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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基金行业“营改增”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机构:
2016年5月1日起,金融行业将开始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为了帮助各会员机构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减少税务风险,我会拟于2016年5月5日、6日在北京举办基金行业“营改增”培训班,现就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5月4日,16:30-18:30;
5月5日,08:30-08:55。
培训时间:5月5日至6日,09:00-17:00。
培训地点:北京职工之家C座报告厅。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班的培训对象为基金公司、子公司及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负责人及业务骨干,每机构1-3人。
三、培训主要内容及师资
(一)培训主要内容
“营改增”政策背景及总体部署;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解读;金融业营改增实务。
(二)培训师资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有关专家。
四、培训费用及缴纳方式
1、培训费会员单位2600元/人,非会员单位4000元/人。
2、单位或个人报名时将培训费汇入我会以下账户:
收款人全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开户行:平安银行(000001,股吧)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11014738557003
3、公司汇款时请备注参会人姓名,汇款单位必须与参加培训单位一致,不允许其他单位代缴。
4、个人汇款时请备注发票抬头,如汇款时无备注则默认发票抬头与报名系统中公司名称一致。
5、学员在报到时可领取培训费发票,培训费发票开出后,无特殊情况概不退换。
6、财务联系人:王老师 010-66578236。
五、食宿安排
培训期间协会统一安排五次正餐(5月4日晚餐、5日、6日的午餐、晚餐),学员在报到时领取餐券。学员住宿费用自理,请自行预订房间(职工之家李女士,13811818288)。
六、注意事项
1、即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报名及汇款截止日期:2016年4月29日。
2、培训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在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www.amac.org.cn从业人员管理栏下面的“培训平台”中,点击“培训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要求选择相应培训班报名表,填报单位及个人的相关报名信息并提交,填报完成后,系统将提示是否报名成功。
3、本次培训学时将计入中国基金业协会后续职业培训信息库。
4、联系人:
罗 晨,电话:010-66578283,luochen@amac.org.cn,
温受益,电话:010-66578353,wenshy@amac.org.cn。
中国基金业协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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