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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协议书

时间:2023-02-24 18:22:3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事故责任协议书通用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事故责任协议书通用,欢迎大家分享。

事故责任协议书通用

事故责任协议书通用1

  甲方(肇事方):(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联系人、联系方式)或(系驾驶员)或(系车主)或(系肇事方之x)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受害方):(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或(系受害方之x)

  乙方委托代理人:

  丙方(调解方或见证方):xx交警大队或(xx人民调解委员会)

  一、交通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经过:

  ___年_月_日,发生了___驾驶___车辆(车牌号为___)在____________路段和___驾驶___车辆(车牌号为___)相撞致______________的道路交通事故。后____交警队赶赴现场处理,制作了事故现场图,扣留了双方车辆以备进一步调查。

  (二)、事故的前期处理:

  事故发生后,甲方通过xx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支付了乙方xx元医疗费。

  (三)、xx交警队对该事故的认定:

  xx交警队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如下认定。______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__条第__款之规定,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___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__条第__款之规定,是发生事故的次要原因,应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xx___无责任。

  二、双方协商情况

  (一)、双方协商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险法》等法律法规。

  (二)、双方根据xx交警队的事故认定,在xx交警队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经过充分协商,按照合法、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本调解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是双方共同协商议定,非合同法所指明的一方所制定的格式文本。

  (四)、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达成没有受到胁迫、重大误解等因素的影响,不存在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的误解,是在完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

  三、协议内容:

  (一)、20xx年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基本数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2、陕西省统计局20xx年3月2日公布的《20xx年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陕西省20xx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105元;

  陕西省20xx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95元;

  陕西省20xx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3794元;

  陕西省20xx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821.9元

  3、国家统计局20xx年5月3日公布的《20xx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主要情况》

  陕西省20xx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4299元;

  4、《陕西省省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陕财办行[20xx]37号 )

  住宿费 省外150元/人天 省内130元/人天

  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的补助标准为:省外50元,省内30元。

  (二)、经双方确认,本次事故造成人员伤残和财产损失所需费用情况如下:

  1、医疗费:xx元。

  (1)、医药费、住院费等

  (2)、康复费

  (3)、整容费

  (4)、后续治疗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xx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xx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xx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省外50元/天,省内30元/天):

  共xx天共,计xx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住宿费和伙食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

  (1)、住宿费(省外150元/人天,省内130元/人天)

  共xx天,共计xx元。

  (2)、伙食费xx元。

  (省外50元/人天,省内30元/人天)

  共xx天,共计xx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营养费:xx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xx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9、残疾辅助器具费:xx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0、丧葬费:34299/2= 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xx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2、死亡赔偿金: xx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车辆停运损失费:xx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民法通则》第117条第3款: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14、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xx元。

  依据:《民法通则》第106条: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5、精神损害赔偿金:xx。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按xx省惯例的最高限。

  上述总计:xx元。

  (三)、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承担上述费用的xx%,计___元;乙方承担上述费用的xx%,计___元;甲方在扣除自身损失费用外,尚需支付乙方损害赔偿金总计xx元(大写: )。

  四、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一)、以上损害赔偿金在本协议生效后5天内,在xx交警大队的主持下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二)、乙方及委托代理人、成年家属在领取此笔款项时应当收回之前的xx元收条,一并向甲方出具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总额xx元的收条,乙方及委托代理人、成年家属必须在收条落款处亲笔签名按手印,收条原件留存于甲方处,复印件留存于交警队卷宗中备查。

  (三)、乙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各相关证件等全部交付给甲方,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实性,由此造成的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失败,乙方应双倍退还甲方不实部分。

  (四)、在甲方向投保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票据等资料。

  五、赔偿金的分配和使用

  丙方保证本协议给付的赔偿金能够到达真正的权利人,乙方委托人具有权利人真正的授权。丙方协调受害方赔偿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六、甲、乙双方的承诺:

  (一)、甲、乙双方均确认本协议是合法、真实、不可解除、不可撤销的民事合同,受法律保护,是一次性解决双方因交通事故所发生的法定各项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文书。甲乙方保证在此协议签字后,双方不得反悔。

  (二)、本协议履行完毕后,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的赔付责任即算完毕,其中任何一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对其他任何一方提出增加赔付及其他要求。

  (三)、甲乙双方确认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已处理完毕,以后无论xx方伤情发生任何变化,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任何法律责任。

  (四)、双方郑重承诺放弃向司法机关、其他有权管理机关提起任何与本案相关的诉讼、仲裁等一切救济措施的权利,也不得采取上访及其他过激行为。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提出其他任何请求。双方在协议中的承诺不能违背,如有违背,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元。

  八、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盖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共x页,一式x份,当事人各持x份,x交警队(人民调解委员会)一份存档备查。三份均是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手印):

  签约时间: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名盖章(手印):

  签约时间:__年__月__日

  ____(人民调解委员会印)

  丙方(调解员或交警签名):

  __年__月__日

事故责任协议书通用2

  产品安装事故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预防并杜绝因违规安装产品而导致的事故发生,保障用户的人身财产安全,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万家乐”牌系列产品安装责任事故达成如下协议:

  一、安装作业执行标准: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安装验收规程》(CJJ12-99)、《电热水器安装规范》(GB20429-20xx)或国家颁发的相关规程要求实施安装。

  2.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安装环境,必须要求用户整改,用户承诺按规定要求整改后,方可进行安装。若用户坚持要求不规范安装,应给予拒绝。

  二、安装作业预防事故应采取的措施:

  1.预防燃气热水器水箱冻裂事故:

  ⑴严格安装作业要求,北京、河南、陕西、山东、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甘肃、青海、天津、吉林、宁夏、新疆、黑龙江等区域安装燃气热水器时,必须要求用户安装专用防冻阀门或者防倒风装置(二者中任选一)。安装完成后,必须指导用户在寒冷天气情况下正确使用热水器,指导用户进行防冻处理操作。

  ①安装了专用防冻阀门的,在燃气热水器显眼的地方贴上《防冻警示贴II》;

  ②安装防倒风装置的,在燃气热水器显眼的地方贴上《防冻警示贴I》;

  ③对拒绝安装防冻阀门及防倒风装置的,在燃气热水器显眼的地方贴上《防冻警示贴I》;同时要求用户签订《免责声明》。

  ⑵北京、河南、陕西、山东、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甘肃、青海、天津、吉林、宁夏、新疆、黑龙江等区域维修服务人员在为用户提供维修服务时,须随身携带《防冻警示贴I、II》,发现未贴的必须补贴相应的防冻警示贴。发现原安装中未有防冻装置的,应积极建议用户加装防冻阀门或者防倒风装置,指导用户在寒冷天气正确使用热水器,指导用户进行防冻处理操作。

  2.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严格遵照燃气热水器安装的环境要求,燃气热水器必须安装在浴室外空气流通的地方(平衡式燃气热水器除外),并且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安装排烟管,对于拒绝安装的,要求用户签订《免责声明》。

  3.预防触电事故:

  安装人员上门安装时必须携带相位仪,检查用户家电源情况,严格遵照热水器(包括使用交流市电的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的用电环境要求:

  ⑴供电电源具备可靠的接地线,家用供电系统具备漏电保护装置。

  ⑵使用固定的三眼插座,且相线、零线、地线连接位置正确。

  ⑶电源插座的位置设置在水流无法溅到的地方,使用防溅插座。

  ⑷配备漏电保护插头的热水器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电源插座。

  如用户家的电源不符合上述要求,则要求用户对电源系统进行改造。对于拒绝改造的用户,要求用户签定《免责声明》。

  4.预防管路漏水事故:

  严格按照甲方规定使用指定品牌的安装材料。用户拒绝的,不得强行向用户推销,应允许用户自主选择其他品牌的安装材料。乙方不得向用户销售非指定品牌的安装材料。

  三、事故责任划分原则:

  乙方应严格要求下属安装工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作业,乙方不执行或瑕疵执行安装规范导致事故的`一切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1.水箱冻裂事故

  ⑴产品未贴有“防冻警示”标贴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⑵在-15℃以下的气候环境温度中,防冻机型产品未贴有“防冻警示”标贴发生水箱冻裂事故的,乙方承担赔偿。

  防冻机型在-15℃以上气候环境发生水箱冻裂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⑴未安装排烟管且安装在浴室内的,安装服务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⑵安装了排烟管,但安装在浴室内;安装在浴室外,但未安装排烟管,均属违规安装,由安装服务商承担全部责任。

  3.触电事故:

  ⑴未按照规定检查用户家用电环境要求的,安装服务商负责赔偿责任。

  ⑵明知用户家的电源不符合要求,却不告之用户改造,不要求用户签定免责声明,仍进行安装的,安装服务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管路漏水事故:

  ⑴安装服务商违反规定擅自销售非指定品牌安装材料发生事故,由安装服务商负责。

  ⑵安装施工问题导致的事故,由安装服务商负责。

  以上各类事故中,凡属安装原因造成事故,安装服务商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司法机关判决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连带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赔偿的范围除包括用户的一切损失外,还包括甲方为处理事故而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以及支出的其他费用。

  四. 附则

  1.本协议双方认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本协议作为《产品特约安装协议书》附件。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甲方: 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顺峰开发区 地址:

  服务电话: 88 服务电话:

  邮编:528333 邮编: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开户行:

  帐号:

  开户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事故责任协议书通用3

  甲方:

  委托代理人: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甲方在 市道路与,导致乙方受伤,经交警认定,甲方负担此次事故的 责任,为了及时处理此次交通事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乙方考虑到甲方受到伤害,花费医疗费较高,且家庭困难,乙方一次性赔偿甲方包括医疗费、抢救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各种费用 元(大写: 元)。该上述赔偿款已经扣除了乙方于事故发生时已经垫付的费用。

  2、乙方于签订本协议后十日内支付上述赔偿款,支付方式采用汇款至甲方账户的`形式,甲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开户账号: 开户行: 。

  3、甲方收到上述赔偿款后三日内需向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收据,同时将医疗费发票、病历、出院小结、用药清单、诊断证明书等资料原件交给乙方。甲方保证今后绝不以任何形式就此事再向乙方要求各种名义赔偿、补偿等等费用,后续事宜及费用均由甲方自行处理和承担。

  4、甲方收到上述赔偿款后,此事处理即告终结,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结果亦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签字之日为本协议生效之时。

  6、本协议甲乙双方已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完全明白本协议内容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均对此表示理解并尊重本协议所达成目的,甲乙双方对此处理结果完全同意。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管部门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委托代理人:

  乙方:

  委托代理人:

  交管部门: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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