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医疗纠纷培训班通知
近年来,,医院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索赔金额大幅提高,本文为大家整理了医疗纠纷培训班通知,仅供参考!
篇一:医疗纠纷培训班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局直局管各医院: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纠纷防范处置能力,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xxxxx卫计委医政医管局、西安市司法局决定,委托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和西安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于20xx年4月8日举办医疗纠纷预防及处理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局直各二级以上医院、各县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所)医务科长(或医纠办负责人),保卫科长;局直局管医院医务科长、保卫科长。
二、时间地点
培训班定于20xx年4月8日在西北妇女儿童医院(西安市雁翔路1616号)举办,会期一天。请各有关单位于3月23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参会回执,4月7日14时至18时在西北妇女儿童医院曲江院区培训楼一楼报到。
三、培训费用
本次学习班免收培训费、交通、食宿自理。
四、乘车路线
火车站乘车路线:乘25路公交车到雁翔路.杜陵邑南路口(终点站)下车。乘坐地铁三号在青龙寺下车换乘25、269号公交车到雁翔路.杜陵邑南路口(终点站)下车。
联系人:市卫xxxxx 郭xx
联系电话:3xxxxx9
邮 箱:yzk3xxxxx9@163.com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篇二:医疗纠纷培训班通知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各三级医院,各市医学会:
《xxxxx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xx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扎实推进《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有效提高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能力,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受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医院协会定于20xx年7月在南京举办《xxxxx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分管领导1人,医政处(科、股)处主要负责人1人;
(二)各三级医院分管领导、医务处负责人各1人;
(三)省、各市医学会医鉴办负责人各1人;
(四)各市公安局、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10日(周一)上午9时,会期1天。
地点:xxxxx会议中心(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
三、培训内容
(一)《xxxxx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主要内容解读;
(二)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提高涉医案事件处置能力;
(三)做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四)规范医疗损害鉴定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交会务费700元,住宿费自理。
(二)请务必于7月6日前登陆wwxxh.org,在活动报名处进行在线注册。
(三)宁外参会人员于7月9日下午18时前报到,在宁参会人员于10日上午8时前报到。
(四)根据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要求,本次培训各市公安局、司法局也将派员参加,省卫生计生委要求请各市卫生计生委主动做好对接工作。
联系人:黄文,联系电话:025-xxxxx40。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医疗纠纷培训班通知】相关文章:
培训班的通知02-14
培训班通知12-14
培训班开班通知08-24
培训班放假通知05-16
培训班的通知最新04-30
培训班的通知范文03-16
培训班停课通知02-26
培训班的通知优秀01-14
举办培训班通知01-27
培训班的通知15篇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