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冬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很多单位都有换季换作息时间的通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执行冬季作息时间的通知,欢迎大家参考!
关于执行冬季作息时间的通知一: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自10月8日(星期三)起实行冬季作息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合肥市杏林小学作息时间表
(2014年10月8日执行)
上 午
7∶30 值日教师上班
7∶50~7∶58 教师早操 学生晨读
7∶58(预备) 8∶00 ~8∶40 第一节课
8∶40~9:00 大课间(升旗)
9∶00(预备) 9∶02~ 9∶42 第二节课
9∶52(预备) 9∶54~10∶34 第三节课(眼保操)
10∶49(预备)10∶50~11∶30 第四节课
下 午
14∶00 教师上班
14∶00(预备)14∶02~14∶42 第五节课(眼保操)
14∶57(预备)14∶59~15∶39 第六节课
15∶47(预备)15∶49~16∶24 第七节课
17∶00 教师下班
备注:
1、周一下午14∶00~15∶50 行政例会
2、周一下午16∶00~17∶00 教师校本教研活动
3、周三下午16∶00~17∶00 教师政治、业务学习
4、周五下午14∶02~14∶22 红领巾广播站
14∶32~15∶12 综合实践活动
15∶20~16∶20 卫生扫除
办公室
2016.9.08
关于执行冬季作息时间的通知二:
各处(室)、分局(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属各部门各单位冬季作息时间的通知》(党办发〔2016〕96号)精神,为缓解我市冬季上下班时段的城市交通压力,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市属各部门各单位冬季作息时间,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0月8日起,市属各部门各单位冬季上下班时间调整为:上午:10:30-14: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30-19:30。
二、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接此通知后要认真解决作息时间调整后的具体问题,并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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