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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毕业生省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1-16 14:46:39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做好毕业生省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关于做好毕业生省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36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求职创业补贴的对象和范围

  积极求职创业且所在家庭父(母)亲或本人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本人为残疾人或已获得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的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的,即可申报;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以上的,按一种情形申报即可,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

  (二)发放标准:按1500元/人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审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

  即日起,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2017届本、专科毕业生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具体为:

  1就业创业证、身份证,享受低保或身有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均为原件)。

  2《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将就业创业证、低保证(或残疾证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复印件,依次粘贴于本表背面。

  (二)学院初审、公示

  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验原件,严格把关,并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院内公示不少于2天。2017年4月5日前,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材料汇总后报招生就业处创业服务科。报送材料应包括: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学生的公示情况、《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表1)、个人申请材料、《河南科技大学2017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附件2)和《河南科技大学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附件3)。其中,附件2、附件3和公示情况加盖学院公章,将附件2、附件3的电子文档发至:cyfw@haust。edu。cn,联系电话:64270065。

  (三)学校公示、上报

  学校汇总、审核、公示后上报省人社厅就业办统筹就业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工作涉及毕业生切身利益,学校、社会、学生关注度高,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组织好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申请,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扎实做好此项工作。

  (二)加强监督。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审核,坚持原则。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责令其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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