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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恋是闺蜜
十多年以后,我们各自成为虽然心怀感伤但甘心承担的女子,没有什么怨悔。在大雨中,平静地挥手告别。想知道下面的情节,快来欣赏吧
我的初恋是闺蜜【1】
12岁的时候,我有过少年的友情,是和学校里的一个同龄女孩。
她的家和我的家隔了城市中央的一条河流。
夏天下着暴雨的午后,我记得她撑伞等在楼梯的下端,来接我去她家里吃冰激凌。
潮湿的阴影里,她的面容像一朵皎洁的山茶花。
我们在大雨中光着脚踩水,在她宽敞的家里一边吃冰激凌一边看诗集,然后疲倦之后拥抱着睡在一起。
她浓密的长发散发出清香,在睡意蒙眬的时候兜了我一头一脸。
我用手去拨。
窗外是滂沱的雨声。
那时候我是一个不常和父母在一起的女孩,她的家庭也不幸福。
我们有彼此隐秘而艰涩的疼痛,都还没有长大,是肿胀的纯洁的花苞,想在彼此的灵魂里寻找一条通往世界的途径。
而这个进入的切口,只能是给予彼此的爱,虽然这种爱,因为某种绝望,显得盲目而决绝,充满纠缠。
我记得我们每天写信,即使在同一个班级里,每天都在见面。
时间在剧烈的感情里,总是不够用。
我们在信里写,我爱你。
就像对这个尚未展开旅途的世界说,我要出发。
这种感情,现在看来,其实已经如同一场初恋。
这段往事,使我对女性之间的友情,一直保持着某种信仰。
在它里面,没有性,没有好奇,也没有激素的作用,只是因为彼此共同的愿望而靠近。
我们就像两个敏感的贫乏的孩子,彼此拥抱取暖。
这样纯洁的陪伴,彼此之间,发生了许多的事情,有悲喜,有失落。
现在想起来,17岁之前的生活。
是一生中最为残酷而凄艳的岁月。
后来,我们很快各自恋爱。
那时候总是以为恋爱能够彻底地拯救自己的孤独。
是在付出很多代价,耗费掉很多时间之后,才知道,这个想法是错误的。
十多年以后,我早已离开那个南方城市。
从南到北,一路在不同的城市里迁徙。
我开始写书,出版小说。
我的生活,日益桀骜和颠簸。
但是少年时,我曾对她说过,我以后会写书,因为我要让别人知道我的疼痛、我们的疼痛、所有人的疼痛。
她最终嫁给了一个纯朴沉默的男子。
结婚生子,平淡地工作,过着安稳的生活。
有很长一段时间,彼此失去了音信。
然后,有一年夏天,我回家,偶然联系到了她。
于是就去见她。
我还记得她最喜欢吃香蕉,在附近的水果店里买了一大串香蕉,还有一捧打着花苞的深红石竹。
她的长发已经不见,扎着粗糙的髻。
憨稚的一岁幼儿在她的怀里酣睡。
她已做了母亲。
而我,依然孤身一人。
我们没什么话说,一个劲地微笑,沉默。
她让我看房间里一大缸的热带鱼。
空气中有寻常生活的奶粉和灰尘的气味。
我看到墙壁上她16岁时的照片。
我也一直把自己的一张少年时的黑白照片带在身边。
照片这样陈旧,而少女时的笑容,却明亮得耀眼,明眸皓齿,让人伤怀。
我们还是有着一模一样的喜好,和过去一样。
告别的时候,她送我。
我把她的孩子抱在怀里。
我们凭借着曾经给予对方的温暖和激情,已经长大。
那段少年时的感情,就如同彼此寄居的蛹。
当灵魂长出翅膀,各奔东西,蛹就成了透明的空壳。
十多年以后,我们各自成为虽然心怀感伤但甘心承担的女子,没有什么怨悔。
在大雨中,平静地挥手告别。
少年时那般潮水汹涌的友情,已经不见。
经历过诸多人性的苍凉和命运的多舛,已不再需要倾心的付出去探知未来的结局。
我们知道,最终我们是会长大的。
疼痛会过去的。
在路上【2】
万雨,一个闷闷的男生,平时也不喜欢说话,不喜欢和人打交道,那张帅气的面孔永远只有一个表情。
所以,他的朋友很少,异性朋友就更少了,但是他却有一个女神级的朋友,不过那个女神,脾气火爆,名字叫李景。
也许只有万雨才能受得了李景的脾气,所以,李景才把他当朋友吧!
李景和万雨是发小,李景从小就不是个大人眼中的好孩子。
小学的时候和同学打架,男生他都打,只有有一点不顺他的心意他就打他们,多次被老师喊家长,父母太忙常年都在外面出差,只能叫她姥姥过来,她姥姥也管不了她,当老师面说她俩句,她回去还闹别扭,姥姥还得哄个半天,说尽好话。
实在没办法就会喊万雨去他家,只听见李景又是打,又是哭诉,又是大叫的万雨也不说话,让她打,看她累了就问她,累不累,累了就吃饭吧!姥姥就端来热了一遍又一遍的饭菜,万雨就看着她狼吞虎咽的吃完。
然后就默默走回家。
虽然是个女汉子,李景却越长越逆天,特别是到了初三,学会了化妆,白皙的脸,修长的身材,马尾扎的简单,但是却显得活泼灵动,处了马尾,真不敢想她长发及腰的样子,那种火爆脾气,发起火来,披头散发,应该是像极了贞子吧。
万雨虽然很低调,沉闷,大人眼中好孩子形象,但是他的成绩却并不好,他是单亲家庭,他和父亲生活,他父亲对他的成绩也并不关心,好似,只要供他吃喝,他不杀人放火,他就尽到了做父亲的职责。
初三的时候,李景和万雨在一个班,万雨的同桌是个混混,长得帅气,嘴也会说,万雨不喜欢他,但是他也不说出来,在别人看来,万雨就是石头,木没有感情的,自然也没有喜欢与不喜欢的定义。
他的同桌叫杨桐,他喜欢上了李景,不知道是喜欢还是因为李景看着养眼,亦或是追到这么漂亮的女生能满足他的虚荣感。
李景对杨桐并不反感,因为他长得并不差,而且杨桐还会哄女孩子开心。
后来他们就真的在一起了。
在一起不久,杨桐就因为聚众打架被学校勒令退学了,退学后,杨桐多次来学校找李景,说自己混出名堂后,一定会回来找李景,李景也不理他,后来烦了,对他说“你在学校的时候,跟你玩玩,也是为了气万雨,现在走了,就滚远点,你哪里值得老娘喜欢。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听到这话的人都知道了,这个河东狮,喜欢那个呆石头。
放学后,万雨收拾了书包,像平常一样,一个人等到人群散去了从学校的侧门离开到了校门口,一群人围了上了领头的就是杨桐。
杨桐鄙视着万雨,万雨绕着他们想离开他们把他围的更紧了。
“妈的给老娘放开他,你们敢动他,老娘废了你们。
寻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李景跑了过来,看着恶狠狠的不过也挺好笑的。
杨桐看着李景,不得不放开万雨。
万雨背着书包,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似得走了。
“杨桐,老娘告诉你,只能我欺负他,除了我,你们谁也别想动他。
以后他出了什么事情,小心我闹的你家鸡犬不宁。
说完看到已经走远的万雨追过去“万雨,你给老娘等等,听到没,等等,唔哇……哇唔”喊着喊着李景居然哭了坐在地上,像个孩子一样耍赖。
万雨听到他哭了,停下来,回头,走到他身边蹲下,等着。
一会万雨说,“哭累了吗?累了就回家吧。
李景就满足的站起来,乖乖的跟着万雨回家,一路上她说好多事情,无论什么事情,她的肢体动作都很丰富。
嗓门也大,在远处看去,她好像是在吓唬万雨,万雨却淡定的一直走路。
初三毕业了,万雨不上学了,他父亲说他成绩不好,上也没用,不然早点打工挣钱,一个十七岁的孩子就这样早早的工作了,而李景上了职高,脾气还是很火爆,口头禅还是“老娘”,但是毕竟颜值高,喜欢她的人还是很多,却从不搭理他们。
万雨在酒吧做了调酒师,李景经常逃课去看他,万雨不搭理她,说女孩子来这种地方不好。
李景看着万雨,“老娘才不怕呢,那个敢欺负我,我让他断子绝孙。
万雨也不说什么忙他自己的东西。
李景呆腻了就自己走了。
那天杨桐来到了那个酒吧,看到了万雨在那调酒,上去就要了一背酒,泼在万雨脸上,万雨擦了擦脸不说话其他的店员慌忙来解围。
“大哥别生气,这小子刚来没有多久,不会做事。
有眼不识泰山有怠慢的地方你担待些。
杨桐混的不错,有些名声,所以这里人大多数都认识他。
要是他今天旧事重提,万雨就宰了。
还好,杨桐没有说什么,说了一句算了吧,事情也没有往恶劣方向发展。
不过,万雨失去了这个工作。
李景不知道李景已经不在那上班了,那天去找万雨,找不到万雨,以为万雨躲着他,就在吧台撒泼了。
恰巧遇到了刚刚进来的杨桐,杨桐递了一杯伏特加,说“你在等等,喝点东西,我叫人去找万雨。
“找不到,老娘废了你们”说完,一口气喝了大半杯的伏特加。
一会就趴在吧台上睡着了。
正当杨桐准备抱着李景离开的时候,万雨回来了,杨桐当然不会给他好脸色,他们打了起来,因为他们人多,万雨被打的鼻青脸肿,不过最后还是抱着李景离开了。
万雨把李景抱到了附近的公园石椅上,靠在自己肩膀上抱着他。
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给他幸福,他从小就感觉自己给不了任何人幸福。
自己也很少感觉到幸福,但是此刻他感觉很幸福,而已经醒来的李景装睡着了,他也满满的幸福。
到了凌晨,天已经凉了,李景假装醒来,矫情着叫着冷。
万雨脱下外套给他披上,李景不愿意,要万雨抱着他。
万雨不愿意。
李景一脚踩在石椅上对着万雨说“喜欢我吗?不要说不喜欢我都看见了,我靠着你的时候你在偷笑。
你就是喜欢老娘,快说你喜欢我,做我男朋友”万雨说“我喜欢你但是我给不了你幸福,我没有权利做你男朋友,我……”万雨还没有说完,李景滚烫的唇就贴上了万雨的脸“万雨,我们还小我们还在路上。
成长的路上,没有到生命的尽头,我们就一直在路上,而我们不知道下一段路会发生什么,但是有你陪着老娘陪着我,我就天不怕地不怕。
只有你能给我幸福,我们的幸福就在路上,愿意陪我吗?”万雨点点头露出极少出现的微笑。
依雪之城【3】
有人说,雪落在城上,没有阳光令它们分散,除非城倒塌,雪才会落下;而我说,就算没有阳光,外界的分子因子迟早会分解掉雪。
雪和城,注定不能永远在一起。
——宁雪
宁雪一个人走在傍晚的马路边上,深秋的风总是那么冷,害得她把围巾不断地拉紧。
她低着头,丝毫没发现有个人站在她的前面。
毫无疑问,何城华丽丽地被宁雪撞到了地上,他站在那里的时候根本没想到一个瘦小的女孩子会有那么大的力气……“对不起!对不起!我没看到你才会撞到你,我真不是故意的!”何城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贴在身上调皮的灰尘,看着低头道歉的小女生,笑着说:“没事,是我专门在这里等着让你撞我的,只是……”没想到你的力气那么大。
“做我女朋友吧!”
“啊?”宁雪抬起头看着这个帅气的男孩,他要告白不也应该去告白漂亮的女生吗,怎么会是自己?
她有这样的想法并非没有原因。
宁雪是个长相普通的女孩,只有一双小鹿般令人沉迷其中的清澈眼眸。
宁雪觉得对面的男生一定是游戏输了,而自己就是那个可怜的炮灰。
她觉得自己被耍了,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呜咽着跑向了学校湖边。
何城愣愣地看着女生突然哭着跑走了,呆了一下才想起来追上去。
掏出随身携带的纸巾递给女生,说:“我没有耍你哦,我是真的喜欢你!你就算不喜欢我,万一以后喜欢了呢?”“那也是以后的事。
说完,宁雪便踏着干枯的落叶回了寝室。
何城对宁雪展开了强烈的爱情攻势,早上送花晚上送家,一个月毫不间断,终于,宁雪还是投降了。
何城和宁雪交往了,他对她很好,她沦陷在他的温柔里,直到那天。
宁雪去何城宿舍找何城,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听到他和室友的对话
“哈哈,都说了像那种每天自己一个人肯定好耍!”
“对啊,当然还免不了你这何大帅哥的颜值啊!”
“我觉得我挺喜欢她的。
“喜欢有什么用,你爱她吗?”“不爱。
“砰!”的一声,制造这声响的主角就是男生们口中的“好骗姑娘”,宁雪。
“雪儿不是这样……”“分手吧。
又像当初那样,说完就走了。
那天以后,何城再未见过宁雪,宁雪像人间蒸发了一样,连她的气味都丝毫未曾留下,就像……根本没有在此停留过一样。
何城疯了一样找遍了她的教室,她的寝室,她的家,甚至连只跟她见过一面的人也不放过,可是无果。
宁雪离开后,他怀里不再有小小的身子,不再有轻轻的说话声和甜甜的笑声,他换了好多女友都没有宁雪给他的感觉,他就已经明白了,这爱上她的命,是躲不掉了。
城曾经和雪在一起过,可是雪化了,化在了城的心里,渗到了城的骨子里;雪也爱着城,可是城骗了雪,城吸收了阳光,化了雪;后来,雪的心被城深深地保护在城的心里,永远,直到城塌了。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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