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

时间:2024-06-09 12:21:03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委托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品】委托合同15篇

委托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标权转让至乙方受让人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本合同所涉及的被转让商标详细资料如下(以下皆以商标注册证为准):

  商标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图样:_________________

  商标类别:_________________

  类商标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

  商标所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_________________

  二、商标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标转让费为: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00),此费用包括商标费用、商标公证费及邮费。

  2、付款时间及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00),甲方提供商标证扫描件、商标持有人执照扫描件、商标授权书给乙方;待乙方通知甲方办理商标转让声明公证后,甲方到公证处办理商标转让声明公证书三份,做好后扫描发给乙方,乙方确认后,付清尾款_________________元整(¥.00),甲方在收到尾款的2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办理商标转让申请,同时寄给乙方所有手续文件(含:_________________商标注册证原件1份、公证书原件2份、持有人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授权书2份、转让申请书2份、委托书2份)。

  甲方收款账户: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商标为商标持有人真实意愿转让,并保证该为有效商标及上述商标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及未许可他人,保证该商标在转让前未进行转让、许可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转让、许可,保证该商本合同,并追回所支付的全部款项。

  2、在公证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付清全额商标转让费用,甲方有权拒绝转让该商标所有权并通知乙方协商解除合同,并将乙方已经支付款项作为违约金。

  六、合同的解除

  1、本商标转让手续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办理,若因甲方或商标持有人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商标转让不成功的,本合同自然失效。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商标转让费¥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退还甲方该商标的'注册证原件及该注册商标转让的一切相关证明材料。

  七、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

  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并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

  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包括住宅和非住宅)。

  二、委托管理事项

  1、建筑物公共部分的维护和管理,包括走廊、屋顶、外墙、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和门厅。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建筑物内的共用水管、落水管、烟道、共用照明、消防设施设备。

  3、室外给排水管道、化粪池、沟渠、停车场。

  4、公共绿地、花草树木等的维护和管理。

  5、附属建筑物和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6、公共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和房屋共用部位清洁、垃圾收集和清运等。

  7、交通及车辆停放秩序管理。

  8、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逻执勤。

  9、协助社区开展社会文化活动。

  10、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费。

  三、委托管理期限和物业管理费

  1、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从20xx年9月1日到20xx年8月31日。

  2、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25元向物业业主或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从5元至50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相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以及业主确认的业主公约和管理措施。

  (3)审批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费用收支、、

  (4)检查和监督乙方管理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5)了解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和协助物业管理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6)甲方支付乙方16000元作为开办费。付款方式:20xx年9月1日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8000元;如果乙方被小区业主大会正式选定管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8000元、、

  (7)甲方为乙方提供一间管理房和一间门卫房(产权归甲方),由乙方免费使用。

  (8)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停车位,租金由乙方收取、、

  (9)非居住建筑最终出售前每月向乙方支付200元管理服务费,出售后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正常物业管理费(甲方支付该费用最长不超过五个月)。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并履行委托验收管理项目内容。

  (2)负责告知物业业主或全体业主并监督其对物业使用的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行为依法进行说服、批评、警告、制止或要求有关部门处理。

  (3)负责编制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计划,以及大、中型维修计划,经双方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报告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五)受托财产及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占用、处置、抵押或改变用途。

  五、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乙方应根据以下协议实施目标管理:

  1、维修和保养房屋、设施和设备,维修人员昼夜值班,确保正常有效使用。及时处理任何故障。

  2、公共环境:走廊、场地、通道的'日常清洁,生活垃圾的日常清运。

  3、绿化:定期病虫害防治、施肥、除草、修剪、浇水。

  4、保安:24小时值班。

  5、确保管理区域秩序稳定,禁止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

  6、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度达到80%。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导致乙方无法实现经营目标,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或相关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赔偿、、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未达到管理标准而无法正常使用物业,甲方业主有权提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拒绝支付管理服务费或要求双方解除合同,乙方应给予经济损失赔偿。

  3、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拒不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乙方或业主委员会应督促其限期缴纳;乙方逾期不缴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

  七、其他协议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和问题,双方应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自贡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委托合同3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出售船舶(以下简称“本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达成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载重吨_________(吨);总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米);型宽_________(_________米);总吨__________________;净吨_________;满载吃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米);主机型号/功率_________;建造时间/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报价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出售的船舶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并代办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提供范本合同②代收代付船款)

  1.甲方向乙方如实提供本船的基本技术资料(以船检证书为准)和报价,作为乙方代甲方公布出售船舶信息的部分依据。最终船价由甲方与买船方商定,船舶规格以看验船时为准。

  2.如该船买卖成交,甲方应支付乙方中介费。

  3.甲方应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将合同副本壹份交乙方备案,以便乙方协助办理该船的有关交易手续。

  4.双方签订本合同5天内,乙方应将本船有关信息在其网站或公报上予以公布;

  5.应根据船舶动态与买船方联系勘验船事宜,将买方有效联系方式及时告知甲方,同时安排甲乙双方的洽谈事宜。

  6.甲方应当按照本船买卖合同价的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在本船买卖合同签订后5天内向乙方支付中介费。

  7.乙方完成甲方委托和代办的其他事项,甲方应当在这些事项完成后向乙方支付代办费用。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标的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百分之一):

  (1).甲方提供的船舶有关信息与该船真实有效的船检证书不符;

  (2).甲方借故中介不成,中途撇开乙方再与买船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就同一标的`私下交易;

  (3).甲方通过其他控股公司与买船方就本船签订买卖合同的(此时均视为乙方完成提供中介信息的服务,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中介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4).与他人串通损害乙方利益的;5.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中介费和代办费的;6.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二)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尽力协助甲方向有关责任方索偿。若有合同争议或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第_________项进行解决:

  (1).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中介费付清之日止。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合同4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为甲方因与就一案在下列第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权限为本条所列第项:_________________

  1、特别授权:_________________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

  2、一般授权。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得向乙方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应在乙方办理法律事务终止时,如实完整地填写《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并及时交由乙方归档。本合同涉及的《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的编号为。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了解案情,根据案情的需要调查取证。

  2、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证据或意见。

  4、在委托过程中,对涉及与本案有关的活动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若为特别授权代理,应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谨慎行事。

  5、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以下内容除外:

  (1)当事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

  (2)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3)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必须披露的信息和资料。

  6、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8、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

  2、差旅费

  乙方按照下列第项方式收取差旅费:

  (1)乙方与甲方约定包干差旅费的,乙方按不超过律师服务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

  (2)乙方预收差旅费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预收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乙方凭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与甲方据实结算。

  3、律师服务费、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七条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终止时止。

  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均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第九条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甲方如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项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双方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5

  甲方(被委托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证号:

  乙方(委托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证号:

  本合同乙方委托甲方开展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乙方委托甲方开展服务事项的要求如下:1.技术目标:

  2.技术内容:

  3.技术方法和路线:

  第二条本合同双方在开展服务委托事项中,应分别履行如下责任和义务:

  1.甲方需承担的工作:

  2.乙方需为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条件:

  (1)乙方需要为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

  (2)乙方需要为甲方提供的条件

  3.其他约定

  第三条委托双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事项下的服务经费:

  1.该服务事项完成后乙方需支付甲方经费共计人民币(¥ )。

  2.合同生效后_____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合同金额的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

  3.乙方在收到甲方出具的实验报告与数据分析后______工作日内支付事项余款即合同金额的_____人民币(¥_______ )汇入甲方帐户。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其所提供技术和条件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其因实施该项技术而侵权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甲方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多方损失的,委托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承担风险损失:

  1.如因生物技术带有不确定性和技术风险,签订双方协商后终止事项,按照甲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实验费用,由甲、乙方各承担____的损失;

  2.如因甲方样品不合格而造成合同终止,乙方可以拒付甲方相关费用,并且甲方应按照乙方损失的_____进行赔偿。委托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双方专家成立技术风险认定小组,书面确认的方式认定。

  第六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委托双方及时沟通解除合同。

  第七条委托双方确定甲方按以下方式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第八条委托双方确定,乙方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甲方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甲方提供合格样品,样品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并获得乙方样品检测合格报告。

  2.对于甲方提供的数据质量,数据分析结果全部达到合同规定标准,并得到乙方确认。

  第九条委托双方商定,本项目各阶段产生的数据和科研论文署名权及该项目所产生的专利等成果归___方拥有。

  第十条委托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本合同项目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进行后续改进及开发。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由甲方所有。乙方有优先合作的权利,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一条甲方独立完成并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阶段性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此阶段性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委托双方应以协商方式确定最终研究成果的完成人员名单。此项目完成人员享有在有关最终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委托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或多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当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样品、资料不合格或未能按时到位等原因导致的项目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协商项目延期期限。

  2.如因乙方所应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条件等原因造成项目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

  3.违约方应承担延期给守约方带来的实际损失。

  第十三条为有效履行本合同,委托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___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为乙方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依据本合同约定内容推动双方正常履行合同;

  2.对该合同各条款相关事宜即时进行沟通。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令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委托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

  2.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委托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委托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委托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项目延误或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不可抗拒力包括地震、洪水、战争、军事行动、法律或政府政策等相关因素。

  2.项目结束后,甲方向乙方移交数据,数据将由乙方保管,甲方不再负责。在该服务项目过程中,将产生如下数据: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委托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委托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6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 房屋管理

  (一) 乙方根据市____文件规定将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套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 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 房屋修缮

  (一) 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 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 托管费用

  (一) 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元、Y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 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 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 其它

  (一) 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 其它约定:

  备注:(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四) 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7

  甲方(委托人):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乙方(行纪人):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就下列委托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行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就一事,提供行纪服务。

  第二条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品名:__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_____

  5、质量:______________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6、价格: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佣金的计算

  1、行纪人的佣金,由委托人负担。行纪人完成委托事项后,可以根据交易成交额(人民币)按照下列比例收取佣金。

  1.1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为6%。

  1.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为3%。

  1.3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为2%。

  1.4超过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0.5%。

  1.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0.3%。

  2、行纪人处理委托事项的费用,由负担。

  3、行纪人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税均由委托人承担。此等费税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保险费、仓储费、商检费、运输费等。如果费用由行纪人代垫,则委托人依行纪人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

  4、委托人应在委托事项完成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向行纪人支付佣金,将佣金及其他费用汇至行纪人指定的下列账户。

  (1)开户人姓名:______________

  (2)账号:___________

  (3)开户银行:___________

  第四条履行期限及履行地点

  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履行期限为。

  2、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履行地点为。

  第五条行纪人的权利义务

  1、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收取报酬。

  2、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3、行纪人应及时将委托事务进行状况向委托人履行报告义务。

  4、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和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5、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6、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挥效力。

  7、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8、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

  9、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10、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可以提存委托物。

  11、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意见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行纪人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12、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去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可以提存委托物。

  13、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

  14、行纪人不得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15、行纪人不得骗取、占用委托人的款物。

  第六条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1、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

  2、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3、委托人应当向行纪人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

  4、委托人应当向行纪人如实说明委托物存在的瑕疵。

  5、委托人不得隐瞒与委托事项有关的重要事项,提供不真实信息或者要求提供违法服务。

  6、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向行纪人支付佣金。

  7、委托人应保证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8、委托人有权要求行纪人按照自己的指令从事贸易活动。

  9、委托人发现行纪人违反了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接受因行纪人的行为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10、委托人发现行纪人违反了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支付酬金和偿还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行纪人违约责任

  1.1行纪人未能按照委托人指示从事委托事项的,须对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2行纪人对其占有的委托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须对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3行纪人在未经委托人同意而处分委托物时,未采取合理处分措施,须对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4行纪人未将为委托人从事委托事项所取得的利益及时转交给委托人,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行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行纪人未将该款项及时转交给委托人,行纪人应当向委托人交付该款项并偿付利息,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行纪人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委托人违约责任

  在行纪人完成或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未按时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行纪人可以向委托人请求支付报酬及其迟延利息。

  第八条声明及保证

  1、委托人声明并保证:

  1.1委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1.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行纪人声明并保证:

  2.1行纪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2行纪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行纪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九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来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信地址如下:

  委托人:___________

  行纪人: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信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委托人委托的事项不可能完成。

  7、行纪合同当事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

  8、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2.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六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做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委托合同8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xx-0212)制定的。

  第二条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地址(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咨询所涵盖的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进度申报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等。(f类)所有与该工程项目相关,包含计量计价等的所有子项。

  第三条咨询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咨询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2.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双方在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第五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主动征询委托人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设施工计划安排和要求形成书面文字资料约束双方,严格执行,以保证咨询工作顺利进行。

  4.咨询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5.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第四条咨询人、委托人的权利

  (一)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3.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咨询人、委托人的责任

  (一)咨询人的责任

  1.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或按合同的酬金的一定比率计算,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

  3.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完成工作量比例扣除咨询费用。

  4.咨询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计算书及底稿、编审的概(预)算书、结(决)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及相关书面及其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2.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3.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咨询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一)双方同意用________支付酬金。

  (二)双方同意:该项目整体咨询费(该费用包含所有为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所产生的一切开支)用为整体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二计算。项目预算整体完成并抽查无误后,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三万元,按照工程进度,发包方每支付一次工程款,按照实际资金到达项目部财务部门日期计算,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一万元,余款在工程整体结(决)算结束后一次性给付。

  第九条其他约定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二)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

  (三)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五)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十条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咨询人:_______________(盖章)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

委托合同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项目(下称“项目”)中有关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项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师协助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发生交通事故、疾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情况下,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继续办理。

  第二条、委托事项

  1、双方约定,服务项目或内容

  2、服务语言要求:

  3、针对本项目,乙方应提供下列文件或下列服务作为完成服务的标志:就该项目有关法律问题,应甲方之要求,乙方应提供下列咨询服务:;

  4、服务时限要求:

  (1)收款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服务;

  (2)收款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服务。

  (3)但因甲方未及时提供有关材料或配合工作而导致未能按期完成服务时除外。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所列法律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委托和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4、乙方律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应对其提供的法律意见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和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要一事一档、一案一卷,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8、乙方律师要定期听取甲方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9、乙方联系人电话、邮编、联系地址

  10、双方同意上述联系地址作为有效送达地址,电子文件可通过电子邮件送达。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承担因违反本款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交通、住宿等工作便利;

  3、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

  4、甲方指定下列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甲方联系人、电话、邮编、联系地址

  6、双方同意上述联系地址作为有效送达地址,电子文件可通过电子邮件送达。

  7、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

  8、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乙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否则,因以上联系方式的错误致使乙方律师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9、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甲方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第五条、代理费

  双方依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双方的友好协商,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6)双方同意乙方采取计件方式收取律师费。

  (二)甲、乙双方约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的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

  (三)支付方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四)乙方指定收款帐号为:_________

  (五)开户行、开户名、帐号

  (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足额正规发票。如甲方系单位客户,则乙方开具发票不作为付款的凭证,是否付款以银行付款凭证为准。

  第六条代收费用及差旅费

  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2、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所需的办案费用(包括资料、交通、通讯、文印、差旅、食宿等费用)按如下第种方式支付:

  (1)乙方垫付,甲方实报实销;

  (2)包干;

  (3)免收办案费用,但因工作所需在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据实报销。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解除

  1、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纠正:

  1、甲方的委托事务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情节等情形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工作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办理了委托事项的准备工作,甲方取消委托事项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事务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事务费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

  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送达。一方迁址或者变更邮箱、传真电话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以当面交付文件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交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其他特别约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规定,乙方律师依法尽职尽责提供法律服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但对案件实际结果不作任何承诺。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甲乙双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本合同系双方友好协商,自愿一致达成。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务或解除本合同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乙方律师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期货经纪商)

  丙方:__________(全权委托投资受任人)

  兹以甲方依_________规定,与丙方签订全权委托投资契约,赋予丙方就全权委托投资资产得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之买卖交易行为;并与保管机构签订委任契约,赋予保管机构就上开因交易所需结算交割之全权代理权。为此爰由甲方、保管机构并会同丙方,与乙方共同依_________业务规则、期货经纪商受托契约准则及相关法令章则规定,签订本契约并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完全契约

  _________________期货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受托契约准则、期货商业同业公会及_________________规定;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期货交易所、期货商公会公告事项及全权委托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均为本契约之一部分,本约签订后上开法令章则或相关公告函释有修正者,亦同。

  第二条 开户名称

  立约人依本约开立之账户(以下称投资买卖专户)专供丙方代理甲方全权委托投资之用,应以甲方之名义为之,载明甲方及丙方名称,并编定户名及识别码。

  第三条 委托买卖

  1.甲方授权丙方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之买卖,甲方就本账户不得自行委托买卖或另行授权第三人委托买卖。

  2.丙方就前项全权代理权得指定其负责人、经理人或受雇人代为行使之。

  3.丙方代理甲方从事期货交易前,应依期货主管机关、期货交易所或乙方之规定,负责通知保管机构将交易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之客户保证金专户。

  4.于乙方认为有必要调高交易保证金之额度时,乙方得随时通知丙方于一定期限内缴足差额。

  5.丙方同时代理其它全权委托投资客户买卖期货者,丙方之买卖指示,应按各别投资买卖专户之代号分别为之,不得将不同专户之买卖合并于同一指示单处理。

  6.丙方得通知乙方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但以原委托之买卖尚未成交者为限。

  7.丙方之代理委托买卖,因可归责于乙方或其相关人员而致生错误者,或乙方之受托买卖违反第一项规定者,由乙方依「期货经纪商错帐申报处理作业要点」及其相关规定办理。

  8.乙方对丙方之委托内容是否符合全权委托投资授权范围,得随时要求保管机构确认,保管机构不得拒绝,且丙方不得以之作为免责之抗辩。

  第四条 成交回报

  乙方应于每日完成投资买卖专户之交易时,向丙方回报成交资料,并制作买卖报告书交付之。

  第五条 保证金之维持及追缴

  1.投资买卖专户应随时维持乙方所定必要之保证额度,乙方得于认为必要时随时要求追加保证金。

  2.经乙方依第一项约定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者,最迟应于次一银行营业日依乙方之通知内容缴交追加保证金至投资买卖专户。

  3.如未能维持乙方所定保证金额度,或缴足追加保证金者,乙方得依相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

  第六条 保证金专户存款利息之归属

  甲方存放于乙方指定金融机构之保证金专户内之超额保证金所生之利息归属由甲、乙双方议定之,并知会丙方。

  第七条 径行冲销及违约事项

  1.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乙方得不经通知,依其裁量径行冲销投资买卖专户之全部或一部未平仓期货交易契约。

  (1)权益总值已低于乙方所定之最低标准。

  (2)未于乙方所定或相关规定之期限内缴交追加保证金。

  (3)乙方依市场及其它情况认为有必要为之者。

  2.乙方为甲方依本契约进行之期货交易须办理实物或现金交割时,期相关事宜应依_____期货交易所规定办理。

  3.未依第二项规定履行结算交割义务,或投资买卖专户之未平仓部位依约冲销后,其保证金账户权益总值为负数,经乙方通知丙方后未于三个银行营业日内为适当处理者,乙方将甲方视为违约客户并终止本契约,依相关规定处理之。

  第八条 保证金、佣金交付及结算交割事项

  1.甲方指定保管机构为结算交割代理人,由保管机构全权代理甲方负责处理投资买卖专户一切款项交付及结算交割事宜。

  2.甲方存放于乙方指定金融机构保证金专户之超额保证金,得申请办理提领,并由乙方径行拨入甲方于保管机构所开立之账户;如欲变更账户,应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以书面为之,于书面变更前,对原账户之付款仍生清偿效力。

  3.乙方受托买卖应收之手续费及应行结算及退还费用之计算方式,由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另行议定之。应收之手续费同意于乙方持有甲方保证金中径行扣抵,应退还之手续费归甲方所有,并由乙方径行拨入甲方之投资保管专户。

  第九条 代理权限之对抗效力

  1.甲方不得以其与保管机构、丙方所签订之委任契约、全权委托投资契约所定代理权之限制,对抗乙方。

  2.甲方与保管机构之委任契约,经撤销、解除或终止者,乙方于接获书面通知时受托买卖已成交及已输入未及撤销而已成交之交易,就该交易部分,该委任契约视为存续,保管机构应就该款项予以留置并代为交付之。

  第十条 委托买卖之停止及契约之终止

  1.本约存续期间内乙方接获甲方、丙方或保管机构有关本约所定开户、买卖下单或交割结算之代理权有终止、撤销、解除或其它争议之书面通知时,乙方应停止接受丙方之委托买卖。

  2.本契约终止时,乙方为甲方已完成之交易委托,或进行中未及撤销或未及冲销未平仓部位之交易委托,其委托效力仍及于甲、丙双方,甲、丙双方对其交易过程及结果仍应负责。

  3.本契约终止时,丙方应立即与乙方结清甲方所既存的交易部位,惟在终止前既存的债务或义务并不因此终止而受影响。

  第十一条 契约变更

  本契约内容之变更,应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以书面为之。

  第十二条 通知对象

  1.立约人就有关本约之一切意思表示及观念通知,应向其它各方当事人以本约所载之传真号码或通讯地址为之。遇有变更时,应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以书面为之。

  2.所留存通讯地址、电话等联络资料有误,或有虚伪不实情形致乙方无法及时通知相关交易结算、交割及保证金追缴等事项,致乙方受有损害时,应由有过失之他方负责。

  第十三条 损害赔偿责任之约定

  期货交易辅助人代理委_____货商(乙方)执行第三条各款业务,所生之损害赔偿责任,与委_____货商(乙方)连带负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纷争处理及_____约定

  因本契约所生之争执,各方同意以________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若当事人同意提交_____,_____机构、程序及效力均依相关法令规定。

  第十五条 本契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11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_____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_____%合计_________元

  (3)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_____%合计_________元

  (4)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_____%合计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本工程执行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31/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12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_____》、《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构成本合同示范文本要件的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适用条款。条款所列内容,包括括号中所列内容,均由合同当事人约定时选择采用。

  二、为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或“本合同对此条款无须约定”加以载明。

  三、合同涉及的当事人基本概况的.填写:按合同要求载明清楚,如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载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邮编、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等。

  四、“受让委托业务”一般包括:

  1.提供有关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等;

  2.提_____权交易的信息;

  3.提供策划投资咨询服务;

  4.制作投资分析报告;

  5.寻找受让标的;

  6.办理申请摘牌手续;

  7.制作受让方案(投标书);

  8.参与受让洽谈;

  9.参与合同签约;

  10.参与受让标的的交割;

  11.代为办理产权交易手续(制作产权交易合同文本、办理合同审核的有关手续);

  12.办理有关权证变更的手续;

  13.其他。

  五、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将特定的一项或数项委托业务交由受托人处理。

  六、委托标的名称:可以是整体产权、部分产(股)权,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设备、_____、技术项目、_____权、专利权等。

  七、委托标的的受让方式:可以是协议受让、竞价买受、投标受让等。

  八、提交的文件:一般应当提供资格证明(包括资信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自然人的有效证明)、受让决议、有批准权限的批准文件等资料及复印件。

  九、佣金:乙方为甲方提供委托业务,向甲方收取的报酬。

  十、权证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支付给房产、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的权证变更费用。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除协商和调解方式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选择_____或诉讼方式,但选择了_____方式就不能再约定其他方式。本合同涉及的当事人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

委托合同13

  委托人(全称/以下称甲方):_____

  代建人(全称/以下称乙方):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______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_____

  工程地点:_____

  工程内容:_____

  总投资(估算投资):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质量标准:_____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_____%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_____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_____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合同14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撰写可行性报告项目可行性报告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服务内容与要求

  1.1.基本原则:

  乙方根据项目与行业性质,从企业内部的人员、制度、技术、生产、管理、财务,以及产品或/和服务的营销、市场等各个方面对即将展开的商业项目进行数据详实与分析合理的可行性分析。为投资合作商/银行/政府部门提供考察依据,又为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提供必要的操作准则。

  1.2.主要服务内容:乙方策划编写后形成以下规范的资料文件:

  a.《项目执行总结》:精述项目重要内容;含有甲(项目)方希望合作模式,融资方法,投资进入/退出机制等;

  b.《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与格式:其格式内容按照以下二种情况之一

  乙方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格式根据甲方及其投资合作方、融资贷款方或政府资助方要求的专用格式与内容撰写;在甲方未确定具体的投资合作方、融资贷款方或政府资助方时,可由乙方根据项目特性、行业性质及潜在投资合作或融资贷款方的`要求拟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一般遵循国际惯例包含十个基本部分。

  1.3.乙方提供项目财务规划的国际行业参比标准:

  乙方提供项目财务规划的国际标准产业代码与参比系数,供投资合作商及银行考评项目赢利能力与财务健康状况。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甲方应按要求向乙方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的基本数据资料(项目单位/实施场地/项目进展等)与各种资质证明复印件;余下行业市场分析/营销策略/管理方案等由乙方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分析-整合-撰写;甲方须指定专人配合乙方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双方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工具进行资料传送与沟通。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在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全部基础资料及首付款后,乙方需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若因可行性研究报告撰写过程中出现需双方协商的问题,经双方协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进行适当调整,交付时间也向后顺延。

  四、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可行性研究报告撰写费:壹万零千零佰零拾零元整(RMB 10000元),甲方须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撰制开始前支付100%的撰制服务费;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通过银行或现金汇款到公司帐户。汇入其它帐号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银行汇款:开户名:北京中企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银行白云支行

  帐号:

  现金汇款:开户名:蒲兴国开户行:建设银行账号:

  五、保密事项

  乙方承诺: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泄露给无任何投资合作意向的第三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后不留存甲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文件与资料。

  六、其它协议事项:

  略

  七、其他委托事项

  为了充实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甲方除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数据与资料外,可委托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市场调研(如:典型竞争对手的产品、市场策略与营销等),该费用不在上述可行性研究报告撰写服务范围内,应由甲方另行承担,具体费用视甲方要求的调查内容与性质商定。

  八、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仲裁程序仲裁。

  九、本合同生效日期以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基础资料及收到汇款日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日期:

委托合同15

  项目名称: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甲方”作为委托方和“乙方”作为受托方签订本合同。

  一、使命陈述

  乙方应按照国家软件质量测试标准和测试规范完成甲方委托的软件产品(以下简称被测软件)的产品识别测试,并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

  二、双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的主要义务:

  (1)按合同约定支付所有费用。

  (2)根据乙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发布测试要求,包括测试子特性、测试软硬件环境等。

  (3)向乙方提供经过测试的.软件产品及符合交付要求的相关文件,包括产品功能清单、需求分析、设计文件和用户文件..

  (4)指派专人配合乙方的检测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和技术协助。

  2.乙方的主要义务:

  (1)设计测试用例,制定并实施产品测试计划。

  (2)在测试过程中,应定期向甲方通报测试软件在测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按期完成甲方委托的软件测试工作。

  (4)出具正式的鉴定测试报告。

  三、演出地点

  甲方应将测试后的软件产品送到乙方的软件测试中心进行测试。如果由于产品本身的特点或乙方认可的其他原因需要在甲方所在地进行测试,甲方应承担乙方现场测试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和其他费用。

  四、发包价格

  在本合同中,软件评估和测试的费用以人民币(¥元)计收。

  五、考试费支付方式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定金..在乙方完成所有测试并提交正式测试报告之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余额%的款项。

  不及物动词表演持续时间

  1.该测试的执行期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自然日内完成。

  2.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对试验计划进行适当修改,修改后的试验计划作为本合同的执行期。

  3.如果被测试软件在测试过程中出现问题,影响整体测试进度,乙方应暂停测试,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整改。在整个测试过程中,整改次数限制在2次,每次不超过3天。

  4.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测试进度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

  5.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测试进度延误,甲方可自行要求赔偿,赔偿金额不得超过甲方支付金额的50%..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六、信息的保密性

  对于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另一方有责任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为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双方应签署《计算机软件产品识别和测试保密协议》,并保证遵守其条款。

  七、风险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乙方应负责处理乙方人员的任何个人事故或疾病(包括可能到甲方出差)。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应负责处理甲方人员的任何个人事故或疾病(包括可能到乙方出差)。

  八、验收方法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软件产品评估测试报告原件,甲方在评估测试报告上签字后完成验收。

  九、纠纷调解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该裁决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十、其他人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受托人主要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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