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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爱我也无所谓的杂文随笔
清晨六点,我在厨房里写下这些字。天未亮彻底,窗外的景呈现灰蓝色,很安静。推开门的时候,惊到一只正在爬行的潮虫。它迅速缩起身体和爪子,躺在地板上装死。过了片刻,发现自己是安全的,又活过来,钻进地缝。
昨晚梦见一个男孩对我很好。他怀里抱着一堆东西,还腾出大拇指来拉我的手指,怕我在人群中走丢。好久好久没有做过如此春梦了。那男孩十七八岁的样子,而我是现在三十岁的模样,以致醒来后颇有一种老身轻薄了人家少年郎的感觉。
我喜欢现在的自己,并不怀念十七八岁。那时什么都没有,过得不好,不漂亮,也不会打扮自己,没有男孩喜欢我,自卑又敏感。自己倒有喜欢的人,喜欢得要命,一想到他,耳边就响春雷。可惜人家不搭理我。
不过也不在乎了,无论经历过什么,现在都无所谓了。何况又不止我一个人,自卑也罢,不漂亮也罢,都不止我一个人那样。年前遇见一个大学同学,她说她一直觉得自己很不好看,每天早早地进教室,就是为了不让同学们注意自己。可是,在大家眼中,她多么优秀,多么无敌啊,学习好,长得漂亮,聪明、理性。像这样好得不得了的女孩也会自卑,当时的我自卑点也可以理解啊。
如今年纪越大,凡事看得越淡泊了。对别人的喜欢和讨厌,评价和看法,都不太放在心上了。真的无所谓啊,你不爱我也无所谓啊。《寻梦环游记》里,一个人去世后,只要被活着的人记得,灵魂就不会消失。可是,活着的那些人有一天也会死啊。谁都无法永存,连亡灵都不行。所以“请记住我”,也只是一种愿望吧。既然如此,有什么看不开呢。
手腕上戴的这只银镯子是去年在开封鼓楼的一家商店里买的,从售货员帮我戴上到现在都没有取下来过。它的寓意是“爱自己”。它对我说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要自暴自弃。即使全世界都觉得你一无是处,都要善待自己的身体和心情,不要绝望。
布谷鸟在叫,麻雀在叫。樱桃树开了,桃树开了。春光明媚。
也愿你长命百岁,福如东海。
也愿你快乐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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