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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的那些年
天气是如此之好,阳光明媚到刺眼,初恋的那些年。
初恋的那些年【1】
我喜欢上一个美女,她是我隔壁班的,千方打听后终于知道她叫董欣,又费劲百般周折和她成为了普通的朋友关系,随即开始了我艰难的泡妞大业。
周六我和张飞去喝酒,两人喝了三箱老雪,喝的是七倒歪斜,绿色故事网,相互搀扶而归,没想到到班级门口时不小心撞到我的女神大人,最可怕的是手中的饮料将她的衣服弄脏了。
“喂,你没长眼睛啊,撞到我哥们了知道吗?”
听了张飞的话董欣原本生气的眼中又多了一丝愤怒,我连忙赔礼道歉。
“对不起,我兄弟喝多了,你这衣服我陪你好了”
“哼,有钱就了不起了吗”
董欣还是把火降到我的头上了,确实这事是我不小心,而且我的哥们还火上浇油,搁谁谁都会发火,此时我必须道歉,因为我还要追到她。
“这事是我不对,我承认错误,可是你也得给我一个补偿的机会吧,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这样可好?”
“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算了,那就罚你请我吃十天饭好了”
“什么,你要我哥们请你吃饭,还要请你十天,你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吧”
“小飞,行了,就按她说的办”
追女孩子通常都是要请吃饭的,可是女孩子很难答应的,这次女生主动提出,我然是求之不得呢,可不能让小飞搅和黄了。
商议好了,我就将醉的不成样子的小飞放到座位上,想着泡妞大计。
女生本来就是矛盾体,说话通常要反着听,……这次的不小心也是我故意而为,就是为了接近她,不然没有交集,没法下手!
都说追女生,请她吃饭算是成功一半,可是我这第一天吃的很郁闷,因为我在女生面前紧张,一句话说不出来,真是笨的要死,这样如何搞定她!
回到班级几个死党围着我问东问西,主要还是很佩服我,羡慕我能和校花一块吃饭,甚至有人怀疑我们在一起了,我真是无语中带着郁闷!他们看到的只是表面,事实上哥还差的很远,泡妞漫漫兮而修远,吾将上下而摸索!
第二天我接着请女神吃饭,女神见我小心翼翼的样子很不满。
“章啸天,你还是个爷们儿吗?吃个饭怎么扭扭捏捏”
此刻怎么感觉她是爷们我是女人呢,又或者说她是猫我是老鼠!
“我,我,……”
这时校园四大恶少之一的韩子赫来了,明显就是冲着董欣来的,而且韩子赫行人根本就无视我。
“欣啊,吃饭呢,我可以坐下一块吃吧,那个小子你可以走了”
那个小子明显就是指我啊,此刻我要是走了,在女神眼睛就是无能鼠辈,所以……
“那来的苍蝇啊,快点走开,没看大爷我正在泡妹子吗?”
说完我就后悔了,不是觉得自己话有多嚣张,而是`泡妹子`这几个字怎好当女神面前说呢!
韩子赫当即同他的手下给我围了起来,正好手痒痒,不过三分钟,我就将他们打倒了,小样儿的哥从小就学武术,更是打了十多年的架,对付他们几个和玩似的!不过嘴还是流血了,当时本来我可以躲开的,只是我发现女神在我后面,我躲开女神就会受伤,当时女神是看的清清楚楚!
“你流血了,没事吧”
“没事,这都不是事,爷们嘛”
终于证明自己是爷们儿了,不过却付出了流血的代价!
“你刚才说什么泡妞”
“哦,刚才只是和他们扯了,你别当真”
“哦,你不会真的喜欢上我了吧”
打死也不能承认,不然就不好追了,追女孩子要是表白早了,她不拿你当回事,还会心存戒心!
“你真自恋,我喜欢你,我现在正追别的女孩呢,这情书就在这”
这是我给董欣准备的,打算在恰当的时候给她,谁让咱嘴笨呢,说不出来不代表写不出来,欣拿着就读了起来……
“你这写的不行”
“怎么不行了”
“太酸了,反正我看着是反胃”
“那好,我明天再给你看一封,你要是能满意,我就送给她”
“那,我就帮你参谋参谋”
小样儿上钩了把,我就天天写给你,啥时候给你感动了,咱就成功了,而且这样还不用担心你不看,哈哈……
我晚上回家,用了两个小时又写出一篇《为你写诗》大约两千字,之后便陷入梦乡……
接下来这几天,一天一封情书,共九篇,欣怡终于承认我写的有点水平了,还说事成了想认识下那女生,我满口答应。
十天已过,我们的关系大大提高,我在她面前也放得开了,拿下她的信心又大了一步,照这样下去追到手回事迟早的事。
然而一星期后,我看她和一男生抱在一起,尼玛心碎了一地,半个学期都浑浑噩噩,从此见到她有种特别的感觉,明明很想见她,为何见面要躲着走,明明很想和她说话,为何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这就是爱到心口难开吗?
高二分文理科,我擅长的是理科,文科设置三个班,听说她报文科,如果我报文科就会有三分之一的几率和她在一个班,那样每天看她一眼就满足了。
在这里,我无心爱之人【2】
十二月底,那时候南京的冬天还不算太冷,有阳光,但暖得虚情假意。
我跟成都的S说,在这里呆得有些腻烦,想去你那里看看。
S说,你随时来,我随时去接你,茶提早给你备好了呢。
其实很早就想离开南京一段时间了。
这里存了些陈年发酵的人事,那人一走,空落了好阵子,记忆里茛了灰上了尘也懒得打扫。
眼看着有些东西快要发霉腐烂,天又渐冷起来,风里带着轻微的灼痛感。
我不愿自己耽溺在这里。
爱,或者是怀念,这些总会让人贪恋的东西,都唯恐被冰封凝结出一道道裂缝,这总是我不愿意看到的。
也可能那些仅仅是矫情做作的理由。
其实大多数人都一样,对于自己呆久了的人和地方,因为太过肌肤之亲耳鬓厮磨,一切都与经验和习惯缠绕在一起,都不会有好好看一眼的用心。
这个时候就需要隔开一段距离重新去审视它,腾出些空白的地方储存那些忽略掉却足够温存的情感。
我想离开这个地方,也无非是身处其中渐渐有了怠倦,日子紧跟着心情就懒散麻木了,对生活渐渐失却了此前时常有的那种打鸡血般热情豪迈的状态,我对此时常会有灵敏的恐惧感。
于是,我逼着自己说,出去吧,走到一个阳光清冽的地方,我需要些新鲜的moment,给终将延续下去的生活一个开端,一个能够悸动我的开端。
到成都,已经是晚上十点。
坐最后一班公交车找到住的地方,街上的灯影都已张着瞌睡人的眼,散着昏黄的光晕。
几家没有打烊的小吃店门前还集聚着热气腾腾的人群,从里面呵出白雾雾的烟火气,弥散着诱人的香,比衬着冬夜里的寒。
和S走在有些清冷的街上,脚步声和行李箱滑动的声音显得格外清脆。
不知怎么的,我在那一刻会想起一个老人,一个叫木心的老人,看过他一张黑白色照片,在纽约异国他乡的某个清晨,他穿着一身长黑呢子大衣,拄着手杖,扭头望着远方,那时候他写了一种心情:“清晨上火车站,长街黑暗无行人,卖豆浆的小店冒着热气。”
这句平常的话细细一品,竟和成都初次相见时的心情有些相惜。
那是新年的第一天,深夜临近十二点的城市。
因为它处处潜伏着陌生的异样感,哪怕一点轻微的窣响,一缕蒸腾的热气,都能引诱出一丝温情的东西,人心变得脆弱而易被安妥。
这样见面的方式让我有种莫名的安全感,蒙了黑夜的假寐,来不及分辨它或狰狞或善目的面孔,就已经猝不及防地拥搂入怀。
和一个城市这样的初见,我往往会迅速地爱上它。
在成都的那些日子,每天早上在旅馆里睡到自然醒,窗外还是阴郁的灰色,总让人疑心天还未亮,所以听说成都人都喜欢清晨睡懒觉。
下午若逢晴好的天气,就出去走走看看,或约了朋友喝茶,喝到日照竹林斜,人群纷纷散去。
这时小城里的华灯初上,就走桥穿巷看看夜景,走过喧嚣嘈杂的酒吧街,听里面摇滚的轰响,或者是民谣的悠扬,店门外站街拉客的都是清一色的南方小伙,穿着时尚头发有型,长相清秀又带着魅惑。
走累了就回到旅馆,睡前翻看些随身携带的书和电影,也会码几行字,疲倦袭来就昏昏睡去,连梦都是没有的。
一天的时光瞬间就感觉慢了下来。
慢下来的时候,倒觉得日子清朗明澈了许多,之前在南京混沌不堪的情绪重又捋顺了,走一步听一个调子,能敏感地察觉到身边看似匆匆而过又转瞬即逝的东西,它们停下来的瞬间所呈现的意义。
不只我这样的闲散客如此“不思进取”地过活,我来到这里,只是“偷得浮生半日闲”。
而整日生活在天府之国的小城,这又是一种生活的常态。
清晨的街面上没有太多汽车的鸣笛声,连久违的鸟声都能在冬日里听见了,许多店铺要等到快晌午时才开门迎客。
吃过午饭最热闹的就是锦江边、公园、街道两边,许多地方都设了茶场子,打麻将,遛狗遛鸟,或喝茶聊天的人络绎不绝。
等到了晚上,各家店铺小吃、酒吧街的夜生活又能欢腾到深夜一两点。
生活在这样的小城里,看身边的人都在不急不躁地活着,慢慢地活着,或怡然自得或平静恬淡的神情浮在脸上,没有被时间快马加鞭催赶竞技的紧迫。
一切都像是松了弦,打了盹儿,拉了悠长的调子,空闲出一种奢侈的情味,却又和真实妥帖的生活接土连壤,细枝末节里都能拧出日子的汁水。
对于见惯了城市中行色匆匆奔命于工作挣钱的人,一脚踩进这样慵懒的日子里心安理得地“虚度”起光阴,连我这样懒散惯了的人都还会觉得不适。
没去成都之前,听一个朋友讲她在那里撘出租车的经历,正巧那天遇上难得的阳光,司机师傅伸了懒腰就谢了客:“今天天气不错,不做生意了,喝茶去!”朋友由衷地感叹了一句:“成都的阳光果然不是用钱可以买来的。 ”
当时听着只觉得是戏言,艳羡得很但也半信半疑,想着如今这世道哪还有任性到如此境界的活法?之后的某天,S说要带我去宽窄巷子附近的一家店吃担担面,只因为美味,两个人辗转一路找到了那家店,正是晚上生意兴隆的时候,店门却紧闭着,屋里灯还亮着,却不见主家。
问街边的生意人店家去哪儿了,那人应答说,打麻将去了吧,方才有人来喊了。
顿时觉得朋友此前讲的那番话真切得很。
在小城里喜欢上了这样一句话:茶马江湖走一走,吃饭喝酒耍朋友。
说得很豪情很随性很洒脱。
如果是在其他地方看到这样的话,我还会觉得有那么点装腔作势。
但在这样的享乐之都,随性洒脱的性情仿佛都无声无息地浸染到生活的边边角角,以某种挥霍的堕落的粗糙的肆无忌惮的面目,扑跌在时间的脸上。
一切有意义的和无意义的,有价值的和无价值的,追求的和怠惰的,鱼龙混杂在一起,混淆了原有分明的界限。
走在街上,时常会被某个吸烟的南方姑娘吸引过去。
看她站在人群中,旁若无人地喷吐着烟雾,或者立在街角,满脸笑靥地引逗着一只狗,灰白色的烟圈遮掩了她精致的脸。
魅惑,妖娆,用不着媚眼,喷云吐雾就可以让身边的男人多看她两眼。
这里不少男人倒长得清秀好看得很,大概是水土养的,比姑娘还要白净秀气的长相,眉眼间少了北方男人的阳刚之气,看一眼总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起古时戏院里花旦青衣的戏子。
这样的男人倘若走在街上,不但会吸引姑娘们的眼球,还会招惹一些同性的眼睛。
所以,到成都的第一天,听S讲巴蜀一带的同性恋很盛行,起初不大相信,想也想不清缘由,但见了之后,又觉得情有可原理所当然了。
在街上随便再看到两个男人卿卿我我的情侣态,也不会觉得惊讶,还会偷偷问S:“那个长得很好看的男孩子,你作为他的同性,扪心自问一下,会不会有那么一刹那的心动想多看两眼?”S看我一脸不怀好意地笑,很真诚地说:“废话,长得确实很好看啊。”
夜晚走过天桥,人潮拥挤的街面上到处散着“都市情缘”的小卡片,人们熟视无睹地从上面纷沓而过。
靠近酒吧街或闹市的中央,街边霓虹闪烁的灯影里,红红绿绿地映着“性趣365”、“情妹一香坊”、“春水坊”的招牌,店里宽敞明亮,装潢精致,丝毫没有遮遮掩掩的羞涩感,装扮光鲜靓丽地招徕着不明身份的男男女女。
夜色下的一道道魅影,交织在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夜生活中,辨不清依傍的是城市的放荡和孤独,还是男欢女爱的真情假意。
喝茶,看戏,打牌,听曲,即便没有心爱之人可思可念,也有心爱的时光相伴左右了。
冬天走在这样的小城里,总会让人多贪恋几日。
哪怕这里的阳光太过吝啬,时常会阴沉着下雨的样子,也是“好雨知时节”。
在南京的时候,一到下雨天,时间空闲下来,最怕的是想一些人,想回不去的过去,也想未到达的将来,觉得什么都是空的。
往身边拥拥嘈嘈的人群里一看,各个都睁着一张亢奋十足的脸往明天里赶,往迷茫又彷徨的日子里赶,仿佛那里真的有什么目的地值得拼尽全力去到达。
就连我这样习惯慢吞吞走路的人,也学会了踮着脚尖伸长了脖子往远了又远的地方看,得快步走,不快步走就觉得生活颓了。
但这又不大适合我这样喜欢和生活调情的人。
和身边的人一聊,大家都在谈看得见的东西,谈每日更迭变幻的东西,谈可以切实抓握在手上的东西,却少有人有闲情跟你聊聊那些“无意义”的心情,陪你做些“无意义”的事情。
走在成都的一月,四处都是惹人眼的绿,植物像人的秉性恣意而缓慢地生长,慢到其他地方的草木都已经凋零,它们不知不觉地一脚长进冬天,还留着翠意盎然的繁华。
一些生活里原本预设好的意义和价值,破碎了重又粘缝好了。
那些此前跟随着人潮,也来不及分清是自己想要的还是大家都要的,总之催使着我汲汲追求的,渴望拥有的,患得患失的,在这里慢下来的时候,似乎都消解虚化成了另一种面目,褪去了尖锋利刃的莽撞与狰狞,变得温和而轻重自如。
欲望还在忙不迭地往前涌,一刻都没有停息过,但自己渐渐隔离出了一种适度的节奏,一走一停一顿,在许多个浮于生活之上的“无意义”中,随手抓捏过来就是沉甸甸的情味。
在还没有看到远方的时候,我仅仅需要往日子的深处里走,在空白的地方走出一个个深深的脚印,每个脚印都有每个脚印的形状。
而正是这些日子里深下去的脚印,它们引诱着我,让我把庸常的日子维系下去,有人情味和精神气地维系下去。
如果你从没出现在我的世界里【3】
而风也停止了疯狂,一切看来都是那么的安详。
是的,若可以,出去走走,散散心,想必是很惬意的吧。
然而,只是存在于我个人的幻想之中。
咫尺天涯的距离不是人心与人心,却是深深的空间上的阻隔。
不知何处,不知你我,不知思念,忘了曾经,忘了我们,忘了美好。
不知何处你我的思念,忘了曾经我们的美好。
有时候,或许一直是,爱情总凌驾于友情之上。
想起曾经读过的一篇文章,需要构成友情,当爱情来了,也就成了牺牲品。
要做的是什么?爱情的双方哭泣了,或许才会想起还有友情这么一号人物,还可以继续依靠。
爱情里有分分合合,而友情却没有挽留之说。
时间久了,分隔久了,或许一直都在,或许逐渐淡化。
如果你从没出现在我的世界里,我想,那会是一个缺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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