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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最重要美文随笔
最爱雨天,撑着伞,沿着一条路,漫无目的的走下去。虽然我被斜风湿雨打湿了衣服,但依旧兴致不减。在最近的两个中午,舍弃了午休,就那么漫无目的走下去,希望一直走下去。那些我平时没有踏足的马路和地方,看着沿途的那些店子,那些行人,那些红绿灯,感觉好想,一直,一直,就这样一直走下去。
昨天到了新市街,今天到了文晖高架桥,晚上花了一个半小时,从公司走回了家,看着沿途熟悉的风景。饭后洗完澡,却坚持又走了出去,穿了桥,过了马路,站到河边,看着夜晚星光、灯光下的河面。这时河面真的很美,有着灯光的映衬,有着河岸树朦胧的影子,最重要的,它足够安静。就那么静静的,等待着站在河边,看着夜色,看着水面,发呆或遐想。当然,如果不怕被路人当做疯子,可以唱歌,唱戏,就站在河边,静静的唱,唱给天听,唱给地听,唱给水听,唱给心听。感觉水与自己的呼吸,共同颤动,算不算是共振呢?
雨天,如果不要做事,不要工作,不要相伴,只一个人,那么绝对是最适合的。潮湿却清凉的空气,会敲醒人的梦,会惊醒人的心,让人突然变得头脑清醒,变得幡然醒悟。湿湿的雨滴,打在身上,感觉像是诉说心事,与你共欢喜,所以雨天是伤感的浪漫。雨天街上行人和车辆变少,这时候的城市,是可爱的,是美丽的,也是远离了尘嚣的。很多人或许不明白分手为什么会在雨天,那是因为雨天会让人清醒,会让人睁开双眼,看清这情感,看清这世界,看清心的世界。
然而,50NE生活情感网,如果是仅有雨天,才能让人伤感的如此美丽,寂寞而孤独的如此魅力,是不是会感谢雨天的到来呢? 如果,仅有雨天,才能让人忘记悲、喜,忘记情绪,是不是你也会觉得雨天是通性灵的呢?如果可以选择,那么就选择雨天,或漫步,或暴走,或仅仅窝在家里,睡到昏天暗地。
记得当时远远和我说“踏雪寻梅谁与共?”,我想踩踏清洁的雪,总是让人于心不忍的。那么不妨来“踏雨”。踏雨最好一个人,因为对于不懂风韵雨意的人来说,这是一种浪费。对于知风意,懂雨姿的人,与他共踏雨则显得过于奢侈。那么最好一个人吧,无牵无绊,随风而去,随心而去。
“ 不知明日惊觉,我又为谁惶。千般风情只因相逢住风流,十里香风吹过,过往烟云散,子非鱼,心未安,安知鱼之禅。”
或许,也无风,也无雨,是最好的。但是此刻,我却惊觉,有雨的人生,才是失意的,但也是诗意的。这雨,进驻性灵,洗却俗尘,当是上天最好的馈赠。
今天重温了一个词,“作女”。记得以前看这个词,和那本书的时候,我就惊觉,做一个“作女”的好处,可惜生活中未必能够有人真性情的去“作”。今天也看了另外几个词,有人说,女人大抵在岁月洗礼后,会变为三类人:妖精、泼妇、怨妇。我想大抵是有些道理的,其中最让人觉得可悲可憎的便是怨妇了吧。是什么让一个如花娇羞,天真烂漫的女孩,变成一个怨妇呢?无论是哪种红尘,哪种悲伤,我想都是不值的。值得的人,不会让你变成怨妇,让你成为怨妇的人,不值得你去怨。
说到男人和女人的差异,一向自诩不要输与男儿的我,也不得不承认这其中的差异。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可以多情风流,可以同样的情话同时对很多女人说,可以放荡不羁,可以打架斗殴,可以喝酒抽烟吸毒,可以干各种不要脸的勾当。但是女人更多被道德束缚,被定位为温顺、柔情、循规蹈矩的。即使现在有很多女人变成女强人, 变得多情,变得纹身酗酒吸毒,但是仍然改变不了人们的思想。人们认定这样的男人是风流倜傥的,这样的女人却是放荡该死的。这便是社会风俗和人们的思维定式,当然也是男权社会的必然。我当然不是说这样男人或女人,是好,只是想说明男女在社会群体中的差异。显然,做一个“作女”没什么不好。
原本平顺的思维,显然变得有些跳跃,不过这未必不是好事。说到雨天,的确是美好的。怀念在“水帘洞”里的感觉,怀念有鱼儿游在屋顶的时候,那时风平雨顺,那时候清风明月,那时不过是万年前的重演。然而,是雨总会停,是风总会歇,饮罢此杯,万里清风吹落九州人共醉,才知,珍惜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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