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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蔬菜副食品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委,各有关单位:
2016年“中秋、国庆”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蔬菜副食品供应工作,让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高度重视,确保节日期间“菜篮子”产品质安、货丰、价稳。各地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蔬菜副食品产销工作的重要意义。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菜篮子”产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质量安全。
2 及早谋划,统筹安排“菜篮子”产品生产,满足群众节日需要。指导蔬菜基地加大节前采收,增加当地蔬菜供应。引导批发经销户根据市场需求开展异地蔬菜副食品运销,丰富市场蔬菜副食品供应。
3 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要加强源头控制,净化“菜园子”,加大对“菜篮子”产品的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管。要推广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要采取措施,杜绝违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 剂的使用。
加强节日期间检验监测工作,加大抽样检测数量和频率,重点加强对生产基地、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等关键环节的检验监测工作。对经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以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发现质量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
4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要突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宰前检疫、宰后检验”等重点环节监管,确保安全猪肉供应。具有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的单位,要加强软硬件建设,强化食品安全追溯工作。
5 加强执法检查和巡查。节日期间,各地要组织一至两次 “菜篮子”产品市场检查,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生猪屠宰的有关单位要加大节日期间市场稽查,24小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
6 做好应对紧急情况的预案,确保市场平稳供应。要密切关注气象变化等信息,做好灾害天气等紧急情况下保障市场供应的应急预案。积极做好节日期间消费需求预测,加强市场供求、价格等行情及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信息收集和发布工作,指导生产、服务流通、引导消费。
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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