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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的通知
近日,国家旅游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即日起至5月底,联合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对云南丽江等今年首批7个重点地区的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督促检查,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顽疾,查罚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的通知
旅办发[2017]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印发后,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国旅游市场秩序有所好转。但是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问题在一些重点地区仍时有发生,严重地破坏了旅游消费环境,损害了旅游者权益,影响了旅游行业整体形象。为此,国家旅游局联合公安部、工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对重点地区的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督促检查。
一、 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部门职责,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建立责任明确、反应及时、处置高效的旅游市场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树立诚信经营、文明旅游的社会导向,净化旅游消费市场,为旅游业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按照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要求,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大检查,紧盯市场乱源,严厉打击强迫消费、欺客宰客、违反合同约定等游客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重点督查旅游投诉案件受理和处理情况,坚决查处对投诉推诿、对案件拖延等不作为行为,严肃追究不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引发舆情关注或群体的事件行为责任。
(三)推动各地建设完善“1+3”旅游市场综合管理体制。对已设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工商旅游分局的地区,重点督查联合执法、联合办案情况。
(四)倡导企业诚信经营。推动旅行社、旅游购物店、旅游餐饮、旅游交通企业以及旅游从业人员等开展诚信经营自主承诺活动,营造行业新风。
(五)培育文明旅游的良好风尚。持久开展公民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突击检查(2月21日至3月15日)
选择重点地区的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根据投诉情况,每省确定5个重点区域,对重点区域旅游市场秩序、投诉办理情况、“1+3”综合管理体制、开展公民文明旅游宣传以及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游购物店、旅游交通企业诚信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国家旅游局近期将组织对全国第一批7个重点地区进行重点督查。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3月16日至4月底)
一是查罚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发布不诚信经营黑榜。对问题企业不手软,坚决予以处罚和曝光。二是鼓励企业自主承诺,诚信经营,发布诚信企业红榜。三是组织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
(三)第三阶段,强化办案(5月1日至30日)
以督办查办案件为主,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办力度,定期公布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做好舆论引导,营造有利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旅游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整治行动的指导、协调、监督,并选择重点地区开展重点检查,并做好新闻宣传等工作。各省区市旅游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要按照国办发〔2016〕5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强化联合执法协调监管的相关工作机制,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三)及时报送行动情况。各地要建立工作台账,按要求及时总结报送行动成果。分析市场秩序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研究建立有针对性的长效机制。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 孙杨 010-6520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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