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企业高温补贴通知

时间:2024-07-23 07:53:06 通知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关于企业高温补贴通知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越来越需要通知,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企业高温补贴通知,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企业高温补贴通知

关于企业高温补贴通知1

各部门:

  根据事业部福利管理办法要求,为保障员工在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为高温作业员工提供夏季高温补贴,决定给予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具体如下:

  一、发放范围:

  制造中心一线操作员工(电子车间为空调车间,不列入高温补贴范围);技术品质部在线检验、过程巡检、试水检验、个别来料检验员(在现场检验人员和驻厂检验人员);仓库管理仓管员、物料员、叉车司机;芜湖公共平台保安员、动力人员;芜湖营运与人力资源安全员。

  二、发放时间:

  20xx年7月—20xx年9月。

  三、发放标准:

  150元/人/月。

  四、发放原则:

  1、高温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因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等非满勤人员根据实际出勤折算计发。

  2、调离高温岗位的员工和新调入高温岗位的员工,高温补贴根据员工实际出勤折算计发。

  五、发放要求:

  1、各部门综合管理、薪资员于7月25日前完成各班组岗位员工作业场所的.温度测量工作。

  2、各部门于每月6日前填写《高温补贴发放申报表》(见附件),同时对当月享受高温补贴的员工进行看板张贴公示,公示天数不得少于3天,经公示后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薪资福利专员执行发放。

  3、各部门务必如实申报,若发现部门/班组存在虚报员工享受高温补贴的,除取消该岗位员工的高温补贴外,并对其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综合管理、薪资员、班组长进行专项考核通报。

  六、投诉管理

  1、全体员工若发现部门/班组有虚报补贴的,可向芜湖营运与人力资源检举投诉,对情况属实的,对其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综合管理、薪资员、班组长进行专项考核通报。

  2、以上举报经调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奖励个人积分5分/人,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延伸:高温天,您还能享更多权益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不包括40℃)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不包括37℃)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4、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关于企业高温补贴通知2

各基层供销社、公司:

  为加强企业费用管理,统一高温补贴费发放标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职工身心健康,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企业现有经济状况及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xx〕239号)文件通知精神,现将20xx年高温补贴费发放标准规定如下,希遵照执行。

  一、发放标准:每人每天8至10元,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但每月最高不得超过200元。

  二、发放高温补贴费起止月份: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计5个月。

  三、发放办法:采取逐月发放办法,每月高温补贴费与次月工资一并发放。

  特此通知

【企业高温补贴通知】相关文章:

高温补贴通知08-18

高温补贴通知10-19

公司高温补贴通知02-05

关于高温补贴的通知10-13

高温天气补贴通知03-04

高温补贴通知范文03-22

高温补贴发放通知03-24

高温补贴通知书07-18

关于高温补贴通知的范文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