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整改通知

时间:2022-10-07 03:35:23 通知 我要投稿

整改通知4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通知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通知有时是告知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平行文种。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整改通知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整改通知4篇

整改通知 篇1

  风险隐患整改通知书 尊敬的马边寰岛波罗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为协助贵司消除或降低汛期暴雨、洪水、内涝、台风等自然灾害风险,我司特委派风险管理工程师于06 月 20日对贵司进行了风险查勘。

  根据本次查勘,贵处存在安全隐患或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形,现提出以下防灾防损整改建议,请您在限定日期内进行改善,并及时将改善情况通知我司。

  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 若改善期限届满后,上述安全隐患或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形尚未消除,我司将会依据《保险法》规定及保险合同相关约定,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保险合同。同时,对于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形,由于被保险人在此次查勘之前并未依据《保险法》规定及保险合同约定及时通知我司,故在被保险人完成此次整改之前,我司对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 分公司

  07月04 日

  年 月 日

  若您对我们的建议存在疑问,请咨询我司的风险管理工程师。

  工程师姓名: 联系电话:

  附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保险人为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经被保险人同意,可以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第五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财产保险综合险相关条款

  财产综合险第二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并如实填写投保单。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财产综合险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加强管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尽力避免或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人遵守前款约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财产综合险第二十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保险标的占用与使用性质、保险标的地址及其他可能

  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或其他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继续承保或是否增加保险费的保险合同重要事项变更,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整改通知 篇2

新城房地产开发(无锡)有限公司:

  本人XXX,身份证号***,于20xx年X月X日与贵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CPCBxxxxxx,以下简称“合同” ) ,本人作为买受人购买了贵公司开发的房地产住宅项目尚锦城第BXX幢XXX单元XX层XXXX号房(以下简称“房屋” ),本人已先后通过支付首付款和银行贷款方式向贵公司支付了全部房款人民币***元,并于XXXX年XX月一次性还清贷款,解除了贵公司贷款担保责 任。由于贵公司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即20xx年4月30日 前交付符合法定和约定条件的房屋,构成严重违约。特向贵公司发出本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如下:

  一、贵公司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法定交房条件

  1.贵公司拒绝出具房屋经验收合格的证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和《工程竣 工验收备案表》,首先,依照无锡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其他相关技术标准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在房屋交付时随同《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一并交给住户。 但贵公司未能出具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20xx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六条规定“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据此,“商品房经验收合格”是指通过竣工验收,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现贵公司拒绝出示上述房屋经验收合格的证明,表明房屋不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

  2.贵公司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不齐全,缺少竣工验收时间,质量保修部门答复时限,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等。

  3.贵公司出具的《住宅使用说明书》不齐全,住宅性能认定等级缺,特别在作为合同附件的住宅节能形式内容中缺少传热系数,遮阳系数等相关数据。

  合同第八条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xx年4月30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1种条件(即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将付买受人使用。” 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之规定及合同约定,买受人认为,由于贵公司在交付房屋时,未能出示法定及约定的证明文件,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二)房屋存在的问题

  1.验房质量标准及验房查验结果见附件。

  2.空调机位无法安装

  3.缺少外窗遮阳,依据贵公司出具的《住宅使用说明书》相关内容,住宅节能形式外窗遮阳形式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三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遵守建筑节能标准。

  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使用。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在建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房屋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建科[20xx]206号 (十九)节能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到建筑、结构、材料、设备以及环境等因素,进行系统优化与技术整合。

  建筑的选址、布局、朝向、间距、层高等应合理规划与设计。应积极推广应用节能门窗和中空玻璃;严禁采用非节能的`玻璃幕墙、玻璃窗;外窗必须采取外遮阳措施,限制采用凸窗;公共建筑除执行以上规定外,还应限制屋顶透明中厅的面积,合理设计室内空间和高度。

  综上所述,买受人认为,贵公司因未能在20xx年4月30日前交付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的经验收合格的房屋,已构成逾期。为此,购买人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要求贵公司对不符合约定的部分限期整改,能够整改的必须整改,比如外遮阳等问题,不能整改的部分以其他方式替代(比如现金或其他方式的补偿)。自20xx年5月1日起,限期60日内,由贵公司进行上述问题整改,整改完成后,要求贵公司向买受人出具盖有贵公司公章的整改完成之书面通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由卖方承担。相应赔偿会根据法律规范和合同约定和实际交付日期收取。物业费自实际交付日期起计。依据法律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精神,希望卖方以积极的姿态,本着优良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素质,做好妥善解决问题的法律和契约义务及责任;乙方保留行使一切合法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由于卖方的不作为,消极作为及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特此通知!

  买受人:(签字)XXX

  20xx年 5月X 日

整改通知 篇3

  占道经营的个体户:

  连日来,xx城管中队开展龙凤新区城市综合整治。

  整治内容包括:

  违章占道、乱停乱放的车辆,未进店经营、乱搭乱建的.临街商场、店铺,占道经营、乱贴乱画及违章搭建遮阳伞或太阳伞及未落实“门前四包”等有损城镇形象的不文明行为。

  自x月xx日至x月xx日为宣传发动阶段,x月xx日至xx日为自行整改阶段,x月x日至10日为强制执行阶段。对x月底以前未自行整改到位的经营户,xx镇将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xx城管中队

  20xx年x月x日

整改通知 篇4

  整改通知书

  住户:

  根据国务院建住房[20xx]258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障性住房不得出售、出租、空置、出借、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违规装修、违规搭建等。

  经我物业服务中心调查核实,您位于东锦瑞苑小区 栋 号 的保障性住房现存在 的违规使用行为。请在接到此通知后立即终止该违规行为,10日内完成整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违规情况说明等资料到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接受复查和登记。否则,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特此通知!

  物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8113174702 二〇XX年 月 日

  《整改通知书》回执单

  东锦瑞苑 小区 栋 号 住户已于20xx年 月 日 时签收了物业服务中心发出的《整改通知书》,并知晓《整改通知书》的全部内容。

  签收人:

  联系电话:

  二〇XX年 月 日

  此《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发住户一份,物业服务中心备案一份。

  整改承诺书

  东锦瑞苑物业服务中心:

  我是 小区 栋 号房的承租人,已经明确知晓:□出租、□出借、□空置、□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违规装修、□违规搭建、□其他 属于违规行为。现本人郑重承诺立即终止该违规行为,自收到《整改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完成整改,并接受物业服务中心复查和登记。若未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整改的,本人自愿依法接受相应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人:

  联系电话:

  二〇XX年 月 日

【整改通知】相关文章:

整改通知11-13

安全整改通知10-12

限期整改通知05-23

隐患整改通知11-23

安全整改通知10-15

公司整改通知通用03-04

整改通知书03-05

精选整改通知三篇10-31

整改通知五篇10-08

【精选】整改通知4篇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