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考试通知三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各种通知频频出现,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那要怎么写好通知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考试通知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考试通知 篇1
一、考试对象
拟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中级(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含教研、实验、电教),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
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和已具备其他系列中级职称人员转评中小学教师中级(一级)职称可不参加考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周年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免于考试。
二、考试组织工作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级(一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委托省教育考试院承担本次考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具体考务工作。
三、报名工作
1.报名形式。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职称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xx年11月11日8:00~17日17:30,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缴费。
3.准考证打印。20xx年12月5日8:00~11日9:00,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工作
1.考试内容及形式。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进行。试卷以情境材料为载体,着重考查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的能力。具体内容按照闽教人〔20xx〕1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考试专业类别。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设32个专业类别(见附件),其中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等9学科按初中、高中分别命题,由教师按现任教学段(初中、高中)选择考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拟申报职称学科选择1个专业类别报考。
3.考试时间。20xx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
4.考场安排。考场设在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市、县(区)报考人员应在市、县(区)所属设区市考场进行考试,平潭综合实验区报考人员到福州市进行考试。
5.考试成绩。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划定考试成绩合格线,并将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书面通知有关市、县(区)教育局、人社局。报考人员可于20xx年2月23日起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发给考试合格通知书,考试合格通知书有效期三年(20xx、20xx、20xx三年评审可使用)。
五、其他事项
1.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其门户网站发布考试公告。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考试考务费收取,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费〔20xx〕89号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报考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考试通知 篇2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7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7号)精神,现就我区做好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0月15日 | 上午:9:00-12:00 |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 (中、初级) |
下午:14:00-17:00 |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 (中、初级) |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人员参加出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一)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20xx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20xx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所在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
(二)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xx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xx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三)在20xx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方式
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xx年7月18日上午9:00至8月11日上午12:00。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电话:(0951)5099130、5099131。
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科目。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上传相片。考生须上传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格式为JPG或JPEG,文件不大于30K),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上传照片前,考生须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利用该软件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审核,注册报名时须上传已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
4.打印报名表。考生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xx年8月7日至8月11日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过期不再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电话:(0951)5555751、5555752。因现场确认需取号排队,每天审核人数有限,为避免考生都集中到确认后期审核,请考生尽早安排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4.近3个月内同底2寸彩色冲洗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xx年8月7日上午9:00至8月14日下午18:00。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7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xx年10月6日上午9:00至10月12日下午18:00。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有关要求
(一)应试人员考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出版专业各级别各科目均为主、客观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委托出版单位负责,详见附件2。
附件:点击下载
1.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2. 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征订与发行负责单位联系方式
考试通知 篇3
一、考试报名
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www.cpta.com.cn。
二、资格审查
请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于20xx年8月14日9∶00至8月18日16∶00 (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集中到报名点(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地点;市直部门、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的`人员到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违纪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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