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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放假通知

时间:2024-11-05 19:43:20 通知 我要投稿

暑假放假通知

  暑假,是适用于全世界在校学生的一个较长的夏季假期。一般在7月-8月左右。

暑假放假通知

  暑假放假通知范文一:

  各县市区教育(社会事业)局,市直学校:

  为切实做好2017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前后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小学期末考试时间定于6月27、28日两天,由各县(市、区)安排并组织实施。

  2.初一、初二年级期末考试时间定于6月27、28日两天,高一、高二年级期末考试时间定于6月28~30日三天。初中、高中全市统一进行质量检测,具体安排由市教研室另行通知。

  3.全市实行错时放假,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定于7月1日、普通高中定于7月3日教师离校,暑假开始。中职学校原则上与普通高中离校时间相同,如有调整需报县市区教育局批准、市教育局备案。

  4.新学年定于8月29日教师到校,30、31日进行开学工作准备;9月1、2日学生报到,9月3日正式上课。

  二、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1.严禁暑期违规补课。暑假期间,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等文件要求,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高三年级学生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安排补课,补课时间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天气特别炎热时不得组织学生补课,高三年级的补课安排须在补课前三天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中小学其他各年级一律不得在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禁止中小学校为社会上各类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

  2.严格招生管理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基础教育学校及中职学校招生的各项政策规定,做好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中职)的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贯彻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7〕23号)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就近免试入学,不得以考试等形式选拔新生并收费,妥善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要按照《宜春市2017年中招工作规定》,普通高中严禁违规跨县(市、区)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中考招生改革试点县要按照《宜春市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其他县(市、区)要认真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为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做好准备。

  3.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学校办学行为的督查,对不规范的办学行为,经查实后,要严肃处理。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和邮箱,举报电话:0795-3997864;邮箱:ycaw2009@163.com。

  三、放假工作要求

  1.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学校要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努力提高动手实践能力、培养创新探索精神、掌握基本生活技能;广大中小学生要坚持在假期中多读书、读好书,尤其要多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书籍,不断加强知识储备,提高文化修养水平,丰富假期精神生活;加强家风建设,学校要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学生假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注重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培养良好的亲子关系,让孩子轻松、快乐地度过假期。

  2.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新学年开学,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强化责任,积极动员流生返校,不断巩固“两基”成果,确保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及巩固率不滑坡。要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民生工程,加强扶贫助学、捐资助学,坚决防止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要求做好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的评审发放工作。

  3.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各地各校要对2016-2017学年尤其是本学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经验,分析问题,谋划好新学年的工作。要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班主任会;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做好师德年度考核工作,严禁有偿家教等各类违背师德规范的行为发生。要积极组织教师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要在放假前,对经费的收支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增强经费保障能力。各地要利用暑期加快教育项目工程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各学校要对校舍建筑、设施、水电管网等进行检修,及时添置必需的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确保新学年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4.开展“万师访万家”活动。组织中小学教师充分利用暑假开展家访活动,逐步扩大家访覆盖面,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家庭群体,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树立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良好社会形象,打造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育人模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5.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按照省、市关于汛期和暑期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学生汛期和暑期安全教育,加强寄宿制学校和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安全教育常规工作。各学校要在放假前通过班会课、告家长书、家访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要加强道路交通、食品卫生、防溺水等安全教育。要强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各校在放假前要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妥善安排学校领导带班和暑期值班及护校工作。市直学校暑期值班安排于7月4日前报我局秘书科。

  请各地接此通知后,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切实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考试任务顺利完成,让广大师生过一个健康、平安、充实而有意义的暑假。

  宜春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4日

  暑假放假通知范文二: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

  为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有意义的暑假,现将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和中职学校,下同)暑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时间从2017年7月1日开始,高中阶段学校(含职业学校)暑假时间从7月13日开始。秋季学期于2017年9月1日正式开始。

  二、工作安排

  1、做好工作总结和安排。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妥善安排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考试时间,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定和各项总结工作。同时要利用假期尽早明确下学期工作目标,谋划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要提前做好下学期工作计划、教学计划、教学用品采购等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要做好假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城市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及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送温暖”活动,做好乡村学校少年宫的活动安排,开展好“践行微公益,争做社区小帮客”志愿服务及“小手牵大手,共建文明城”活动,组织好“合肥市中铁雏鹰杯”好家风好家训伴我成长主题征文、“讲身边好人故事,争做美德好少年”等活动。

  2、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各学校放假前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一次安全、文明和法治教育活动,重点开展防溺水、用电安全、汛期安全、交通文明、旅游文明、语言文明、遵纪守法等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学生自防自救意识和能力。要结合当地实际进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教育,切实提升学生环境保护意识和素养。

  3、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要在放假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格假期值班保卫制度,坚持领导在岗带班,保持24小时信息通畅,正确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放假期间有学生不离校的学校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科学安排学生生活和活动,要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严防雷雨天气引发安全事故,确保在校学生安全。

  4、科学安排师生假期学习和生活。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贯彻落实各项文件规定,规范办学行为,认真落实“增效减负提质”的要求,不得在假期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格控制暑假作业数量和难度,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假期学科书面作业要适量精炼,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等拓展性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暑期认真做好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的制定修改工作,做好假期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工作。暑假期间安排学生军训的学校要认真组织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各学校要做好设备保养及开学准备的相关工作,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

  各县(市)区中小学放假时间如有调整,可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具体意见,经县(市)区政府同意后执行,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合肥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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