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评情况的通报
通报是上级把有关的人和事告知下级的公文。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综合考评情况的通报,欢迎大家参考!
综合考评情况的通报一:
5月份以来市“双创”工作指挥部按照常态巡查、重点督查、节点抽查和整改复查的方式组织对中心城区“双创”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考评现将考评排名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评排名情况
(一)四区排名
第一名卧龙区第二名宛城区第三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第四名高新区。
(二)市直牵头部门排名
第一名市工商局第二名市委宣传部第三名市卫计委第四名市城管局第五名市住建委第六名市公安局第七名市中心城区内河水系综合开发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第八名市食药监局。
(三)市直配合部门
1.好的部门环保局、规划局、南阳日报社2.差的部门国资委、交通局、商务局
(四)街道乡镇排名
1.中心城区
第一名卧龙区梅溪街道第二名宛城区仲景街道第三名宛城区东关街道第四名卧龙区卧龙岗街道第五名卧龙区武侯街道第六名卧龙区七一街道第七名卧龙区光武街道第八名宛城区新华街道第九名卧龙区七里园乡第十名卧龙区车站街道第十一名宛城区汉冶街道第十二名高新区张衡街道第十三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枣林街道第十四名卧龙区靳岗街道第十五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白河街道第十六名高新区中关村南阳科技产业园第十七名宛城区五里堡街道第十八名宛城区溧河乡第十九名高新区百里奚街道。
2.近郊乡镇
第一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店乡第二名卧龙区蒲山镇第三名宛城区红泥湾镇第四名卧龙区王村乡第五名卧龙区潦河镇。
(五)中心城区派出所排名
第一名高新派出所第二名新区派出所第三名仲景派出所第四名梅溪派出所第五名卧龙岗派出所第六名溧河派出所第七名光武派出所第八名龙升派出所第九名新华派出所。
二、奖惩决定
为严格奖惩推进工作根据综合考评情况经市“双创”指挥部研究决定作出如下奖惩决定
(一)表彰奖励
对四区排名第一的卧龙区第二的宛城区予以通报表扬并按照第一名100万元、第二名50万元的标准进行“以奖代补”对排名末位的高新区予以通报批评。
对市直牵头部门排名前三的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卫计委予以通报表扬并按照第一名5万元、第二名3万元、第三名1万元的标准进行“以奖代补”对排名末位的市食药监局予以通报批评。
对市直配合部门中工作主动、成效明显的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南阳日报社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被动、成效较差的市国资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予以通报批评。
对中心城区街道乡镇排名前三的卧龙区梅溪街道、宛城区仲景街道、宛城区东关街道予以通报表扬并按照第一名30万元、第二名20万元、第三名10万元的标准进行“以奖代补”对排名末位的高新区百里奚街道予以通报批评。
对近郊乡镇排名第一的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店乡予以通报表扬对排名末位的卧龙区潦河镇予以通报批评。
对中心城区派出所排名第一的高新派出所予以通报表扬并按照3万元的标准进行“以奖代补”对排名末位的新华派出所予以通报批评。
(二)经济处罚
依据《中心城区“双创”工作经济处罚细则》(试行)(宛双创〔2015〕20号)要求按照“以区为主、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各类问题情况现将5月份四区(管委会)问题数量和处罚情况通报如下
卧龙区58处问题处罚金额10万元
宛城区60处问题处罚金额11.1万元
高新区14处问题处罚金额5.2万元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9处问题处罚金额5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继续主动作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后进单位要认真对照查摆、夯实责任、强力整改。同时号召中心城区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到领导负责、部门履责、辖区担责、单位尽责全民动员、全员参与、全力冲刺强力推进“双创”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功。
综合考评情况的通报二:
按照2016年市委、市政府“双创”工作部署要求,市“双创”工作指挥部对上半年创建工作组织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综合考评情况
(一)四区(管委会)排名
第一名:卧龙区;第二名:高新区、宛城区;第三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二)街道乡镇排名
第一名:卧龙区卧龙岗街道;第二名:卧龙区武侯街道、宛城区汉冶街道;第三名:卧龙区七一街道、卧龙区七里园乡、高新区百里奚街道;第四名:卧龙区光武街道;第五名:宛城区东关街道;第六名:宛城区仲景街道;第七名:宛城区新华街道;第八名:卧龙区梅溪街道;第九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白河街道;第十名:高新区张衡街道;第十一名:宛城区五里堡街道;第十二名:卧龙区车站街道;第十三名:宛城区溧河乡;第十四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枣林街道;第十五名:高新区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第十六名:卧龙区靳岗街道。
(三)近郊乡镇排名
第一名:宛城区红泥湾镇;第二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店乡;第三名:卧龙区王村乡;第四名:卧龙区潦河镇;第五名:卧龙区蒲山镇。
(四)63条道路分包部门评定
评定为“好的”路长单位(18个):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委办、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人社局、政府办、市直工委、市检察院、市城管局、市委党校、市物价办、市统计局、市工信局、市粮食局、市科技局。
(五)143个社区帮扶部门评定
评定为“好的”社区帮扶部门(11个):市检察院、市编办、南阳艺校、社科联、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节会办、市盐业局、市移民局、南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阳宾馆。
(六)1420个居民楼院评定
评定为“最差”居民楼院(27个):市商务局武侯路原钢材市场、卧龙区工信局工业北路橡胶厂家属院、卧龙区工信局车站南路化纤厂家属院、市商务局新华路食品公司家属院、郑燃集团工业路家属院、河南省地质勘探院工业路地质队家属院、宛城区汽车运输公司建设路家属院、卧龙区商务局中州路供销社家属院、卧龙区二轻局中州西路塑料厂家属院、卧龙区二轻联社柳河巷锁厂家属院;市质量监督局农行西巷纤检所家属院、市发改委药都路家属院、市水利局联合街家属院、市粮食局建设路魏公桥口建东粮店家属院、卧龙区三产办李苏路家属院、卧龙区二轻局工农路王府市场家属院、卧龙区疾控中心长春街家属院、宛城区工行南航北巷家属院;中光学集团北京路川光厂家属院、中光学集团北京路中原厂家属院、南阳热电张衡西路南电新村、东风厂信臣路南侧家属院;宛城区棉办华山路良种棉家属院、宛城区交通运输局长江路路政家属院、枣林街道白河大道揽胜楼家属院、南棉集团长江路家属院、白河街道九龙路和谐家园家属院。
二、实施奖惩
根据上半年“双创”综合考评情况决定实施如下奖惩:
1.对上半年“双创”工作综合排序第一名的卧龙区予以通报表彰,并按照200万元的标准实施“以奖代补”;对排序第二名的高新区、宛城区予以通报表彰,并分别按照100万元的标准实施“以奖代补”。
2.对“双创”工作排序前三名的.街道予以通报表彰,并对排序第一名的卧龙区卧龙岗街道按照30万元的标准实施“以奖代补”;对排序第二名的卧龙区武侯街道、宛城区汉冶街道按照20万元的标准实施“以奖代补”;对排序第三名的卧龙区七一街道、卧龙区七里园乡、高新区百里奚街道按照10万元的标准实施“以奖代补”;对排序末位的卧龙区靳岗街道予以通报批评。
3.对近郊乡镇排序第一名的宛城区红泥湾镇予以通报表扬,对排序末位的卧龙区蒲山镇予以通报批评。
4.对路长单位被评定为“好的”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等18个部门予以通报表扬。
5.对社区帮扶部门被评定为“好的”市检察院、市编办等11个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6.对未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实施楼院管理提升工作,被评定为“最差居民楼院”的市商务局武侯路原钢材市场、市质量监督局农行西巷纤检所家属院、中光学集团北京路川光厂家属院等27个居民楼院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整改。
7.对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枣林街道承建的240条背街小巷改造项目按照200万元的标准实施“以奖代补”;对卧龙区卧龙岗街道承建的车站南路南延项目按照50万元的标准实施“以奖代补”;对高新区百里奚街道承建的万商市场改造项目按照30万元的标准实施“以奖代补”;对宛城区溧河乡承建的胡寨区域改造提升项目按照30万元的标准实施“以奖代补”。
三、实施处罚
依照《中心城区“双创”工作处罚细则》有关规定,结合市“双创”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组、宣传组、综合组、8个分指挥部反馈的突出问题,实施经济处罚如下:
(一)对卧龙区实施经济处罚45万元;
(二)对宛城区实施经济处罚40万元;
(三)对高新区实施经济处罚35万元;
(四)对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实施经济处罚20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继续自我加压、扎实推进、聚焦聚力,取得更大成绩;后进单位要采取措施、快补短板、迅速突破。同时,号召各级各部门以大局为重,严把时间节点,精心备检、精密部署,迅速进入临战状态,除难点、抓全面、固成果、创实效,以志在必得的信心决心,全力以赴打好“国检”这场硬仗,确保暗访顺利过关,确保“双创”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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