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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安全通知

时间:2020-11-16 17:41:07 通知 我要投稿

春节前安全通知

  在我们人生中有很多一想不到的事,它们都在我们的一念之间,祸福无门,惟人自选,福祸之间,并非遥远,即在确认与含糊之间;成败之间并不遥远,就在勤奋与懒惰之间;安危之间亦不遥远,就在遵章与违规之间;生死之间也不很远,就在谨慎与蛮干之间。其实就在这一念之差,倘若马虎,结果就在瞬间。

春节前安全通知

  春节前安全通知范文一:

  局属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局系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区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局研究决定,从2016年1月18日至2月5日期间,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领导带队的安全生产检

  查组(名单附后),全面开展办公用房、危旧房、经营场所、森林防火、渔船安全等薄弱环节的排查整治力度,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局属各单位也应结合实际成立检查小组加强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检查与整改。

  二、检查内容

  1、场所要重点抓好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商家、店铺的“三合一”、易燃作坊、农资仓库的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单位要立即整改,必要时采取清退措施。对出租的危旧房要深入排查,对搁置的危旧房和其他建筑物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加强监控、修缮或拆除,以消除安全隐患。

  2、区森林公安局、区林场要重点抓好森林防火安全,加强林区的安全监督检查和不定时巡查,严禁在林区抽烟、使用明火或进行野炊等活动。森林防火要镇街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3、区渔政管理站要重点加强钱塘江流域渔业作业安全的监管,对渔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加强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4、局属各单位要重点检查各单位办公用房的日常安全特别是消防及用电安全的管理,对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对老化线路、变压器等社保进行一次排查和维护保养;单位车辆安全管理、春节期间值班安排情况等方面(以各单

  位自查为主,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文字和统计表格上报局办公室)。

  5、检查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以及应急预案落实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1、要充分认识开展节日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对做好春节期间安全工作要引起高度重视。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做到责任落实,工作措施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到位,检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各单位从1月18日开始全面排查,重点督查各单位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检查是否全面到位、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要利用节日期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宣传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等安全常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4、节日期间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和应急机制,要坚持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重大情况立即报告。

  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日报表请在当天15:00时前报局值班室,局值班电话:xx,传真xx。

  春节前安全通知范文二: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建设局,全市各燃气企业:

  根据《关于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宿安办传〔2015〕22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我市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大市民度过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春节前全市燃气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各管道燃气企业、液化气站、加气站。

  二、检查时间

  2016年1月18日至30日。具体检查安排如下:

  (一)自查督查阶段(1月18日至24日)。各地燃气主管部门按要求及时督促辖区内燃气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检查取得实效。

  (二)重点抽查阶段(1月25日至30日)。在各地自查督查的基础上,我局将对部分燃气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三、检查内容

  (一)《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51号)等相关文件贯彻执行情况。

  (二)各燃气企业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元旦期间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后期跟踪落实情况。

  (三)各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入户检查、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台账及制定情况;燃气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情况;安全宣传、应急保障及春节值守等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四、相关要求

  (一)各地燃气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积极开展辖区内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燃气安全平稳运行。

  (二)请各地燃气主管部门分别于1月30日前上报节日值班表、2月15日前上报春节期间燃气安全管理总结,报送部门:市燃气管理处(联系人:李宇廷 电话:0527-84387069,15252883557)。

  附件:2016年春节期间燃气安全值班表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月14日

  春节前安全通知范文三:

  机关各科办(中心)、各社区、企事业单位:

  2016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各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1月下旬开始,街道相关领导将带队对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反复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查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春节营造安全、稳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时间及内容

  2016年1月15日至2月5日,各责任科办(中心)、各行业管理部门、各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在本行业领域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安全管理情况;

  2.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3.公众聚集场所等消防重点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4.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5.建筑施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瓶装燃气供应站安全管理情况;

  6.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春节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查重点

  1.道路交通领域。要切实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危险路段安全监管。要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重点打击客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2.消防安全领域。要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出租房屋、合用生产经营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重点对商场、学校、宾馆、影院、歌舞厅、网吧、废旧物品回收站(场)进行治理。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对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加大行政处理力度,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3.烟花爆竹领域。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经营旺季的安全工作,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加大打击“四私”烟花爆竹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非法储存等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无证无照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坚决依法取缔。

  4.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业违规经营、储存、运输,以及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重点打击危化品不储存在专用仓库、储存数量超过标准、储存场所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存在易发生化学反应的危化品混储、混存等问题;重点打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等问题。

  5.建筑施工领域。要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严防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隐患,加强对大跨度和超高模板支撑系统、整体提升脚手架、起重机械装拆以及地铁施工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专项工程动态监管;重点打击进入坑、池、罐、釜、沟以及井下管道作业,不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强制通风、空气检测、佩戴专用防护用具等安全措施的行为。

  6.特种设备领域。尤其是商场、医院、办公区域、居住小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等情况;重点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制度未制定并落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上岗证不齐全,应急预案不落实等行为。

  7.学校安全领域。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的安全检查,坚决彻底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各种安全问题。要教育学生安全用电、用火,集体组织在校生外出时,要进行安全教育,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社区、科办(中心)、相关职能部门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早部署、早行动,各社区要加强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检查,要在前期开展“三个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回头看”,查漏补缺,检查情况于1月底前报街道消安办,其它单位要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线分管领导要对各自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检查,真正把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任务、责任、措施、要求落实到位,确保节日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社区、科办(中心)、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督促本行业领域内相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重点部位、单位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认真组织落实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应采取紧急措施,责令其停业停产整改,要盯住不放,实行动态监管、跟踪督查。对屡教不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处理。

  (三)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部署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线领导带队检查牵头单位要认真做好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联系工作,在规定日期内确定具体的检查日期、重点检查单位和参加检查的人员,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组检查结束后,请牵头单位负责,将本组检查情况(附件2)于1月31日前报街道215办公室。联系电话:88731060

  附件:1.领导带队检查分组安排

  2.领导带队检查情况汇总表

  3.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日常检查表

  余杭区人民政府五常街道办事处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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