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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租户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4-07-20 01:12:31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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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租户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xx各租户:

实行租户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根据东莞市公安部门关于加强出租屋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XX花园居住环境的安全、可靠,并努力创建一个安定、和谐的理想社区;也使本花园出租房屋管理更规范,更科学。管理处决定对XX花园所有租户实行租户证管理办法,要求所有租户一律凭租户证出入小区。现将有关办理租户证需要注意的事项公布如下:

  一、每户出租屋居住的所有人员都需办理租户证。

  二、每人需交纳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照片三张。

  三、办证费用为每证10元,押金20元(退租时凭证退回押金)。

  四、租户证请随身携带,并随时接受保安人员检查。如有丢失请及时到管理处补办,补办费为每证10元。

  五、办证日期:此通知发出后一星期内。

  办证时间:每天上午8:00-——下午6:00。

  请各租户悉知通知后及时到管理处办证,逾期不办者,保安人员将有权拒绝入内。多谢合作!

  xx管理处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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