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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通知

时间:2022-06-03 13:17:24 通知 我要投稿

防暑降温通知3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需要使用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法规性文件经有关部门制定以后,需要用通知的形式予以发布。那么,怎么去写通知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防暑降温通知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暑降温通知3篇

防暑降温通知 篇1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权益,现就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保障职工高温劳动保护权益。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推进“双爱”活动的重要举措,积极开展“送清凉送关爱”等慰问活动。企业要进一步增进对职工的关爱,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切实减轻高温工作环境下职工的劳动强度并适当增加休息时间,为职工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切实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要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有关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按浙人社发〔20xx〕94号文件执行。

  二、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三、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会同安监、卫计、工会等部门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帮助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高温津贴以及高温劳动保护等规定。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用工场所的检查,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等规定,对于存在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依法处置,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xx年6月30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2

  各处室、项目部、基层单位:

  暑期已至,为将公司20xx年度防暑降温工作做到实处,切实保障全体员工,重点是一线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现对公司本年度防暑降温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原则

  1、提前策划,主动预防,加强一线员工防范意识

  在总结以往防暑降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公司项目部分布和建设情况,要求各项目在6月份提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策划和准备工作,重点做好一线员工和劳务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安全防范,提高劳动保护意识和应变能力,坚决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中暑现象和其他疾病的发生,确保各项目建设工作的正常运行。

  2、做好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各项目部、基层单位从关爱家人的'角度,结合本项目实际做好防暑降温物资储备,采取相应预防和应急措施。

  二、具体措施

  1、防暑降温费的标准及发放

  公司20xx年度防暑降温费标准:

  项目部员工每人每月100元;公司机关员工每人每月70元;工程管理部机关员工、已撤回公司办公的项目部员工参照机关员工标准执行。

  发放要求:

  防暑降温费分7月、8月、9月每月计发,随分7月、8月、9月工资发放。

  2、防暑物资

  公司将向各项目发放相关防暑物资,各基层单位本着关爱员工、务实的原则储备防暑降温所需的食品、药品、用品,专人保管,随时发放;适时配备、发放相关防暑降温物资(如:绿豆、冰糖、藿香正气类药物、风油精、十滴水、遮阳伞、遮阳帽等等);

  项目食堂合理搭配员工饮食结构,重点保障员工食品安全;

  任何组织不得以发放现金形式代替防暑降温物资;防暑物资不得冲抵员工防暑降温费。

  3、基层单位在6月份安全教育中体现高温防暑安全培训和教育内容;并结合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等相关活动的要求,融入高温中暑的急救或应急措施演练内容。

  4、妥善做好高温季节劳动力的调配

  各项目部根据生产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的外出工作时间,特别是调整高温天气下的外出工作时间,避开烈日高温时段,避免中暑或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

  5、监督检查

  6月中旬以后,公司利用工作检查对各基层单位防暑降温工作安排、物品储备等情况进行检查。公司设立防暑降温工作监督电话:3208919、3208923,对不按要求发放防暑降温费,不按要求储备发放防暑物资以及其他涉及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综合办公室

防暑降温通知 篇3

  各市劳动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省各有关厅、局,省各直属企业:

  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证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进行,经研究,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全年按四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二、防暑降温工作季节性强,企业应合理安排夏季职工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一定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把改善企业职工的劳动环境条件作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引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制定和落实夏季防暑降温各项措施,建立健

  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夏季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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