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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通知

时间:2022-06-07 05:58:28 通知 我要投稿

工程通知集锦7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通知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通知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通知集锦7篇

工程通知 篇1

  xx井—xx段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审查涵洞工程(圆管涵)工程开工报告,准予20xx年7月10日8时开工,并委派梁比芳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员胡引平进行施工现场处理。严格按照图纸、施工规范及合同施工,每道工序必须由监理检查合格后方才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施工段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年月日签发

工程通知 篇2

  片区房屋风貌改造及亮化工程施工队:

  事由:由你施工队施工的片区房屋风貌改造及亮化工程,经我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巡查结果,发现你施工队存在以下问题:

  一、局部外墙未达到相关技术要求(污染、开裂、脱离)、进行抹灰及上腻子乳胶漆等工序施工。

  二、局部瓦屋面未完成施工。

  三、局部女儿墙脊瓦未施工(工序未完善)。

  四、局部瓦屋面风檐板未达到相关技术要求。

  五、瓦屋面瓦漆(颜色)未达到相关技术要求。

  六、屋脊(颜色)未达到相关技术要求。

  七、局部外墙线条未施工、达到相关技术要求。为了达成我们大家的.一个共同目标,针对以上情况,你施工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且立即进行整改自检后在 日内上报项目部质安部进行验收。如你施工队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未进行整改,我项目部将对你施工队采取重罚:1、每间房屋罚款¥1000.00,大写:壹千元整;2、我项目部将派其它施工队直接进行以上收尾工程的整改工作,并最终从你施工队的工程款中(按我项目部支付你施工队遗留收尾工程施工工程款的总金额)双倍扣除。

  特此通知

  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工程、质安部

  20xx年3月1日

工程通知 篇3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鄂政发【20xx】37号)关于“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楚天杯’”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创优动力,不断提升质量水平,现就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创优奖励政策措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xx】52号)、《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奖励实施办法》(鄂建设规【20xx】2号),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细化激励措施,大力实行“优质优价”、“优质优先”政策。要将工程质量创优活动与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将工程质量创优情况作为企业和个人市场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着力构建质量先进企业赢得建筑市场的良性机制。同时,在各地组织的建筑企业综合实力评选中,应增加质量创优方面的权重。

  二、为激励企业争创国家级工程质量奖,根据有关规定,省政府将继续实行财政奖励政策。对政府投资工程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合同中设置有关质量创优的奖励条款。对获得“鲁班奖”的企业,在颁奖之日起二年内,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其一项规模相当的工程作为奖励。

  三、对在工程质量创优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企业和个人,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工作中优先考虑,在企业资质核查和个人资格审查中建立质量先进企业和个人绿色通道。广大企业要健全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奖励制度,强化创优工作考核,对提高工程质量、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有突出贡献的`职工实施奖励。

  四、各地可委托行业协会定期评选出管理强、质量优、信誉好的优秀企业,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建设工程交易场所及行业信息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向社会推介质量品牌企业,营造“质量至上”的良好氛围。

  根据省政府要求,省住建厅将适时对各地落实工程质量创优奖励政策措施情况进行督办检查。

  20xx年8月19日

工程通知 篇4

  一、考试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7月25日9:00—8月14日24:00; 现场审核时间:20xx年8月15日—8月17日(每天9:00—12:00,14:30—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xx年8月18日24:00。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以前年度在我区参加过此项考试的`老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报考级别、专业不变的无需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报名缴费。以前年度在外省(区、市)参加过该项考试、报考级别或专业变更以及首次报考的人员均须按要求办理现场审核。报考人员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历年或当年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

  20xx年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20xx年10月22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四、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试结束后收回。

  (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他3个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要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要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四)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检测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五、考区设置

  20xx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区直及除呼和浩特市外全区其余11个盟市均设考区。

  六、考试收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27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xx〕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9元。

工程通知 篇5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20xx﹞36号),为做好我区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工作

  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受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自治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资格审查。

  二、报考科目及条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保持不变,暂停考试年份(20xx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各地州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1)、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见附件2)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免试条件: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20xx年9月3日)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报名时间20xx年8月1日10:00— 8月20日19:00开始报名和缴费,8月20日下午19:00时报名截止,23:00 时缴费截止(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资格审核时间:8月1日 10:00—8月20日 18:00(节假日休息)。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四、报名流程

  1.用户注册。考生登录报名平台(zg.cpta.com.cn),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正确填写注册信息(证件类别必须选择身份证)。只有在此平台注册过的考生,都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不允许重复注册。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用户名或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531-66680723;

  2.上传照片。只有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考生无需再上传。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网址:www.cpta.com.cm)。考生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全国报名平台识别。照片将打印在资格证书中,建议考生上传清晰的证件照;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选择《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正确填写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打印报名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下载打印报名表;

  5.初考考生资格审查。国家网报档案库根据考试滚动年限保留档案信息,全科级别的保留近两年,免考两科级别的保留近一年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并且系统未提示资格审查的`考生为续考考生,考前无需进行资格审查,可直接报名缴费。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并系统提示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初考考生处理,需要进行资格审查;

  各地州、市初考考生携带报名表及指定材料按照报名表最上方提示地点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如下: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年限的证明,免试人员还需携带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1日至8月20日(节假日休息)。各地州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将已加盖资格审查单位公章的报名表送至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各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将考生信息设置为允许网上缴费后,考生方可在网上缴费。乌市初考考生携带以上指定材料到自治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无需将《报名表》交到考试中心;

  6.上缴考试费。考试统一在网上缴费,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收费。初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缴费。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

  7.开具发票。(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2)乌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携带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

  五、考试时间

  20xx年10月28日---10月29日(均为北京时间)

  10月28日 0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 0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10月23日至29日)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七、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全区拟在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克拉玛依市设立考点。

  八、其他说明

  1、考生考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2、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九、查询成绩

  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应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不再发放纸质成绩单。

  十 、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xx﹞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人,考试费40元/科。

  附件:点击查看

  1、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

  2、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

  3、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

工程通知 篇6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20xx﹞34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区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20xx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审查等工作。

  二、报名条件及科目设置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免试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具体事宜请参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政策要求,见新疆建设网/政务公开/人事专栏(网址:www.xjjs.gov.cn )。咨询电话:0991-2823164。

  (三)报考科目设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报名时间20xx年8月1日10:00— 8月20日19:00开始报名和缴费,8月20日下午19:00时报名截止,23:00 时缴费截止(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流程

  1.用户注册。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正确填写注册信息(证件类别必须选择身份证)。只有在此平台注册过的考生,都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不允许重复注册。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用户名或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531-66680723;

  2.上传照片。只有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考生无需再上传。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考生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全国报名平台识别。照片将打印在资格证书中,建议考生上传清晰的证件照;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选择《20xx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正确填写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确认报名表信息。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可下载打印报名表,报名表无需上交,自留即可;

  5.上缴考试费。缴费采取网上支付,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收费。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

  6.开具发票。(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2)乌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携带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

  7. 根据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新建注﹝20xx﹞01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8.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xx﹞34号文件要求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xx年10月21日-22日

  10月21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2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10月16日至22日)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七、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全区在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克拉玛依市设立考点。

  八、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xx﹞25号文件规定,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

  九、成绩查询

  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不发放成绩单。

工程通知 篇7

致xx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经审查,国力大厦消防整改 2 月 27日工程开工 日开工,并委派 邱xx上报资料,准予 20xx年春xx工程师进行施工现场处理。 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合同施工,每道工序必须由甲方 现场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才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请将现场施工人员名单、施工设备及材料报国力大厦 物业办理进场手续。

  工程师 年 月 日签发

  承包单位收件人(签名)

  施工单位: 江西保安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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