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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通知

时间:2022-10-15 18:54:52 通知 我要投稿

贷款通知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可以使用通知的机会越来越多,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你写通知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贷款通知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贷款通知5篇

贷款通知 篇1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各区,各委局(集团公司),各驻津单位: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合理支持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购买第二套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按本通知和现行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需同时符合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规定。

  三、本通知自20xx年12月30日起施行,20xx年12月29日废止。借款人的购房日期在20xx年12月30日之日前的,仍按原政策执行;在20xx年12月30日(含当日)之后的,按本通知执行。借款人的购房日期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成时间或房产买卖协议的打印时间,以市国土房管局网签系统中的记载信息为准。

贷款通知 篇2

  近期,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全市公积金信息系统进行升级。今后,公积金贷款实行自动差额扣款,即每月按照当期应还款额进行扣划,先扣划个人公积金账户,不足部分从个人的银行卡中补扣。

  记者了解到,“差额扣款”是新系统的最大特色。当贷款人的公积金月缴存额小于贷款月还款额时,自己每月还要掏出一部分钱用于还贷。在老系统中,公积金中心是将贷款人的公积金月缴存额转入贷款人银行还款卡上,贷款人补足相应的还款差额后整划整扣,也就是说还款卡如果余额不足,系统是不进行实时扣划还贷的。而系统升级后,公积金中心实施“自动差额扣款”,即如果贷款人还款卡的余额加上公积金月缴额小于实际月还款额,系统将自动扣除其还款卡的.实时账户余额,对于所欠差额,将会在当月再次自动扣款时进行补扣。比如贷款人每月还款额为20xx元,当月贷款人银行卡金额加上公积金月缴额只有1800元,差额扣款就是先扣下这1800元还贷,还有未扣到的200元在当月补扣,贷款人必须在当月将差额补上。这种扣款方式更加人性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贷款人因还款卡余额不足造成逾期的利息损失。

  但此新系统逐月还贷业务正常办理须满足3个条件,即:单位公积金不欠款、个人贷款不欠还、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必须超过两个月的月缴存额。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东管理部主任顾建平提醒,公积金缴存单位要按月为职工缴存公积金,贷款人要在还款账户上及时、足额地存入还款金额,以免产生连续或累计逾期状况,造成信用不良记录。

  此外,新系统上线后,每名贷款人所委托扣取的住房公积金月缴额直接自动扣抵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再将所委托扣取的住房公积金月缴额划转到贷款人还款卡上,再进行抵扣贷款本息。比如贷款人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1200元,每月归还公积金贷款20xx元,这1200元由公积金中心直接扣划还款,不再转入贷款人银行还款账户,贷款人每月只需按时存入800元,银行会扣划这800元用于还贷。这种方式也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简化了业务流程,方便了缴存职工。

贷款通知 篇3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前日宣布,佛山市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昨日记者从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新利率的执行时间为20xx年3月1日,利率执行的时间以贷款发放日为准。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尽管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并未明确说明新公积金利率执行时间。但关于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时间及方式,均可参照《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购房、建房和大修理住房抵押借款合同》。

  记者发现,该合同第二章第八条解释:“贷款利率以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并浮动。实际借款利率以贷款发放日的执行利率为准。”该负责人默认,佛山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调整时间也遵循央行降息的时间,从3月1日开始。根据合同,已申请或即将申请佛山公积金贷款,只要贷款在今年3月1日以后发放,均可享受最新利率。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第十九条也有规定:期间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水平。”该负责人解释,如果市民正在按揭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时间为明年1月1日。倘若今年公积金贷款利率再变动,次年将以今年的最新利率为准。

贷款通知 篇4

  为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根据《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XX〕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就调整贷款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在保证缴存职工提取的前提下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仍为万元

  二、贷款额度不再依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

  三、对于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北京缴存不满规定缴存时间的`职工缴存时间可以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四、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五、取消新建商品房评估

  六、本通知自年月日起实施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贷款通知 篇5

营业部、各管理部: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闽政〔20xx〕11号),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南房金委〔20xx〕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以下住房公积金贷款事项:

  一、调整最高贷款额度。全市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上调5万元、即延平、建阳区双职工最高贷款额调整为45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35万元。邵武、武夷山、建瓯、浦城、顺昌、松溪、政和、光泽双职工最高贷款额调整为4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30万元。

  二、缩短贷款准入缴存期限。职工所在单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仍需留存一年以内缴存额。

  三、以上调整事项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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