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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随笔散文

时间:2022-07-08 23:15:22 随笔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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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随笔散文(通用26篇)

  在学习、工作中,大家都知道随笔吧?随笔是一种散文体裁,篇幅短小,表现形式灵活自由。想要找更多优秀经典的随笔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宠物随笔散文(通用2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宠物随笔散文(通用26篇)

  宠物随笔散文 篇1

  当我停下车,推开大门进家,那只本来在小窝里老老实实呆着做美梦的小黄狗早闻声窜了出来,激动得又蹦又跳,远远地向我表达着久违的热情。

  只可惜老娘嫌它平时太闹腾,用一根长长的绳索拴住了它,只给了它半个院子的自由。不然,这家伙一定会窜到我的身上,恨不得用尽它所有的蹄爪来亲近我的裤脚,粘在我的身上,寻找我的手,似乎非要和我来一次老友间的握手才能尽兴。

  我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腾不出手来与它亲热,只能挥了挥手里的大小包裹,隔空给他一个灿烂的微笑,然后进屋。

  每次我回家的时候,爹也就不再出去侍弄他亲爱的庄稼,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等我,捕捉着院子外面的喇叭声,娘看我进家了,早早地泡好了茶,把早已收拾干净的桌子又收拾了一遍,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表达她老太太见到儿子的喜悦。

  陪着老爹抽了几棵烟,陪着老娘喝了几杯茶,陪着他们絮叨了一大圈子家长里短,然后,我起身走到院子,来到小黄狗豪宅门前,它的府邸我是无福进去了。

  它蹦着、窜着,很想一下子把我抱住,不让我离开它似的,粘到了我身上,它也不管自己的爪爪是否干净,也不管自己的嘴巴和舌头是否干净,径直往我的怀里拱,往我的衣服上贴,一遍又一遍地舔着我的手。

  我蹲下身,两手捏住它的两个耳朵,似乎要把它竹叶儿似的耳朵拉成二师兄的样子,或者我捏着它的耳尖,从最尖的地方卷过去,一直卷到耳根,卷成煎饼模样。

  它一动也不动,乖顺得像教养极好的邻家妮子。我放开手,那卷着的耳朵一下子扑散开来,像一朵花迎着春风绽开了似的,它把那黑葡萄似的鼻头凑了过来,一直凑到我的脸上,鼻头上分明有着润润的湿,鼻孔里分明散出柔柔的暖,我不忍拂了它的热情,也就任它那颗黑葡萄放肆地亲近我的脸腮、我的耳朵、我的鼻子……

  “多大的人了,还和那牲灵儿闹哦!”娘在一旁笑我。

  “还没五十呢,不大,嘿嘿……”

  我腆着脸笑着。

  爹娘养了满院子的鸡狗羊鸭,很是热闹。

  鸡在笼里,羊在圈里,狗在窝里,互不侵犯,各安其所。

  它们的声音塞满了整个院子,屋前有株桃,桃子隐在绿叶里,牛眼般大小,水汪汪的;有株石榴,榴花正旺,烧成满院的火。

  当小羊羔“咩咩”的叫声传出来的时候,小狗总是调皮地应和,笼里的鸡便受了惊吓似的闹腾一番,那热闹的景象感染得石榴花都忍俊不禁,“噗哧”一声笑咧了嘴……

  哥哥家的小侄子成家比较早,十八岁结婚,然后瓜熟蒂落,给我们添了孙子,这在当地农村是体面而喜庆的大事儿。

  小孙子已经开始满地爬了,很活泼,很淘气,“咿咿呀呀”地滚着爬着玩一只布艺狗狗,他笨拙地抓起狗狗,揪着耳朵就往嘴里塞。全家人笑得合不拢嘴,我把狗狗从他手里拿开,放到他够不到的地方,他也不急,扭转身子,又朝着狗狗爬去……

  小侄正好在家,二十岁的侄子也只是个孩子,他趴在地上,撅着屁股,两手前伸,嘴俯在地面上,发出小狗“汪汪汪”的叫声,小孙子也学着他爹的样子,撅着小屁屁,一边爬向那狗狗,一边含混不清地发出“汪汪汪”的`声音。

  我突然想起了儿子小时候的事儿。

  刚毕业的时候,我和妻子都分配在一所山村学校工作,学校外面就是果园、河流、塘坝和麦田,春天的时候,妻子在返青的麦田里挖着荠菜,我和三四岁的儿子在麦田里嬉戏打滚。

  天水一般清,风丝一样柔,太阳那么暖,麦苗那么青。

  父子两个像小狗一样在麦田里仰着卧着、滚爬着,我逗着儿子:“哎,小子,叫爸爸!”

  儿子一边嬉闹着,一边嘴里含混不清地乱叫,很多时候他不叫我爸爸,也不叫我爹,而是坏坏地叫着:“大狗!”

  邻居家给孩子养了一只宠物狗,一家三口外出玩的时候,经常看见孩子和狗狗玩得不亦乐乎,我很羡慕,有时也给妻子商量:“要不,咱也养一只狗狗?”

  “养什么养?你和儿子就是两只了!”妻子嘲笑我。

  “爸爸……大狗……”臭儿子适时地插了进来。

  哦,大狗,小狗!我成了儿子的宠物狗。

  ……

  看着侄子和他的儿子在地上滚爬逗闹,看着爹娘和哥嫂笑得灿烂的样子,我突然有些恍惚:我们兄妹三人小的时候,我的老爹大概也曾像现在的小侄子一样趴在地上,学着牛和马的样子,学着狗的样子,任我们骑着闹着,挥着小手当鞭子,在“驾驾”的吆喝声中前行吧?

  现在,当了爷爷的我和哥哥,会不会像爹娘逗哄我们小时候一样,像宠物狗一样,逗着他们老人家开心大笑呢?

  也许,我们当儿女的围拢在他们身边,陪他们喝酒聊天,听他们叨叨村里的陈年往事儿,就是他们最大的快乐吧?

  看多了爹娘甚至爷爷奶奶给儿女或者孙子孙女当牛当马,心甘情愿地在地上爬成牛马爬成狗,只要孩子们高兴,他们便也咧着大嘴开心,所谓“子骑父作马,父望子成龙”的事一辈一辈地上演着,儿女成龙不成龙的不说也罢,但成龙或者不成龙的儿女,是否有一位能像他们的父辈对他们一样回馈日渐苍老的爹娘呢?

  我蹲在院子里,和那小黄狗开心地打闹着,爹在屋里的沙发上坐着,娘在屋门口收拾着晒好的绿豆,看着他那当了爷爷的儿子在院子里像小孩子一样没个正形。

  我突然想起了童年,想起了我放下书包在院子里与小猪、小狗、小羊羔嬉戏打闹的情景,那时的爹和娘还很年轻,我怎么好像没有注意,哪一天他们就突然老了呢?

  宠物随笔散文 篇2

  看了沁香老师写的日记“宠狗穿皮鞋”,不仅联想到眼下养宠物成了时尚。其实养宠物古往今来,比比皆是。记得,我家刚从农村搬到城里那年,就是现在母亲家住的地方,当时是平房。有小院,春天还能种些青菜,母亲还养些鸡鸭什么的。

  某天,不知道谁送给我家一条大黄狗,胖乎乎,毛茸茸,性格温顺,招人喜爱。我管它叫“大黄”每天都和大黄说说话,喂它喜欢吃的食物。梳理它的茸毛,还给它洗澡。时间长了,和大黄感情很好。有时候大黄会用柔软的舌头舔我的手,家里来了陌生人,它会站在你的身后,保护你!来了客人,它还会礼貌地把客人送到门外。通情达理。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一天,大黄不见了!我哭着喊着大黄你去了哪里?从那以后,大黄再也没有回来。

  其实任何动物都有情感神经的!有的`人,对自己喜欢的宠物称之为“孩子”或“乖乖”,把它们训练的人性化,用它们的肢体作为语言的表达,也让很多主人对那些动物宠爱有加。一位养了十年(十岁)狗突然离开了你,对主人来讲,有一种失去“亲人”的痛。一位农村妇女,家里养了一条近十年的狗,前两天就因为这条狗错吃了带有耗子药的死耗子,不幸夭折,女主人痛哭流涕,和女儿诉说悲戚。伤心至极。女儿说,不就是一条狗吗?再给你买一条。母亲说,算了不要了!

  对某些人来说,养宠物,也是一种精神寄托。但不要投入太多,特别是情感,一旦投入,最后受伤害还是自己。适可而止。

  宠物随笔散文 篇3

  儿时见惯了祖母养的宠物,感到留在记忆里是那么亲切,时而浮现在眼前,这些宠物都活跃在我家的小院里,甚或悠闲漫步在堂屋里,众多宠物,行姿各异,有往墙上飞的,有往桌上跳的,有在地上跑的,有大摇大摆走的;叫起来也各不相同,有“汪汪”叫的,有“咕咕”叫的,还有“喵喵”叫的……真是鸡鸣狗吠,各显神通,给农家小院带来了无限生气。

  先说说资格老的老母猪吧,从我记事起就有了它,估计它比我还先到,这头老母猪是黑色的,个儿很大,不肥也不瘦的样子,一直由休闲在家的祖母喂养着,祖母喂猪可上心了,她知道这是农村来钱的门路,一天三次精心喂养着,到了老母猪吃食欢的时候,就给它加食,到了老母猪不爱吃食的时候,就给它调节着加营养,把这头老母猪喂养得服服帖帖。换了我就不行,到了该喂猪食的时候,我也插空给老母猪喂过食,喊了半天,老母猪才慢腾腾地走过来,我看过祖母给猪喂食,只用大勺子把猪食槽子一敲,老母猪就“哼唧、哼唧”地叫着过来了,低下头就“呱嗒、呱嗒”吃起来,祖母看着猪吃食的样子就笑。

  别看这头老母猪默默无闻的样子,那可是闷头让我家发财的功臣,祖母精心地喂养着它,它也很争气,一年就怀几次胎,每胎都产10头左右小猪,每到老母猪将要产崽的时候,白天,祖母和母亲就经常观察着,到了晚上,就提着马灯轮流守候着,好好照应着,就怕母猪出现意外或把猪崽压死,一旦产下猪崽,祖母就精心饲养着老母猪,让老母猪好好喂养着小猪崽,使小猪崽们个个都长得生龙活虎,天长日久,街坊邻里都知道这头老母猪产下的猪崽好养,一听说老母猪下崽了,就往我家跑,先预定好了,大约养到20多斤的时候,就开始来捉猪了,那时,我家里可热闹了,经常有来看猪的、捉猪的,先来买的,就用木棍赶着一群小猪在圈里跑跑,看哪头小猪长得最大,跑得最欢,认准就是它了,就把那头先捉走了,后面来的,还是这样,把自己顺意的捉走了,等到最后就剩最小的了,也有不嫌弃的,父亲就给大打折扣,也就愉快地捉走了,有时剩下小的,没有要的,就自己养着,大了再卖掉。

  当时的农村还比较贫穷落后,大多买小猪都先赊着,等到卖了大肥猪再来还钱,我父亲也不计较,什么时候还都行,这样,来买小猪的就更多了,一年下来,也有不少的收入,常引来别人羡慕的目光。直到有一天清晨,祖母喂猪的时候,发现老母猪不出来吃食了,到猪窝里一看,都僵硬了,祖母悲痛地说:“老母猪抛撒(死了的意思)了”,眼里充盈着泪水,父母听了赶快到圈里去看,眼里也是湿润的。不是心痛老母猪死去给家庭带来的经济损失,而是失去的一种感情,养了多年了,人与动物之间也有感情啊!

  再接着说说鸡,从赊小鸡开始,祖母就很讲究,也很会辨认小公鸡、小母鸡,在有些文章里提到了,在这里就不提了,祖母养的鸡一群接一群,有意思的是,这一群一群里,总是小的跟着大的,大的跟着老的,在小院里、街头乱转,捡拾着散落在地上的粮食什么的。祖母养的鸡很听她的话,只要她大声一吆喝:“出去”,领头的一跑,都跟着呼呼地跑到街上,偶尔地祖母也会抓一把玉米,一边唤着鸡,一边就把玉米撒到院子里,老鸡就会领着大鸡、小鸡们颠颠地跑过来,一啄米,一点头,我觉得很有意思,使我想起了过去小闹钟的“鸡”,一点头,一“嘎哒”,多么富有情趣。

  祖母养鸡养熟了,摸透了鸡的习性,哪些小鸡该下蛋了,哪些老鸡哪天下蛋,她都大体有数。为了储存好鸡蛋,心灵手巧的祖母亲手制作了一个漂亮的带菱角的纸篓,里面放了谷子什么的,放鸡蛋很方便又不易打碎。祖母养着鸡,母鸡下的蛋就够全家人吃的,还可招待来客,养的公鸡到了年节的时候就宰一只,改善一下家庭生活,享受一下养鸡带来的实惠。

  儿时看到这跑来飞去的`鸡也很有情趣,特别是常常看到有的大公鸡从地面“嗖嗖”地飞到了墙顶上,有的半大小鸡也跟着学着往墙上飞,飞着飞着就没有力气了,就会栖到草垛顶上、葡萄架上,第二次起飞才飞到墙顶上,不一会儿,大公鸡就飞回地面,小鸡们再跟着飞回来,真如同搞什么飞行训练似的,现在想来,都觉得很有情趣。

  到了“文革”的年代,扬言“割资本主义尾巴”,连牲畜也不准养,没办法,祖母就买了塑料网,把鸡都圈起来养,别人也没有揭发的,直到“文革”结束,鸡们也解放了,飞跑到属于它们的自由天地。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记得祖母养了一只大花猫,个儿很大,惹火了还用爪子抓人。由此,我想起了祖母经常讲的一个故事,过去,都是六十年换家子,老人活的年龄不能超过60岁,到了60岁这一年,不就是被杀,就是活埋。有一个老人也即将到了60岁了,他的儿子很孝顺,就把他隐藏了起来,天天给他送饭。直到有一天,他儿子来送饭时,哭丧着脸说:“爹,从今以后我再也不能给您来送饭吃了。”老人便问:“怎么了?”他儿子就说:“南方来了个人,牵着一只上千斤的大老鼠,横行乡里,害得周遭的百姓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咱这里的人也都吓得人心惶惶,束手无策。”老人听了儿子的话,先是一惊,接着就镇定下来说:“我有一个办法,你回家称称咱家的猫有没有8斤,如果不够8斤,缺多少就喂它多少肉,等到了那天,你就把猫装到袖口里,就保证没事了”儿子听了父亲的话,回去称了称他家的猫是7斤半,就按他父亲说的,割了半斤肉喂了猫,无巧不成书,这天南方人就牵着千斤鼠来了,老人的儿子也丝毫不躲闪,等到进了院,老人的儿子才走出家门,这时他袖口里的猫见了这只千斤鼠就往外拱,那个千斤鼠就往后躲闪,猫挣脱着探出了身子,千斤鼠就缩小了一圈,猫一叫唤,千斤鼠吓得缩小的更多,僵持了一会儿,千斤鼠吓得越来越小,越来越小,最后,老人的儿子一看是时候了,就松开了袖口,猫早等得不耐烦了,猛扑上去,咬死了千斤鼠,那个南方人不知什么时候已跑得无影无踪了,从此,在民间就传开了:南方有千斤鼠,北方有八斤猫。有人就问老人的儿子,是怎么想出这个好办法来的?老人的儿子便一五一十地说了,从此就取消了“六十年换家子”的传统。

  我一边回味着祖母讲的故事,一边看着身边的猫,对这个猫便更亲近了,猫也似乎很有灵性,越来越听话了,经常捕捉家里的老鼠,我看到猫捕老鼠很有意思,猫发现了老鼠先是不动,只用两只眼睛瞅,老鼠就萎缩着跑得很慢了,这时,猫便猛扑上去,一下就咬住了老鼠的脖子,两爪按住老鼠的身子,老鼠当场毙命。养猫的年代,家里的老鼠几乎绝迹,这也是祖母养猫带来的益处。

  祖母还养过一条黑狗,看好自家的院门,确保了安全;养过一头花牛,耕种自家的田地,换来了粮食的富足;还养过两只白兔,增加了部分收入,填补了日常家用。祖母所养的宠物远不止这些,更是寄托了我的情思,给我带来了美好的回忆。

  宠物随笔散文 篇4

  有次,我在游戏室和四岁女孩媛媛工作,我们正在合作搭建一个“我的世界”,我在沙盘中摆了几颗椰子树,媛媛摆了一只小兔子、一只小狗和一头犀牛。

  手中又拿了个僵尸玩偶,不知该往何处摆放,从资料得知,她心中有个害怕的.东西,在这里,我以为小僵尸可能就是她恐惧的象征。

  “把它关在笼子里吧要不”,我指着架子上一个橙色笼子说。

  她看了我一眼,转身拿过笼子,把僵尸放在里面,又放了几颗小草,还丢进去一块糖,“这不是笼子,是美丽的花园”,媛媛慢吞吞地说。

  我有点懵,“那僵尸呢?”我随口问。

  “它不是僵尸,是我养的宠物”,媛媛答道。

  宠物随笔散文 篇5

  心理学以为,一个人看待世界的方式来自这个人所有生命故事,现实很难突破固有思维,但比这个更强大的是想象,如果没有联想,世界将会陷入一片黑暗。

  弗洛伊德在对一个病人进行催眠时,这个病人果断批评了他,认为他强烈的暗示阻断了自然回忆和联想,于是,聪明的弗洛伊德发明了自由联想技术,也是心理咨询躺椅的由来。

  简单理解“自由联想”:

  是在不被打扰环境下,进入自由的想象空间,脑海中浮现的`任何念头,都要直接说出来,坐在躺椅后面的治疗师用笔记录下来,写下的内容就是该患者某个时段的自由联想。

  这很重要,这种联想技术被任何流派咨询师加以运用,从而为探索来访内心世界搜集资料。

  自由联想的关键是:

  无论什么都要说出来、写下来。哪怕是无聊的、恐惧的、羞愧的、不值一提的、无关紧要的、愚蠢的、厌恶的、一晃而过的,都没关系,都不要因为“羞于出口”而放弃。

  我曾学过自由联想,躺在沙发上,闭上眼,知道身边坐着我同学,而他正拿着笔,时刻准备记录我说的每个字。

  一开始还是有些紧张,随即开始把脑海中念头说出来,一直持续50分钟,嘴巴不能停,耳边传来连续的“沙沙”声。

  在联想时候,不能有任何杂念,只管开口毫不延迟的讲出你念头,别对它有任何赞美、批评、指责、思索。

  若你真做到了,从睁开眼睛那刻,会有些不自在,有些后悔、焦虑,不久,便对自己有些感动,然后是从未有过的轻松。

  因为,那50分钟你心口如一,没有任何加工、扭曲、伪装。

  宠物随笔散文 篇6

  昨天在网上看了个段子:

  一女孩吐槽自己初恋经历,她是标准女汉子,饭量超大、喜欢吃肉、经常光顾地边摊,和朋友撸串,喜欢喝酒,白酒半斤一点问题没有,那次男朋友约她吃饭问她吃什么,饥肠辘辘的她羞涩回答道:“蔬菜沙拉”。

  我忍不住笑喷了,阻挡这个女孩说实话的是什么,是自己在男友心中形象,这样的女性形象往往是:温柔、端庄、贤惠,是如此标准阻断了真实表达。

  这个标准在心理学也有个词汇叫“超我”,简单理解就是心中一个高大上的声音,像老师、父母、警察,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都会盯着你、监督你。

  当你自由联想时突然想起了昨晚一幕:“你对母亲骂了句粗话,然后摔门而去”,刚要把这个说出来或写下来,超我就说了:“你不可以这样说,别人会觉得你不孝顺”。

  于是你嘴里说出来的'是:“昨晚和妈妈吵嘴了,气得我离开了家”,骂脏字和摔门被省略了,这样说出来或写下来你舒服多了,缓解了内疚感。

  但也就失去了真实,若你是对咨询师说的,那么对方就没法把握你和母亲关系,会阻碍对你与女性关系的探究。

  宠物随笔散文 篇7

  之所以我提倡心灵写作不能停笔,原因就在此,一个念头出来你立刻写下来,不停写不停写,心中的“超我”就来不及反应,当它发现你时已经晚了,白纸黑字已经成事实,想抵赖也是徒劳的。

  你要让所有联想出现在笔尖,不知道写什么、没念头也不要停,你可以一直写:“我不知道写什么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或者继续你前面词语“桌子桌子桌子桌子”。

  直到你下一个念头浮现出来再写,如此,心中的“超我”就很难干扰到你。

  也不要去管什么修辞语法错别字标点符号,那都是后天习得的阻碍,你只管写下去即可。

  即使是在你写作时热泪盈眶、浑身冒汗也不要企图停下来,哭着写下去,别怕泪水沾湿了笔记本。

  那里有你最初始的'意念,有你最原始的爱恨。

  建议自由联想式写作不能用电脑和手机,因为智能输入法会把你想说的扰乱,你打一个“中”就会出现“国”、后面就是“家”、“庭”、“院”、“长”、“短”等等,那是电脑的自由联想,不是你的。

  经常做这样的练习,你会有两个好处:

  第一,越写越明白。

  有过这方面经验的人会发现,无论有多少纷飞的意念,联想到最后总逃不开内心情结。

  比如你正在为婚姻痛苦,那么,无论你脑海中想的是北京的桥还是南极的雪,最后总会涉及你和伴侣的描述,你会越写越深。

  还会写到儿时父母的争吵,妈妈抱着你盯着寒风离开了家、爸爸喝醉酒躺在床上胡言乱语……。

  你再回头看自己作品,不禁倒吸一口凉气,没有了“超我”监督,原来心中藏着这么多无法放下的情结。

  第二,你会平添许多写作灵感。

  面对同样的世界和社会热点,面对匆忙人际交往,你很难写下自己真实声音,为写作而写作的你,就会越来越累。

  因为你写的都是“超我”让你写的,你只不过想让他人看见你,里面多了诸多功利色彩,失去了真实。

  记住,最终引领你走向自由的是情感而不是理智,是心灵而不是大脑,就像我的小来访,凭什么就不可以养个僵尸做宠物呢。

  宠物随笔散文 篇8

  傍晚的景色很美,随着春天的到来,院子里的桃树开花了,在夕阳的照射下,粉嫩嫩的如同婴儿的笑脸,是那么讨人喜欢,微风吹拂着冒出新芽的枊树条,仿佛女子在那风中飘逸的长发。一片片花圃中也有了生机,三叶草是那么的绿,那么的美;漫步在小区院中,有人牵着或抱着自己的宠物狗,孩子们嬉戏、追逐、打闹,偶尔出现的小狗小猫成群结对的成了孩子们的天,它们享尽了孩子们的宠爱,半眯着眼睛很是享受。

  不知不觉,搬来新家已经快4年了,以前的'老房子已被人租去,好长时间没有去看看那幢老楼了,不知那里现在变得怎么样了?老楼伴我成长,我在那儿牙牙学语、蹒跚学步,在那儿调皮捣蛋,打打闹闹,在那儿……

  老楼不高,只有6层;老楼不新,很是老旧,老楼不大,只有一点,可它是我记忆中最美的的地方。

  在老楼,我有一群小伙伴,我们一起玩耍,一起学习,每天都有不一样的故事发生,过得很是快乐。在春天,我们会去山上摘桃花,把摘来的桃花插在老楼的周围。在夏天,我们会去“偷”别人家的樱桃,把吃完樱桃留下的核,种在老楼周围的草地上,看看是否能长成樱桃树。在秋天,我们会围在一起打卡片,抽打木陀螺。在冬天,我们会在一起堆雪人、打雪仗、溜冰……

  老楼下有个小院子,小院不平坦,到处坑坑洼洼;小院不美丽,到处长满杂草;小院不整齐,到处杂乱无章,可它是我记忆中最有意义的地方。

  在小院,我和小伙伴一起扭弹珠、玩摇控车、玩竹蜻蜓、学骑自行车……我们在那里打闹过、大笑过、流泪过。学习成绩没考好,我们坐在一起相互叹气、伤心;好不容易学会了新玩意,我们就在一起打打闹闹、说说笑笑。

  我喜欢小动物,在老楼上养过小金鱼、乌龟、小鸟、小松鼠。可父母从不允许我在家里养小猫小狗,记得有一次,我收留了一只小灰猫,但在我多次的哭闹下,父母才留下了那只小灰猫,那只小灰猫特别调皮,在沙发上蹿上蹿下,欺负在小水缸里的乌龟,挠破了枕头、床单等,在妈妈忍无可忍之时,小猫被她“无情”的赶出了家,为此,我哭泣了好久。

  自养猫事件失败后,我并没有放弃养宠物的兴趣,只不过是不在家里再养,而是在楼下闲置的储物间里又开始养宠物。我和伙伴们清除、打扫干净了储物间,然后找了一个结实的纸箱子,找了块家中废弃的毛毯子铺在纸箱里,这就成了养宠物的小窝。我们从别人家要来两只小狗崽,一只黑色的,我们叫它小黑;一只是黄色的,我们叫它小黄。这两只小狗还很小,不会走,只会爬,两个小家伙爬来爬去的样子很是可爱。两个小家伙的伙食很好,我们会给它们准备温度刚好的牛奶和火腿肠,有时还会为它们送去热馒头吃。小黑很能吃,因此比小黄长得壮实,小黑吃饱了总喜欢懒洋洋地找一个阳光充足的地方晒太阳,而小黄则是在院子里摇着尾巴跑来跑去。小黑和小黄很听话,我们教会了它们坐、握手、站立,看着它们可爱的样子,我们笑了,笑的是那么甜。在上学的时候,我们只能给它们喂两次吃的,每当我们放学后打开储物间的门时,这两个小家伙便会拼命地摇着尾巴,用小脑袋蹭我们的腿。我们之间闹过不少笑话,记得有一次给它们进行“不友好”的洗澡后,结果它们再看见我们给它们洗澡的动机时,便早就逃之夭夭了……

  四年了,好久没有回去那个充满快乐的地方了,真是有点想那幢老楼、那个小院、那些宠物、那些回忆。傍晚的微风轻轻吹过我的脸颊,我仿佛又看见了那些可爱又萌萌的宠物和昔日一起打闹的小伙伴。不高,不新,不大的老楼,不知你可曾还会想起我?不平,不美,不整的小院,不知你可曾还记得我?可爱又萌萌的宠物,不知你们可曾能吃饱饭,睡暖窝?

  宠物随笔散文 篇9

  春日里的一天,儿子放学时,见校门外有个小贩在卖小鸡雏。圆圆的笸箩里“叽叽”叫着的鸡雏毛绒绒的,煞是逗人喜爱。他便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了一只,捧在手里。回到家里,瞪着怯生生的眼睛望着我。我还能说什幺呢,只好给他找了个纸盒,让他把小鸡放到里面。“谢谢爸爸!”他心花怒放地笑着说完,拿着把剪刀去给小鸡做房子。我这样做是不想扫了他的兴致,事实上也是对他养鸡的一种默认。从此以后,每天放学回到家里,做完作业,他都要把小鸡握在手里爱抚一阵。他把小鸡当成了一件活玩具,是他的宠物。喜欢之于,还想着要给小鸡取一个好听的名字。我也希望他能把这只小鸡养好,也希望这只鸡雏能与他一起健康成长。然而,事与愿为,没过多久,小鸡就死掉了,也不知道是什幺原因。

  此后几天,儿子都闷闷不乐,还掉了好些眼泪。

  看着儿子可怜巴巴的样子,我心里也隐隐有些酸楚。不禁想起小时候,我也有过一次难忘的养鸡经历……

  那时,我家住在北郊的陆军医院里,父母都是军人,也是医生。初春的一个星期天,母亲带着我和弟弟到几公里外的“天回镇”去赶集。我们沿着泥土小路,在农家小院间穿行。几乎每座农家小院都被翠绿的竹林环抱着,鸟儿在竹枝间跳跃、欢叫。铺着厚厚枯叶的地上,常可见几只老母鸡带领着自己的儿女们,各占一方,觅食嬉戏。穿出林盘,路两旁的田野中莹绿的麦苗,让人感受到浓烈的春天的气息。

  到了集上,我和弟弟目光立刻被那用大笸箩装着的小鸡雏吸引住了:黄黄的、毛绒绒的,小眼睛机灵的东瞅西看,小嘴巴嫩黄可爱。我们不愿离开了,妈妈无奈,只好吩咐我们在这里看着等她来,不要走开。

  “妈妈,我要小鸡!”弟弟一见母亲买了菜走过来,就按刚才我们商量好的嚷了起来。

  母亲说:“军营里不允许养鸡。再说,你也养不活的。”

  我连忙说:“隔壁孙叔叔家都买了两只。”弟弟也叫道:“我和哥哥一起喂,养得活,养得活!”

  其实,当时大人们都忙着抓革命,养鸡这样的事根本不会有人管。母亲被我们逼得没有了办法,只好同意给买两只。我和弟弟每人从笸箩里选出一只自认为是最乖的。卖小鸡的老伯说:你们选的都是母鸡。我却不相信他的话,这么小的鸡,怎幺能看得出来。

  回到家里,我和弟弟忙开了:先找出一个纸盒,用剪刀在四壁上各开一个小窗,再去掉盒盖,用旧窗纱一盖,小鸡的房子就做成了。为了给小鸡取名,我与弟弟吵了几次,最后干脆就叫“咯乖”。

  那时,学校停课,学生就像放野了的鸽子,漫天遍野地乱飞。大人们为使孩子们能安心呆在家里,几乎都买了鸡,让孩子们养。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家属院成了养鸡场,随处可见一群群大大小小的鸡。我们的“咯乖”们也一天天长大,先是翅膀上长出了羽毛,随后,身上的绒毛也被漂亮的羽毛覆盖了,一只较大是黄色,另一只黄黑相间,非常漂亮。这时可以看出确实是两只活泼可爱的母鸡。我又想起卖鸡老伯的判断。小鸡渐渐长大,它们的房子也由盒子换成了箱子,后来索性用木条给它们钉了一间真正的“房子”。

  那个年代,不管是否自愿,学校都停课闹革命了。这就让我们有更多的时间来训练“咯乖”们。到了夏天,在我和弟弟的.精心训练下,“咯乖”们性情越来越温顺,越来越乖,越来越逗人喜爱了。

  傍晚,夕阳给树木镶上了美丽的金色亮边,热浪把空气也升了温。我和弟弟满头大汗,手里提着大串的,刚从草丛里捉来的蚱蜢、蟋蟀,站在楼下不太宽敞的坝子中央高喊一声:“咯乖!”那两只肥头圆脑的小东西就会精神抖擞,扑着翅膀,飞快地从旮旯里奔跑过来。我和弟弟轮换着把手中的蚱蜢、蟋蟀抛到空中,不等昆虫落地,身手敏捷地小东西们就会飞身跃起,在空中就把昆虫猎到嘴里。猎物时,它们还会不时的在空中做出一些翻滚、横飞、滞空等高难度动作,引得大人们也都住脚观望。美味的食物也招引来一群左邻右舍喂养的鸡,可它们都没有这种空中揽食的技能,只能望天而叹了。我弯腰想去抚摸它们,鸡群一惊四散,只有我的“咯乖”们不惊不诧,依偎在我们脚下,任凭我们轻抚它们的羽毛。

  有时,“咯乖”们还会象喂家了的小狗似的,跟着我们跑到离家很远的“昆虫猎场”去撒欢。当我们用力掀起山坡上的大石头,或用树枝条拨动草丛,蚱蜢或蟋蟀什幺的小昆虫就会纷纷跳动起来,这时,“咯乖”们分别出击,象猎狗一样冲过去将猎物捕住。当我们与伙伴嬉戏时,它们便在一旁梳羽;当我们仰卧草丛时,它们便会轻轻漫步身旁,不时用嘴签着我们的衣衫。母亲曾惊奇地对父亲说过,没想到我们居然能把鸡养大,而且还训练得这样纯,这样乖。

  隔壁孙叔叔的鸡开始下蛋了,我看着“咯乖”们一天比一天红的脸,心想它们也快了吧。然而就在此时,医院开始重申军纪:军营里包括家属院,不准养小动物。父亲严肃而郑重地把我和弟弟叫到跟前,说要我们把鸡转移出军营,否则……。我问遍了几乎所有的亲戚,没人敢养,因为在当时养鸡会与资本主义联系起来。

  终于,“咯乖”们没能逃脱厄运。尽管父母也不愿看到自己孩子的眼泪,但他们是军人。

  晚餐桌上多了一到美味,年幼的弟弟心里虽然想与我一起“拒吃”,但还是忍受不了那浓香诱人的气味。我心里抗拒着,强忍着,硬是不用筷子去碰桌子中央的那只大碗,还故意把目光转向窗外。

  事情虽然过去快三十年了,可当时的情景依然清晰:窗外那粗壮的梧桐树上的叶片被斜阳映在窗纱上,一动不动,像巨大的巴掌一样。

  宠物随笔散文 篇10

  乖乖已离去一年多了。可它的影子还常常出现在我的梦中。前几日,邻居说见到乖乖了,就在我们小区的南面,不远,让我抽空去看看。我不信。自从去年正月十三那天,乖乖出走,正月十四那天早饭后,我们见了它一面。它就再也没有了音信。它从我们的视线消失了。当然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说它如今还活着,谁会信呢?

  过了两天,我真的见到了那只小狗。远远看去,与我家的乖乖一模一样,邻居的话也并非虚妄。但走近了看,就不对了。第一,这小狗毛发比乖乖新鲜;第二,脸庞不一样。乖乖是典形的圆脸庞,而这只小狗却是瓜子脸。我明知无用,还是故意叫了它两声。它转头看了看,没有任何表示,小跑着走它的路了。

  它真不是我们的乖乖了!

  记得四十多年前,我家也曾养过一只土狗。那时候日子艰难,那只狗只能自已打食。我家的泔水,也就是涮锅水,给了猪。这只狗呢?只能看着猪喝。刚要向前凑,就被母亲大声喝退。母亲看着可怜,就到水缸舀了半瓢水,到锅里涮了涮,再舀到狗食盆里。狗就呱哒呱哒地喝了下去。然后抬头看看母亲,知道再等也没有什么希望,就转身出去了。它只能靠自已了。那个时代,不用说狗,连人都吃糠咽菜,凑个半饱。狗呀,连人屎也吃不上。那个夏天,上级号召打狗。爸爸怕被宣传队看到,只得把狗拴到了后院。谁知这狗在夜深人静时,学狼叫,恐怖凄惨。爸爸还拿着镐把,把它痛打了一顿。第二天,腿都瘸了。我当时不懂事,以为它是罪有应得。现在想来,它是饿呀!平时,它不被拴住时,还能到处找点吃的。可这一拴,每天只能喝一盆清水。它怎能受得了!

  也就在那年冬天,它就结束了卑贱而短暂的生命。

  那个冬天,下了一场大雪。我家的狗找不到食物,竟然跑到了两、三里外的村子里。进了老曲家的厢房,被人家关上门,活活打死,吃了狗肉。父亲找了好几天,找回了一张狗皮。老曲家的人说,我家的狗偷吃了他们家的腊肉。待我长大了,才明白那只是个借口,不过是为了一顿难得的荤腥。家家都那么穷,他们家那来的腊肉!可惜的是我们家,连口狗肉也没能吃上。更可怜那只狗,只活了不足两年!至死连顿饱饭都没吃上。悲嶊呀!

  时过三十多年后的一九九八年春天,乖乖来到我家。我就想,一定要让我的这只小狗,活出个狗样来。

  十四年前的那个春天,只有六个月大的乖乖来到了我家。它长着一身雪白的毛发,一丝杂毛都没有。平时走路昂首挺胸,尾巴象把大扫帚,高高扬起,一幅大将风度。它得到了人们的喜爱,却从不屈从于人类。

  乖乖本来是家住赤峰的妻妹的女儿养的宠物。从出生就养着的。妻妹家要搬入楼房居住了,不方便。就要把它送出去,可妻妹的六岁女儿死活不同意。没办法,妻妹只得把它暂时寄养在了娘家。以方便孩子随时看望。可娘家父母又不喜欢,嫌开消太大,供养困难。正赶上妻子回家探望,看着小家伙可爱,就顺势带回来试试。谁想这一来,就过了十四年,直至死去。

  去年正月十八,我去西山路找乖乖,转了两个多小时,没见到一点影子。之前,它出去已五、六天了,我并末太在意。因为它独自外出三、四天的时候多了,每次都安然无恙地回来了。而这次,已超过外出时间的极限,我终于坐不住了。然而,我的预感告诉我,这次真的出事了。乖乖丢了,再也回不来了。我们彻底失去了它。现实也证明了我的预感。乖乖永远地走了,再也没回来。

  两天后,我的梦告诉我,乖乖出事了,它已不在世间了。它是托梦来与我告别了。我的忧伤是显而易见的。一起生活了十四年的小伙伴,不离不弃的过了十四年。它就像我的家人一样。如今离去,怎不叫人感伤涕零!

  乖乖的个性是极强的。它不吃剩饭不吃生东西不说,而不喜欢吃的东西,它竟宁肯饿着肚子,也不肯吃。它爱吃的食物,却也从不多吃。它最喜欢吃的还是骨头。每次吃不完的,它就会运到屋外的院子里,藏起来。有空它就趴在那里,有滋有味地啃上一阵子。

  它还有个极特殊的习性,从不吃陌生人给的食物,再好也不吃。记得那年它去邻居家找女朋友,两天时间不吃不喝。邻居心疼,就煮了鸡腿和排骨给它。想不到它竟纹丝不动。无奈,邻居送到我家里来。待我们给它时,它竟大口小口地吃了起来。邻居说:“这小东西,精着呢,怕我给它下药呀!”

  乖乖的性子有点特别。很爱咬人。粗略一算,十四年,它竟咬过十几个人。它平时看着很温顺,也很懂情意。但是,千万别惹恼了它。一旦伤了它的尊严,它是毫不留情的。说真的,我和儿子都先后挨了它的咬。原因都是我们妨碍了它的自由恋爱。妻子也被它咬过,是因为妻子抱着它时,不小心弄痛了它。反正不管什么原因,只要伤了它,它就绝地反击。

  乖乖经常去只隔一墙的父亲家。母亲常给它点好吃的。有时,父亲训它几句,它就记仇了。父亲要到我家来,刚一迈过小墙,乖乖就会大声地叫,还向前窜着咬,不让他过来。而母亲来到,它连忙跑上前迎接。二弟不知什么时候得罪了它。所以每次只要二弟露面,它准得冲上前去拼命撕咬,不屈不挠。侄子冬兵来我家,对它不屑一顾。这可惹恼了它。追着侄子咬。冬兵拿着一棵向日葵杆,跟它打斗。它竟没有丝毫退让。吓得冬兵跳上墙头,可乖乖还是不肯放过他。一直追着咬。最后在儿子和侄女的调解下,冬兵放下了武器,与它言归于好,才罢休。很快,他俩也成了好朋友。就在搬到敖汉的第三年,它还意外地咬了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说来这女孩算得是它的好朋友,当然逗弄起它来就没轻没重了,恰赶上它正谈情说爱,也因为它年令大了,竞争不占优势,情绪自然不好了。这时逗它,岂不找病!

  养这么一只小宠物,的确需要一笔费用呢!亲朋好友都说,不就是一只狗吗,凡得上那么用心吗!连父母都说,那就是个牲口,还当祖宗供着它!而我却从不为人言所动,继续我行我素。我私下想:我收养了它,就得好好待它。决不能亏了它。

  这些年来,乖乖每咬一次人,我们都得赔人家钱,还得说不少好话。前些年狂犬疫苗还算便宜。每次三十元。有时咬着人家孩子,我还得陪着去打疫苗。当医生的表弟见我去得多了,每次都说:“快把它打死算了!多麻烦!”后来疫苗连连涨价,达到二、三百元了。我虽然心里也有点生气,但一见它犯了错误,那副羞答答的样子,我的心就软了下来。它也没错呀!只是人们不理解不尊重它罢了。最后那次,我真的想把它处理了。连收狗人都联系好了。可最终也没付诸行动。我实在不忍心抛弃它啊!

  这十四年,乖乖也吃了不少苦。那时我们工作忙,常常忘了它的饥渴。而它却不离不弃,一心一意跟着我们。每天晚上,我上完班,往往深更半夜才回来。当我一从后墙上露面,就看见乖乖在胡同趴着等我。漆黑的夜晚,那一团白色闪亮的毛皮,总让我浑身暧融融的。零七年暑假我罢官回家,妻子又在赤峰陪读。那段不堪回首的艰难岁月,只有它陪着我,度过了二百多天。有时,我茶饭不思,躺在床上不吃不喝,一睡就是四、五个小时。每天到了晌午,它总是趴在地上,呜呜呜呜地叫醒我。我只好爬起来,去厨房做饭。零八年正月十八,我们要搬家到县城。就想把它送出去。我们先把它骗到了岳父家,然后让大舅哥家人领它回去。可是后来的事情,让我们都感到惭愧。

  据说它在大舅哥家里呆了三天,先是不吃不喝,后来饿得不行了,就吃了点东西。他们以为这小家伙认了呢,就放开了绳子。没想到,它竟一阵风似地跑了,一路向东。它竟记得自已家在东面。跑了一天多,也没找到回家的路。说实在的,我们每次都坐车去,几十里路程,从没步行过。它怎能找得到呢?深夜,它竟又回到了岳父家。过了九天,妻子从赤峰回来,先打车回到娘家看看。这下子乖乖可熬到头了。它怕失去这次机会,就抢先跳上了出租车。没办法,妻子把它又带回来了。第二天,一起来到了县城。

  县城四年,由于环境不适应,乖乖闹了一场大病,差点死了。连兽医都给判了死刑。第二年五月,又出了一场车祸,失去了一只眼睛。到了第四年,它的光景大不如前,反应再也没有从前灵敏了,毛发也失去了光亮。我知道它老了,喧啸的城市生活加速了它的衰老。渐渐地,它竟有些不理人了。只有我,还能叫得动它。为此,我还写下了一组小诗《戏说乖乖六首》。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二零一二年正月十八日。正是我们搬家的日子。

  乖乖的死,也是因为神智不清所至。那天,它不知为什么,跑远了,就转了向,迷了路。找不到家了。一天一天过去了,它饥寒交迫,走投无路。它的秉性,又不肯随意吃喝东西。平时,锦衣玉食惯了,早已没有自食其力的能力了。等待它的只有死路一条了。

  乖乖死了。虽然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它是怎么死的。它太有个性了!乖乖是一只有尊严的狗,基本算是过上了体面的生活。它的命运远不是那只土狗所能比的。它的幸福指数比目前国人的平均值高,也是不言而喻的。

  宠物随笔散文 篇11

  现在看到网络上有很多段子,都把有没有养狗养猫来评定一个人的贫富。譬如,流传着这么一句话“别看有些人表面上风风光光,其实他背地里连只猫都没有!”。若把养宠物来判断贫富,那我可算是富人了,因为我养过的宠物可谓不胜枚举。

  猫是养过最多次的。因为猫的可爱家喻户晓,我又常为可爱之物所迷,所以就经常养起猫来。养猫就等于伺候主子。它在家里,简直就像一位公主一般。困则睡,饿则呼,乐则上蹿下跳,完全把家当做游乐园一般。猫有一个怪癖,就是喜欢摔东西,只要在它眼前出现了一个立着的玩意儿,什么水杯,什么瓶瓶罐罐,什么模型,它都要用爪子去把它们一一碰倒才快。我刚大学毕业,出来工作之时,在朋友的朋友那里领养了一只小猫咪,水灵灵的双眼,娇小的身子,可爱非常。刚开始几日,还是唯唯诺诺,东躲西藏。过不了多久,试探到我只不过是它的佣人之后,它就越发肆意妄为起来了。每每回到宿舍,家里必定满地狼藉,米袋被抓破了,一群米粒四散逃逸;垃圾桶倒地不醒,还吐了一地;可怜的卷纸,从胖子变为瘦子,白白的皮囊被扯了一桌子。而那只猫呢,早已经用头蹭着我的脚,要我给它奖励了。因为养了这么一只猫,我还得常常挂念,出门在外,总要考虑到它会不会饿死。到后来,把它养得肥肥胖胖,我虽然不是大富人家,但它却像大富人家的儿子。楚离只管叫它“肥猫”,我也十分赞同。这猫最后还是“过继”给别人养了。才过去一天,那人就微信跟我说,他中午拿起桌子上的一杯奶喝下去的时候,有一股猫味。

  养狗则比养猫好多了,养狗最起码能让你觉得你是个主人。之前看过一个视频,一位女主人假装晕倒在地,想试探她家猫狗的反应。结果是,狗一直在她身边乱吠乱舔,试图唤醒她;而猫呢,蜷在电视顶上看了几秒戏就睡觉去了,管你死活呢。我只养过一次狗,是在小学的时候,那只狗全身的主色调是黑色,两只眼睛的上方各有一圈白色,四肢的脚部也是白色,像穿着四只白色的袜子。很活泼的一只狗,见到人就会使劲摇着尾巴趴到人腿上去,求抱抱似的。只可惜,后来给我奶奶用一根棍子敲死了,说是不如炖了来吃。我伤心不已,经常在我奶奶面前用手在我腰间放平一比,说:“那只狗若没死,到现在已经有这么大了。”要说狗的话,不如说一说楚离家那只。她家那只是普通的中华田园犬,浅黄的毛,黑呜呜的长嘴巴。这只狗有它的聪明之处,每当楚离的爸妈手机不在身边,而铃声大作时候,这只狗就会开始吠起来了,有时候还会跑到楚离爸妈的身边去吠,意思是叫他们接电话呢!在网上,经常可以看到狗为了救主人,奋不顾身的故事,再加上远为流传的“忠犬八公”等事迹,可见狗是值得养的。

  兔子是我在大学的'时候养的。一只奶茶色的公主兔,玲珑小巧,毛绒肤软,耳尖尾短,甚是可爱。只不过它有个很难听的名字,叫“狗逼”,是我那几个人面兽心的舍友取的。每次上完课回宿舍,他们都不直接拿钥匙开门,而是拍门叫道:“狗逼,快开门。”兔子之流看上去似乎不像猫狗那么有灵性,但还是知道谁是对它好的。我天天给它喂萝卜青菜,它就认得我了。我走到哪里,它就一蹦一跳地跟到哪里。我坐着玩电脑,它就跳到我膝盖上睡觉。有一次它在我膝盖上睡着睡着,突然没睡稳当,像一块石头般从我膝盖上滚了下去,我感觉到之后,暗自发笑。兔子在女生之中也颇受欢迎,所以我也经常把兔子带到女生宿舍给她们玩耍。到了后来,寒假回家,用笼子拎着兔子上车,被司机赶了下来。我便出了主意,把兔子装进我书包里,混上车,才一路颠簸回到家。然而,到了第二天,兔子竟死了。正所谓“兔子玻璃肚”,是一点都没错的。

  兔子因小而可爱,那还有更小的,便是豚鼠。我的豚鼠是一位远方好友相赠的,白棕相间,每时每刻都像在找东西,拿小鼻子去闻来闻去。我起先把它放在抽屉里养,刚开始怕人像人怕鬼,后来,我一把手伸过去,它就会爬上来,小小的爪子踩在掌心里,怪痒的。但我并没有把它养太久,后来还是送给了师妹养去了。

  除了以上说到的,我还养过鸟、仓鼠、鱼和青蛙等等,简直把能带进家里的都养过一遍了。总的感觉是,但凡动物,都懂得谁对它们好。

  宠物随笔散文 篇12

  我们家从来没养过奶山羊,道理很简单。当年是因为穷,一只奶山羊的价格比普通山羊要贵出不少。后来日子好过了,奶山羊饲养向规模化发展,养一只两只没有效益而只好作罢。

  那时候我们家每年都养公山羊,也都差不多是冬天买回来羊娃子,养到来年年关杀了卖肉,自己用肠子肝花等一般杂碎过年。

  有一年冬天,爸爸从外面买了两只羊娃子回来。看到妈妈惊异的眼光,爸爸无奈地说:“怪事情哩,原本打算只买一只,可是,牵着走的时候,另外一只一直叫唤个不停,还挣脱了缰绳自己跟着走。卖羊的说这两只是一奶同胞,便宜五毛钱硬是卖给了我。多买了一只羊,原先说买一只油笊篱的事情就没钱了。”

  妈妈爱怜地看着两只羊羔子说:“难得哩。来到咱家,一同生,一同死,也不冤了哥俩好。”

  那时候农家人可怜,农家的羊也好不到哪里去。隆冬寒天,人肚子缺食,羊也饥一顿饱一顿。这两只羊娃子一冬天里几乎见不到青草,也没有精饲料,一整天就是干黄的苞谷叶子加涮锅水,死不了也长不起来。

  妈妈当了讨饭婆,早出晚归地给我们讨馍馍活命。一天晚上,妈妈比平时晚回来,爸爸黑咕隆咚地在门外的洋槐树底下等了很久,才把她连同讨饭篮子接了回来。接过讨饭篮子,感觉沉甸甸地,爸爸高兴地说:“要不说是多走几里地就能多要点馍馍回来。你今个回来晚,篮子也比平日里沉一些。”

  回到家里,打开篮子盖布,爸爸发现是一层麦苗儿,诧异地看着妈妈。妈妈说:“哑巴牲口不会说话,咱也不能让它太受委屈,今个回来的路上,到野地里揪麦青喂羊。”

  爸爸苦笑着说:“你要饭养四个公蛋(儿子),还要养两只公羊,真不容易。”

  妈妈乐了说;“都是公蛋,一起养还省点事哩。”

  春天饥荒,妈妈尝试着吃遍各种野菜野草,有毒没毒拿捏不准的,总是她自己先尝,没毒了才让家人一起吃。有一次她不知道吃啥野菜中了毒,跑到后院大口大口吐血。那两只山羊看见女主人过来,以为是要给它们喂食吃,也许是饿极了,死活不顾地挣断绳子跑过来。妈妈吐着血身子朝后倒了下来。我们和爸爸赶到妈妈身边时,她已经神志不清了,但她还是本能地伸开手拦住那两只山羊,迷迷糊糊地给爸爸说:“有毒,娃儿不能吃,羊也不能吃。”

  这两只山羊由于总是吃不饱,身条没撑起来,终于没有长成肥羊。临到年关,还是又瘦又弱皮包骨像个狐狸。爸爸算了算说:“这两只羊,都杀了也就是出二十来斤肉,一斤羊肉八毛钱,卖不到二十块钱,加上买羊娃子的钱,没有赚头还白贴了草料。”

  妈妈说:“又有啥办法?猪羊和庄稼一样哩,时间一到,熟不熟都要收割的。杀了吧,一来让它们不再遭罪,早死早托生。二来,得了钱,还得再买羊娃子。”

  杀羊的把式来了,顺手拉过来一只羊摁倒就要下刀子,妈妈拦住了说:“甭急,先杀另外一只。”

  把式摁住羊,明晃晃的刀子停在半空问:“为啥?先杀那一只有啥不一样的?”

  妈妈说:“你手里摁着的,是弟弟,另一只才是哥哥。哥哥比弟弟早出生,应该先死,让弟弟多活一会儿。就是这个理儿。”

  杀第一只羊的时候,妈妈在当场,只是手捂着眼睛不敢看。杀第二只羊的'时候,妈妈终于不忍心跑开了。

  她的身后,哪只被称作弟弟的羊,在杀羊把式的膝下丝毫没有挣扎,只是像婴儿一般哀鸣哭泣,声音凄婉,伴随着妈妈滴滴答答的泪珠儿有腔有调。

  宠物随笔散文 篇13

  看见儿子们,钟老汉霍地站了起来,面带红光,朝他们打着招呼:“儿子们,该不会又给我带了什么宠物吧?不用你们操心了,实话说,宠物你麻二叔给我送来了。”

  钟老汉在70岁这年死了老伴。几十年的相濡以沫,让钟老汉感觉塌了一半天。

  想想老伴辛苦一辈子把三个儿子两个女儿拉扯大,没有享过一天福,就这样说没就没了,一向爱唱爱串门的他开始郁郁寡欢起来。

  最发愁的是钟老汉的三个儿子。三个儿子钟老大、钟老二、钟老三都在市里和县城,上班的上班,做生意的做生意,大家没有时间来照顾一个孤老头子。前些时在大儿子家里住了不到一个月,硬是把钟老汉憋得偷偷跑回了农村老家。于是三个儿子商议,给老头子找一个老伴如何?趁着老头子过生日,钟老三提了出来:“爸,你一天比一天需要人来照顾,你看我们给你找一个老伴怎么样?”正在喝小酒的钟老汉一听,酒杯就盖在了嘴上,然后端着那个酒杯默默进卧室去了。估计老汉是琢磨去了,一家人就在客厅里等待。谁知道左等右等不见人出来。钟老汉10岁的小孙孙探得了情报:爷爷抱着奶奶的遗像正哭呢。

  看来钟老汉对儿子们死去的娘是一往情深呀,后悔得几个儿子没脸见人,都尴尬地反反复复地搓自己的脸。

  还是读过大学的大孙子聪明,主动进卧室和爷爷交流。钟老汉拉着孙子的手说:“再也不要提给我找老伴的事儿了,我这一把年纪了,再找,就对不住你奶奶了。我看电视上,现在流行养宠物,老年人养个 宠物就行了。”大孙子一听,原来这么简单呀:“爷爷你说,要什么宠物?我都可以给你买来。”想不到的是,老头子却卖起了关,“我不说,你爸爸和叔叔们都知道。”大孙子出来一说,钟老大就乐了:“好,了解父亲就属我,都别跟我抢,我最知道咱爹要什么。”一周之后,钟老大送来了一只精美的鸟笼。钟老大不是胡诌。有一年割麦子,钟老汉从地里带回来一只好看的斑鸠。儿子们想养着,可钟老汉说,老大贫血,需要补养。等有钱了,我们买鸟养着,我比你们都喜欢养鸟哩。

  钟老大送回来的是一只百灵鸟,城里的老头都爱养这个。这种鸟养熟了,叫声悦耳动听。老头子们聚在一块,一人一个鸟笼子,边聊天,边养鸟,半天一晃就过去了。果然,鸟笼子一提回家,钟老汉就从床上爬了下来,左端详右端详,赶紧交代儿子别忘了买小米。钟老大心里乐开了花,想想老父亲天天架着个鸟笼颐养天年,街坊邻居见面都夸儿子孝顺,多好呀。

  不过事情并没有钟老大想得那么好。

  又是一周过去,回家一看,老头子见面就嚷:“我说老大,赶紧给我把这个天天叫喳喳的玩意儿弄出去,想送谁送谁,吵得我都快睡不着觉了。”看着憔悴的父亲,钟老大不得不把鸟笼子掂回了城里自己养着。

  可是,老头子该怎么办呢?钟老二知道了,一个劲儿地笑老大,你不懂父亲,父亲一辈子种庄稼,哪懂那 玩意儿?养宠物嘛,看我的。一周后,他给老汉牵回来了虎虎生威的看家犬。老头子喜欢是喜欢,可是更犯愁:“还是牵走吧,这狗东西吃得多。我连自己的饭都懒得做,哪里供得起它?”一扭身,又回卧室里去了。

  一晃几个月过去了。宠物的事让儿子们伤透了脑筋。

  三月里老家有庙会,三个儿子又赶回了家。到家里一看,门被锁住了。左等右等,却不见父亲的.影子。邻居说:“你父亲一大早就出门了,估计在河坡放羊呢。”父亲怎么会去放羊呢?三个儿子急匆匆地往河坡赶。

  远远望去,父亲和本村的麻二叔正斜躺在河坡边儿聊天,煦暖的阳光照在他们身上,身后四五只山羊在悠闲地啃着青草。

  看见儿子们,钟老汉霍地站了起来,面带红光,朝他们打着招呼:“儿子们,该不会又给我带了什么宠物吧?不用你们操心了,实话说,宠物你麻二叔给我送来了。”说完,他指着不远处“咩咩”叫的羊群笑了起来。

  什么?父亲的宠物是几只羊?没等他们说话,父亲的发小麻二叔站了起来:“小子们哪,恁爹喜欢什么我最清楚,他小时候和我一样,就是一个放羊倌。看看,老了能放几只羊,这日子,就又踏实了不是?哈哈哈。”笑声感染了大家,和麻二叔一起大笑的,还有钟老汉。

  宠物随笔散文 篇14

  阳光、和风、青草……

  我和妻还有家人去访一对老人。小小的庭院,散落着花香,还未成熟的果儿摇曳在老树枝头。院中错落摆放着一些农家常用的东西,不是很整齐,显然,二老不知我们一家人突然来访。

  长须飘然,步履蹒跚,老人颤抖着与我们一一握手行礼。那张早已被岁月无数次洗礼的面颊,凝聚了他一生所有的力量,坚强而坦然地微笑着。谈笑间,老伴手捧茶碗给我们沏茶。依然,岁月留下的印记并不逊色于老人。深邃的目光一再告诉我们没什么好吃的,一碗热茶解解渴吧。急切的热情一次次从那双干瘪的双手间涌出。弥漫着茶香的房间,一时间流淌着关切、抚慰。期间,一条狗坐卧‘席’中,蜷曲的长毛,污垢沾满了全身,额头的长毛遮拦了它大半个脸,毛发间隐约出几丝目光,懒懒的,毫无情趣,我没法想象它怎样取悦他人,得到应有的恩宠。

  时过正午,二老的目光在谈笑间渐渐的失去了光泽,言语也少之又少。偶尔,那条狗的.骚乱赢去了大家的目光。再一次,我的思绪又被那条狗吸引了过去。试想,它本应该生活在那些阔太怀里,有它喜好的狗粮、饼干、罐头、香肠、玩具、舒适别致的小窝。可眼前的它瘦小、污浊、时而还散发着异味,更不用说吃什么。听妻子说它是上次见过的那个女孩带来的,来自遥远的西藏。

  女孩冷漠、深沉、健谈、手指间时常撩一支香烟。很少看到她洗脸,偶尔,会喝好多的烈酒,醉的不醒人世。谁都不知道她的身世,从哪来去哪里。这条狗是女孩来时带来的唯一,听说很干净很可爱,也很乖巧。

  一个冬日的清晨,女孩偷偷的离开了这个地方。后来听说,她是老人小儿子的媳妇,随后小儿子也离去了。

  那条狗安静的在屋檐下晒着太阳,时不时的扭动一下脖子,我想它是在躲避蚊子吧。不一会儿,它慢慢的挪到了大门口,一脸的焦灼,眼神中透着莫名的悲伤。痴痴的不知在期待什么?渴望什么?

  简单的告别,在回来的路上我想那条狗是否还伫立在门口?它在守侯那位女孩何时归来?女孩受到七旬二老恩宠后的离去,是不是用一条狗的做伴来诠释她对情感和家庭的忠诚?而小儿子你可知否,二老也如那小狗一般做着痴梦。是你在忠诚还是狗在忠诚?是它在固守还是他们在固守?是你在流浪?还是狗在流浪?

  宠物随笔散文 篇15

  那天和朋友们一起闲聊,不知道是谁提起的话题,说到喜欢什么宠物。大多数人都是喜欢狗的,什么金毛,腊肠……等等众多宠物狗,纷纷从朋友们的口中脱颖而出。讨论十分热烈,她们说着自己曾经养过的小宠物狗的可爱之处,一种幸福感洋溢在她们的脸上。看着她们的诉说,勾起我的回忆,我不由自主也参加进去,我说:多年前我喜欢猫,曾经养过猫,她们一听立刻就炸了营似的,你一言我一语诉说猫的缺点,什么猫是奸臣,又馋又懒,还吃老鼠特别赃,养它容易起癣。例属猫的种种不是,反正言词激烈,没有一个喜欢猫的。我说我养的猫很可爱也很好玩,于是,便耐心的和她们讲起我曾经养的猫的故事。

  我在二十多年前曾经养过两只猫,那时我还在念高中,住在我家大西边的邻居家的猫下猫崽,我和她家女儿是好朋友,所以总去她们家里玩,她妈妈问我要不要个猫崽,我一时心血来潮,就要了一只小猫崽抱回家饲养。至今我还记得那只小猫崽是多么可爱,它的皮毛颜色有点像狸猫,带着一点条纹,长得小圆脸庞,眼睛也是圆圆的,虎头虎脑的,煞是好看。另外它还十分洁净,十分听话,从来不在屋子里拉尿。我们家是平房,它要是有了屎尿就会挠门,喵喵叫着看着你,开始我不知道它什么意思,它急了就会用爪子搭上你的腿,再就围绕着你转往门口去,我这时才恍然大悟,忙把门打开,它就箭一般飞跑出去。晚上在厨房里睡觉,如果有了尿,就会去煤盆里方便,也不会满地小便。它有时候也想要上床,我一喊,它就不会再上了,乖乖的回到它的窝里趴着,瞪着眼睛看着你。

  我不忙碌就会逗它玩耍,拿出一根毛线绳,一拉一拽,在它面前晃来晃去的,它就会蹦高抓,有时它锋利的爪子就会很快抓到,有时抓不到也不会气馁,两只眼睛盯着绳子看,然后出其不意突然出击,就会成功抓到。还有一次哥哥的朋友来我家里玩,他和哥哥坐在沙发上聊天喝茶,边说话边翘着二郎腿。我坐在炕上,就用纸团成一个球,抛向空中,小猫看见了飞快奔跑过来抓,它麻利的抓住纸团,用嘴巴叼着就踩着哥哥朋友的脚上弹起来,蹦到了炕上,把纸团放在我身边,当时把哥哥的朋友吓一大跳,我看了忍不住笑得前仰后合。哥哥他们也笑了起来,我的小猫咪看到我们乐,就好像知道了似的,围着我撒起娇来,身子蹭来蹭去的。我于是摸摸它的头,它就眯着眼睛享受着这一刻来自主人的温存。

  这只小猫带给我的欢乐是那么的短暂,也许是因为它太好了,太乖顺听话(这在猫中是极少见的),所以注定我要在某天失去它。没多久它晚上出去玩被几只猫差点咬死,把我心疼得够呛,它在家里躺了好几天,身子也消瘦了许多,皮毛也不光滑了,伤口被它天天舔,也慢慢结痂复合了。它又恢复了活泼好动的样子,可是,好景不长,没多久,有一天不知道它是吃了下了药的老鼠还是别的什么东西,回到家后就不停的呕吐。很难受的样子,晚上它躺在窝里,一动不动看着我,很凄凉的喵喵叫着。我看着它,心里难受极了,眼泪止不住流下来。可是我又不知道该如何救治它,只是在心里一遍遍祈祷它能如上次一样,再次躲过劫难。可是终究它没有躲过这次劫难,第二天早上它就咽了气。我当时哭得眼睛都肿了,有种撕心裂肺的痛。那一段时间家人谁也不能提,一提我就忍不住流泪。后来,母亲怕我太过伤感,劝我说:你要是喜欢,以后再养。

  缘于对失去猫咪的怀念,我又去朋友家把它的姐妹抱了回来。可是这只小猫与那只小猫相比差太远了,它不仅特别淘气而且还不听话,更不洁净。有时它就在我的床底下偷偷的拉屎,直到我闻到有种臭味在我的小屋里弥漫,才会发现它的杰作,气得我多次揍它,好不容易才把它这个毛病改过来。它还经常跑到我的床上睡觉,而且还美美的打着呼噜,我也曾经打过它多次,可它顽固至极决不妥协。一有机会就跳到床上倒头就睡。吃东西也远没有那只猫好喂,它馋着呢?而且还很鬼,好吃的多吃,不顺口的不吃,有时还偷吃。为此,父亲气得暴跳如雷,扬言要摔死它,它就灰溜溜的躲在床底下不出来,任你喊破喉咙。尽管这样我还是惯着它,偷偷的买饼干给它吃,所以它就和我最好。它有时躲在床底下抓我的纸箱练爪子,有时还跑到纸箱里面去练,把我的书都抓挠碎了。我是又气又恨又无奈。谁叫我喜欢它呢!为了防止它晚上进我的小屋睡觉,每天晚上我都把门用椅子顶上,这样它就进不来了,半夜我常常听到它用爪子挠门,用身子挤门,我不吱声,它看没动静就无奈的乖乖回窝里去了。

  但是它有一个优点,那就是抓老鼠很能手。我常常看到它叼回来无数只老鼠,有的它干脆不吃,我们还得给扔出去。有次它抓个活的老鼠,就在我们面前显摆,结果老鼠趁机钻进管子里不出来,它又进不去,急得喵喵叫。只好任由老鼠逃走,把我乐得,该,让你显摆不弄死。它听了灰溜溜的直转圈。

  由于它是女猫,甚是招风。晚上出去没多久就会怀上小猫。它不是长得体型大的那种猫,比较小巧玲珑的,但是每次下猫崽都会是五个,有次还下了六个。把我们愁得都不知道如何处置这些猫崽。只好东家送一只,西家送一只。它从外面回家后看不见猫崽,会到处寻找,喵喵叫一阵。我看了也很难过,没办法养不了那么多啊!可是过不了几个月,它还会怀上猫崽,一年最少下两窝崽。到后来邻居们都没有人要了,父亲只好骑自行车把猫崽驮到外面放了,让它们自由生存去了。而它就和没长心似的,照样过不了几个月还会继续怀孕,真是让我欢喜让我忧。

  晚饭后,我和朋友一起去散步,走在路上,就看见我的猫咪蹲在路边草丛边,耳朵竖着,后背弯成弓形,就像一支箭随时准备射出去。难道它看见属于它的猎物不成,我忍不住喊它:咪咪,它听到我的声音,马上把全身的`戒备放松下来,回过头跑到我的脚边喵喵叫着,我俯下身伸手摸摸它的头说:去玩吧!它就会飞快的向草丛跑去,没了踪影。等我们散完步往家里走时,它就会从身后嗖的一下跃过我跑回家,把我吓一跳,再看它的那双眼睛在夜色中闪闪发光,身上沾满了草丛中的那粘刺一样的东西,我还得一个一个给它摘下来。它跑够了,也累了,渴啦,就会如饥似渴的去喝水,然后老老实实躺在那,闭着眼睛,呼呼大睡起来。有的时候还会仰面朝天露出肚皮躺在地上来回翻滚,我就用手挠它和它玩,咋收拾它也不会急的,有时它就用嘴巴咬我也不用劲,只是含一下就松开。别人是绝对不行的,它会毫不留情迅速的抓挠。我知道它的爆脾气,所以不让任何小孩子靠近它,以免被它抓到。有时我拿棍子要打它,它就闭着眼可怜巴巴的趴在那,一动不动,我也就不忍心了,扔了棍子,它则跃到我身边,用头拱我的腿,一下一下的的撒娇。我常常在想:它就像个精灵一样懂得我的一举一动。

  关于它的故事真的很多,有的都已经淡忘,而留在记忆中的点点滴滴就是这些,我记忆中的那只可爱的小猫,没养几个月就死去了,而后来这只淘气又招风的小猫养了好几年,但是自从我结婚离家后,没过半年它就死去了,如果我在家里,相信它还会活几年,从此我再也不养任何小动物,我太感性,受不了它们的离我而去的结局。

  (谨以此文,写給我曾经喜爱过的猫咪)

  宠物随笔散文 篇16

  生活周遭有许多人很喜欢养宠物,不但全心全力,照顾牠们的起居饮食,而且更是别出心裁帮宠物化妆,将牠们打扮得水当当的样子,然后快快乐乐带着宠物逛大街!

  这些美丽、大方的宠物们,经过主人或专业美容师打理之后,的确变得很不一样。

  有一只黑白相间颜色西施犬的主人,总喜欢把爱犬长长毛发,梳得极其光鲜亮丽,而且把脸上的长毛绑在头上,并将尾巴毛发,弄得很高且蓬松和散开形状,然后亲密的到处访友。

  当然拥有这样的西施犬,真是主人的骄傲,因为每当她带着狗儿走到哪里里,都会得到大家的赞赏。

  “好漂亮的狗狗喔!”这样的赞美,几乎是异口同声,所以主人当然很乐意把牠外带到处溜达。

  另外有一种迷你形贵宾狗,牠有着浓密粗糙的皮毛,而前腿笔直,后肢肌肉强健,狗狗的一双耳朵,幽雅的下垂而且又长又宽。

  不过迷你贵宾狗的脸很小,因此看起来真的很可爱;从网站资料得知,此品种迷你宠物可能起源于17世纪,而且是古老的德国小狗Pudel演变而来,在1940年到1960年之间,可说是全世界最流行的品种

  谈到迷你贵宾狗的样子,最让人印象深刻,就是牠的双脚毛发极为特殊,主人把前后腿的部分毛发,细心刮得干干净净,只剩下脚掌以上小部分留着毛发,所以让人看起来,好象是穿着两双雪白的袜子一样。

  只是我们有个疑问:如果迷你贵宾狗可以自由选择的话,牠们会喜欢人类为其刻意装扮的造型吗?还是坚持自然就是美的原来模样?或是根本无所谓美丽不美丽,只要是主人能够宠牠们就心满意足了?

  这种迷思可以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人类会不会一厢情愿为宠物的美丽下定义?换句话说,人们是否用极度主观和世俗的`角度,来为宠物订定审美观呢?

  所以人类的美学观点,对于宠物而言,只不过是另外一个笑话罢了,那么在动物选美游戏规则里,大家却偏偏要用人类的角度,来为牠们选出俊男美女!

  也许这是一件很无厘头,而且没有意义的生活小插曲吧,动物本身的美丑定义,很难用分数量化;因为牠们是活生生的生命本体,所以状硕魁武的狗儿很威风也很美,而纤细精致的小狗也有其小家碧玉之美。

  狗儿是宇宙众生的一分子,当然与天下万物所共生共荣,如此推而广之,世俗的美丽宠物,固然会得到主人的喜爱;而一般狗狗,也应该享有其生命尊严,并不受到宠物迷思,因而所订定的价值判断,让牠们有所贵贱之分。

  也许这就是生物在生命过程当中,与天下万物相处之道;也是人们看待那些集尊贵于一身的纯种宠物,和路边流浪动物,所应该抱持的心态吧!

  宠物随笔散文 篇17

  清晨,睁开眼睛,夜对着寝室外面的满地阳光道早安。

  窗外,树叶在微微摇晃,那是风在轻轻抚摸过它们的痕迹。

  这调皮的风啊!今天真的是美好的一天呢!不知道雨醒了没有?夜躺在床上,安静的想,嘴角挂着一抹温暖的笑,那是一抹很罕见的笑,是一抹让人惊艳的笑,是一抹想到雨才会流露出来的笑。

  他叫夜,是一名QC大学的新鲜人。

  初来乍到,应该是对于一切都感到新鲜的,应该是毛毛躁躁的,应该是一惊一诧的,但是,夜没有,他稳重到如同他在这所大学里面已经摸爬滚打了很久,他把一切都适应得很好。

  严格来讲,夜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帅哥,他的五官并不精致,单看也不突显,但是组合在一起,却是很舒服的感觉。大家都说,夜笑起来,一定是如沐春风的那种感觉。

  但是,夜很吝啬笑,这个学校里面,见过他笑颜的次数,用一只手指头计数,还嫌多。夜,总是一副泰山崩于面前仍面不改色的淡定。

  或许,身高是他另一个砝码,一米八的身高,,虽不至于说鹤立鸡群,但确实是打篮球的苗子。而夜,刚进校篮球队一个月,却在校队的小前锋位置上,已经稳居主力位置,这,不能不说也是一个奇迹。

  也许是如沐春风的诱惑,也许是身高的吸引,也许篮球技艺的精湛,也许没有任何理由。夜,就这么无心插柳地成为了校园另类的王子。

  但是,夜并不在意,他只在意雨,一个笨手笨脚的小女生,但是是他用心呵护的女朋友,是让他展露笑容的法宝。

  他们是QC中学的'同班同学,虽然,在高考的时候,他选择留在了自己从小生长的城市,而她去了宠物村另一边的一个城市的大学。但是,他知道,她就是他的最初,也将是他的最后。

  想来也有一个多月没见到雨了,好想她!

  虽然,天天短信、电话、邮件,但是比起天天见面,思念还是日益累积了,像洪水,随时都会决堤。

  打开手机,夜看着自己跟雨亲密的大头贴,心中丝丝的甜蜜涌流过,嘴角不自觉地又扯出一抹微笑。

  有短信!

  是雨的!

  她这么早也醒了呢!

  “夜,想跟你说件事情呢!我想了很久,其实,我们,真的不适合在一起!”

  对夜来说,这短短的数字,却比实验数据报告更难以令他理解。

  他难以致信地瞪着短信,从头到脚、来来回回看了数遍。

  只是,字,还是那几个字!文字的组合排列顺序也没有任何的变化!

  难道,今天是愚人节?还是,我的理解能力出现了严重的偏差?抑或,雨在跟我开无伤大雅的玩笑?

  夜心里涩涩地自嘲,努力的试图为自己找到一个这条短信合理存在的理由。

  “雨,今天是愚人节吗?还是你在开玩笑?到昨天晚上都不是还好好的吗?你让我怎么相信……”

  一分钟…….

  两分钟……

  五分钟…….

  十分钟……

  ……

  雨迟迟都没有给夜任何回复。

  忐忑、煎熬、无措,夜的心情根本没有办法用词汇来表达。

  夜只觉得,内心有种东西在崩溃,想呐喊,想宣泄。

  不,夜什么都不想,只想要弄个清楚明白。

  宠物随笔散文 篇18

  我爱养动物,我的儿子也爱养动物。这不是遗传,因为几乎所有的孩子都爱动物。

  春节前,我花二十块钱买了两只小乌龟。儿子高兴坏了,一有时间就爬在缸边看那两只小乌龟。时间不长,儿子就观察到了许多的事情。随着观察的深入,围绕着小乌龟的问题,也一天比一天多地提出来。

  “乌龟能活多少年?”

  “那可长了,有千年的乌龟,万年的鳖的说法。”

  “这小乌龟为什么不吃食?”

  “它是冷血动物,天冷了要冬眠,所以不吃食。”

  “什么是冷血动物?”

  “就是天冷了,它的血液的温度也冷了;天热了它的'血液的温度也热了。”

  “哦,人要是冷血动物就好了。”说完,儿子朝我傻傻地一笑。我呢,也冲儿子傻傻地一笑。养了两只小乌龟,让我和儿子的感情没有一点距离了。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年轻了许多许多。但是,话又说回来,儿子的一些问题,也着实让人厌烦。

  每天清晨,我都要和儿子早起一会儿,然后,我们爷俩就到离家很近的公园去跑步。春节过后,天气很快就温暖了起来。空气象是被过滤了许多遍一样,清新极了。浑厚的泥土味和着衰草嫩芽的清香,在空气中弥漫着、飘荡着,让人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和归宿。这个时候,也是晨练的最好时候。街道上,都是一群一群的晨练者。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人们的精神头,就象枝头的鸟儿,只有唱歌的情趣了。可是,这个时候,儿子却不愿意起床了。无论我怎么叫,他都不愿意起床。我让他说出原因,他嘟着小嘴说道:“乌龟为什么能活几千年?就是因为他不爱运动。不信,你到鱼店里看去,大乌龟也不爱运动。老师说,我的观察结果符合客观性。还生命在于运动呢,你的话有问题。”

  天呐,我无话可说,也无法让儿子在近期改变他的想法了。我的儿子我知道,他很爱钻牛角尖。

  看着天天在床上睡懒觉的儿子,我只有摇头的份。后来,我也干脆睡上了懒觉。

  妻子不愿意了,冲着我喊叫:“起来!你也是个孩子?”

  这句话把我刺激清醒了,是啊,孩子可以这样,成人就不能这样了。也许我的话对,也许儿子的话也对。人的生活方式,绝对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关键在于选择。你的选择适合于自己,就是科学的选择。

  唉,儿子什么时候才能够真正懂得选择的真实意义呢?

  我笑了,很多的时候,我也还没有弄懂。

  宠物随笔散文 篇19

  01

  前几天,朋友跟我说起她好喜欢贵宾犬,可是贵宾犬又特别难养,所以,考虑了很久,还是决定养了一条金毛犬。

  其实对于宠物我一点都不反感,我还很乐意把一些小猫小狗设为头像,可是如果让我跟它们一起生活,我一定会拒绝,而且是有它没我的强烈反对。

  我们家没有宠物,准确地说我家周围没有任何一处人家养了宠物,原因追溯起来,大概是源于七年前的一件事。

  七年前我初二,有一次,我跟爸爸去三爷爷家吃饭,我家是开超市的,基本上附近的一些零七八碎的东西都是在我家购买,三爷爷家当然就更不例外了,记时当时他们忘记在我家买牛奶让我回去拿过来,然后我就一路特别欢快的回家了,特别顺利,只是后来返回的时候,我被一条家犬咬了。

  对,我被咬了,可是又好像没咬到我。

  之后返回的路上就像一场闹剧,我从家里出来,左手端着一杯可乐,右手拎着那瓶牛奶,大概是在一半路程的时候吧,一户人家的狗狗没有拴住,看见我之后就朝我跑过来,那个时候我已经被狗咬过很多次了,不疼,但是我真的有些阴影了,所以当我看见狗朝我跑过来的时候,我习惯性就加快脚步,可是我根本不可能比它快,所以我就近站上了一个垃圾箱,我以为它铁定上不来了,所以我就站着没动,想着等它的主人过来,可是最后等来的是它跳了上来,于是我惯性的从垃圾箱上摔下来,它从我的背上踩着跳了过去,然后站在原地一脸邪恶的看着我,好一会儿它的'主人听到叫声才过来。

  我想我永远记得那时的天,阴的,暗下来,山雨欲来风满楼。

  大概是被咬过很多次的缘故吧,我一点都不觉得疼,因为完全麻木了。再后来,每当我看见那天穿的运动裤上的破洞我就会想起那一件事,从那以后,我再看见狗,都会避而远之,就算很远很远看见或者是很隐约的听到狗叫,我都会马上换一条路走。

  后来上了高中,我基本都是妈妈送我去学校,唯一自己坐车的一次还是因为家里实在太忙,真的没时间送我,所以我才跟朋友一起坐车去学校的,一到学校我就跟妈妈打电话说我差点就丢了,所以之后就更没有自己坐过车了,朋友有时候也会约我一起出去玩然后再一起去学校,我都拒绝了,我说懒得走,说没时间,说没钱,永远不告诉他们,因为下完车的拐弯处有一条狗,跟当年的狗,一模一样,这是我胆小的秘密。

  所谓胆小的秘密大概就是,你们都知道我曾经发生过的事情,知道那件事情影响了我很长一段时间,但是我不想让你们知道,我究竟害怕到了什么地步,这原因或许是羞耻,或许是痛苦,或许是我有意无意的遮掩。

  再到大一些后,我上了大学,看到的视野宽了,遇到的人多了,胆子也终于大了一点吧。我不再被风吹落叶的声音吓到,不再因为远处传来的汪汪声恐慌,更不会因为某一处有一条类似于当年的狗而连下地走路都困难。只是我还是不能近距离接触它们,我还是会因为不小心的触碰而吓哭,还是会因为某一户人家养了宠物而不去串门。

  02

  我有个朋友小熙,她从不用任何苹果设备,准确地说是她的家人都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去买苹果手机。

  之前有次吃饭,她喝了点酒,跟我们说起小时候借同桌的iPhone4s过来玩,中间老师找他谈话,就把手机放在书箱里,等到回来的时候,手机已经不见了。之后警察来了,所有人都说自己没拿,同桌的家长来了之后盛气凌人,类似于没手机就不要用别人的话,第二天,她妈请了假跟对方的父亲同到苹果商店买了新机,6700,一点没犹豫。

  但是就在去年十月初的时候,iPhone8发行,她买了一个,她跟我们说:“我拿到手时心都是颤的。”

  有个朋友问她还不忘拿我打趣的说到:“你是怎么解开心结的,说说看,这儿有个人哟,都多少年了还是不敢养宠物呢。”

  她说:我以前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想起那件事情,想到对方家长的嫌弃,想到妈妈为了我的忍气吞声。现在我靠着自己的拍平面和跑专场,有了自己的事业,我不再觉得那是一个耻辱或者把它当成一个疙瘩了。我想我妈妈也肯定忘了那件事了。

  阿仓说过,时间像中药,疗程长见效慢,中途还不能破功,稍有个伤风感冒什么的就得打回原形,重新开始。

  所以啊,阴影就是阴影,没有什么走不走得出来,它会一直在那里,区别就是你有没有能力照亮自己,如果你是太阳,那么所有往事也就都付笑谈了。

  03

  最近这段时间迷上了一本小说,所以睡的比较晚,代价当然就是压缩了吃饭的时间,昨天因为没有吃早餐,胃疼了整整一节课,所以今天早上我就泡了一杯优乐美,准备趁着等待上课那会儿时间喝了暖暖胃的,但是刚进文综教学楼就被拦住。我是知道教学楼不能带早餐的,但是我没想到优乐美居然也被纳入了范围,面对着检查的人的当众battle,我简直被KO了,所以喝完一口我就算万般不舍也得扔了。

  当时我的内心在想着那个人拦住我的人的无数种不好,然后又在想,我今天要是因为这杯优乐美没喝到胃又疼,我这辈子怕是不会再喝这个玩意儿了,然后就这样的挣扎中上课了。

  下课铃一响,很幸运的一切正常,只是回到寝室看着剩下的半箱优乐美还是很不开心,不知道在气愤什么。突然想起顾城说的,不种花是因为害怕看见花瓣一片片地掉落,为了避免结束,你拒绝了一切开始。

  其实我只不过害怕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所以我就避免着一切发生的可能,总的来说,不过是我太胆小了,

  俗话说,时间是自称包治百病的庸医。时间啊,只不过能带着一些经历,而那些时间留下的伤痕,只能自己解决。

  比如我,上了大学,经历多了,也开始渐渐放下小时候的疙瘩。比如小熙,上了大学后赚了很多钱,拼命给爸妈买东西,请他们吃饭。比如现在,我开始畅谈我那胆小的秘密,等待着有一天我能够真正的放下。

  希望啊,有朝一日,你们都能摆脱自己心里的心结,成为自己的主宰。

  宠物随笔散文 篇20

  一双小小的眼睛,满身尖刺,跑起路来像一只可爱的小猪猪,一摇一摆,这就是可爱的小刺猬,你们养过刺猬吗?下面我说说家里养刺猬的经历.

  那是80年代初,团场男孩子暑假生活就是抓鱼、掏鸟还有下海子。记得那是个夏天,我们几个小伙伴到戈壁滩上挖锁阳,听说它是一种药材,还能卖钱,我们就四处寻找挣点零花钱。烈日炎炎戈壁滩被太阳晒得一股焦味,红柳、芨芨草都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的。我们几个分工协作,开始地毯式搜索,决不放过一个猎物。“这里有一窝锁阳,这里也有3个”锁阳露出红红的脑袋开心的笑着,我们不管三七二十一挖了再说,一会儿工夫锁阳装了半袋子。

  正忙着,哥哥发现不远处有个刺球在慢慢移动,跑到跟前用脚一踢,哎呀!被刺狠狠扎了。“你还挺厉害的,看我不炖了你。”哥哥说着,拔了几根粗壮的芨芨草,把小刺猬五花大绑捆了个结实。“哥哥你可不能吃了它,小刺猬太可怜了”我低声哀求着。

  回到家,我们找了个没底的水桶翻过来,把刺猬扣进去给它安了个家。从此果皮、馒头就吃了它的食物。我开始观察刺猬怎样吃东西,可能是刺猬经过“折磨”饥肠辘辘,钻出脑袋大吃起来,看那黄黄的小爪子抱起瓜皮吃得多香呀!看来这小家伙还挺好养活。

  就这样我家收养了这个宠物,叫它“小黄”哥哥打听到刺猬喜欢吃四脚蛇,就时常用弹弓去打,用冰草穿起来,为它增加营养。当刺猬闻到有荤腥味异常兴奋,抓起四脚蛇的头,用利齿咀嚼起来,然后到水盆边喝上几口水,舔舔嘴,蜷缩在一边呼呼大睡起来。

  这只刺猬好像特通人性,也不怕人,时常爬到我们腿边问我们讨吃的。只要是能吃得的就决不放过。慢慢的刺猬越长越大,我们就把它放开了。发现它生活挺有规律,晚上出门,白天回家。它把自己的窝安在锅灶底下的灰堆下,冬天它也会冬眠,过自己的舒坦日子。

  邻居经常到我家串门,讨要这只刺猬,说;“他家老人得了老胃病,听说刺猬肉可以治病”我们全家坚决反对,决不让他打小黄的主意。就这样我家的`这只宠物和我们生活了两年。它就像家中的一员,给我们带来无数的欢乐。直到有一天,小黄晚上出门再也没有回来。种种猜测让人心烦气躁,哥哥也再也不让邻居进门,发誓这辈子不去吃刺猬。小黄的“失踪”至今是个谜。

  动物是我们的朋友,只要你善待它,就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世间的万物有时让人琢磨不透,只要学会宽容,学会知足,清水就会变成美酒。

  宠物随笔散文 篇21

  今天早上,我准备去上班,刚推开门,脚就踢到一个软一绵绵的东西。在我的惊叫一声中,一只白色的动物腾空而起,四处乱窜,在我看清楚它是只瘦弱的猫咪的时候,它不见了踪影。

  上班的路上,我有点牵挂这只猫咪,我想它是不是被主人遗弃了?很多人家,在有人怀孕或者生孩子后,都把曾经养在家里的猫呀狗呀什么的丢弃。

  没想到的是,在我下班回家后,竟然在门口看到了那只白色的小猫咪。我怕惊走它,开门的时候很小心,但它还是躲到了一边。在我打开门,在前厅换鞋的'时候,那只小猫咪窜进了我的屋子,之后,我就听见我的狗狗在叫。

  我不担心狗狗会伤着小猫咪,因为狗狗喜欢到我的厨房尿尿,又喜欢啃我的鞋子睡觉。为了惩罚它,我不在家的时候都把它用绳子拴在楼梯的扶手处,只给它二米左右的活动范围,回家后,我才和它一起玩。

  换好拖鞋,我开始在客厅里寻找猫咪,我趴在地板上把沙发底扫瞄了一遍,没发现它的踪迹,然后到储物间看,也没发现它,我知道它不敢上楼,因为楼梯口有狗狗在守着,于是我就把电视柜底扫瞄了一遍,发现它就在那里。

  我从冰箱里找了块鱼放在电视柜前面,可猫咪没出来吃。我就学着猫咪叫了几声,然后说"米米,来,妈妈给你吃的。"几秒后,它先从电视柜底探出只爪子,然后白色的脑袋钻了出来,再接着全部的身体都出来了。

  我和猫咪保持了一点距离,我温柔的和它说话,它退到墙角,但也没有躲避我的意思。我把鱼块放到了它的面前,用手摸一摸它的脑袋,它闻了一下,还是没吃。

  这时候,狗狗叫得很厉害,我帮狗狗解一开了绳子,但害怕它伤害猫咪,就一直抱着它。狗狗和猫咪对视的时候又狂叫了几声,接着安静下来。倒是猫咪在看见狗狗的时候本能的划动了一下爪子,它看见狗狗没有恶意,也安静下来,躲到我的花盆旁边。

  我想,以前我还养过一只小白兔,它和狗狗也能和睦相处,狗狗和猫咪应该也能和睦相处吧,这么一想,我就把狗狗放开了。我的天呀,我一把狗狗放开,它就追着猫咪到处跑,好一个"猫飞狗跳"的。狗狗8岁了,也许是老了再加上缺乏运动,它跑着跑着就累了,它停下来的时候,猫咪转身朝狗狗划动了一下爪子,狗狗竟然哆嗦了一下,疯跑了一阵。我没想到狗狗会怕猫,真是好笑又好气。

  我打算正式收养这只小猫咪了,从此,我是一只猫一只狗狗和四十只鱼的主人。以后,我收拾屋子也许要累得多,但生活也会有乐趣得多。

  睡觉前,我帮狗狗和猫咪都洗了澡,我的狗狗把洗澡当一种享受,还专门等我帮它吹一毛一发喷香水,可帮猫咪洗澡费了我老大劲,比跳一场健身操还累。

  我把它们都轰到了楼下。我对睁着一双大黑眼睛看我的狗狗下达了命令:"你要看好米米,别让它把我们家鱼缸里的鱼都吃了。"我又大声对不知道钻到哪里的猫咪说:"看好狗狗,别让它钻沙发上的被子睡觉,别让它啃我的鞋子。"安排完这些,我大笑后,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童年时代,那时候,我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和我的那堆玩具说话,给它们安排事情。不知道为什么,想到这些,我有些想哭。

  总之,今天是个好日子。家里添新成员了。

  宠物随笔散文 篇22

  去年年底,宿舍多了一位汪星人。舍友给它取名为球球,(一只仓鼠的名字)只因刚出生的汪星人只有巴掌大,个头和笼子里的仓鼠一般,又是新宠,故把旧宠仓鼠的名字抢来了。

  汪星人的成长史和人类是一般无二,除了吃就是睡,偶尔睁开小眼睛贼溜溜地环顾四周。

  汪星人长得很快,不经意间就长大了。从玩弄于手掌到满地撒欢,我一直在上铺,忙着看我的书,不曾参与她们的逗趣游戏中。

  只不过同在一个屋檐下,汪星人也不把我当外人,该撒欢时撒欢,该凶时,绝不嘴软。“汪,汪”细而尖的声音,你很难想像是从只有3斤重的狗身体里发出来的`。

  汪星人脑袋上的毛是白色的,身体是米黄色,舍友每次都要强调那叫香槟色,好像叫了香槟色就能提高汪星人的狗界地位。

  汪星人的可爱是在于它的一双招风耳,跑起来时,两只耳朵像跳舞一样欢快,它还能一只耷拉着,一只竖起来,像是在耍杂技。

  它的尾巴细而长,舍友最不喜欢的是它的尾巴。据说宠物狗在小时候都要断尾的,当时她不知道,错过了最佳断尾时期。每次舍友都会不无可惜地说,这尾巴让汪星人看起来像只土狗。局外人的我却喜欢那长长的尾巴,像极了扫把。

  汪星人的四条腿短小矫健,轻轻地弹跳就能上舍友的床。还时不时地在被子里藏点骨头啊,零食啊还有它的小衣服等等。

  汪星人热情,每次我从上铺爬下来时,它都举着两前爪跳着欢迎,让我进退两难,就怕一步不小心踩它脑袋上。折腾半天才能下后,它一会咬我的裤脚,一会咬松糕鞋上漂亮的蓝色蝴蝶结,被它闹着,睡意很快就飞到了九霄云外。

  跟着我进了卫生间后,它就蹲坐在门外,认真极了,俨然就是一狗保镖。我时常会恍惚,一人一狗不就是岁月静好模样吗?

  不要以为汪星人只会卖萌,它认真凶的时候,也是狗模狗样的。

  每次我带晚饭回宿舍吃,汪星人都会眼巴巴地过来,站立式趴在我身上,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好像在说“求求你,给我吃点吧。”我常被它的呆萌打败,就悄悄地给它点吃。有几次吃的比较重口味,不敢给它吃,它不干了,立刻就翻脸不认人,冲着我大叫,表示它的不满。哎,人狗殊途,你放着昂贵的狗粮不吃,跟我抢路边摊吃是几个意思啊!

  这就是我们宿舍的新成员,迷你版的宠物狗球球,让我这个不热衷养宠物的人对它还真是爱恨交加呀。

  宠物随笔散文 篇23

  清明节将至,西安市东郊一家宠物墓园热闹起来,主人们纷纷来给它们“上坟”。据悉,一块宠物墓地价格从1680元到36800元不等,还有专门的宠物葬礼司仪,拍摄下葬过程等。此举引发人们的极大争议。在墓园安葬的600多只宠物,每个坟墓前竖有墓碑,上面刻着死亡宠物的名字以及主人对宠物表达思念的悼词。如“爱爱:我想告诉你,我们的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爱。”“兜兜,对你的爱,永不变。”“大圣:我们之间的距离,天涯不过咫尺。”“今生的你知己,足矣。”墓碑下方立碑人的名字称呼有的写主人,有的写兄弟,有的写爷爷等等。每一只和主人都有一段感人的故事。

  看完这则消息后,笔者内心久久不能平静。理由有三。

  其一,今后人类殡葬历史可能会因此改写,会产生宠物与人争抢墓地的局面。据官方数字显示,我国每年最少修建2000万座墓占用10万亩土地。这组数字在笔者看来,是一种低调的统计。我国虽然地大物博,但土地资源日渐匮乏。盖楼需要占地,建工厂需要占地,修公共设施需要占地,占用土地的项目越来越多。在国家土地资源如此紧张的情况下,竟然出现了宠物墓地占用土地的事情,不知道是滑天下之大稽,还是有关地方部门想哗众取宠证明些什么?人与自然,人与动物的和谐是建立在彼此尊重生命权的基础上的,而不是建立在愚昧的搞一些所谓永垂不朽,打着“怀念,追忆”的幌子大量占用人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如若有关部门不给于制止,相信不久之后,人类殡葬的历史里很可能会添加上宠物,宠物与人争抢墓地的局势指日可待。

  其二,引发人与动物的殡葬危机,人与动物之间的死亡权到底如何定位?人的生死是自然规律,动物的生死亦是如此。在死亡面前,人与动物是平等的,都享有起码的死亡权。但人类毕竟属于高级动物之范畴,是高度文明下的统治者和管理者。在生存上,人要高于动物,在死亡上,人类要享受比动物更高的礼遇。殡葬是体现国家文明程度的一种仪式,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如若这种文明的仪式用于动物,那么,势必会引发一场到底谁是这个世界的'主宰的争论。这种争论是毫无意义可言的,将直接导致部分人对人类死亡权的置疑,使原本清晰的死亡权定位在争论中陷入一片迷茫。

  其三,情感表达对象可能会改变,尤其是行孝情感可能由人慢慢向动物转变。据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超过320万。这其中,因为年老病死的占90多万。长辈年事已高,自然去世。亲人不测,天降灾祸。一些不可抗拒的死亡,几乎每天都在上演。逝者如斯,做为生者,为了表达对先人的哀思,首先会在情感上进行宣泄。哭泣流泪是宣泄情感的主要表达方式,这些眼泪都是人为人而流的。人的情感再丰富,再饱满,也不可将情感的重心向动物过多倾斜。要保持一个“人与动物”死亡情感宣泄的界限。这并不是说人类就要对动物保持冷血的态度,人类就不能为动物流眼泪。只是要存在一个区别,这种区别要让大家在沉痛中明白,你哭的是动物还是亲人。

  这三条理由,笔者是站在大众的角度来分析看待的,也是站在大众角度对动物墓地占用土地的隐忧。以上言辞如有不合适之处,还望大家多多批评。

  宠物随笔散文 篇24

  今年暑假的一天,我正在家里写小说,去邻居家玩儿的凯凯和山儿,每人抱了只宠物狗回来。我一向喜欢小动物,特别是小狗。从小到大,我养过很多小狗,并给它们都取有名字。我能记起名字的小狗,有赛虎、狮毛、花花、小灰、大黑、小黑、皮皮,长毛、大块头、来福。

  我养过的这些小狗,到目前为止,只有名叫大块头的哈巴狗还活着。

  大块头是二〇〇八年的夏天,我在家待产的时候,父亲来我家看我的途中,花十五块钱买给我的,当时它已经一岁了。它全身雪白,没有一根杂毛,因为它的个子比一般的哈巴狗较大些,所以,我就给它取名叫大块头。

  它很聪明,也很可爱。它会按照我们的指令,爬在地上前行,它还能站直身体很久,每次直立起来的时候,总是向别人伸出两只前腿,好像想要跟人家拥抱一样,它那可爱的样子,成功地赢得了大家的喜爱。

  它是个看家的好狗,晚上的时候,它听到很远的声音,就一直叫个不停,开始我们都觉得它的叫声很吵,当它叫个没完的时候,我们就会说它两句,有时它听到我们说它,它就回到窝里不叫了,有时确实是有人过来,它就不依不饶,一直叫着,后来习惯了,我们也就不管它了。

  它还很能记仇。我们村里有个人不喜欢小狗,有一次,那个人来我家玩,它就站起来向人家示好,没想到人家却从地上捡了个棍子打它。从那儿以后,那个人每次来我家玩,远远的,它听到那个人的声音就开始叫,当那个人出现在它面前的时候,它还对着那个人叫个不停。只是,它从来没有真的扑上去咬人,好像只是想要表达它对那人的不满一样。

  大块头的身体一直都很健康,它来我家快八年了,从来都没有生过病,只是有些挑食。它从来都不吃稀饭,喜欢吃些带浑的饭菜,每次公公给它喂食的时候,还要专门在它的食物里面拌些浑菜汤。

  七年以来,除了大块头,我只养过一只宠物狗。那是去年的五月十六日,我正在学校的宿舍里写小说,不知何时,有一只小狗跑了进来,当它用舌头舔我的脚时,我吓得差点惊叫出声,这才猛然发现了它的存在。它的耳朵比一般小狗的耳朵要大些,它全身的毛都是黄色的,只有嘴巴的两边,分别长了几根黑色的胡子,它的脸看起来好像猫,又像小老虎,我不知道它是什么品种,只能看出它不是一般的小狗。

  看它的样子,估计才满月没几天。它的四只小腿短短的,走起路来,屁股一扭一扭的,因为它的毛比较长,看起来好像肚子快贴到了地面。我不知道它是从哪儿来的,怕它的主人找来了产生误会,就带着它出去打听,想把它送回去。可是,我在学校转了一大圈,问了很多人,都没有找到它的主人,最后,我只好又把它带了回来。凯凯和山儿放学回来看到它后,又是摸又是逗,还给它弄饼干吃。我见他们很是喜欢这小狗,就答应他们将小狗养着了,我想着,要是以后谁认出这小狗了,我再还给人家便是。凯凯见我愿意留下小狗,很是开心,当即从屋里找了个铃铛,戴在了小狗的脖子上。

  当凯凯和山儿让我给小狗取名字的时候,我就给它取了个名字叫来福。有道是猪来穷,狗来富,我不苛求财富,只希望能多一些福气。

  凯凯和山儿在走廊的墙角处,给来福搭了个狗窝,我又将一个没用的床板挡在了走廊的中间,从此,那墙角一处,就是来福的地盘了。只是,因为它太小的`缘故,晚上总是在外面呜呜呜地叫个不停,好像是小孩儿在哭一样,为了不被学校的老师们投诉,我只好把它放了出来,让它进到房间里面。我弄了一个鞋盒给它当狗窝,可是,我刚把它放进去,它就爬了出来,反复几次之后,我就不管它了。当我坐在电脑前的时候,它就跟着过来了,它在我的脚边转了一圈后,就爬上了电脑桌下面的架子上,因为架子不高,它上下的时候,并不费劲儿。从此以后,不论是白天还是晚上,只要它不被我丢回他的地盘,它大多的时候,都在电脑桌下面的架子上睡觉。

  来福睡觉时的样子特别可爱,它有时侧身躺着睡觉,有时四脚朝上平躺着,它还会做梦,总是睡着睡着,就汪汪汪地叫几声,在它叫的时候,不但身体没动,连眼睛都没睁开。

  它总是喜欢咬鞋子,有时候还躺在鞋子上睡觉。于是,每当它侵犯鞋子的时候,就会被我丢进它的地盘,被我囚禁起来。

  因为它的毛是黄色的,又是毛茸茸的小不点,所以,它常被第一次看到它的人看成小猫,直到它慢慢长大了一些后,才不再被人错看。

  来福后来的表现证明,它果然不是一般的小狗。为了让它原来的主人找到它,我去买菜的时候,总是让它坐在车子前面,可是,我带着它出去了很多次,它的主人没来找它,它倒是习惯了坐车,习惯了跟着我去赶集。每次我一喊上车,不等我去抱它,它自己就跑到车边,一蹦就上了车,下车的时候我也不管它,它自己一蹦就下了车。它下了车后,就一直跟着我,我去哪儿,它就去哪儿,别人拿骨头给它,只要不经过我的手,它看看就走了,连闻都不闻,别人都笑它的同时,也夸赞着它的可爱。它跑得超快,我们都撵不上,每次想要逮住它,我就喊声上车,它就跑去上车了。

  来福来到我家一个月后,不但会上下车,会看门,还会看车了。有一次,学校的一个老师借我的车用,那老师刚走到车边,它就对着人家汪汪直叫,见人家不把它放在眼里,它就去咬着人家的裤脚。那老师一把将它抱起来放到屋里,可是那老师刚上车,它就跑到了车前,挡住了路,并对着车上一直叫个不停。我过去把它抱开,让那老师把车开走,它这才作罢。

  来福还喜欢狗仗人势,看到有比它个头大的猫或狗,从我门口经过的时候,它就站在门口对着人家大叫,看着人家赶紧离开的时候,它还要大叫着追上去,追了一会儿后,就摇着尾巴回来了,好像打了胜仗似的。

  来福一天天长大,它的本领也一天天大了起来。它的身子渐渐长长,可是,它的腿却没长到多少,即便如此,也不影响它跳跃的高度。有时我不出门,没开车,它也从地上跳到车上玩儿,平时它都是先跳到车前,跟着跳上车座,随后又往后车厢里跳,每次它是从驾驶座和车厢间的空隙里穿过去的。可是有一次,它一个不小心,直接从车前,跳上了驾驶座和后车厢之间的架子上,这个高度超过了半米,它站在上面摇晃了几下后,才稳住了身子。可是,他左右看了半天,却不敢往下跳,最后,还是凯凯把它抱了下来。

  有一次,我去嫂子家玩儿,嫂子给了我一只兔子。那兔子名叫柯南,是嫂子买回来养着玩儿的,因为它老是在几个房间四处乱跑,有时嫂子都找不到它。还有就是,它老是跑去跟才一岁的小悠然玩儿,小悠然总是抱着它亲它的嘴,嫂子怕小悠然被细菌感染,就把柯南送给了我。

  我把柯南带回来后,来福就有了伴,从此,来福晚上睡在外面也不叫了。我用一根绳子,一头拴住柯南,一头拴住来福,让它俩住在一个窝里,来福有了伙伴后,好像很开心,它对着柯南又是摇头又是摆尾,很是亲热,可是,柯南对来福一点儿反应都没有,只是往一边躲。来福似乎很是不满,一心想要引起柯南的注意,一会对着柯南叫两声,一会在柯南身上轻咬几下,可是柯南对来福依然不理不睬,只是在来福咬它的时候,蹦跳开去。

  当时,我的屋旁有一片草地,当我写作时间长了,感觉疲惫的时候,我就把来福和柯南弄到草地上,它俩开始都挣扎着,各自都想向后退,把绳子拉得直直的,好像它俩在拔河似的。后来它们好像都累了,也就不挣扎了,来福见柯南开始低头吃草,也用嘴巴啃起了青草。

  有时,我会割一些青草放在走廊下,同时,会放一碗稀饭或者面条在青草旁,来福饿了的时候,就会吃自己碗里的饭,柯南见来福吃着饭,也从草堆上蹦过来,跟来福一起吃着碗里的饭。慢慢地,柯南和来福熟悉了,来福睡觉的时候,会把头枕在柯南身上,柯南吃草的时候,会坐在来福的身上。有时,来福感觉身上痒了,就回头用嘴巴在自己身上咬几下,咬过自己之后,还在柯南身上也咬几下,好像是在给柯南咬痒一样,柯南也不动,只是眯着眼睛躺着,好像很享受的样子。

  来福不但聪明,还很仗义。有一次,我打字时间长了,感觉眼睛有些胀痛,便准备带来福和柯南出去转转,可是,当我看到它们的时候,来福正在用牙齿撕咬着柯南脖子上的绳子,而它自己脖子上的绳子,早已被它咬断。于是,我又弄了一根较粗的绳子,重新将它们拴住,可是,当我不注意的时候,来福又把绳子咬断了,我见它们只是在走廊下玩,也不私下往外跑,就没再拴它们了。

  有一天,我带着凯凯和山儿回娘家,他俩不放心把来福和柯南放在学校,硬是把来福和柯南都带上了。当时,我娘家正在建房子,为了不让来福和柯南乱跑,我又把它俩拴在一根绳子上了。

  有个瓦匠师傅的孙子,也跟着他去了我妈家,中午吃饭前,瓦匠师傅的孙子牵着柯南和来福玩儿,当时凯凯和山儿在看电视,我在帮老爹做饭,我们都没有在意。吃饭的时候,瓦匠师傅喊他孙子过来吃饭,他的孙子躲在厕所,说什么都不出来。这时候,凯凯去上厕所,发现柯南躺在厕所外面一动不动,来福坐在柯南身边,汪汪汪地叫着,凯凯上前一看,才发现柯南已经断气了。凯凯怒吼着要打那孩子,那孩子还没挨到打,便哇哇哇地哭了起来。山儿听说那孩子把柯南弄死了以后,也哭着要他赔,我虽然也很心疼,可是,我还是劝说着凯凯和山儿,并且安慰那孩子别怕,让他出来吃饭,那孩子最终还是没敢吃饭,从厕所出来后,就赶紧跑回家了,并且,从此再没敢到我妈家。

  晚饭的时候,柯南成了下酒菜,我和凯凯还有山儿,始终没上饭桌,听着瓦匠师父们说兔子肉如何好吃,我们心里更是心疼。

  柯南没了,来福又单身了,它总是往草地里跑,每次跑出去,都不知道回来,都是凯凯和山儿把它找回来的。连续四天,来福都没吃东西,不是到在草丛里跑来跑去,就是躺在它的窝里一动不动。凯凯和山儿看着它那样,很是心疼,总是跟我说来福生病了,要我带来福去看医生。于是,我就带来福去了兽医站,医生看了看来福,拿了个体温表塞进了来福的里,过一会儿后拔了出来。医生看了体温表后,说来福发烧了,要打针吃药才行。

  医生给来福打了一针,又拿了些药给我,让我一天给来福喂两次药,并交待第二天再带来福来打针。我喂来福吃了药后,就带着它回到了学校。到第二天上午的时候,来福的精神看起来好多了,看它往自己的碗里闻了两次后,我就给它弄了半碗稀饭,可是它隔一会儿起来闻一次,闻来闻去就是不吃。山儿给它喂饼干,它倒是吃了一块,再给它喂,它就不吃了。想来它是正在好转,定是胃口还不好,于是,我就又带它去兽医站打了一针。第三天的时候,它终于好了,只是看着它瘦了很多的样子,我也难免心疼。

  一个星期后,学校放了暑假,我们便带着来福回到了袁湾老家。

  我们还没进门,大块头就在后院汪汪大叫着,当我打开后门后,来福第一时间便冲了出去,直接跑到了大块头的身边。大块头先对我摇着尾巴叫了几声,才低头去看来福,并用前腿去按来福的身子,来福就地一个打滚,四肢朝上,大块头用嘴巴去舔来福的肚子,来福就用四肢抱住了大块头的头。有了大块头,来福又告别了单身,一天到晚都跟大块头呆在一起,并跟大块头同吃同住。

  因为来福的可爱,大家都很喜欢它,就连良哥回来看到它,也一眼就喜欢上了它,良哥逗弄它玩儿了一会儿后,就说它不是一般品种的狗,只是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狗。良哥叫它趴下,它便趴下,良哥叫它爬着前行,它就爬着前行,良哥让它站起来,它就站起来,甚至让它把方便袋咬出去丢了,它也照办。它的动作是我和孩子们训练过的,可是,我们却从来没让它丢过东西。

  拥有来福,是我们全家的荣幸,来福的到来,给我们全家带来了很多的快乐,可是这快乐没有延续多久,来福便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那是去年八月十八日的上午,良哥带着来福去二哥家玩儿,因为二哥家中午有客人,午餐会有很多好吃的菜,良哥就把来福留在了二哥家,二哥他们本是好意,把骨头都给了来福,可是,来福一时不小心,最后因此殇命。

  来福回来的时候还好好的,看到电视上有小狗在叫,它还对着电视汪汪直叫,叫着叫着,叫声就走了调,最后,它抬头看了看我,趴在地上无助地呜咽着。看着来福很痛苦的样子,我万分心疼,就把它从地上抱了起来,我抱着它后,它不再呜咽,只是依然显得很难受的样子。我看着它的鼻子干干的,以为它又和前段时间一样发烧了,良哥说它定是被骨头卡到了,肯定不是发烧。我说不管是不是发烧,都试试看,说不定就好了呢!于是,我就拿出上次它没吃完的退烧药,喂它吃进了肚子里。喂它吃了药后,我就把它放在楼梯间下的一个纸箱里。随后,我们一家人就去悼念午后刚去世的姑姑了。

  下午回来后,我想给来福弄点吃的,却发现它不在纸箱里了。我们找了很久,最后在厨房的角落里找到了它,它的舌头露在外面很长一截,身体已经僵硬,满身泥土,像是临死之前,激烈地挣扎过。山儿一下就哭了起来,想伸手去摸来福,又没敢摸。凯凯看着来福直叹气,还不停地说着:“早知道就不让它去我二伯家了……”

  我看着来福惨死的样子,又见孩子们如此难过,心里也不是滋味,后悔的话说了没用,来福死了的事实,已经改变不了啦!

  良哥提起来福的尸体,从墙边拿起铁锹,要将来福埋到屋后的河沟边,我和孩子们都跟了上去,见良哥挖好坑后,要解下来福脖子上的铃铛,凯凯说:“爸爸,别解了,就把铃铛送给来福陪葬吧!”良哥叹了叹气,将来福放进挖好的坑里,随后,将它掩埋了起来。

  来福的死,不光我们全家难过,就连外人听说后,也为之惋惜,都说那么聪明的小狗,咋就让它吃了鸡骨头呢?

  之后很长时间,我都没再养小狗,有次邻居送了我一只哈巴狗,那哈巴狗肥得像个团子,身上的毛黑白相间,乍一看,像只小熊猫。我养了两天后,感觉它和来福差太远,引不起我一点的好感,两个孩子也都说它没有来福可爱,也没有来福聪明,最后,我就把它放在大哥家,给婆婆养了。

  时隔一年,这一次,凯凯和山儿抱回来的两只小狗,都是通身雪白,没有一根杂毛。它们长得一模一样,很是可爱,只是一个身上的毛是卷的,一个身上的毛是直的,我一看便喜欢上了它们,于是,我就给它们取名叫欢欢喜喜。凯凯抱的那只雌性的叫欢欢,山儿抱的那只雄性的叫喜喜。

  因为害怕小狗在屋里拉屎拉尿,我将它俩安置在二楼的楼梯间,可是,我刚把它们放下,准备进屋,走到门口再回头一看,喜喜刚好探头向楼下看,跟着就掉了下去,吭都没吭一声。我赶紧扒在栏杆上往下看,发现喜喜躺在楼下,一点反应都没有了。我们以为它已经死了,不曾想,过了一会儿后,它咣咣叫了几声,又爬了起来,随后,还摇摇晃晃地走了几步。

  虽然它暂时活了下来,可是它的寿命也仅仅延长了两天而已,两天后,它还是死在了半夜,想来,它定是摔到了身体里的哪个部件吧!

  欢欢落了单,却和大块头好上了,只是开学在即,它和大块头呆在一起不到一个月,我们便把它带到了学校。

  来到学校后,欢欢过上了来福曾经过过的生活,墙角的小窝还在,欢欢一来,凯凯就把窝收拾好了。可是,欢欢也和来福一样,在入夜后便叫个不停,只是,它是听到了虫叫,或者听到了其他动静而叫。同样的,为了不被投诉,我只好把它弄进屋里来,它同样总爱到电脑桌下睡觉,也是侧身而睡。

  我写作的时候,欢欢就卧在我旁边,有时我感觉脚麻了,就伸出脚轻轻地踢欢欢两下,欢欢就会抬起头看看我,然后伸出舌头,舔我的脚趾头,只是身子动都不动一下。有时我累了,就起身去门外活动活动筋骨,它见我往外走,一个翻身就爬了起来,随后便蹦到地上,撵了出来。

  欢欢和来福一样,很爱干净,天热的时候,我每天中午都会给它洗澡,还给它用洗发水,把它的毛毛洗得香喷喷的。最近天有些凉了,我就隔个两三天给它洗一次。狗狗洗澡的水,比人类洗澡的水要烫一些,如果水温低了,洗澡的时候,它就会浑身发抖,如果水温合适,它便老老实实地任你随便搓揉,好像很享受的样子。

  它从来不在窝里,或者屋里大小便。每一次想要大小便了,它便跑到屋后的空地上,四处闻来闻去,闻了一会儿后,便蹲下两只后腿,当它起身后,大小便已经解决了。

  欢欢喜欢偷偷去垃圾池,有一次,它正埋头在垃圾堆里咬垃圾,我站在门外唤了它几声,它理都不理。后来,一个个头较大的土狗过去了,它突然抬起头,对着那大狗叫了几声,那大狗一时竟被它吓得掉头就跑,它大叫着追着那大狗一段路后,又边往回跑几步,边回头叫几声,直到看不到那大狗后,它才不再叫了。

  欢欢还总是喜欢跟着别人跑,如果有学生从我的门前跑过,它就会跟着人家跑。当人家停下,回头看它的时候,它就立马“刹车”,站在那里看着人家,人家对它吹两声口哨,它就摇着尾巴向人家跑去,就连我喊它,它都不搭理。人家故意对着它跺两下脚,它吓得转身就跑,跑了几步后,又回头看看,见人家没追上来,它又停下看着人家,人家再次跺脚,它便吓得大叫着,灰溜溜地跑回来了。

  有时,欢欢正躺着睡觉,突然耳朵动了动,随后便爬了起来,探头向门外看去,一见是山儿回来了,便一下蹦到地上,迎了上去,对着山儿的脚舔几下,又一下站直了身子,两只前腿抱着山儿的腿,两只站在地上的后腿,随着山儿往屋里走的动作,往屋里退。

  欢欢目前才两个多月大,它虽然还没有来福那么聪明,可是,从它的身上,我们看到了很多来福的影子,看到它,我们感觉来福又回到了我们的身边。我们尝试着像训练来福那样训练它,只是,我们什么饭菜都给它吃,就是不给它吃鸡骨头。我们不想再有遗憾,更不想因为失去它而难过,只希望它能和大块头一样,长命健康!

  宠物随笔散文 篇25

  三天了,看她整日都在“温馨粥屋”对面的弄堂口坐着。这个弄堂本来就不宽,突然间多了个人杵在那里,让人有种不是滋味的感觉。更何况还是个衣衫褴褛的乞丐呢。

  这两天上下班经过她身边时,偶尔我会轻轻地带一眼,便急急闪身一晃而过。不会再瞟她第二眼。当然,一个污头垢脸的乞丐,自然是没什么可观性,谁又愿意把目光放她身上重复浏览呢。

  一直以来,总偏激的认为乞讨是一种好吃懒做的体现。小时候听大人骂东家游西家窜无所事事的孩子,就常以“讨饭像”“讨饭骨头”来形容。所以,对待手脚健全,身体无灾无病的乞丐,我一般都不予理睬,不加同情,不给施舍,觉得把善心给这样的人,简直是糟蹋情感。

  不知是因为现在真真假假的东西实在难以让人制信,还是别人跟我一样有这个客观的理解,故而,三天来这个乞丐的“收获”甚微,摆在她面前的那个小塑料桶,总是空空的。不过,这个乞丐也怪,她不像别的乞讨者那样囔囔着求人施舍,而她只顾微低着头注视着自个的脚尖看。对面熙熙嚷嚷的菜场和各式各样的饮食店,她视而不见,好像这一切都跟她无关似的。我不明白,一个乞丐,怎么会有如此含蓄淡定的动作?我更想不通,她为什么要选择在这个位置来“安顿”自己?多走几步,对面那个人来人往的菜场,我想应该更适合她。

  第四天上班经过弄堂口时,又看她在原地坐着,静静地坐着,而几天前一直卷缩在她脚边的那只狗,今天却被她搂在了怀里。

  看上去,这只狗好像受了伤。它的右后腿被一块灰白色的布包裹着,布上两快梅花状的血迹,大概是因为干了的缘故,变成了黑褐色。从这只狗的毛色来看,是一只廉价的杂交狗,市场价大概三四十元就能买到。现在人养狗都比较讲究;品种、毛色、出生地,一点都不含糊。像这种没档次的狗,早已过时没人养了。如今人养狗,养的是身份。我们小区的一位太太,牵着花几万元钱买的那只“玛丽”往小区里一站,她的身份就让人一目了然。这位太太,因有了“玛丽”而显得更加的雍容富贵。“玛丽”因仗着这位太太,昂头挺胸体现的更是身价百倍。

  在我看来,其实狗是没什么富贵贫贱之分的。除非它是仗了人势。那么人仗着狗呢,会是什么?我为自己突然冒出的这个荒唐意想感到可笑。世上的许多东西,本来就相互对应的。

  这个乞丐怀里的狗,很显然是一只被淘汰或者被人遗弃的失宠儿。从它老态龙钟的模样和错综复杂没一点水色的皮毛中我能猜个七八不离十。一个乞丐,收养一只被人遗弃的狗?!这对我而言,确实震撼。我不喜欢养猫狗之类的动物。一;没时间。二;它们总归是另类,身上有不利于我们健康的细菌。我知道,这个理由是借口,主要是自己没这份心。如今危害我们身心健康的东西无处不在。水变质了、空气被严重的污染,那么,我就不吃不喝不呼吸了?!

  也许是好奇,也许是感动,不免多看了她两眼。就在我的眼睛划过她时,我突然发现,她抱狗的动作,很像一个母亲抱着自己孩子的模样;她一手抱着它,一手在它的背上慢慢地轻抚着,温柔而细致。可能她觉得这个简单的动作表达不了她的爱,一会她又将脸颊紧贴着狗的脑门,轻轻地来回摩擦着。那一头凌乱的头发随着颈部的移动,拂得整个脸若隐若现,美得无语言比。大家都说维纳斯的塑像很美。要是把这个画面塑成雕像的话,我想一定会更美。

  然而,这狗并不可爱,一双灰不溜秋的眼睛,溢着浑浊的泪水。一副屈尊卑微的模样,隐隐的透着忧伤与无奈。也许是因为有爱,它伤口的疼痛,好像并没给它带来多大的痛苦和煎熬。它安详地偎依在新主人的怀里,非常的享受,非常的亲密;亲密的就像偎依着它的亲人、它的父母。她搂着它,非常的满足、非常的幸福;幸福的就像搂着与她不离不弃的爱人,相依为命的儿女。一只狗,一个人,如此患难与共,确实让我血液的温度就在瞬间沸腾,以至听见体内的某些东西在膨胀------

  大概是因为从来没被人这样仔细地打量吧!在我盯着她看的时候,她抬起眼迅速地瞄了我一下,又迅速低下了眼皮。就在我的眼跟她的眼睛对视的一刹那,我发现了她满眼的善良和慈祥。一个五十多岁的(猜的,大概也就这个岁数。)农村妇女,淳朴的全身上下没一点好吃懒做的迹象。想必,她沦为乞丐定有万不得已的苦衷。这一刻,我眼湿了。刚买的早点,不由自主地就递给了她。一向反感乞丐的我,说不清做出这个举动的原因,是怜悯?是感动?是冲着她的善良和淳朴?还是想纠正自己那个偏激的想法,以此弥补一下自己内心的歉疚与阴霾。也许,都有一点吧。

  她没急于接我手中的.早点,而是很礼貌地说了声“多甚”再从我的手中接过早点。

  “多甚,”好熟悉的乡音!能在远离家乡百里外的异地听到这么亲切的乡音,真的有种很意外的激动。也许,我是真的太激动了,顾不得路人诧异的目光,我便用家乡话跟她交谈了起来。在交谈中得知她选择这个地点坐着,是因为觉得对面粥铺的那个老板娘是她女儿。她说女儿因犯精神病几年前走丢了。这五六年一路风餐露宿地找,钱花完了,田地荒废了,家也散了,可女儿还是一点音讯都没有。作为母亲,找不回女儿,她说无颜面对家人。

  她有点哽咽地诉说着,忧郁的乡音里夹着着一种金属的质感。一种漂泊异乡的隐隐恐惧中明显地透着挣扎与疲惫。一筹莫展的脸上却始终保持着坚定和顽强的信念。

  从年龄上判断,那个粥铺老板娘不可能是她女儿。再之我经常去粥铺喝粥,那个老板娘操的是本地口音,决对不是她女儿。我如实告诉了她。她一脸的不信,又一脸的黯然,最后无奈地摇了摇头,便低头不语了。我突然觉得自己很残忍。我为什么要告诉她实情,如我不说,她就这样坐着、看着,或许也是一种幸福。

  次日再经过弄堂口时,她已经走了。而她那种温和与悲切混杂的情绪很难让我忘记。朝对面粥铺望去,老板娘依然笑容可掬地招呼着她的客人,忙着她的生意。我很喜欢“温馨粥屋”的这方招牌——一个能遮风挡雨的小屋!一碗热呼呼的小米粥!一个儿女绕膝的温馨小家!一个令人渴望且向往的地方!

  宠物随笔散文 篇26

  谁的手指在岁月的琴弦上轻轻地拨动,滑落了时光,留下冗长的记忆。

  谢谢你陪伴了我十一年,因为有你,我的那段时光变得如同阳光般温暖。

  记得北国的小城,冬天是异常的寒冷,天空阴暗暗得,压得好低好低,几多厚重的云朵缓慢地挪着细小的步子,仿若是步履蹒跚的老人。冬天,尤其是没有阳光的冬天显得得格外的郁闷。

  那天,我早早地背着蓝色格子书包跑回家,像往常那样一回到家就把书包甩在地上,直奔电视机前看每天准时播出的卡通片。

  我躺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正看得津津有味之余,突然,听到门外传来几声微弱的狗吠声“汪汪汪……”,只见爸爸怀里抱着一只黄黑相间的大狼狗幼崽。

  我立马从沙发上跳起来,飞奔到爸爸跟前,好奇地盯着那只可爱的幼崽,此时,它也歪着头,睁大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我,一会伸出舌头舔着嘴巴,一会用毛茸茸的前爪擦脸。顿时,被它可爱的模样吸引住了。从那时起,小黑成了我重要的玩伴。

  小黑是只有灵性的小狗,感觉像听得懂人话,有人性的一种狗类。每次我拿着黄色的球仍到院子,训练小黑捡回来,久而久之,小黑的动作十分灵敏,不管我往外丢多少东西,它总能准确而迅速地捡回给我。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小黑一天天长大。自从我的生活有了小黑,就多了几份乐趣。偶尔,陪它散步,逗它玩,给它洗澡,跟它聊天,小黑成我了生活中独一无二的存在。

  还记得那个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阳光穿过树缝落下一地碎金,几缕阳光透过窗子打进房间的'地板,一晃一晃,随着树影摇曳。清风缓缓吹过树梢稀稀疏疏发出沙沙的声音,然后杂着门前那棵白玉兰清香飘进屋子。

  小黑慵懒地趴着,眯着眼睛,有一下,每一下地挥着爪子。倏地,小黑随着轻巧的步子跑进了我的房间。伸长脖子看着躺在床上的我依旧睡熟,然后自己只好来来回回转了好几圈又耷拉着脑袋,回到刚才的地方继续趴着假寐。

  每次看到小黑如此乖巧又可爱的模样,我就会情不自禁弯起嘴角,所以每当我睡觉不陪它玩的时候,它就自个摇着尾巴跑到巷口跟其他小狗玩。

  像小黑这种大狼狗,虽然有着日渐庞大的身躯,但是它却是很友善的,并非电视上讲述的那些凶残、血腥的大狼狗,街里邻坊都喜欢小黑的聪明伶俐,其他小狗也愿意跟它玩耍。

  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慢慢长大的同时,无可否认,小黑变老了。不知不觉,过了十一年,小黑从幼崽变老了,它慢慢地变得不太爱玩,是不是过了爱玩的年纪呢?并且小黑的动作也变得迟钝了。我明白,小黑陪在我身边的时间越来越少了。

  我静静地坐在小黑身边,摸着它的毛发,细细地聊天。

  “小黑,今天天气可晴朗了,你要好好休息,下次我一定带你去哪个公园,陪你散步,陪你玩球。”

  “小黑,我今天买了你爱吃的粮食,你要多吃一点才会变得更强壮。”

  小黑伸出温热的舌头舔着我的掌心,像是回应,湿湿的触感拨动的我的心弦,微微颤抖。

  “小黑,你是个乖孩子,那么聪明,又那么调皮,我会比以前更疼你的,所以啊,你再陪着我玩好久好久好久,好不好?”

  我的眼眶蓄满了泪,小黑就像是自己的孩子,我用心去教它,爱它,怎能忍心它离开我呢?

  似乎小黑懂我的难过,依旧舔了舔我的手心,缓慢地伸出前爪像是跟我握手,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我,又像是跟我约定……

  春去冬来,这年冬天的雪下得好大好大,街道裹上了银装,行人在路上不禁裹紧上衣,加快脚步。

  我躺在沙发上安然地熟睡着,感觉做了个冗长的梦,在那个熟悉的夏天,有凉风袭来,隐隐约约漂浮着白玉兰香,还有慵懒休憩的小黑……

  后记: 很久很久以后,不敢轻易养一只宠物,实在不忍亲眼看它一点点变老,直至从你我的生命中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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