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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租户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xx各租户:
根据东莞市公安部门关于加强出租屋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XX花园居住环境的安全、可靠,并努力创建一个安定、和谐的理想社区;也使本花园出租房屋管理更规范,更科学。管理处决定对XX花园所有租户实行租户证管理办法,要求所有租户一律凭租户证出入小区。现将有关办理租户证需要注意的事项公布如下:
一、每户出租屋居住的所有人员都需办理租户证。
二、每人需交纳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照片三张。
三、办证费用为每证10元,押金20元(退租时凭证退回押金)。
四、租户证请随身携带,并随时接受保安人员检查。如有丢失请及时到管理处补办,补办费为每证10元。
五、办证日期:此通知发出后一星期内。
办证时间:每天上午8:00-——下午6:00。
请各租户悉知通知后及时到管理处办证,逾期不办者,保安人员将有权拒绝入内。多谢合作!
xx管理处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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