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调整通知集合六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各种通知频频出现,通知是一种下行性常用公文,其使用不受机关级别的限制,可用于发布规章、转发公度文,布置工作、传达事项等。那要怎么写好通知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电价调整通知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电价调整通知 篇1
尊敬的电力客户:
您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xx】954号)文件要求,自20xx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共事业附加费的收取。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减少0.015元,一般工商业及大工业用户用电每千瓦时减少0.007元。
本次电价调整涉及到电能表预置电价规则的改变,如果您是持卡购电客户,建议您在看到通知后,自20xx年8月15日起自行到所辖营业网点通过购电写卡的方式更改购电卡的电价参数为您节省电费。
衷心地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锡林浩特供电分局的`信任与支持,我局全体职工也将继续同心协力,积极进取,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电力客户而不懈努力!
关于此次电价调整,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致电95598供电服务热线,对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锡林浩特供电分局
20xx年8月11日
电价调整通知 篇2
据悉,新疆自治区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合理调我区电价结构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中称,自20xx年7月1日起,伊犁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博州、哈密市、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克州等8地(州、市)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在现行基础上统一降低4厘/千瓦时;伊犁州、塔城地区、博州、吐鲁番市、哈密市、巴州、喀什地区、克州等8地(州、市)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统一降至0.312元/千瓦时。
电价调整通知 篇3
北京市电力公司,各有关电力用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xx年7月1日起,本市统调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83分,本市燃煤发电企业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598元(含税)。
二、20xx年7月1日起,本市平均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42分,调整后有关电价标准按照附件1执行。20xx年1-6月有关电价调整安排详见附件2。
三、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电价政策落实到位。
四、《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本市十个郊区非居民电力用户试行区域差别化电价的.通知》(京发改〔20xx〕1715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1-12月份十个郊区非居民电力用户电价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xx〕1832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本市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xx〕6号)自20xx年7月1日起废止。其他凡与本通知规定内容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价调整通知 篇4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748号)有关要求,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本市工商业销售电价,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调0.45分钱(调整后的上海市销售电价表详见附件),“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的`铁合金、烧碱(含离子膜)用电、下水道动力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二、以上电价调整自20xx年6月1日起执行。
三、请市电力公司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用户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电价调整平稳执行到位。
上海市物价局
20xx年6月15日
电价调整通知 篇5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广东电网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xxx]2618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决定适当调整我省销售电价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65分钱。为进一步促进“双转移”战略的实施,适当拉大粤东西北地区和珠三角地区工商业电价的差价,粤东西北地区的工商业电价提高1分/千瓦时,珠三角地区的工商业电价提高2.93分/千瓦时。各地各用户调价后的具体电价标准见附件,其中,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制度,具体方案待组织价格听证后实施。
二、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粤北山区跨越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发[xxx]5号)精神,云浮市属于粤北山区市,为改善云浮市发展环境,促进云浮市进一步发展,同意云浮市执行北部山区销售电价标准。
三、氯碱生产用电电度电价调整为63.32分/千瓦时,广州、江门和茂名市的小氮肥生产用电电度电价调整为50.81分/千瓦时,化肥(含小氮肥)和氯碱电价政策的其余事项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四、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提高至每千瓦时0.8分钱(各市电价中已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五、广东电网公司对深圳市、中山市小榄镇等地区的关口(趸售)电价另行制定。
六、以上电价调整自xxx年12月1日的实际用电量起执行。
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本通知规定的各项措施及时得到贯彻落实。各地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电价调整通知 篇6
广东电网公司,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南方电网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xxx〕664号),结合我省情况,从xxx年5月1日起,我省综合平均销售电价提高2.5分/千瓦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稻田排灌、脱粒、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暂不调整。
二、其余各类用户的用电价格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2.86分。
三、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中,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和年产能10万吨以上的电解铝生产用电电度电价在原基础上每千瓦时提价1.43分。
四、鉴于部分趸售县购省网电量的比例较重,趸售电价调整后,扣除电价不调整的电量,大工业、非普工业和商业用户电价提高幅度较大的.实际,决定控制各地实际电价调整幅度,同时适当调整省电网公司对部分县的趸售电价。
考虑到仍属趸售体制的揭阳市农电公司、潮州枫溪和意溪镇、汕尾市海丰、陆丰、陆河县和华侨管理区与直供地区已实现同价,此部分趸售地区购网电电量较多,大工业、非普工业和商业用电电量较少,如其趸售电价调整2.86分/千瓦时,供电部门将收支失衡,经营出现较大困难,为此,同时适当调整省电网公司对此部分地区的趸售电价。
调整后我省各地的电价价目表和峰谷电价表见附件1。
五、广东电网公司对深圳市的趸售电价调整为58.44分/千瓦时(含税)。深圳市调整后的销售电价价目表见附件1。
六、我省的中小化肥生产用电、氯碱生产用电的用电价格仍按我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不实行峰谷电价。
七、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实行的差别电价政策仍按我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企业自备电厂有关价格、收费政策,我局将在近期另行文规范。
八、以上电价调整自xxx年5月1日起执行。
九、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本通知规定的各项措施及时得到贯彻落实。各地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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