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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协议书

时间:2022-11-26 22:17:43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选代收协议书3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协议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书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那么相关的协议书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代收协议书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代收协议书3篇

代收协议书 篇1

  甲 方:瑞丽市财政局

  乙 方: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丽支行

  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委托银行代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业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服务方式和任务

  (一)服务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业务,乙方在瑞丽市政务中心(瑞丽市电信大楼七楼)设臵仅限于办理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点”窗口,为甲方提供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甲方在瑞丽市政务中心无偿为乙方提供服务窗口、办公桌椅、安装网线、电话线及电源线。

  2、乙方负责配臵代理收费服务人员2名、网络终端一台、PRII打印机一台、点钞机一台、POS机一台,免费为甲方提供代收费服务。

  3、客户可以选择乙方在瑞丽市政务中心代收窗口或在乙方营业厅办理行政事业性缴费业务。缴费形式可以是现金或转账方式,转账必须持在乙方开立的个人(单位)银行卡或支票办理。但持支票办理的必须回到乙方营业厅办理。(建议持他行金融产品不予办理。是否可以持本行支票到代收点办理有待商议,因为需要考虑印鉴核对及账户余额是否足额的问题)。

  4、乙方为甲方提供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业务,必须遵循云财综[1999]42号《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委托银行代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瑞政办发[20xx]49号《关于印发<瑞丽市行政>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二)服务任务

  1、负责代甲方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非税收入);

  2、负责将代收非税收入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非税收入专户;

  3、负责根据甲方指令将属于预算内资金划缴国库。

  二、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以瑞丽市政务中心(位于瑞丽市电信大楼七楼)第一道进门为界,在瑞丽市政务中心内如发生乙方款箱被枪,财产损毁、遗失,人员伤亡情形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负责监督管理执收单位填写《云南省预算外资金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的规范性的合规性。如因执收单位未按云财综[1999]42号文及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完整、准确填写《缴款通知书》,导致乙方退单或缴费错误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3、甲方有义务协助动员客户使用乙方金融产品办理缴费业务。为巩固双方的合作,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提供存款业务支持,

  以此弥补乙方为本次合作所投入的人力和资产成本。

  4、因甲方指令错误,导致乙方错划资金,造成责任事故或资金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5、乙方为甲方提供代收费服务时,出现重大过失或服务质量很差等情形时,经双方协商,乙方不能或怠于处理,甲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协议。

  (二)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进入瑞丽市政务中心(位于瑞丽市电信大楼七楼)办公区第一道门之前,发生的款箱被枪,财产损毁、遗失,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财产负有保护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在受理收款业务时,如因乙方差错导致缴款书填写错误或收费错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及时入账,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将预算内资金解缴入库,或因乙方差错,导致串户造成甲方资金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承责任

  5、甲方未尽力为乙方提供存款业务支持,致使乙方在本次合作中长期处于成本大于收入的`状态,乙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协议。

  三、业务流程

  (一)凭证使用

  1、《云南省预算外资金缴款通知书》一式两联单。由执收单开具,第一联交客户到乙方办理缴费后,由乙方留存,第二联由执收单位留存。

  2、《云南省预算外资金收缴分离专用缴款书》一式五联单。由乙方开具。第一联退缴款人,第二联退缴款人交执收单位,第三联借方凭证由乙方留存,第四联贷方凭证由乙方留存,第五联收账通知待乙方入账后交甲方凭以做账。

  3、乙方应将《云南省预算外资金收缴分离专用缴款书》纳入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严格领用登记制度,切实加强监督。

  (二)报表种类

  《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银行代收解缴专户汇总月报表》一式四联。由乙方按月完成填报工作(数据截止日期以甲方每月断账日为准),一式四联均需由乙方和执收单位加盖业务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第一联银行留存备查,第二联交执收单位备查,第三、四联交甲方备查。

  (三)缴费流程

  1、客户到执收单位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由执收单位按规定开具一式两联《缴费通知单》,加盖执收单位业务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将第一联交客户凭以到乙方办理缴费。

  2、乙方收到客户所持《云南省预算外资金缴款通知书》第一联,乙方只负责审核《通知书》内容填写的完整性,无误后,填写一式五联《云南省预算外资金收缴分离专用缴款书》,以现

  金或转账形式向客户收妥费用后,加盖相关印章后,第一联退缴款人,第二联退缴款人交执收单位,第三联借方凭证由乙方留存,第四联贷方凭证由乙方留存,第五联收账通知待乙方入账后交甲方凭以做账。

  (四)入账要求

  1、乙方必须于收费当日至迟于次日上午将收费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内,并附《专用缴款书》第四、五联。该专用账户户名为:瑞丽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预算外资金;账号:820011010000101189。

  2、预算内资金划缴国库,甲方需填写《云南省财政收入缴款书》一式五联单,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云南省财政收入缴款书》,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国库资金划转时间和要求及时划账。

  (五)对账要求

  1、执收单位与甲方的对账时间和要求由甲方确定并完成;

  2、乙方与甲方按月核对代收费账务流程:

  (1)由甲方负责通知进驻在政务中心的执收单位,持执收单位业务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主动到乙方在政务中心设臵的代收费窗口领取汇总月报表(除此之外的执收单位由乙方主动送达)。并由执收单位在一式四联汇总月报表上加盖业务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其中执收单位留存一联,其余三联返还乙方。(领取时间待双方协商后再定)

  (2)待执收单位盖章后由乙方负责将汇总表连同缴款书

代收协议书 篇2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与_________(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承包_________工程。委托人按合同约定向_________(建设单位)预收备料款(或工程款)____________元。为此,委托人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向_________(受托银行)申请预收款退款担保。委托人与受托银行双方达成本协议公司委托个人收款委托书范本公司委托个人收款委托书范本。

  一、受托银行出具有(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受益人为_______________,担保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委托人应将预收款项存入受托银行,并接受受托银行监督。

  四、受托银行出具保函前,委托人应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_________(第三方反担保人)提供以受托银行为受益人反担保,(或以可转让有资产价值_________元)抵押给受托银行,并向受托银行提供反担保函(或与受托银行签定抵押协议)。

  五、受益人凭保函、证明其与委托人债务关系文件及委托人将预收款项用于合同规定之外用途证明,要求受托银行承担担保责任,受托银行经审查无误后,应首先从委托人结算保证金帐户划付公司结算保证金帐户不足支付,可从委托人其他存款帐户划付。委托人存款不足支付,由受托银行垫付。

  六、受托银行垫付资金后,有权向委托人追偿。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后30日内,归还垫付资金。受托银行对垫付资金按建设银行其他贷款计收利息。超过30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20%利息。

  七、受托银行垫付资金后,有权要求第三方反担保人代委托人归还垫付资金及利息(或将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并从变卖抵押财产价款中优先受偿)

  八、委托人应按受托银行担保金额度_______‰按年交付担保费用,并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纳。

  九、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银行各执一份。本协议任何条款修改及本协议解除须经双方同意。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受托银行(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收协议书 篇3

  甲方(收款人):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付款人):

  丙方(委托银行):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开发区支行

  甲乙丙三方就甲方管理的Z城市花园之物业服务费用的收、付结算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中国xx银行关于"委托收款结算办法"的规定,由甲方向乙方委托的托收银行(即丙方)提供收款所依据的单证及电子数据后,丙方于每月10日前将款项从乙方在丙方的.委托付款帐号中直接划入甲方帐号,而不必再事先征得乙方重复同意。

  二、乙方同意统一选择中国xx银行X开发区支行缴交物业服务费用。

  三、乙方帐户应于每月10日前按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收费标准保持足够金额,交纳本月度的物业服务费。如乙方帐户不足支付,甲方按双方约定,逾期每天按应收费用总额的3‰收取滞纳金。

  四、物业服务费以人民币结算,通过委托银行委托收款方式付款。

  五、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帐号变更时,乙方需在每月5日前办理协议变更手续,同时需重新签订新的代收协议,原协议作废。

  六、用户办理本业务时,若乙方帐号为个人储蓄帐号则须出示个人存折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单位帐号须加盖单位财务章。

  七、甲方有义务接受乙方的查询和咨询,托收过程如出现疑问,请到甲方客户服务中心或丙方营业网点进行咨询或拨打XXX(中国银行)查询。

  八、对甲方提供收款所依据的单证及电子票据存在瑕疵,导致丙方扣划出现错误时,由甲乙方核对一致后双方协商解决,丙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九、乙方应如实填写下表内容,其内容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乙方需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准确和有效性。如因乙方填写内容不正确而造成的损失,甲方和丙方对此不负责任。下表内容如有变更,三方可重新签订托收协议,在重新签订协议之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客户住址:Z城市花园 号楼 房

  缴费人姓名缴费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代办人姓名代办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付款帐户名称

  委托付款帐号帐号户主名称

  甲方: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开发区支行

  (盖章) (盖章、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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