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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高考期间禁止噪音施工的通知

时间:2025-06-24 07:38:14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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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关于高考期间禁止噪音施工的通知

  在现实社会中,能够利用到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根据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种类。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物业关于高考期间禁止噪音施工的通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物业关于高考期间禁止噪音施工的通知

物业关于高考期间禁止噪音施工的通知1

  市属各建筑施工企业、外地驻市各施工企业项目部、监理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

  20xx年高考、中考时间即将来临,为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我市20xx年高考、中考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因建筑施工和室内装修产生的噪音而影响高考、中考考生的.学习和休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工地

  1、20xx年6月6日至20xx年6月9日和20xx年6月16日至20xx年6月19日为噪音控制严管期,严管期内各在建工地必须停止施工。

  2、高考停止施工时间(20xx年6月6日18时—20xx年6月9日12时);中考停止施工时间(20xx年6月16日18时—20xx年6月19日18时);停止施工对象:在瑞昌市区范围内作业产生噪音扰民的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和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的项目。

  3、各施工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停止施工和恢复施工的相应措施,责任落实到人。监理单位要强化监督落实工作,发现有违反本《通知》的现象,应立即阻止并上报主管部门。

  4、按照要求严格执行,住建局质安股执法人员在噪音控制严管期内,不间断组织检查和巡查,对违反通知精神的相关单位依法从严处罚,投诉举报电话:。

  二、物业住宅小区

  1、各物业住宅小区自20xx年6月6月18时---20xx年6月9日12时,20xx年6月16日18时---20xx年6月19日18时全面停止装饰装修工程及有噪音的活动,对发现任何有制造噪音活动行为的业主,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的业主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2、自即日起对小区内和小区周边跳广场舞活动的居民及时劝阻制止,给考生提供安静的复习环境,同时协同居委会做好相关宣传等工作。

  3、特别是考场(一中、二中)周边小区对临时租户进行排查,对行迹可疑或架设可疑无线电设备及时上报或通知公安部门。

  4、做好住宅小区内相关宣传工作,要在小区内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同时做好小区内及小区周边的巡逻和安全防范。

物业关于高考期间禁止噪音施工的通知

物业关于高考期间禁止噪音施工的通知2

  各县市区(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20xx年高考、中考在即,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为我市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休息和应考环境,按照《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绵府通告〔20xx〕1 号)要求,我市20xx年高考、中考禁噪期定为6月3日至13日,现将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物业服务小区环境噪声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考、中考禁噪期间,我市物业服务小区内的所有装饰装修禁止午间(中午12时至14时30分)和夜间(20时至次日凌晨7 时)从事室内装修活动和其它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在高考期间(6月7日至9日)和中考期间(6月11日至13 日),各考点周围200米范围内,物业小区禁止产生噪声的室内装修和其它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禁噪的.宣传, 做好温馨提示,引导业主调整装饰装修时间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对有考生的楼栋,错时保洁清洁。在禁噪期间加强物业小区装饰装修施工及其它产生噪音行为的巡查、跟踪,发现此类情况及时进行劝阻。

物业关于高考期间禁止噪音施工的通知3

  20xx年高考、中考即将临近,为保障广大考生有一个舒适、安静的备考及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高、中考期间(20xx年6月3日至6月16日),我市将严禁环境噪声污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招揽顾客、宣传促销;禁止餐饮及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产生噪声污染;禁止露天广场娱乐、家庭娱乐活动中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噪声污染;禁止室内外装饰装修产生噪声污染。

  二、防治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产生噪声污染;禁止使用车载高音喇叭播放产生噪声污染。

  三、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禁止午间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在市区噪声敏感的居民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和渣土运输作业。

  四、防治工业噪声污染。禁止排放超过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工业噪声。

  五、高考考试日(6月7日至8日)和中考考试日(6月14日至16日),在考场和居民区周边500米范围内必须停止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生产、商业娱乐等活动。

  六、高考、中考期间,政府职能部门将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查处。小区物业和企业单位保卫部门,要及时发现和配合执法部门排除可能影响考生学习、休息的噪声源,防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高考、中考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及广大青少年的前途和命运,我们呼吁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配合遵守以上规定和要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一起给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

  八、噪声污染举报、投诉电话:市民可拨打环保投诉热线12369、公安110、城管服务热线12319、市民服务热线12345等电话进行监督举报。

物业关于高考期间禁止噪音施工的通知4

  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钦州市招生考试院有关通知要求,为加强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期间我市市区各考点和考生住宿点周边物业管理区域噪声管控工作,保证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确保我市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6月8日,全市各中学校区方圆500米范围内的所有物业管理区域禁止在中午(北京时间12时至15时)和夜间(北京时间21时至次日早晨8时)进行施工作业。

  二、物业服务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着手开展影响考生高考的各类隐患排查工作,如采取禁止商贩叫卖、停止一切施工作业、禁止燃放鞭炮、礼炮、禁止高音广播、禁止车辆鸣笛、禁止产生装修噪音及生活较大的分贝活动等必要措施,加强保安巡查力度,做好业主说服教育工作,在所服务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切实为高考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休息环境。

  三、我局将加强高考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噪声专项巡查力度,对发生噪声扰民的物业管理区域,坚决责令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情节严重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移交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举报电话:1234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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