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训通知模板六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大多属于知照性的下行公文。你知道通知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培训通知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培训通知 篇1
各位亲爱的同事,近期我们公司有许多新同事的加入,为咱们公司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增添了企业活力。为了使新入职同事更深刻的了解公司企业文化,更快的融入工作环境、适应工作岗位,增强对企业的归属感与责任感,企业也会经常不定期的推出系列培训,此次新员工入职培训,具体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 培训时间:
XX年3月 5日(周一)10:00-12:00
二、 培训地点: 公司中会
三、 培训内容:
1、 企业文化及发展史
2、 公司奖惩制度
3、 考勤管理制度
4、 公司财务报销流程
5、 人事管理制度
6、 行政管理制度
四、 培训讲师:
五、 培训时间:
六、 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参训人员为XX 月 日-XX 月 日新入职员工,详单请见附件。
七、 培训要求:
1、 请参加人员着正装参加培训。
2、 请参加人员自带笔和笔记本,培训部门不再另行提供。
3、 参训人员于8:30准时到达会议室签到,禁止出现无故不参加培训、无故迟到的现象,如无事前请假、在点名时间仍未到达的员工将按缺岗处理。
八、 考核安排:
1、 考核方式:现场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
2、 补考:一次补考机会,80分为及格分。
期望公司各部门新入职同事认真对待此次培训。待培训结束后,能以严谨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岗位中。希望我们的培训对您有所帮助,祝您工作顺利!
附件一:参训人员名单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呈报:董事长 抄送:各公司、部门
培训通知 篇2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全体新教师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要求和新理念。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学习和了解优秀教师成长历程,弘扬“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树立“为人师表,以身立教”的道德风范。了解当前学生教育状况,明确新时期青年教师、班主任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学习掌握教育教学工作基本方法和技能。
通过培训,引导新教师在工作中加强现代教育理论学习,拓展学科基础知识和学科前沿知识,向综合全面发展。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使各位教师作好心理和精神准备,尽快适应和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尽早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通过名师专家解读,了解教师专业成长、专业发展的规律,学习思考教师自身和谐发展的.根本方法与途径,坚定教育信念,树立教育理想,追求教育成功。
二、培训对象
20xx年新招聘中小学教师197名。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xx年8月22日至24日,22日在州第一高级中学报到。联系人:樊尚福,电话:
培训地点:州第一高级中学阶梯教室
四、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教学常规及课堂教学基本技能、班主任工作指导、教育心理学、微课、电子白板应用等。
日期 | 时间 | 培训内容 | 主讲教师 | 负责人 |
8月23日 | 上午9:00时 | 电子白板应用 | 加吉 | 樊尚福 |
下午14:00时 | 教师的成长与发展 | 李伟 | 樊尚福 | |
8月24日 | 上午9:00时 | 中小学生心理特点及心理健康维护 | 李伟 | 樊尚福 |
下午14:00时 | 微课 | 祁双林 | 樊尚福 |
五、有关要求
1.新聘中小学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由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培训费由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承担,培训期间食宿自理,请自带学习记录本。
2.为确保培训工作正常开展,培训期间一律不准请假。
3.按照“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总体要求,不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但未取得合格证书者,一律不准聘用。
海南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培训通知 篇3
为促进威海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理念,定于20xx年5月9日―13日举办威海市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及企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报名参加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威海各区市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
2、拟成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
3、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人力资源服务中相关法务实解及案例分析;
2、企业劳动关系发展的新动向及应对(员工管理争议预防与处理技巧);
3、近几年人力资源管理发展趋势及行业创新;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务。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xx年5月9日―5月13日(9:00―17:00)
2、地点:威海市新闻大厦三楼会议室(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68号)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截止到20xx年5月5日17:00。
报名参训人员请到威海富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五、证书发放
培训期满考试合格的,统一发放《威海市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合格证书》。
六、其他有关事项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参加培训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培训通知 篇4
各市教育局: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鲁教法字〔xxxx〕x号)要求,为弘扬宪法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教师,下同)法制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利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远程研修平台,组织全省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主题课程。帮助教师了解教育政策与法规知识,增强依法履职、依法执教的意识,提升依法处理教育管理事件与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全省中小学教师。
三、培训内容与时间安排
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两个课程模块,每个模块包括专家讲座、文本资源和标准化测试,各x学时。学习时间为xxxx年x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
四、培训方式与考核
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注册的教师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个人空间,进入xxxx年远程研修项目(例如:已参加xxxx年高中教师远程研修,则进入“xxxx年高中教师全员远程研修项目”),根据时间安排完成课程模块的学习和标准化测试任务。研修平台跟踪记录学习过程,教师完成全部模块学习且通过标准化测试(测试成绩达到xx分及以上)即为考核合格。每个课程模块计入x学分,共计x学分。
未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注册的教师,由学校以适当的方式组织学习。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教育局要抓紧进行工作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强化管理职责,制定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区域网络技术支持保障等工作。
(二)中小学和幼儿园要积极发动、组织有关教师全员参加培训,为参训教师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督促、引导教师按时收看视频、完成标准化测试等学习任务。
山东省教育厅
xxxx年xx月xx日
培训通知 篇5
学院有关部门:
XX岗前培训报名确认工作已完成,现将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9月28日、10月13日、10月19日、10月20日、10月26日、10月27日、11月2日、11月3日,共计8天。其中:《高等教育学》3天、《高等教育心理学》3天、《高等教育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修养》1天、《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1天。
培训期间每天授课8学时,即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二、培训地点
廊坊师范学院
三、人员范围
曹宏莉、陈怡静、关成尧、贾建鹏、孔慧敏、李翠婷、李峰、李辉、李尧森、梁慧敏、刘天璇、刘晓莉、刘学伶、刘雪凌、骆承慧、牛婷婷、沈超、宋萍、苏h翔、孙珍军、王鹤、王姗、、卫爱霞、吴萍萍、吴燕雄、薛怀宇、闫旭锋、尹京楠、于赫楠、张静、张瑶、赵佳宾、郑凯、周淑娟
四、乘车
1、为方便广大教师乘车,人事处负责联系统一租车前往,并支付相应费用。
2、出发时间:培训当日早上6:00准时发车(过时不候),出发地点:学院南校区南门。培训当日返回。
五、注意事项
1、要求报名参加培训人员全程参与培训,严格按照时间和地点要求按时参加培训,按要求完成岗前培训工作。
2、若有老师不随车前往,请于XX年9月18日前报人事处,以便人事处办理租车等事宜。过时则认为参培人员均随车前往。
3、培训人员若不能正常通过此次岗前培训,下次补训时分摊租车费用。
培训通知 篇6
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规范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的使用,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市委〔20xx〕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使用范围
(一)补贴和奖励对象
1、杭州市区持有《杭州市失业证》的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包括持有《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简称就业困难人员);
2、杭州市区被征地但尚未“农转非”的农民(以下简称被征地农民);
3、杭州市区持有《杭州市残疾证》,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尚未就业的人员(以下简称残疾人);
4、在杭高校学生和毕业生、杭州生源的外地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杭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5、杭州市区范围内企业中具有城镇户籍的在职职工(以下简称企业职工);
6、在杭州市区就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参加杭州市区社会保险并缴费6个月以上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以下简称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
7、杭州市区户籍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意愿的初、高中毕业生,并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人员(以下简称劳动预备制人员);
8、经杭州市万名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指导小组或市劳动保障部门聘任的大学生创业导师(以下简称创业导师);
9、开展培训工作实效突出的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
(二)补贴和奖励项目
1、适应性培训补贴。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在未就业期间,可以享受一次适应性培训补贴。
2、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在未就业期间,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培训不能重复享受。大学生、企业职工、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可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
3、创业培训补贴。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大学生、杭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未就业期间,可以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
4、生活补贴。劳动预备制人员可享受一次培训期间生活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每年可享受一次培训期间生活补贴。
5、创业导师补贴和奖励。对创业导师根据其结对指导学生创业情况和开展专项服务情况给予补贴和绩效奖励。
6、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就业绩效奖励。对开展培训工作实效突出的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根据其培训和就业的绩效给予奖励。
二、适应性培训补贴标准和申报拨付程序
(一)补贴标准
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参加适应性培训的,每人补贴50元。
(二)申报拨付程序
1、由各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事先提出月培训计划,报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审核后方可办班;
2、培训结束后,由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向市就业管理服务局申报适应性培训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1)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附表1);
(2)杭州市就业再就业适应性培训月汇总表(附表2);
(3)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附表3);
(4)享受经费补贴人员的失业证、残疾证等复印件。
3、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初审汇总后,填报《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申报表(附表4)》,经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在经费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拨付给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
三、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标准与申报拨付程序
(一)补贴标准
1、 大学生参加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并在杭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其培训和鉴定费用50%的补贴,最高每人 20xx元;其中培训职业(工种)属当年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的,给予其培训和鉴定费全额补贴。杭州户籍的大学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即可予以补贴。
2、 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残疾人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的,给予其培训和鉴定费用全额补贴。
3、 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培训和鉴定费50%的补贴,最高每人1300元,其中培训职业(工种)属当年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的',给予其培训和鉴定费全额补贴。
4、 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和大学生参加定向、订单培训,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培训和鉴定费全额补贴。
(二)申报拨付程序
1、定点培训机构在开班前7日向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办班备案申请,并提交《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办班申请表》(附表5)、《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学员名册》(附表6)和授课计划表。
2、定点培训机构在技能鉴定前7个工作日内,将经备案的《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学员名册》报送杭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3、定点培训机构在培训鉴定结束后,向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申请补贴,并提交下列材料:
(1)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
(2)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
(3)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证书)发证名册(须经证书核发部门盖章确认);
(4)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发票复印件;
(5)享受补贴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失业人员提供失业证复印件,被征地农民提供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大学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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