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作文

小学的作文

时间:2023-09-14 13:01:08 小学生作文 我要投稿

【优秀】小学的作文6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的作文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优秀】小学的作文6篇

小学的作文 篇1

  枯叶在秋风中萧索。啊,又是一载。亲爱的妈妈离开她心爱的女儿又一载了。回想起妈妈,我心中便产生一股悔恨之情,我觉得自己对不起疼爱我的妈妈。

  那是去年妈妈生病住院的事情。那时,妈妈的病已经到了晚期,而我当时却为了图漂亮,让妈妈给我织一件毛衣。妈妈从病床上抬起头,吃力的说:“宁儿,对不起,妈妈现在不能给你织,妈妈的病情你也知道的......”再说,家里为我治病已经花了不少钱,再给你买毛线,恐怕......”“行了,行了,不给织拉到。我知道,你是想留着钱给自己买东西吃。”我粗暴地打断了妈妈的话。这时,我从镜子里看见妈妈的嘴角抽搐了几下,头往下一沉,又躺在病床上了。

  我生妈妈的气,故意不到医院去看望她。爸爸从医院回来说妈妈很想见见我,我不大乐意地到医院去了一趟。但我万万没有想到,这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我的妈妈。我来到医院看妈妈,我简直不敢相信,躺在病床上的`就是妈妈。只见她失去了光泽的短发,围着一张憔悴、蜡黄的脸,眼睛紧紧闭着,那干裂的、渗出鲜血的嘴唇不停地、含糊的喊着:“宁儿,宁儿,我的孩子。”看到这里,我不禁扑到了妈妈的怀里,使劲的喊着:“妈妈,我错了,原谅我吧!”妈妈薇薇睁开的眼睛里闪着一丝光亮。

  当医院里病逝的噩耗时,我飞快的奔向医院......可是,已经晚了.......我扑向妈妈的遗体。叔叔阿姨把我架开,我挣扎着,泪水像开了闸似的倾泻下来。

  这时,一个年轻的护士手捧一件没有织完的毛衣走来,她问我:“你是宁宁吗?这是***妈临终前......”说到这里,她用手擦了擦泪水,接着说,“这是她节省下来的钱托我买的毛线。她没日没夜地织,晚上,我查房时,她总是把毛衣藏在枕头底下,但终于被我发现了,她恳求我不要把毛衣没收了,并说这是她留给你的生日纪念品......每当病痛难忍的时候,她总是望望枕头边没织完的毛衣,以微笑对待病痛......”护士说到这里,再也说不下去了。我夺过毛衣,紧紧楼在怀里。望着这件没有织完的毛衣,我心中悔恨万分,猛一回身,向妈妈的遗体扑去......

  “妈妈,您睁开眼睛看看女儿吧!”我拼命地哭喊着,可妈妈静静地躺在那里,任凭我怎么哭喊,她却再也听不到了......

小学的作文 篇2

  时令已到九月,可城市的树木依然青葱,太阳依旧火红,天气依旧燥热,爱美的少女也照旧身着短裙。秋天为何迟迟不肯露面?

  “月是故乡明”,时逢中秋,为了与住在老家的爷爷奶奶团聚,我们踏上了回乡之路。汽车渐渐驶出了喧嚣的城市,行走在颠簸的山路上。

  西边山尖上的云彩像大红绸缎似的,太阳公公伸了伸慵懒的腰,躺在那一片绸缎上,准备合拢双眼,安然睡去。这时候,天边的云雾渐渐散开,月亮出现在高空。太阳还没落下呢,这急性子的月亮呀,还没到它出场,就偷偷跑出来,展示它的风采。现在,太阳和月亮同时挂在天上,好像要比一比谁更美一些。

  近处的山坡散发出迷人的淡黄色。树木似乎一夜之间被秋风吹黄,一排排站在山坡上,像慈祥的母亲,孕育出一片片树叶。偶有几片淘气的叶子,想要离开妈妈出去闯荡,于是在秋风的`带动下,绕着大树妈妈打几个旋儿,便飘向了远方。山沟里有一条小河,顺着山势一路欢歌,缓缓流向远方。尽管遥遥在望,但我却似乎听到了潺潺的的水声,看到了水底的鹅卵石和自由嬉戏的鱼儿。多想掬一捧溪水感受它的清凉和甘甜呀!

  靠近河畔的是一大片农田。金灿灿的玉米留着长胡须,穿着黄外衣,一个个威武地挺立在田间等着农民伯伯把它带回家。地里还有耕作的农民,男人们开着播种机,女人们撒着化肥。我想他们播撒的不仅仅是种子,更是对来年好日子的期盼。田间地头,那些俏皮的孩子们则围成堆儿捉着蛐蛐儿,摘着酸枣儿。

  走进自家小院,屋檐下挂着辣椒、大蒜、柿子、玉米……好一派丰收的景象!后院的菜畦里,黄灿灿的南瓜,绿油油的豆角、小白菜,水灵灵的黄瓜、西红柿无不透出秋的气息。

  吃过团圆饭,我们相携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聊着家常,赏着圆月。乡村的夜晚出奇的宁静,偶有几处虫鸣。月亮宛若一个白玉盘,将皎洁的光辉洒在村庄的角角落落。清冷的夜晚让我不觉想起住在广寒宫的嫦娥姐姐,她会品尝到美味的月饼吗?一阵凉风袭来,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哦!该添衣服了,原来秋天躲藏在乡村里了!

  过完中秋,该回城了。可我的思绪却依然飘荡在家乡的秋色之中,萦绕在宁静安适的乡村生活中。

小学的作文 篇3

  在往年的冬天里,一直是寒冷的。但是,在今年初冬的一个日子里,我的心里却有一段抹不去的温暖。

  那是初冬一个寒风凛冽的下午,这天我打扫卫生放学有些晚了,当我出校门时,天已经暗了下来,街上的路灯与车灯都已经亮了起来。借着昏暗的灯光,我隐隐约约看见一个瘦小又熟悉的'身影。啊!是姥姥在校门口等我。姥姥一看见我就立即小跑上来。她握着我的手说:“冷了吧?瞧!手都是冰的。”说着掏出一双新手套给我戴上。我虽然已经长大了,可是姥姥仍然把我当成那个没有长大,躺在她怀里的小宝宝一样呵护,关爱着我。这一刻,我的手不仅温暖起来,我的心里更是一股暖流涌在心头,身体也随着心一起温暖起来。

  姥姥送我走向车站,不一会儿,一路公交车从远处驶来,我正抽出手,准备上车,却看见姥爷正气喘吁吁地向我们跑来,怀里抱着一个东西,不时的回头看看公交车,生怕晚了一步。

  等到姥爷跑近时,他连忙递给我一个“喜羊羊”形状的热宝,让我抱在怀里,一边给一边说:“天冷了,可不要冻着啊!这是刚给你插热的,抱在怀里吧。”姥爷说着话有点喘,这么一大断路,对于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来说,已经很辛苦了。

  公交车很快的到站了,我揣在怀里的热宝,已经暖在胸口热乎乎的。我知道,这不是一双手套和一个小小的热宝,而是姥姥和姥爷对我全身心的爱。

  车门开了,他们目送着我上了车。我带着姥姥、姥爷给我的爱走进车厢,我向他们挥挥手,姥爷和姥姥也笑着向我挥挥手。他们是那样的慈祥,像冬天里一颗温暖的太阳挂在我的心头。

  我在车上看着崭新的手套,抱着怀里的热宝,浑身热热乎乎的。此刻,我手上戴的,怀里揣的全是姥爷、姥姥给我的爱。

小学的作文 篇4

  同学们,你们有没有失过约?大概没有吧!因为失约不是一件好事。不瞒你们说,我失过一次约。这件事让我至今还难以忘怀。这件事情发生在今年的七月。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我和诸宇锋约定星期天下午去学校打乒乓球。

  星期六晚上,我做完了数学作业,正想做语文作业,转念一想,反正明天休息,而且作业不多只有一本作业本和一篇作文。明天上午做也不迟,现在还是去看电视吧!今天的电视,非常好看。

  到了第二天上午,我起床后就出去玩了,忘记了还有没有做好的语文作业。直到中午也没有做。到了下午,我想到和诸宇锋的约定,拿起乒乓球和乒乓板就要走。这时,妈妈叫住了我,问我:“作业都做好了吗?”“我......我没有做好......”妈妈一听,生气了,不准我出去玩,非把作业做好不能出去玩。任凭我怎么央求都没有用。我没有办法了,只好乖乖地进屋去做作业了。

  突然,我从门口看到诸宇锋拿了乒乓球和乒乓板去学校了。由于远,他没有听到我的.喊声,就消失在我的视线中了,消失在大街上的人群中了。

  唉,都怪自己没有及时做完作业,让诸宇锋白跑了一次,叫我明天怎么跟他说呢。唉,我失约了!

  接受了这一次的教训,我一有作业总是尽可能地完成它,因此,也就没有再失过一次约了。

小学的作文 篇5

  我变成了鱼

  鱼对水说﹕”你看不见我的眼泪,因为我在水里。”

  水对鱼说﹕”我能感觉到你的眼泪,因为你在我心里。”

  五百年前,他是驰骋沙场的大将军,而我是他的妻子。

  他有勇有谋,为朝庭立下赫赫战功。他杀敌总是身先士卒,故深得军心。他是最好的丈夫,总是给予我无微不至的照顾。

  我原以为这样的幸福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我们都渐渐老去,我和他便归隐田园,从此不问世事,晨起笑语磨米面,黄昏携手看夕阳。

  可是有一天,就是他35岁那天,原本在外征战的他忽然回来了----满身鲜血的被抬了回来。同行的将士说他中了七箭,却坚持不让大夫包扎,还强行命令将士们立刻送他回来,只为了见我最后一面。

  我紧紧的搂着他,望着他依然刚毅的脸庞,还有他眼中那个苍白的我。 ”你要答应我,生生世世与我做夫妻。”他虚弱的在我耳边呢喃。 我含泪给他一个肯定的微笑﹕”好,我们生生世世不离不弃。”他在我的许诺中微笑着闭上了眼睛。

  我紧紧的搂着他,感觉他的体温一点一点从我怀里消失,将士们什么时候退了出去,我没注意到,我的心中只是一次又一次的重复着那句话﹕”生生世世,不离不弃。” 是的,我与他生生世世不离不弃。 于是,我拨出了他的佩剑......

  原来人死后魂魄就如同一缕轻烟。我似乎被什么东西牵引着,浑浑愕愕飘过了一条很冷,很暗,很长的路,飘过了一座桥,飘到了一个大殿里,看到了满眼的牛鬼蛇神。 我服从阎王老爷的一切安排,只除了那碗孟婆汤。

  我向阎王老爷哭诉着,跪在地上向他瞌响头,求他让我保留我的回忆,这样在来生我才能去寻找我的丈夫。 阎王老爷无动于衷,对我施尽了酷刑,可是就算我的身躯已经鲜血淋漓,破碎到直不起来了,我仍然向他苦苦的哀求着。 ”唉!”阎王老爷叹了一口气,”你这样是没用的,何况他早就转世了,即使你保留回忆找到了他,他也不记得你了,这样又有何意义呢?” ”我不介意他是否记得我,我一定要记得他,因为我答应过他,我与他生生世世都不离不弃。”我倔强的回答。

  阎王老爷看了我许久,他的眼神冷森森的,让我有些害怕,但我绝不会表现出来。 ”好吧,我给你机会,在五百年内,如果你还不能让他记得你,那么你将灰飞烟灭。”阎王老爷说。 ”我怎样才能让他记得我?”我问。 ”除非他超脱轮回。”阎王老爷说,”在这五百年里,我会让你有选择轮回变幻的权力,但你赢的机会很少很少,你愿意用你永远的生命来赌吗?” ”我愿意。”虽然我已经遍体膦伤,但我还是很大声的回答。 再后来,我就进入了生死轮回盘......

  我找到他时,他已经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虽然我只耽误了很短的时间,但在生死轮回间却是很久。

  于是我在轮回盘中选择了变成一只玉镯,一只她心爱的玉镯。

  每天我陪她晨起磨面,暮临赏夕。我在她的手腕上跳跃,看着她梳妆,我在她手腕上跳跃,陪她入睡。

  我与他生生世世,不离不弃。

  直到那一天她成亲了,我眼看着别人为她戴上了一只更漂亮的玉镯,然后我被她小小翼翼的包在一块红巾里,压到了箱底。

  我一直在箱底沉默,虽然我的心很痛,但我无能为力,直到有一天我会取了出来。

  她的丈夫看着我,忽然对她说﹕”这镯子还不错,不如把它送给咱妹吧。”

  她温柔的点了点头。

  我的心真的碎了,我是那么的一心一意想与他生生世世都不离不弃,如今他却要舍弃我了。

  在离开他的路上,我使劲的挣扎。离开了他,我宁愿死去。 终于,我挣脱了那只大手的束缚,”-铛”一声掉到了地上----碎了!

  我一直在等待他第二世的来临,我希望同他一起出生,然后成为他厮守一生的伴侣,可是他的第二世却变成了一只小狗狗,于是我只好选择变成了一只依附在他身上的跳蚤。 这样我和他更靠近了。我在他的毛发中跳跃,感觉他的心跳,我以为,我和他是一体的。 可是,我的生命结束得太早了。

  没有人驱赶我,也没有人想掐死我,只是我的生命必须靠他的血液而活着,我怎么忍心吸食他的血液呢?!

  于是,我一天天忍着饿,越来越虚弱,可我还是很开心,因为我这一生都是真的与他不离不弃。 终于有一天,我饿死了,但我的嘴角含着笑,这一生我满足了。

  剩下的日子我一直躲在一个阴暗的地方注视着他,注视着他的第二世,怎样快乐,怎样忧伤,我的心在与他一起分享。

  我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了他的第三世,我和他终于在同一天,同一个部落里一起降生了。 我和他从小青梅竹马,两马无猜。我想,我的梦快实现了,即使他不能记得前世的我,即使我就快要灰飞烟灭,我仍然满足了,因为,我和他在这一生应该会成为真正的夫妻了,我会完完整整的陪伴他走过一世了。 我与她一天天长大成人了,我长成了部落里最强壮的勇士,她是部落里最美丽的姑娘,我和她成为了部落里最让人称羡的一对,我觉得我真是太幸福了!

  我与他常携手夕阳下,策马草原中,我每天和她诉说着和几百年前一样的诤诤爱语,我几乎以为自己又回到了从前。 可是,天灾来了!

  整整两年没有下雨,河里的水都干枯了,庄稼颗粒无收,部落里的人都要翻过好多座大山去背水,一去就是好多天,好多人都渴死,饿死了。 这一天,我看见她跪在神庙前祈福,我偷偷的听着。 ”万能的神啊,我愿化作水的源头,流出生生不息的水,拯救部落里的'人。”她向巫师祈祷着。

  我心中很难受,原以为我们这一世就这样一辈子不离不弃了,难道我们还是要分离吗? ”你是这个部落最漂亮的姑娘,如果你能够抛开你的生命,你的血将成为水的源头。”巫师说。

  我们这个部落里很信任巫师,我想,他会这样做的,看来我与他今世已经缘尽于此了。

  就快到五百年了,或许,我真的会灰飞烟灭,但如果不能与他生生世世不离不弃,我情愿灰飞烟灭。 她的血渐渐融进了泉眼里,然后再一点一点的冒了出来,不再是血,而是清清凉凉的泉水,可是只有我知道,那是她的血,那就是她的生命。

  我听到了部落里传来一片欢呼声! 望着这一片纯纯凈凈的泉水,望着他,望着他眼中苍白的我,他再也不能轮回做人了,我和他要生生世世,不离不弃。

  于是在最后的一点时间里,我选择了变成一条鱼,一条红色的小鲤鱼。我要在自己灰飞烟灭之前陪伴着他,与他不离不弃。

  我在他的血液里游动,感觉他心脏的跳动,我要用最后一点生命去感觉他。 就在距离五百年期限的最后一刻钟,我哭了。

  我闭着眼睛感受着心中的伤痛,我对他说﹕”你看不到我的眼泪,因为我在水里。” ”我能感觉到你的眼泪,因为你在我心里。”水说,我在一霎那睁大了眼睛。

  流水是永远不用轮回的,因为他永远生生不息,而我,终于在最后一刻得到了我的爱情,我与她终于生生世世,不离不弃了! ----我变成了鱼,因为她是水!

小学的作文 篇6

  一年四季中我们总能品尝到各种各样的水果,有紫莹莹的葡萄、黄澄澄的梨、红彤彤的苹果、金灿灿的香蕉……但在这丰富的水果王国里最让我着迷的是那小小的金丝枣。

  金丝枣椭圆椭圆的,两头尖尖,看起来像缩小了100倍的橄榄球,又像是一艘迷你的小船。金丝枣还没成熟的时候,枣皮是青绿色的,摸起来硬硬的,一口咬下去不仅能听到“嘎嘣”的脆响,还有甜甜的枣汁呢;成熟了金丝枣是红色的,金丝枣越成熟枣皮颜色就越深,而且熟透的金丝枣捏起来是软软的,吃起来也越甜。咬开金丝枣,你会发现它的果肉是淡黄色的.,里面有一个褐色的枣仁,枣仁细细尖尖的,别看它小,你捏一捏就会知道它硬的就像石头一样,很坚固。

  每到金丝枣成熟的季节我总会缠着妈妈给我买枣吃,我喜欢它甜甜脆脆的口感,而且不管我吃多少都不会腻,可以说是百吃不厌了!

  我爱金丝枣不仅仅是它精巧的外表和甜美的味道,更重要的是它的“多才多艺”——枣肉可以吃,枣仁可以做药。俗话说:一日三餐枣,吃了不会老。金丝枣不仅能够健脾益胃,帮助我们消化,还能补气养血,让我们每天精神十足,更重要的是它还有保护肝脏、抗过敏和预防癌症的作用呢!

  金丝枣是我们的健康之友,它给我带来了美味和健康的双重体验,我爱吃金丝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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