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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通告范文
限行通告范文1
为进一步规范金华市区货运车辆的通行秩序,推进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和货车超限超载综合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金华市区道路通行实际,决定扩大金华市区货运车辆限行区域,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及对象
自20xx年11月20日0时起,扩大的限行区域内全时段限制核载1.5吨(含)以上货运车辆及拖拉机、农用车通行。
二、扩大的限行区域及道路
武义江、南二环、德胜街、海棠路(原330国道)合围的区域(含海棠路);海棠路武义江大桥(含)至八达路段。
三、绕行线路及准入
对上述限行车辆,可通过二环线绕行。确因生产经营等需驶入限行区域的,可提前到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金华市八一南街1266号,电话:)办理通行证,限定驶入的时间和路线。对违反
禁令进入限行区域的货运车辆,交警部门将依法查处。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xx年xx月xx日
限行通告范文2
为有效应对春节期间城区可能出现的交通拥堵,确保城区主要街道畅通、有序,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精神,决定对城区部分道路实行临时限行措施,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区道路限行范围:
1、城滨路部分路段单向通行:城滨路北起文明路口,南至海螺桥路段(含人民银行与千家伴超市门口路段)实行由北向南单向通行。禁止一切机动车和电动三轮车经千家伴超市门口驶入城滨路。工商银行门口办事车辆经海螺桥底桥洞后左转。
2、海螺街部分禁止左转弯:海螺街东西双向行驶机动车和电动三轮车行经与中街交叉路口时禁止左转行驶。
3、江滨路部分路段单向通行:北起南街桥头南至江滨路1号(万工城城背道路),实行机动车和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4、文溪中路部分路段单向通行:文溪中路北起新市路1号(江滨大酒店),南至月山路70号(磐农酒家)路段,实行机动车和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二、城区道路限行时间:20xx年2月5日至20xx年2月27日的'7:30至20:30时段。
三、有关要求
希广大公众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加大对城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良好的城区交通秩序环境。
xx县公安局
20xx年xx月xx日
限行通告范文3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车辆通行停放秩序,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文明、安全、畅通和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潮阳区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决定:在汕头市潮阳区管辖区域内部分路段对机动车辆实施限制、禁止通行及禁止停放,并使用固定、移动监控设备记录交通违法行为。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单向行驶路段:石珠路,全天禁止机动车辆由西向东驶入棉西路,即只准机动车由东向西驶入棉新大道。
二、禁止大型货车通行路段:水门路、中山路、亭脚路、中华路、南中路。限行时间为每天7:00至22:00。
三、禁止运载危化品车辆通行路段:潮阳区城区范围内道路(324国道和234省道除外)。
四、禁止车辆停放路段(有停车泊位除外):城西大道从北关路口至中信华庭路口路段、东山大道、河西街、中华路、北关路、北中路、柳园路、棉新大道(北)、南中路、长春路、水门路、中山路、亭脚路、五举路、公园路、城北一路、城北二路、平北路段、平西路段、城北四路、实验学校和东凤华庭门前横路、莲花路、教授巷、文昌街、西环城路、石珠二路、石珠路、城西一路、厦深铁路潮阳站进出站路、厦深铁路潮阳站站前循环路。禁止车辆长时间停放路段:城北五路、城东大道、棉新大道(南)、城南一路、城南二路、棉西路等道路。
五、交叉路口80米范围内禁止车辆停放:1、324国道:棉田路交叉路口、东山大道交叉路口、揭海路交叉路口、棉北街道交叉路口、棉西路交叉路口、社通(南门)路交叉路口、工交(职教)路交叉路口、梅园路交叉路口、梅花农场路交叉路口、大峰医院门前路交叉路口、237省道(谷饶路口)交叉路口、老和惠路交叉路口及新和惠路交叉路口;2、237省道(灰田线):兴富路(铜盂路口)交叉路口、谷贵路交叉路口、东明交叉路口;3、234省道(揭海路):西胪镇综合市场路口交叉路口、谷关路交叉路口;4、谷贵公路深坽大坑路口;5、大坑临时红绿灯路口;6、饶新路与厦深铁路潮阳站进出站路交叉路口。
六、每年高考期间(六月六日17时至九日17时)禁止车辆停放路段(包括有停车泊位在内):中山东路、城东大道、东山公园门前横路、公园路、城北二路、城北三路、实验学校和东凤华庭门前横路、莲花路、新镇二小学门前路、桃园路。
七、禁止公交车、出租车以外的车辆,在公交车、出租车停车泊位停放。
八、在允许车辆临时停放的道路停车,汽车类须按规定顺向靠右侧停放,(有停车泊位的须停放在停车泊位内)、二轮摩托车和自行车须按规范停放在步道临路肩一侧,车头须向外并与路肩石对齐。遇公安机关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停放或车辆停放影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时,驾驶人必须及时将车辆驶离。
九、限行、禁行、禁停的`车辆不包括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及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十、实施车辆限行、禁行和禁停期间,敬请广大市民密切配合,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注意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听从交通警察指挥,做到按规定行驶,按规定停放。由此带来的不便,请给予理解和支持。
十一、原来发布的与本通告有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凡违反本通告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处罚。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潮阳分局
年十月二十日
限行通告范文4
为保证“圣诞节”前夜西开教堂地区及周边道路安全畅通,现将有关道路交通限行措施公告如下:
一、自20xx年12月24日17时30分起至活动结束,西宁道(营口道—贵阳路)禁止各种车辆通行。
二、自20xx年12月24日18时30分起至活动结束,对以下道路实施交通限行:
(一)南京路(河北路—哈密道)、山西路(南京路—西安道)、西安道(山西路—长沙路)、岳阳道(长沙路—桂林路)、桂林路(岳阳道—柳州路)、武昌路(柳州路—南宁路)、南宁路(武昌路—西安道)、西安道(南宁路—营口道)、营口道(贵州路—贵阳路)、贵阳路(营口道—南京路)范围以内道路(含上述路段,但营口道的贵州路至贵阳路段、山西路的南京路至西安道路段、贵阳路的'营口道至南京路路段、苍梧路的潼关道至南京路路段除外),禁止机动车(公交车除外)通行;
(二)山西路(南京路—西安道),由西安道至南京路方向禁止机动车通行;
(三)苍梧路(潼关道—南京路),由南京路至潼关道方向禁止机动车通行;
(四)营口道(南京路—山西路)、赤峰道(南京路—山西路),禁止机动车(公交车除外)通行;
(五)营口道(贵州路—南京路)、宝鸡东道(贵阳路—营口道)、陕西路(哈尔滨道—长春道)、河南路(哈尔滨道—长春道)、山东路(哈尔滨道—长春道)、辽宁路(哈尔滨道—长春道),禁止机动车通行。 请广大市民和车辆驾驶人提前选择绕行道路,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好活动期间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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