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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6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导语: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提高假期期间和假前隐患排查工作。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通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一:国庆假期安全通知】
岳市安办〔2016〕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属驻岳企业: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迅速传达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约谈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及时排查整治一大批安全隐患和问题,保障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少数基层单位传达会议精神不到位、部分企事业单位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处理不到位等现象还比较普遍,隐患和问题依然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9月25日,位于临湘市詹桥镇印石村的正隆花炮厂亮珠生产线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原因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经研究,市安委办决定对该起事故进行挂牌督办。
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国庆期间是生产和旅游旺季,人员流动量大,交通运输繁忙,也是事故的易发期。国庆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多,安全生产任务更加艰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保持高度警惕,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制定国庆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分头负责,分兵把口,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督促检查,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引发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近两天,省内外相继发生了株洲醴陵市“9.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内蒙古呼伦贝尔市“9.2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结合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把握节日期间群众密集出行等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督和管理。一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突出农村、山区、风景区、湖区等车船密集区域,强化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和渡船、游船的重点管控,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营运以及车辆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船舶违规航行等行为。二要加强旅游场所安全管理,节前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旅游设备设施组织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加强对重点旅游景点天气情况、旅客数量、交通住宿等相关信息的发布工作,各类旅游场所要按照接待客量控制高峰时段旅客数量,加强客流疏导,确保安全有序。三要突出大型市场商场和超市、大型娱乐场所、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从严整治“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强化对重点部位和电梯等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审批,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隐患。省、市已决定将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延期至年底,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加强矿山、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不留死角、盲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三大行动”,省、市督查组等上级督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坚决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列出清单、挂牌督办、跟踪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整改并落实监控措施。凡是前期停产整顿的企业,必须经过严格验收后方可复产。
四、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同时,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篇二:国庆假期安全通知】
咸安委办发〔2016〕44号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今年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以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排查整治一大批安全隐患和问题,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部分县区和行业领域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隐患和问题依然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切实做好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节日期间,是事故的易发时段。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制定“两节”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组织开展节日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结合正在集中开展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第二阶段工作和国务院安委会巡检自查准备工作,针对节日长假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包括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查出的尚未整改到位的各类隐患,要迅速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进行监控,做到万无一失。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整顿后仍不合格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道路交通、旅游、消防、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门和企业要积极开展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坚决杜绝带病运行的现象;要进一步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堵塞各种漏洞。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巡逻执勤和路面执法,以高速公路、国、省道及事故多发道路为重点,进一步加大道路管控力度。
(二)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公众聚集场所要坚决停业整改,特别要重点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娱乐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运行的特种设备的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公安部门要严格节日期间大型聚集活动的审批,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旅游安全。旅游、交通运输、质监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旅游景点、场所和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要在国庆节之前,组织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特别是游客运载工具、大型游乐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维护保养和持证运行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人员资格、培训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旅游景点、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
三、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同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咸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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