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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委托贷款协议书

时间:2022-07-29 22:36:37 协议书 我要投稿

个人委托贷款协议书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委托贷款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个人委托贷款协议书5篇

个人委托贷款协议书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XX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湖南省企联融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签订本协议;有关协议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

  一、发放委托贷款。

  二、办理委托贷款结算业务。

  三、按甲方书面意见对借款人不合理用款采取适当措施。

  四、协助甲方做好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催收与回收资金转帐工作。

  五、代扣甲方委托贷款业务应缴纳的有关服务费用。

  六、其他委托事项。

  第二条、委托贷款发放与回收

  一、甲方与乙方开立联名存款帐户,将委托贷款资金提前划入联名帐户。

  二、甲方与借款人商定后,甲乙双方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甲方配合乙方发放贷款。

  三、委托贷款有关结算业务由乙方按《借款合同》中约定利率执行,甲方特殊要求应与乙方协商。

  四、收回委托贷款利息时应及时划入甲方规定帐户,开户行:XXXXXXXX;户名:XXXXXX;帐号:XXXXXXXXXX。

  五、委托贷款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甲方与借款人协商解决,乙方予以协助。协商不成,甲方可书面委托乙方代理诉讼,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相应后果。协商期间,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保证委托贷款资金来源正当,规定借款人借款用途合法。

  二、保证委托贷款资金及时划入与乙方开立的联名帐户。

  三、保证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做好甲方的委托业务。

  二、积极协助甲方回收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

  三、按时向甲方收取手续费。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从借款方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中直接扣划不足部分以及按第七条第三款中规定的违约金。如果借款人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不足以支付的,乙方有权从甲方的帐户中直接扣划手续费及违约金,不足扣划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协议或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未及时给付乙方手续费,甲方应根据逾期付款的金额按人民银行规定的罚息利率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第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确定委托代理关系的唯一有效文件,其他任何涉及甲乙双方委托代理关系的法律性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协议自甲方(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自然人时则为签字)、乙方(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变更与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或(授权代理人):XX(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XX(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个人委托贷款协议书2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委托与代理甲方办理房屋该(物业)个人住房贷款之法律事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事务所律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作为甲方办理上述有关手续的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之事项为:

  1.就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事宜解答申请人之法律咨询;

  2.指导申请人正确填写《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购房借款申请书》,并准备相关申请文件;

  3.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4.为申请人之借款资格出具法律意见书;

  5.申请人借款申请被银行接受后,安排申请人签署《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协议及相关协议文件;

  6.在申请人签署《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时,安排申请人签署与该合同相关的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7.代表申请人在房地产抵押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抵押物的期得权益抵押登记、正式房地产抵押登记以及质物需办理登记的.出质登记手续;

  8.在办理上述手续时,代收并代为缴付政府部门收取的登记规费。

  三、乙方应保证其指定之律师及有关工作人员认真、负责、高效率地完成甲方委托之事项。

  四、甲方在此保证其向乙方提交之各种证件、文件(包括复印件)均为合法、有效,并保证其支付该物业之房款来源合法。

  五、甲方应于签署本协议之同时按甲方申请借款额的‰向乙方支付代理费,计元人民币。

  六、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第四、五条规定之义务,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手续之事项,且所收代理费概不退还。

  七、乙方指定之律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之义务或无故终止代理甲方委托之事项,甲方有权要求返还全部或部分代理费。

  八、如甲方在借款申请仍未获银行批准之前终止与发展商签订的购房契约,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五条所收之代理费不予退还。

  九、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与银行之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被终止或被解除,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五条所收之代理费不予退还。

  十、本协议自甲方有权代表及乙方指定律师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 月 日

个人委托贷款协议书3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

  营业执照号码:XXXX

  住所:XXXX

  电话:XXXX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东支行

  住所:沈阳市大东区东顺城街113号

  电话:024-24856768

  传真:024-24856928邮政编码:110042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签订本协议;有关协议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

  一、发放委托贷款。

  二、办理委托贷款结算业务。

  三、按甲方书面意见对借款人不合理用款采取适当措施。

  四、协助甲方做好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催收与回收资金转账工作。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甲方委托贷款业务应缴纳的有关税金。

  六、其他委托事项。

  第二条、委托贷款发放与回收

  一、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按“先存后贷,不得透支”的原则将委托贷款资金提前划入存款账户。甲方通知乙方发放贷款的同时应将委托贷款资金转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委托贷款基金账户不计付利息。

  二、甲方与借款人商定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个人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

  根据《个人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甲乙(或乙方指定的经办行)双方与借款人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委托贷款合同》。乙方发放贷款。

  三、委托贷款有关结算业务由乙方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银行业通行做法执行,甲方特殊要求应与乙方协商后执行。

  四、对不能按期归还的委托贷款,由借款人提前申请展期,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个人委托贷款展期通知书》。根据《个人委托贷款展期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甲乙(或乙方指定的经办行)双方与借款人签订《个人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

  五、乙方收回委托贷款本金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收回委托贷款利息时应及时划入甲方规定账户,开户行:建行金桥分理处;户名:XXXXXX;账号:XXXX。

  六、委托贷款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甲方与借款人协商解决,乙方予以协助。协商不成,甲方可书面委托乙方代理诉讼,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相应后果。协商期间,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作为委托贷款债权人,对委托贷款的发放、管理、担保与回收全程工作负全部决策责任。委托贷款的担保协议,由甲方与借款人另行签订。

  二、在遵守国家有关法规的前提下,甲方具有对委托贷款发放对象、金额、用途、期限、利率、用款与还款计划、罚则和其他要素的决定权。

  三、保证委托贷款资金来源正当,规定借款人借款用途合法,通知乙方执行的指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义务要求借款人将法人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变更情况及时报告乙方。

  四、保证委托贷款资金及时划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委托贷款余额不超过委托贷款基金余额。

  五、对委托贷款合同中不涉及乙方权利义务的条款的变动与修改,在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的条件下,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形式明确、具体、及时通知乙方。

  六、保证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手续费。当出现借款人违约未按时支付手续费的情况时,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支付借款方应付但未按时支付的手续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做好甲方的委托业务。

  二、积极协助甲方回收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

  三、按国家规定,不承担甲方委托发放贷款的风险,不垫付资金。

  四、按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委托贷款有关的核算数据和情况。

  五、按时向甲方收取手续费。当出现借款人违约未按时支付手续费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应由借款方支付但借款方未按时支付的手续费。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从借款方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中直接扣划不足部分以及按第六条第三款中规定的违约金。如果借款人归还的本金和利息不足以支付的,乙方有权从甲方的'账户中直接扣划手续费及违约金,不足扣划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第五条、委托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手续费率及计算方式:

  1、手续费率为委托贷款额的3‰

  2、手续费计算方式:委托贷款业务手续费=委托贷款额×3‰

  二、委托代理业务手续费的结算时间、计交方式等按照甲方、乙方与借款人三方签订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委托贷款合同》约定执行。

  第六条、委托贷款逾期的处理约定

  一、对于按照甲方要求发放的委托贷款,贷款(含展期)到期后一年内,乙方承诺履行所有本协议和《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委托贷款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二、贷款(含展期)到期一年以后,如果借款人仍未按《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委托贷款合同》约定清偿所有贷款本息,导致乙方仍需对该笔贷款以及借款人贷款账户、相应利息账户进行管理的,甲方应就贷款及相关账户的管理工作与乙方另行商定处理事宜。甲方可书面委托乙方继续对甲方贷款及相关账户进行管理,但应另行支付乙方手续费。

  三、贷款(含展期)到期一年以后,如果甲方未对贷款及相关账户处理工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或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手续费的,则乙方将有权停止履行与该笔贷款有关的一切义务,由此产生的丧失诉讼时效及其他相关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XXXX年XX月XX日

个人委托贷款协议书4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签订本协议;有关协议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

  一、委托办理_________贷款事宜。

  二、办理委托贷款结算业务。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乙方代扣代缴甲方委托贷款业务过程中应缴纳的有关税金及保险费用。

  四、其他委托事项。

  第二条、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费用

  一、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应按照金融机构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办理上述贷款事宜必需的所有材料.

  二、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办理贷款所需要的全部手续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_____元)。

  三、委托代理拥金为此项业务办理过程中甲方所产生的所有负债金额的___%,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月__日,为本协议有效期限。

  四、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此次业务过程中,由乙方代为完成的委托事项分为前后两种业务办理形式综合进行。业务详细流程规范依照《专项资金委托管理协议》中内容所述条款进行。

  五、业务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税金及保险费用均由乙方垫资缴纳。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好所有缴费凭证,首期业务办理完成后,甲方应将乙方所垫所有费用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或以转账形式存至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资金管理账户。

  六、本协议终止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剩余委托代理拥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________元)。

  第三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签订以后,如果甲方中途悔约,则乙方不退回代理拥金。

  2、甲方对乙方的各项工作给予配合,如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协助义务或不是乙方的原因而发生延误的,乙方工作期顺延。因甲方自身原因而导致上述委托事宜不能完成则乙方不退代理拥金。

  3、乙方如自身原因没有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则应退还全部代理拥金给甲方。

  第四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则

  一、本协议自甲方(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自然人时则为签字)、乙方(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变更与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公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个人委托贷款协议书5

  甲方:XX

  乙方:攀枝花市一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一:委托事项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为甲方申请个人贷款业务。

  第二条:甲乙双方在确定委托关系后,签定本协议。

  第三条:甲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总金额XX元人民币。

  第四条:乙方收甲方服务费为XX元人民币,服务费含文件材料费、评估费、公证费、抵押登记费用。甲方必须向乙方预交服务费XX元人民币,(以乙方向甲方开具的收据为准)。剩余服务费XX元人民币,在贷款办妥到帐时一次性付清,如不履行协议,从贷款到帐第二日起每天按应收取服务费5%收取违约金。

  第五条:在乙方代为甲方办理贷款事项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中途不贷款或有其他事项变更,乙方不退还预交服务费。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向银行提供个人贷款所需资料。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善。

  第二条:甲方必须配合银行了解和查询与贷款有关的资产和信用等情况,并对真实性负责,否则后果自负。

  第三条: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有保密义务,且乙方不得用于协议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四条:乙方负责把甲方提供的.个人贷款所需资料整理后递交到银行,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最终由银行决定。

  第五条:银行贷款若须担保公司担保,担保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在协议期内,乙方客户服务中心免费为甲方查询贷款办理进度。

  第七条:甲方必须按照银行相关规定提供文件资料,如甲方拒绝按照银行要求提供文件资料或所提供文件资料不符合银行调查审批规定,造成的所有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三: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协议期间内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协议,如单方面终止协议,应赔偿另一方违约金叁仟元人民币。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上述条款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及不可预料因素制约本合作协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协商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提交攀枝花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本协议须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方能生效。

  甲方:XX

  乙方:攀枝花市一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XXXX

  代表人:XX

  地址:XX

  电话:XXXX

  签约地点:X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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