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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4-07 15:02:09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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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节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作为检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成效、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影响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让他们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2017年春节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2017年春节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的通知范文一:

  局属各单位、项目部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深化“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在推动和改善民生,维护职工队伍和企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确保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局职工温暖过节,局工会决定于“两节”期间,在全局继续开展“帮扶解困送温暖,情系职工惠民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

  二、活动内容

  2017年“两节”送温暖活动,围绕困难群体,通过走访慰问、扶贫济困、权益维护、精神关怀、强化服务等多种方式,做到帮扶救助与化解矛盾相协调,物质帮扶与人文关怀相衔接的要求,努力为困难职工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把党政和工会组织的关怀送到困难职工心坎上,确保广大职工都能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一)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局属各单位、项目部工会要提前部署,周密安排,对待业、患大病重病、遭受意外灾难的职工家庭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完善困难职工档案表,为送温暖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充分准备。

  (二)不断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局属各单位、项目部工会要切实关心职工冬季生活,深入了解困难职工生活现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好对已经建立档案的困难职工群体的帮扶救助活动,采取多种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特别要根据不同困难群体分类进行帮扶,将工会的'温暖及时送到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职工身边,切实为职工排忧解难。

  (三)积极开展人文关怀,做好精神帮扶工作。一是通过岗位慰问、家庭走访、宣传报道、座谈交流等方式,鼓励困难职工增强对生活的信心和能力,让他们在精神上感受到党政、工会组织如家般的温暖;二是慰问节日期间仍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职工,把党政和工会组织的关爱送到他们心坎上,让他们安心工作、快乐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建立健全预防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相关措施,克服麻痹思想,确保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具体要求

  (一)抓好安排落实。局属各单位、项目部工会要切实加强对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主动向同级党政汇报工会帮扶工作、送温暖活动及存在的困难,积极争取党政重视和支持,形成各方通力合作的帮扶工作格局。

  (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发放、使用好帮扶资金。并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把活动资金真正用在最需要的困难职工群众身上。

  (三)请局属各单位、项目部工会将本单位申请救助并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填报的《困难职工档案表》和所需其他资料复印件一并于2016年12月15日前报送局工会。

  2017年春节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的通知范文二:

  各街镇、局、(集团)公司退管会: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关心退休人员生活,让退休人员过一个愉快祥和的节日的总体要求及市退管会在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要广覆盖,关爱不遗漏”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的要求,区退管会要求全区各街镇、局、(集团)公司退管会要按照“活动”的要求,积极、认真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增强做好送温暖工作的责任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力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把各项民生工作做的更细更实。根据讲话精神要求,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通过送温暖活动,了解退休人员所思、所想、所盼、所求,切实帮助退休人员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让他们在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下,不断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二、认真排摸退休职工队伍现状,明确重点关心对象

  各退管会要通过深入细致排摸,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系统、本单位困难退休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送温暖活动的重点关心对象,并制定针对性强的送温暖活动方案。重点对以下对象予以关心:

  (1)有特殊困难的退休老职工、老先进、老科技工作者、老艺术家;

  (2)高龄、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

  (3)高龄独居的退休人员;

  (4)因患重病或慢性疾病致贫的退休人员;

  (5)一老养一老生活困难的退休人员;

  (6)关、停、并转制单位中的困难退休人员;

  (7)居住在外地的本市困难退休人员;

  (8)抚养残疾子女的困难退休人员;

  (9)遭受意外重大灾难,生活发生暂时困难的退休人员;

  (10)长期工作在一线,为广大退休人员辛勤服务的退管干部、

  块组长、为老服务志愿者等;

  (11)2013-2015年度先进退管干部、优秀块组长;

  (12)积极参与市退管会文体活动的积极分子。

  三、筹措落实好帮困慰问资金,把党和组织的温暖送到退休人员心坎上

  各单位退管会要积极主动向同级党、政、工汇报送温暖活动的计划和设想,要根据退休人员的帮困需求,结合人数逐年增加和慰问品调价等情况,提前做好帮困资金的安排和落实,不断加大帮困工作的力度,使更多的退休人员得到组织的关心和帮助,及时把党和组织的'温暖送到退休人员心坎上。

  四、认真做好冬送温暖宣传总结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帮困救助的良好氛围

  各退管会和广大退管干部在走访慰问的过程中,要坚持一级指导一级,一级关心一级的要求。努力做到普遍关心与重点帮助相结合;物质帮助与精神慰藉相结合;临时帮助与经常性关爱相结合,尽可能地让更多的退休人员共享单位和社会发展成果。同时,要积极争取社会爱心组织、爱心人士的参与和支持,努力营造上下结合、各方关爱、全社会帮困救助的良好氛围。希望各单位退管组织在切实做好“送温暖”工作的同时,注意总结发扬工作中的创新方法和先进典型,并在1月底前将相关的统计表和总结报区退管办或电子邮件发送至:bsghfw@163.com(电子版在http://www.bszgh.org/可下载)。

  联系地址:吴淞口路519号103室,邮编:201999。

  附:《2017年宝山区退管系统退休职工“送温暖”工作情况汇总表》

  宝山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2017年春节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的通知范文三:

  各镇、街道办事处工会,市直各部门、单位工会:

  根据市委和上级工会有关要求,市总工会决定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全面掌握困难职工的情况和需求,切实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问题。各级工会要结合困难职工档案情况进行入户走访,全面、细致掌握困难职工的实际情况,把困难职工的基本状况、致困原因、困难程度和具体需求了解清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根据困难职工家庭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困难职工档案。要优化帮扶措施,一户一策制定帮扶计划,对症下药,精准帮扶,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要推动纳入相关救助体系;对因病、子女上学造成困难的职工家庭,要积极提供医疗和助学救助;对尚未实现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要帮助他们早日找到工作。各级工会要鼓励困难职工树立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使他们逐步摆脱困境。

  (二)加大重点人群和重点地区的帮扶力度。一是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农民工的维权服务工作。加强举报投诉接待力量和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依法依程序处理工资拖欠问题。将送温暖走访慰问和欠薪排查结合起来,深入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和区域,及时发现欠薪隐患,做到早报告、早介入、早解决,并把因工资被拖欠出现临时困难的农民工及时纳入帮扶体系。同时,各级工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有效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二是重点关注在淘汰落后产能、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暂时下岗失业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为他们提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服务。三是加大送温暖资金筹集力度,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确保我市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职工温暖过节。

  (三)发挥基层作用,提升基层工会帮扶服务水平。送温暖的重心要放在基层。一是各级工会要把更多的资金、资源和手段交给基层,动员基层力量走进千家万户。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级职工服务中心、服务站、12351职工维权热线和网上工作平台,积极为寻求帮助的职工和农民工排忧解难。三是要充分发挥工会志愿者队伍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各基层工会要关心节日期间仍坚守一线的职工,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送温暖活动安排

  元旦、春节期间,市总工会将继续与我市具有社会责任与爱心的企业及部门、单位联合开展“五送”活动,即 “送岗位”、“送慰问金”、“送物资”、“送春联”、“送农民工平安返乡”等送温暖活动。

  (一)2016年12月下旬至2017年1月上旬,调研分析困难职工相关情况,下拨送温暖资金,对困难企业、困难职工较集中的镇(街道)、市直工会组织开展送温暖专项活动,对送温暖活动的开展情况实施检查督导。

  (二)2017年1月中旬,各级工会要把送温暖慰问金、慰问物资送到困难职工家中、手中。

  (三)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市总工会继续在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通“温暖热线”87290020,对因各种原因遗漏的'困难职工及时给予救助,并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工会要加强对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市总送温暖活动总体要求,精心策划,整合资源,统筹安排。要主动向党政汇报工会送温暖工作取得的成效,争取和运用好党政赋予的资源手段,特别是要争取同级财政(企业行政)加大对工会帮扶的资金支持力度;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志愿者队伍参与到工会送温暖活动中来,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会志愿者在行动”活动,形成各方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

  (二)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深入基层一线,与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一起研究解困措施和办法,想方设法帮助基层化解矛盾、解决困难,把送温暖活动做深、做细、做实。

  (三)各级工会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发挥舆论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宣传送温暖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重点宣传基层工会和工会干部在送温暖活动中为困难职工解决困难和问题的鲜活事例,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扩大工会送温暖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工会送温暖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送温暖资金及救助物资的发放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和送温暖资金管理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制定具体发放方案,专款专用,依档帮扶、实名制发放。送温暖活动完成后要将帮扶困难职工的情况及时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五)市职工服务中心将在2017年1月10日至28日开通“温暖热线”87290020,期间接到的求助电话及时传真到各镇(街道)、市直工会,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务必在24小时之内将处理情况反馈市职工服务中心。

  (六)按时上报救助申报材料。

  市总工会将根据各基层工会10月份困难职工调查统计汇总、困难职工档案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胶州市贫困人群综合救助管理系统)等情况为基本依据,对困难职工实施救助。

  困难职工的各类救助申请材料(一人一档)务必于12月10日前报市总工会帮扶中心。包括:

  1.困难职工救助申请书,工会会员证或会员登记表复印件。

  2.受助困难职工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的家庭成员可复印本人户口薄带身份证号码一页)和户口簿索引页复印件,或开具户籍证明。

  3.受助困难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由工资发放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家庭成员是农村户口或无收入失业人员需村(居)委会开具无工作、无收入证明,本人下岗失业无工资收入的需提供下岗失业证复印件。

  4.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的,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用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商业保险赔付证明。

  5.《困难职工档案表格》或《农民工档案表格》(附件1)一式一份。填写要真实详细,不漏项,家庭地址到门牌号,联系电话必须填写,如本人无电话可填写其直系亲属的联系电话,并在表格的右下角加盖申请救助职工所在企事业单位的工会印章,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放弃救助。

  6.申请救助的困难职工本人开户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上要写上姓名)。

  7.公示情况及《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困难职工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附件3)、市总工会救助项目信息采集表(附件4),并将附件3、4电子版文件名保存为本单位名称后发送邮件到13864292158@163.com。

  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单位上报的被救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户籍是胶州的并由单位工会联系困难职工户口所在镇、办民政部门(社会事务办)录入到“胶州市贫困人群综合救助系统”,系统中没有录入的不予救助。

  联系人:张其森 刘继伟 联系电话(传真): 87290020

  市总工会基层部邮箱:1386429215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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