的黑心老大妈。
梦醒后的便是纯粹的生活,一颗丰盈饱满的心被现实掼砸得千疮百孔。于是百转千回,于是百炼成钢,于是百毒不侵,于是……重阳偶尔登高,一览众山小,心中感慨无限,却无心高声呐喊,慢慢涌上心头的倒是辛弃疾那阙念了数百年的好词: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如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散文的随笔10
喜欢是感觉的翅膀,喜悦时开始,忧郁时结束
有时会想,其实,我是有恋字癖的吧。看到令我动心的句子,就忍不住仔细品味,直到让它住进我的心里,完全理解它们,随意转换、应用自如,一片和谐。
然而,恋 人,比此复杂,本质也不一样。除了感觉,除了付出与真诚,自己终究说不清楚。
年少的时候,我们总会轻易地喜欢上一个人,把他当作心里的最最美好、最最永恒。渐渐长大,才知道,“美好”只是梦想、“永恒”只是童话。因为,因长大而改变的不仅有他们,还有我们。人生路那么长,每个时刻都有人与自己相遇、同行、离开。相遇时,我们幸运;同行时,我们拥有;离开时,我们也应当感激。
想起那句话,朦胧影画勾阑。我想,年少的喜欢多是喜欢着自己构想出来的'一个人吧。时常会因为,不知所 错 而不知所 措。但无论如何,那些岁月,清远深美。
正如有些思念,我会继续想念,但已不再喜欢。或许 ,本就不喜欢。
始终觉得,有些话说出来,没有意义。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说得太多,就像表演。最好是沉默,就像,隐藏好过欺骗。把回想留给未来吧,就像把梦留给夜,泪留给海,风留给帆。
有些东西,自己明白,却还要骗自己。有些东西,自己不明白,历尽周折终究弄不明白。
人类果真是奇异的,即便是最隐秘最真挚的情感里,有时候也会夹杂着一些复杂的成分。
就像有人对你说,“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缘木求鱼也。”你知道,你明白,但却总有些似乎不存在又仿佛确切存在的成分,让你迷失。
其实这也无妨,这是多么纯真而美好呢。如果你的举动不曾伤害别人,也没有伤到自己的话,什么都没关系。恍若清晨大树低下扫过落叶的痕迹,不甚清晰,不甚明朗,却真的存在,留在你的心上,不至于喜悦,也没有忧伤。
散文的随笔11
当我们出生那刻,父母就将家给予我们。它是一轮太阳,家人欢乐的笑容,合成温暖的天堂。
也许它不够华丽,甚至贫穷,柴米油盐的生活琐碎中,有爱的点缀,庸庸碌碌也是甜蜜的幸福。
家是人生起点、事业的支助、爱情的港湾、前行的动力。
它能让我们丢掉逢场作戏和尔虞我诈,享受快活自在的安逸,修复千疮百孔的心灵。它还能让我们热爱生活,从中认知思索,汇聚成创作素材。
离家的人就像一盆温室的花搬到室外,没有爱的遮挡,难免蕾破瓣残,伤痕累累。
离家孤苦无助,心情总会落寞惆怅、冰冷悲凉。想家时候别流泪,学会自食其力,才能照顾自己,不让家人担心。
抖落岁月的.尘埃,数数离家的脚步。往事悠悠久远,经历风雨,踏过落寞,走过繁华,一根思念的线连着乡愁。
会唱那首《常会家看看》吗?“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
或许你常给家寄钱,或许你常给家打电话,尽管你寄的钱再多,报喜不报忧的事再动人,也扩大不了家人的喜色。
你知道什么是父母想要的吗?其实,他们不需要我们为家做多大贡献,常和他们在一起,就是最好的报答。
家给我们的东西,是无价之宝。
家那种相濡以沫、同舟共济的情,是饥饿时的饭菜、口渴时的甘泉、寒冷时的衣服。家和万事兴,只要懂得这个道理,难关不是问题。
爱家,也应该有颗爱国心。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有强的国才有富的家。”
家与国是分不开的,有国才有家,将家的小爱和国的大爱捆绑一起,才是懂家、爱家的最高境界。
散文的随笔12
空洞的城市,就像一个坟墓,埋葬了身体,埋葬了灵魂,让人怎么爬也爬不出去。
城市的天空,总是暮气沉沉,暗灰色的主题,永远都不会改变,即便是飞翔在天上的鸟儿也找不出逃离此地的方向。一个人来到这里,生存,挣扎,挣扎,生存,渐渐的迷失了自己,就是深褐色的海洋里迷路了的“恐怖的邮轮”,无数次的循环往复,也难以改变现实,打破命运,逃出坟墓。
当一个人走进来,想要改变整个死寂的城市,整个悲哀的世界,却不曾想到,当一滴水滴进墨汁里的命运,只能是黑色依旧,墨色依然。
每天清晨我看到无数的人,匆忙的走在马路上,挤在公交站台,拥在地铁里,一张张麻木的脸,一个个空心的人,我突然就想到了坟墓,漆黑的棺材里装着的那些没有了血肉的骨架,没有了灵魂的骨架,我们和他们相比或许也只是会动而已,或者说,我们是一群活着的死人。
有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呆在火车站,静静地看人来人往,看着这些背着大包小包的人,有的人出去,有的人进来,有的人从坟墓外进来,有的人从坟墓里出去,还有一些人从一个坟墓爬向另外一个坟墓。坟墓外的人期待着坟墓里的生活,坟墓里的人又期待这坟墓外的生活,还有一些人天真的认为另外一个坟墓或许比这个坟墓更好吧,于是他们爬向了下一个坟墓,却不知坟墓之所以是坟墓的原因,又何苦呢。
每当夜幕降临,看着一个个骷髅爬进自己的'棺材,也有一些骷髅刚刚从棺材里爬出去,仿佛他们的一天才刚刚开始。喧嚣的声音,高耸大楼里的灯光,就仿佛是坟墓里的磷光在跳著名叫死亡的舞蹈。在一片曼珠沙华盛开的山坡上,无数的骨架伴着磷光偏偏起舞,是一片多么美丽的情景呵。
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世界变了,变成了一个坟墓,住着一群骷髅。
散文的随笔13
在从未走出过大山的那些日子里,我每天在无数次的面对着黑夜将尽,白夜将来的日子。大自然在不厌其烦地完成着昼夜交替的使命。我在这种交替中一天天地在衰老,在死亡着无数个生命细胞的每一天,我在看着太阳从西方那座黄土堆垒起来的山头决然地落下,那死去的模样显现着悲壮的辉煌。
那时,我竟然有无尽的悲伤。悲伤吞噬着天空里残存着的血阳以及快要消失的光。最后,那血阳及其余光淹没在无穷无尽的远方的深山里,勾勒出了那么一条延绵不尽的线,镀着金色的颜料的丝线,能织成星空下最美丽的绸缎,那是落日的馈赠,也是夕阳最后的遗物。
我想,那西方定然居住着美丽的神。她身处西方碧海瑶宫,有神域无疆,琼楼万丈;她自然有着洛神一般的容貌,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她身着霓裳华彩,衣袂飘飘;她曾引得穆王西行,震地八百余里,不思故乡;原是这样一位美丽的神,才能让世间充满温暖的金乌赤子,每日西沉落去,应是见神不俗,每日要去拜访一番,才能一了这辞去十二时辰的相思之苦。
诗人啊,总是艳羡那,与远去的西方、或者凋谢了的夕阳,和染满白霜的山岗。他看着站在白霜里的姑娘,她必将也是盛开的天芒;她不是那位高高在上无限尊荣的神,他却能为此化成了穆王驾下车辙上的铆。
一生在无限循环中竭力向前,却始终接近不了明亮的眸,轻盈的裙,还有白发化作的流星,泪作成的银河。
这从远古一路而来的,历经了千年西沉东起的长梦呵……
今日梦醒,我朝西方望去,原来只是太阳要从西边落下,黑夜即将降临而已了。只是这夕阳,能给我带来漫长的思绪,思绪太长,就会成丝成线,从脑袋里滑出,在北方的天空下打个结,再一路西去,穿过冰封的雪原,最后被苍鹰雕啄,盘丝成扣,作成记忆的窝,长悬在山巅之上,不小心保护,记忆就要被狂风卷起,摔打着滚向暗河,最后被冷冻在冰层里,再也不见天日了。
这记忆的窝,很重要。
虽然在不长的生命中,我选择刻意忘记很多的故事,不至于让自己每日每日的耷拉着一张苦大仇深的脸,别人看见郁闷,自己也感恶心。但终究有些忘不掉的片段,它们很活跃地击打着我的脑细胞,让我很勤奋地回忆着一次又一次,不管我愿不愿意,它们就是复刻在大脑的骨碑上,再锋利的刀子也别想刮下来。这负隅顽抗着的偶尔的记忆,有关落日,有关夕阳。
四年前,我还是大二的小孩;四年后,才觉得光阴似箭是一句至理名言。以前对白驹过隙还嗤之以鼻,现在它却能狠狠地给我一巴掌我还觉得又悔恨又可惜……就这么空洞地长大了。那时的记忆却很顽强地跟着我走到了现在。
大二的暑假,我去了遥远的西北国界处的一个兵团,挣我下一学期的学费。跟我相仿年龄的还有一个小伙子,一个小姑娘,他们已经在这里工作数月,住在一个多人宿舍里,我住在经理家里,因为亲戚跟经理打了招呼,让多照顾一下我。那真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卧龙宝地,有空旷悠远的石山,墨绿成荫的.树林,清冽见底的流水,远方还有远古废弃的石房子,而上空总有迅速成片的疾雨,自然便有了雨后天晴的彩虹,如果不做苦力,这真的是一方天堂,人间仙境。
当然,我要说的是那里的落日,这番情景是我始料不及的夸张。早起六点到了晚上六点,我一直在果园里劳作,那些诱人的果实再也给不了我任何诱惑,只想将这些东西尽快地从树上采下送进初加工坊里蹂躏成浆然后送出去。太阳不落,我们不能出果园,还得继续背着背篓劳作。下午六点时,我看着还高高挂在天上的太阳,已经严重怀疑我是不是还在地球上了。
或者,是地球停止了转动?印象里,六点的太阳,即便不落,也是余温快要散尽,渐渐向着天地相接的远方靠拢,快要西沉的。然而,当我仰头看这轮太阳,无论如何也跟落日没有任何关系,它骄傲地悬在半空,不怒自威的神态让我的脸庞倍感灼热,似乎它能看透我的心思,觉得我这个人太想偷懒一心等着它落下山头我就可以收工,它便偏不遂我愿的倔强,讨人嫌也要挂在上空,无论如何也死撑着不掉下去。
假如我有根棍子,我想一棍子把它敲晕让它掉下山去……我开始迷茫,开始胡思乱想,背着背篓在园子里乱晃,不时地抬头望一望太阳,我执着地望,它执着的不落。假想中的拉锯战这么就开始了,我已经很累,还要留出力气跟太阳战斗,我感觉自己伟大极了,一副神情自若的态度定眼盯着不落的太阳。
“这么早你就不摘了呀?”在相邻行道里的那个小伙子见我一直盯着天空看,忍不住问我一句。他背了满满一篓的黑加仑要去卸货。
我当然不能说我在和太阳做无声的斗争呢,也许他会觉得我是个脑筋缺根弦的傻子。“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装作很轻松的语气,然后继续看着天空,我觉得自己心虚。
“你们大学生真好。”小伙子丢下让我摸不着头脑的话,半弯着腰踉踉跄跄地走向了地头的卡车。
他是在讽刺我吗?觉得我偷懒还说自己任务完成了(当时是按天结算工钱,并不是按量)为自己狡辩。仔细看看那个小伙子,脸上完全没有蓬勃的朝气,佝偻着瘦瘦的背像个中年大叔一样沧桑,应该是很早就开始在社会里上学,社会给他上的课,应该比学校里丰富和残酷得多了。
等他回来,我干脆坐在了埂上云淡风轻地看着太阳,心里却莫名其妙地有些发慌。看着那种已经快要八点太阳却依旧不落的天气,我的状态的确是在偷懒。脸上很烧心却占据着莫名的优越感促使我继续和太阳熬下去。
“这里的太阳要等晚上十点才会落下去的。”小伙子随口来了一句。我非常惊讶地望着他,仿佛从来没有见过他,然后再茫然地看一眼太阳,怔怔地,感觉自己幻听了。
十点……在老家的话,已经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好久了,有一瞬间我就明白,时差真的跟我开了太大的玩笑,我如何熬到十点,看这迟来的落日呢?见小伙子在不远处继续摘着果子,我喊他:“可以休息会啦,你都超额完成任务了!”
“我跟你不一样,我是个打工的人,靠干活挣钱养家,你是大学生,来体验生活的,不用养家。”他说得很诚恳,丝毫听不出揶揄的语气。我便心里开始别扭,我跟小伙子有什么不同呢?我就心安理得地在这坐着欣赏落日的景观了,真的以为自己来体验生活了……这种虚荣的代入感硬生生被小伙子真心羡慕的话语抽在脸上,好疼。只能勉强地站起来,继续用腿磕着背篓,继续让果子骨肉分离。
终于,我能看见的太阳,被天边的云雾包裹,变成了血一般的红色,连同西方的整个天空仿佛被红色染料泼了上去,镜子一般地折射出赤色的光芒。巍峨的山峰,终于要张开博大的胸怀,来接纳这位久久不归的孩子。
红色渐渐被银灰遮盖,火红的云也将变为黑暗,落日像极了怒盛下的繁花,给了大地一瞬间的繁华锦绣,山河雄奇逶迤;一瞬间,一切归于黑白之中,归于寂静之下;苍老的大山无数次接纳着远去的孩子沉入怀抱,有火的热情,有夜的冰寒,悠远的民歌里,可曾唱过什么不满的长音冷调?
小伙子告诉我,他和小姑娘快要离开,这里的活就要干完了,他俩不知道下一个工作会在哪里。他羡慕我的人生轨迹像那太阳,毕业,上班;而他和小小的妻子却像乱飞的星星,不知要向何方,不小心闯进大气层,还要粉身碎骨换来一点火光给清闲的情侣们一个愿望。
如果我可以许愿,我希望他们能一直追随着太阳,当太阳从西方决然地落下,那死去的模样虽然透露着悲壮。但同时,也孕育着重生的希望。
散文的随笔14
当我为第一个同学过生日的时候,手里捧着那玲珑的礼物。我仔细的端详着,那是我们纯洁友谊的证明,那盈盈的烛光,慢慢亮起来时,我感觉心里也有一盏灯,慢慢升起,那是我们友谊的长明灯。 当我们开始为成绩、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时,我们已经五年级了,虽然学习很紧张,但我有时间还是会和一群朋友们狂侃,聊生活、聊志向、聊人生、聊游戏、聊学习心得…… 我们一起分享自己的快乐,那时,我们心中都有一首属于自己的歌。
我轻轻的吟唱着,那童年的歌,那永远也会不来的歌,那无忧无虑的歌……我想,有一天,我还会回想起今天的歌……整整紧张忙碌了一个学期,盼望已久的寒假终于到了。此刻,我们小朋友可以把一切的苦恼、忧愁等不开心的事全都抛到脑后去,让欢乐伴随我们整个假期! 寒假,一个令我们向往、期盼的假日,一个令我们快乐的假日。一个能让我们轻松的'假日,一个让我们能丰富生活的假日。
平时很忙碌,难得有个休息的时间,但我可不能过太没有规律的生活啊——晚上十一、二点钟才睡觉,早上太阳老高才起床,那样不但对身体没有好处,而且第二天也没有精神了,过完假期不变成“熊猫”才怪呢。所以,假期一定要注意有规律地休息,可要为自己的身体着想啊!早起身体好啊!一日之计在于晨应该好好把握。早起跑步和用来看书是最好不过的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正是我寒假要看的名著,书是知识的宝库、智慧的翅膀、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晨薇刚露的时候,呼吸些新鲜空气,看著名著真是人生一大美事。
寒假虽然是让我轻松的时间,可我千万不能守在电脑前大玩特玩。现在有很多同学在玩什么“梦幻西游”、“跑跑卡丁车”、“音速”什么的,玩得不亦乐乎……但那对眼睛不好。所以到户外活动或是帮助家长干些家务是我的首选。 寒假里过春节是头等大事,爸爸妈妈,外公外婆正在热火朝天的准备着过春节。而我当然也不能闲着了:端盘子,洗菜,洗碗,煮饭,扫、拖地……整个假期,我干家务干地不亦乐乎。
当然寒假更是个学习的好时机。完成适当的完成寒假作业是为了巩固所学知识,我多看了一些课外书,希望能从书籍上获取更多的知识,更多积累书中的知识。但是我也不会忘了“温故而知新”,复习一下过去的知识,说不定就会有新的发现,可以“查漏补缺”更深一步地巩固所学。
过春节,从火红的对联,到噼啪的爆竹;从红包,到新衣新帽。喜庆、吉祥、兴旺、幸福、快乐,所有美好的词汇都集中在这里。人们在春节会忘了烦恼,忘了愁怨,世界充满了欢歌笑语,充满了温馨祥和。贴福字、放鞭炮、包饺子、看晚会……
当然,多帮助家人、邻居、朋友,甚至素不相识的人做些事情,也算为红领巾做一点贡献,为新春佳节做一点奉献。就在大年三十,我帮助了一个与亲人走丢的小朋友找到了她的父母,整个假期我都沉浸在这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的喜悦中。
美妙的寒假就这样过去了,迎接我们的是紧张的初一下学期,让我们一起享受寒假,享受学习.
散文的随笔15
我自南方携来你小巧的器皿,成为我灵感时分的陶罐,贮存着一汪令我素怀酣兴的湖泊,带着你的关切和默默在我的心底静止。
那用以盛装我们彼此可资回忆与品味的酬酢,清冽而甘润。
我激动。在你悠远的叮咛中,捧着她跨越迢峣或湍滪,在离你最远但心灵却最近的旅途。
那釉质的淡雅,如你的'心韵,是你的青春之思纯正在天地之凝华。
你倾注的液汁让我一生品饮,如初尝你欲坠的葡萄。
其中有你常葆的鲜绿溶合着几瓣淡淡的菊花,赏心悦目地亭立在我的案头,那份爽洁愈发沁彻骨髓。
你嘱我用爱心把它呵护,好共你那只在天南地北有一世的勾通。你说,不多见的,已寥若晨星。遥相呼应的该是一次倾情的保留。
你说,这是世界上两只“最后的恐龙”。
在美质独具的黄昏,烛光也一同你我拥有一隅回避繁嚣尘世的小小佳构,再次把属于我们独拥仅有的心汁斟满,耽溺在你的召唤、品尝和献与中。
我们曾相约以此抵拒平庸和流俗,把欢愉对等。而幸福感就也来临。
眩晕啊,那美感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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