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指标转让协议书
房屋指标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作单位:工作单位:
住址:住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证明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及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认购的在建中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转让给乙方,由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该房屋、地下室及其附属设施。
二、该房屋为周口日报社、周口日报社印务中心集资建房,房屋位于周口市川汇区东环城路报社、印务中心住宅小区新闻花园幢单元层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阁楼、及其附属设施;)地下室为幢单元号,面积暂计为平方米。
三、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房屋,除原价外,分期支付给甲方房屋指标转让费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该合同当日由乙方支付指标转让费壹万元整(¥10,000.00元),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由甲方前期支付的购买该房屋的首付款(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元);甲方应提供所有前期因购买该房屋而开具的手续、缴费收据,交由乙方保存。在房屋建成交钥匙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剩下的房屋转让费壹万元整(¥10,000.00元)。
四、以后该房屋的购房款和税费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直接支付给收款单位,但无论以何种方式支付,甲方都只是名义上的付款人,真正的付款人实为乙方,因购买该房屋而开具的全部收据、发票、合同及其他书面材料甲方均应交给乙方保管。该房屋的一切权利归乙方所有,甲方对该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
五、甲方应在接到有关该房屋购房款和税费的交纳通知后二日内,将交纳的时间、金额与地点等事项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按时交纳,若因甲方的疏忽而未能及时通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六、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房产证,应在获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当日内将该证交给乙方保管,并在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该房屋能交易的第一时间内无条件地、积极地协助乙方将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
七、除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甲方应本着诚实、合作的态度,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及过户手续,如因甲方不协助或迟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购房及过户手续,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应全部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交纳的购房款和税费、房屋指标转让费,并一次性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税费和房屋指标转让费的总和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给乙方付清违约金后,该房屋的相应的收据、发票、合同及其他书面材料由乙方交给甲方。乙方若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不再返还转让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解决,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该房屋过户为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后止。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指标转让协议书
甲方(出让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
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
联系号码: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码:地址:
联系号码:
甲方的单位组织职工购买位于项目住宅小区的住房(以下简称房屋),甲方自愿将购买指标及房屋转让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双方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享有指标购买资格的房屋位于住宅小区(以下简称房屋),房屋建筑面积确定约平米左右(上下浮动5%)的户型,由甲方以隐名代理的方式代理乙方购买房屋,以甲方名义办理该房屋的购买手续;
2、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作为甲方代理报酬和转让购房指标的费用。支付方式和期限为签订合同时立即用现金支付元,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款项时出具收条给乙方。
3、甲方保证乙方按甲方单位内部职工认购价取得甲方所转让的房屋。
4、购买房屋交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以甲方名义交纳,购买该房屋的首付款及其他各期房款由乙方以甲方名义交纳,相关交费凭证等手续交给乙方保管;
5、房屋所有权实际所有人为乙方,甲方作为登记所有人仅名义上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房屋的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由乙方行使。甲方不得对该房屋设定抵押、担保,不得处分房屋和干涉乙方使用房屋;否则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二条违约责任第三款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购房指标权及房屋转让后,由此产生的增加收益(如车库、车位由乙方认购或甲方单位给予的福利或国家政策性权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提出异议,同样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7、房屋建成交付后,由乙方自主安排出资装修,装修方案由乙方自主决定,装修费用列入房屋购买成本。
8、当可以办理房屋取得产权证时,甲方应在10日内积极办理房产证,房产证办理后应在3日内交乙方保管;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转让过户时,在30个工作日内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应再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因房屋过户产生的税费、公证费等由乙方承担。如果因为甲方的原因,不能按时办理房产证或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房产证过户给乙方,甲方可以选择按照300元/天或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款赔偿乙方损失,时间自甲方单位第一个同事领取房产证之日的10个工作日后开始计算。
9、如乙方不能以甲方单位内部职工认购价购买甲方所转让的房屋,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补给乙方市场差价;因为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应退还所收乙方的全部款项外,还应按所收款项从乙方交付之日起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或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款处理。如乙方向甲方所在单位交纳的款项不能退回,视为甲方违约。
10、甲方不负责因甲方单位或开发商原因造成不能及时交付房屋的责任。但是甲方必须出面向甲方单位或开发商交涉协调交房时间,并及时通知给乙方。
第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照甲方单位以及房地产开发公司通知时间交纳相关费用,造成违约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后果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已经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但甲方应该书面通知乙方缴纳相关费用及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所需材料等。
2、甲方把购房指标第二次转让给第三方(俗称一房二卖),造成乙方得不到房屋或因甲方没有履行通知的配合义务造成乙方违约,违约责任按照本违约条款第三款由甲方承担。
3、符合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甲方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给乙方,双方确认此情况属于甲方恶意违约,如因甲方违约,赔偿乙方的购房费用(包括购房成本、装修费、代理和转让费),并按照乙方的购房费用的2倍支付违约金。乙方使用房屋期间不计算房租。
4、如一方不诚实信用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因解决纠纷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三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照本合同第二条办理完过户手续后,本合同失效。双方约定文书送达地址或联系电话:甲方:
乙方:
如有变更,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变更方承担不利责任。
甲 方(签字): 乙 方 (签字):
年月日年 月日
保证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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