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奋斗过的梦才叫青春

时间:2022-09-30 20:01:01 随笔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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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过的梦才叫青春

  青春,都诞生于特定的时代;而每个时代,都会挟卷着自己独特的“时尚元素”。下面和小编一起来欣赏吧!

奋斗过的梦才叫青春

  万花筒般凛冽的露骨的青春,总是在现实面前不得不低下高傲的头颅。

  即使很亢奋,即使很埋怨,即使很委屈,为了生活也不得不让一颗原本万籁俱寂的心变得有些波澜。

  看着自己写过的文字,咸咸的淡淡的愁容晕染开来。

  文学之路漫漫,因为热爱,所以凭着这个动力走到了今天。

  一直写,没有人看,写给自己看,没有人喜欢,自己给自己鼓掌。

  你说“只要热爱,就勇敢的追下去,总会有结果的”。

  “是吗?”我还疑惑的问你。

  循着热爱这条小道我慢慢的往前走,每天读书,积累点知识,为写作积累素材。

  逐渐的写作水平没怎么提高,习惯倒是养成了一个,每天必须得读书,一天不读书就像是没有吃饭饿的发慌。

  有一次,我因为回家坐车很累忘记读书,睡觉睡到半夜坐起来找本书读了几个小时。

  写作一段时间之后,就想尝试着向报刊杂志投点儿文章试试运气,也许就是运气吧,过了一个多月我很意外的收到了一家杂志的样刊。

  看到我的文印在了散发着浓浓的墨香味的纸上,欣喜若狂的我开始了又一轮的幻想。

  也许,生活就是这样,让你吃点甜头然后死心塌地的以为以后就会一帆风顺,然后就是狂轰滥炸般的挫折,被拒,统统像炮弹般向你扔来,它哪管你是否承受的住,恒久不变的定律在你这里怎么可能破了戒。

  可是惊弓之鸟的我还是渴望着有一份能盛的住我的乐土,在那里,不论我的文章是否被认同,可是大家就是乐意看,甚至觉得我写的字能成为他们的心灵治疗师。

  其实这样依然是种奢望,不过我会很开心的。

  记得有一次我在高一的时候,我看了毕淑敏的《今世的五百次回眸》之后,手心痒痒的就想拿笔写,说写就写,我花了一下午的时间写了一篇以今世的五百次回眸为标题的散文。

  我还很自豪的给旁边的人看,谁知道他不解风情,还说我写的一点都不好,讽刺我的文章登不上杂志。

  当然了我也很清楚以我当时的水平写出来的文字怎么能够登得上大雅之堂,但是我是有骨气的,我不服,然而还是很没有气概的哭了。

  当时记得我哭了好久,我好朋友来劝我还是劝不住,我只是觉得为什么不相信我呢?我真的有那么差吗?我不信啊,我不相信自己的文学梦是一种另类的幻想。

  所以我就很认真的上语文课,记下语文老师说的每句话,我就是想证明给所有人看,你们对我的全盘否定日后必定会成为反击你们的绝密武器。

  当时年龄小,天不怕地不怕,以为说大话就能吓怕所有人。

  后来每每被老师夸奖文章的进步,心里还是乐开了花儿。

  这更加坚定了我的梦想,就像你说的,只要努力,总会有回报。

  我更加投入的写文章,写小说,给各家报纸杂志社投稿,不管有没有回音,就只是尽管投。

  多投一点,希望就大一点。

  没有人知道,在追求梦想并为之奋斗的时候我就像是无头苍蝇,在人生的路上横冲直撞。

  越坚持下来越能感觉到有一种力不从心,有时候即使你很努力,没有伯乐发现,千里马永远也只是一匹普通的可以任人宰割的马。

  经历了许许多多,可是我还是坚持着最初的梦想,我的文学梦,我的作家梦。

  现在偶尔一次被登文章,心里还是会很幸福,简简单单的。

  如今的安稳总是带着些酸楚的滋味,我想这就是青春吧。

  当初为了梦想很努力很努力的奋斗,即使现在没有功成名就,没有锦衣玉食,那些华丽,富贵,暴殄天物,挥霍的生活仍离自己十万八千里,可心里没有觉得对不起任何人,依然感觉洒脱,昂首阔步。

  因为奋斗过曾经最真最真的梦,所以青春才显得弥足珍贵。

  青春时我们嘶吼过【2】

  题记:一个时代的退却,不过也就像唱完一首歌。

  所幸的是,我们嘶吼过

  那时一唱就是通宵,现在不行了。

  大学的时候,寝室里有个姑娘嗓子好,时不时招呼大家去唱歌。

  有一两个响应的,剩下的基本都会跟去,不去显得不合群。

  熬到晚上十一点寝室门禁的前一刻,一行人才倾巢出动,大晚上穿得周吴郑王地走出来;碰到楼里其他的姑娘——各个都是一脸睡意,趿着拖鞋,穿着睡衣,拿个保温瓶刷牙杯之类——就互相打个照面,“唱歌去呐?”“嗯呐!”

  浩浩荡荡搭一趟夜班车,嘻嘻哈哈十一点半到KTV,排上号,6个人,抢2个话筒,包里自带4瓶果汁2瓶纯净水,躲躲藏藏地放桌子下面,其他什么都不点,就唱到天亮。

  唱完了出来,清晨五六点,马路上刚有沙沙沙的扫地声,城市还没有醒来;宿舍的门禁是七点才开,回早了也白回;6个人就找一家24小时营业的麦当劳,运气不好的时候就是永和豆浆,

  然后趴在桌子上,干坐到快七点,再搭公交车或者打个车回去,勤快的,没事儿似的,洗把脸,照样去上课。

  当然,懒人如我,就等整条走廊里的关门声清净之后,似睡非睡地躺一个上午。

  穷得那么欢乐的时候,也只有那会儿了。

  那会儿,谢霆锋《爱后余生》的MTV用的是《半支烟》电影片段,眼里闪亮的像是有星星,嫩得发青;王菲的好多MTV大都用1998年演唱会录像,唱《闷》的时候穿着一条红裙子,

  快乐得像个小姑娘一样,远远地一路蹦着出来,一直向观众招手,尽兴时还会扭两下肩膀,十足活泼。

  十年之后你再看,谢霆锋都离了婚,而王菲的复出演唱会,整场三四个小时一动不动站着唱完,说了四个字:谢谢,谢谢。

  岁月没能带走他们的胶原蛋白,他们也许看上去更美了、更好了,但总有些东西,真的消失了。

  长大后的应酬、聚会,免不了和一些半生不熟的人去KTV。

  我都不去的,吃饭可以,喝茶也可以,哪怕光喝酒也行,就是别去KTV。

  KTV的情感带入太大了,我没法忍受和陌生人坐一间黑屋听我没听过的歌,更没法在陌生人面前唱我会的歌。

  在我看来,那时只能和老友一起,一醉方休,唱一首歌就想起一个人。

  夜是早就不能熬了,真心困。

  如今再去KTV,能唱到午夜就已经是超常发挥。

  通常都是下午三点唱到晚上八九点,出来吃点东西就散伙,直接回家洗洗睡了。

  都只和最好的老友去,最多不过三四人。

  酒到微醺,所有的音乐都有了意义。

  如果说变老的迹象之一就是不愿再接受新事物,那我大概很严重。

  由于没听过新歌,我在KTV里,点歌最新的也只是《富士山下》、《葡萄成熟时》之类,有时候老友还会把《过火》、《鸳鸯蝴蝶梦》这等老古董翻出来唱,一边唱一边笑,老了。

  青春止于某些歌,止于那些和另一颗心血战的日夜,止于听一首歌就想起一个人的时候。

  我固执说那时的歌最经典,黄伟文的词天下无敌,可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经典,我们不过占据一个折子戏中的片段。

  过去的经典,是有共识的。

  说起邓丽君,老中青都认。

  我们这一辈的呢,点出几个大名字,也都没什么争议;再往后呢,谁服得了谁?

  四大天王早就不在歌坛混了。

  张惠妹去年出了一次镜,胖了好多,看得人真心酸。

  王菲是早就不唱了。

  小时候喜欢过的许茹芸已销声匿迹。

  陈绮贞久无新作。

  周杰伦最出彩的歌还是那几首旧作。

  天,连孙燕姿都当妈了。

  前年看到娱乐新闻,说狗仔抓拍到徐怀珏在菜市场买一只鸡就过年,言下之意她过得好落魄,我盯着新闻愣了好一会儿。

  90后恐怕从来没有听说过徐怀珏吧。

  还好有陈奕迅,标志着一种不垮的经典,真希望他可以走得久一些,再久一些。

  我2010年在香港红磡看他的演唱会,3个月连唱14场,我听的是第4场,他的嗓子已经哑得像一张砂纸,吼《浮夸》的时候,听得我真怕他的声带着火。

  不知道后面10场,他如何撑得下来。

  那个晚上突然觉得,艺人不易啊。

  若有选择的话,谁会愿意3个月连唱14场。

  就像我们普通人,要是有选择,谁会愿意天天起早贪黑上学,上班。

  一个时代的退却,不过也就像唱完一首歌。

  所幸的是,我们嘶吼过。

  青春过去式【3】

  题记----亲爱的,那并不是爱情

  文/青彧

  回忆的风铃,留下阵阵的余音;旋转的木马,转向未知的旅途;那个承载着欢乐与悲伤的记忆叫做青春,青春,单纯,美好,把我最好的年华奉献给青春,幻化成我今生最珍贵的过客。

  当我一层一层的拨开回忆的洋葱时,脑海里那些或美好或悲伤的记忆如洪水般倾涌而出,泪花也一点一点的泛起,这个故事无关风月,只是当她跟我提起时,让我不免有些伤感,而故事也就这样开始了。

  青春,过去式,在最美的年华,谱写最动人的乐曲。

  懵懂,无知的少女,敢爱敢恨,什么都不怕一样的她,被身边的亲人、朋友宠溺着,以为是公主,其实什么都不是。

  那时的她天真、单纯、可爱,根本不懂什么爱情,只是被一个阳光而满腹才华的男孩吸引,那时的他在她眼里就是仰望,阳光,成绩优异,写得一首好字,最喜欢的就是他的坚持,在篮球场上的自信。

  尽管其它男孩子经常给她递情书,那时的她觉得很开心,有人喜欢着,感觉被别人捧在手手心。

  但内心深处却一直暗恋着那个他,于是她悄悄的送他一个笔记本,放在课桌底下,被人发现后,她死不承认,为了能离他近一些,了解他的所有爱好,还逼自己去看怎么也看不懂的篮球,那样枯燥、乏味,

  还经常为他加油,这些他都不知道,她的内心经受着折磨与煎熬,感觉自己的付出,一直得不到回应,却不敢大声说出我喜欢你。

  这样的她苦苦暗恋了3年,一直在懵懵懂懂的喜欢着这个男孩。

  但很想说亲爱的,那并不是爱情,那只是一个人的暗恋。

  青春,过去式,在没有硝烟的战场,奋力的厮杀。

  她还是她,只是她和他的距离越走越远,他们的故事已经结束,或者根本没有开始。

  她认识很多新朋友,她没变,还是那样单纯,天真,让人想要去保护,所以遇见了那个喜欢她的他。

  她并不知情,只是毕业的那天,他叫人喊她去吃饭,她傻傻的,拒绝了,后来告诉我的时候,她才知道原来他喜欢着她。

  对于他在她的心里只有支离破碎、模糊的印象,唯一能想到的是,她不听老师的话,他坐在她的后面,告诉她你要为你自己去学习,不要因为老师,影响了自己。

  时不时还对她嘘寒问暖,她不懂,觉得他这样子对她理所应当,后来才知道,哪里那么多理所应当呀?但是那时的她心里暗恋着另一个男孩子,这个男孩为了兄弟打架,还赌博,闹事,最后被学校开除,

  休学一年后,努力学习,考上一个好大学。

  当时的她觉得这个男孩的外表阳光帅气,像极了电视剧里的男主角,被深深的迷住了,但仍然没有表白,因为他是被不看好的那一类人,而我们在这场没有硝烟的高考战场上,奋力的厮杀,

  就是为了自己的将来,既然是暗恋,也就让它消失在这场战场。

  青春,过去式,最后的最后,该结束的就让它结束,没有的结果的暗恋,在她心里某个角落留下幸福的影子,慢慢消失在脑海里······(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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