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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3-02-28 20:52:1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租赁安全协议书集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赁安全协议书集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租赁安全协议书集锦

租赁安全协议书集锦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附属设施。

  2、乙方入住前,甲方应向乙方交待清环境、水、电、暖、消防设施等注意事项。并履行水、电、暖、天然气使用和注意消防安全等告知义务;

  3、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的房屋质量和环境,自愿承租本房屋。

  2、乙方对家庭所有成员和入驻人员,要宣传好各项安全事项,并自行管理到位。如若发生意外(如死亡、重伤、轻伤、火灾、中毒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在入住前应对环境和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并对屋内设施完好情况、使用方法及防火安全等确已知晓进行确认;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如日常检查不到位,出现问题及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4、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注意安全用电和消防安全等事项。因乙方不慎发生的各种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如乙方擅自乱接、改动水电气暖设施,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死亡、重伤、轻伤、火灾、中毒等)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如乙方私自乱拉乱接水电气暖设施,发生的.事故,给国家财产、出租房财产造成损失,他人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房屋(场地)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告知水电气等相关部门,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告知或不维修,发生后果由乙方承担。

  8、出租房内,严禁存放液化气罐、烟花爆竹、汽油等危险化学品,对于发生事故的,所产生(包括甲方)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三、如发生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安全协议书集锦2

  承租方:

  租赁方:

  使用方:

  为了保证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正常顺利进行,保证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经承租方、租赁方、使用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以确保安全生产。协议如下:

  一、三方共同遵守条款:

  1、三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规定及管理办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三方均有对安全隐患及违章操作有监督和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3、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违章作业,电动吊蓝使用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当三方工作中发生矛盾时具体问题由三方协调解决,但一切问题的解决均应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

  二、承租方责任及义务:

  1、承租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京建法字1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补充》,京建施〔20xx〕1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中有关条款。

  2、承租方应对租赁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并监督执行。

  3、承租方应满足租赁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建议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指挥违章作业。

  5、承租方对违章作业、违反岗位责任制及各级安全管理规定有处罚权力、批评权和建议辞退权。

  6、当事故发生后承租方有义务协调处理。

  三、租赁方责任及义务

  1、租赁方提供的电动吊蓝必须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档经检测合格的。

  2、租赁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使用中的吊蓝进行维修、维护等跟踪服务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

  3、租赁方在使用电动吊蓝前要对使用人员进行吊蓝正确使用的安全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由租赁方统一颁发临时上岗证。

  4、租赁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电动吊蓝使用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电动吊蓝设备本身的问题造成使用人员的伤残事故的`赔偿,以及给租赁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均由租赁方负责。

  四、使用方责任及义务

  1、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随意动用吊蓝。

  2、电动吊蓝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确认各部位无问题时方可进行作业。(按检查表进行检查)

  3、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正确操作。

  4、电动吊蓝严禁超载,必须按额定载荷使用。不准将吊蓝做为运输工具垂直运输物品。

  5、电动吊蓝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应请专业人员维修,使用人员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带病运行。

  6、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员不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操作,使用方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人员伤、残事故和经济损失等由电动吊拦使用方负责。

  五、事故处理

  1、由于租赁方机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赁方参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给予承租方一次性经济补偿。

  2、由于使用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参照现行规定处理并负责操作人员个人及其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

  3、无证操作或未经租赁方和租赁方同意私自使用电动吊蓝,发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使用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协议与国家、北京市相关规定抵触时应按照国家、北京市现行规定实施。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赁方、使用方各执一份。

  三方签字之日起到电动吊蓝全部退场这段时间有效。

  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盖章)租赁方(盖章)适用方(盖章)

  签字人:签字人: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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