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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我需要,我适合杂文随笔
如果一个人所拥有的最大财富是注意力,那么所谓的财富自由,为何不是注意力自由呢?
首先,要再次回到李笑来给财富自由的定义:某个人再也不用为了满足生活必需而出售自己的时间。而这个定义本身,同样拥有两个相对抽象的概念,满足生活所需与出售自己的时间。
这段时间一直在读田中芳树的《银河英雄传说》,里面杨威利所说的一句话,似乎能够帮助我们拨开眼前的迷雾。他说,“一枚金币不值得亿万富翁去捡,却足以决定穷人的生死。”当然,杨威利本人对于金钱并没有什么欲望,他所渴求的一枚金币,指的是伊谢尔伦回廊,对于已经手握全宇宙的莱因哈特皇帝来说,自然算不上什么,但是对于杨威利所代表的民主同盟来说,却至关重要。
仅仅在这个比喻下,可以轻易的看出,同样是一枚金币,对于一个亿万富翁来说,自然并非生活所需,如果失去,似乎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损失;而对于一个穷困潦倒的穷人来说,一枚金币似乎能够拯救他于苦海之中,简直是超乎生活所需。借这这个比喻可见,哪怕是“满足生活必需”这六个字,对于不同的人来说,都意味不同。
而在当下的物质社会中,意识到生活必需,极为困难。消费主义被商家肆意吹捧,人们往往会因为广告、折扣,买入一大堆没有用处的事物。还小时候看古装电视剧,每次皇帝要做一个重要的决定时,而这个决定将会带来极大的影响,不管是好是坏,总是会有臣子跪下来大声喊,“皇上,三思啊!”而如今,我们是自己的主人,掌管自己的金钱与时间,因此不管是花费金钱还是时间之前,都必须三思:我喜欢,我需要,我适合。
很多时候,人们往往只是满足了三思之一,“我喜欢”,便冲动剁手,不幸的是,我就是其中一个。有一个逻辑看上去毫无问题:买,不就是图个自己开心吗?我自己喜欢就好。但是现在仔细想想,很多时候我以为的“我喜欢”,真的是我喜欢吗?《穿普拉达的女王》里有段话,探讨时尚的本质,令人深思:
比如你挑了那件蓝色的条纹毛衣,你以为你自己是按你的意思认真的选出这件衣服。但是,首先你不明白那件衣服不是蓝色的也不是青绿色或琉璃色,实际上它是天蓝色的,而你从没搞清这个事实;而实际上你也不知道,从2002年Oscar de la Rent 的发布会第一次出现了天蓝色礼服,然后我记得,伊夫·圣·朗洛也随之展示了天蓝色的军服系列,很快的,天蓝色就出现在随后的8个设计师的发布会里,然后,它就风行于全世界各大高级卖场,最后大面积的流行到街头,然后就看到你在廉价的卖场里买了它。事实上,这种天蓝色,产生了上百万美元的利润和数不尽的工作机会,还有为之付出的难以计算的心血……你觉得你穿的这件衣服是你自己选择的,以为你的选择是在时尚产业之外,但实际上不是这样的,你穿的衣服实际上就是这间屋子里的人,替你选的,就是从这一堆玩意儿里。
日常生活当中,特别是在时尚方面,人们自以为的喜欢,往往并非出自于个人的主观意见。绝大多数时候,是受到了他人的影响,不管是最初的设计师的名声,还是走在潮流前的时尚博主,不管是广告上的光彩动人的价格,最后满大街选择穿这个款式的人,都让你觉得,我可能需要买一件类似的衣服。而这种假性需要,往往被“我喜欢”这个名字所包裹成糖衣炮弹。
人是群体动物,来自群体的影响,让人们失去自己的判断。很多时候,人们分辨不出自己所为的喜欢,究竟是真的喜欢,还是来自群体的压力导致,这也是为什么在“我喜欢”三个字之后,还有六个字,“我需要,我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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