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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协议书

时间:2024-06-15 08:36:04 协议书 我要投稿

供电协议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供电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供电协议书

供电协议书1

  甲方(供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用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用电方原因,需临时搭线用电,为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电力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址

  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供电方向用电方供电变压器台区为:_____________

  二、临时用电期限:

  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三、用电性质:

  _____,执行电价为:____元/度;

  四、用电方用电负荷:

  ___;电能表计为:_____;

  五、电费结算方式:

  电费按临时安装的电能表电量乘以协议规定电价进行结算,如属无表临时用电,则按下列办法之一结算电费:

  1、实际使用电表计量的电量×协议规定电价;

  2、用电方用电功率(KW)×实际使用小时数×协议规定电价;

  六、用电费用:

  用电方用电前需向供电方预交电费____元,用电结束时多退少补;

  七、安全责任

  1、属用电方产权的用电设施,应由用电方负责维护,并由用电方承担因用电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

  2、用电方必须充分保证用电安全,用电方应装有可靠的保护装置,遇有故障时能迅速切断电源,因用电方故障或超协议容量用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电方负责;

  3、用电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供电方有权终止对用电方供电,并且因此带来的后果由用电方负责;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临时用电设施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供电协议书2

  转供电方(下称甲方):

  被转供方(下称乙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电话:

  电话:

  为明确甲方、乙方在转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行安全、合理的转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用电地址和用电容量。

  用电地址:

  1 用电容量:根据乙方申请的用电容量,经双方确认,乙方的用电容量 为 千伏安(千瓦),最大用电负荷为 千伏安(千瓦)。

  2 转供电方式、期限。

  2.1 甲方同意从其所有的 配电房出线的 伏线路 柜向乙方受电装置供电。

  2.2 为防止电网意外断电对乙方安全生产的影响,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用电或非用电保安措施。

  2.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者转供电力。

  2.4 转供电的期限为本协议的有效期限。

  3 转供电质量

  3.1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甲方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乙方供电。

  3.2 乙方用电时的功率因数和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甲方无义务保证规定的电能质量。

  3.3 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甲方应向乙方连续供电。当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停电或甲方依法按规定事先通知的.停电时,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4 用电计量

  4.1 甲方按规定在其配电房输出柜向乙方的输出点安装用电计量装置和安全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乙方计算电费的凭证;安装用电计量装置和安全装置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4.2 用电计算方式采用 计算;用电计量装置设在 配电房;

  4.3 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由各被转供方负担。每月增加损耗电量应分摊到各被转供方电量中,再分别计算电费。

  5 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5.1 甲方根据供电公司收取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定期向乙方结算电费。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5.2 甲方按规定日期抄表,按期向乙方收取电费。乙方应根据供电公司相关规定按每千瓦预交一百元电费预交费。甲方每月提供用电清单从预交电费中扣除提供当月发票。预交电费不足时通知乙方提前预交电费(最低预交一个月电费)。如果申请停止供电将退余款。

  5.3 抄表日期为每月 日,遇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可提前或滞后1—2天,抄表主要采用人工现场抄表。如有需要,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应在抄表日后10日内将电费以现金形式交予甲方 。

  5.4 经双方协商一致,被转供方同意按下述方式结算电费:

  5.4.1 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预交电费保证金¥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协议终止后,双方结清费用后退给乙方。

  5.4.2 协议期内,因电力部门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电价及相关收费项目随之相应调整

  6 转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6.1 从乙方T接点以上架空线路及设施属甲方资产,由甲方负责维护管理。

  2、从乙方T接点出线侧以上架空线路及设施属乙方资产,由乙方负责维护和管理。

  6.2 甲方、乙方均应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在运行、检修、停电操作时,双方应加强联系,相互配合。

  6.3 如供电系统发生故障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维修。

  7 违约责任

  7.1 甲方在满足本单位用电有富余的情况下向乙方进行转供电,若甲方电量无富余无能力向乙方转供,甲方通知乙方后有权向乙方停止供电。

  7.2 乙方未能按时付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计收电费滞纳违约金。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缴纳日止,电费违约金每日按欠费总额的百分之一计算,自逾期之日起超过20日,经甲方催缴,乙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有权停止部分或全部转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7.3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乙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同意先交清电费,然后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予以解决。

  7.4 乙方不得同甲方转供电工作人员有不正当交易行为,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7.5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对外停电并给其和其他被转供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甲方及其它用电方承担赔偿责任。

  8 安全责任

  8.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拆供电线路、改增容增负荷,不得改变用电用途,不得有窃电行为或私自转供电。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处乙方1至5仟元的罚款,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8.2 为保证安全供电,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乙方存在安全隐患、设施故障,甲方有权先停止供电,待乙方排除隐患清除故障后,甲方检查合格予以恢复供电。

  8.3 乙方应结合季节性特点进行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对存在威协人身安全、影响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等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定期进行预防性检测维护工作。

  8.4 停送电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8.5 安全责任以产权范围划分,乙方产权范围中发生的一切设备事故、人身安全事故、其他责任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及费用。

  8.6 乙方因用电管理不善及超协议增容或增加用电负荷,造成甲方供电线路、设备及供电网所带用户电器设备损坏及其他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7 乙方对计量装置的计量准确性有异议时,报经甲方同意后,交有校验资格的单位校验或者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确属计量装置计量误差的,可剔除误差后结算当月电费。

  9 责任免除

  9.1、因不可抗力因素至使双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造成的经济损失,相互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9.2 甲方因排除险情、设备检修、执行电力部门有关指令等,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0 争议的解决方法

  转供方、被转供方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本协议终止。

  11 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1.1 本协议为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与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协议有关条款。

  11.2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11.3 甲方、乙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协议时,按《供电营业规定》第九十四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11.4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5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转供方: (签名盖章) 被转供方: (签名盖章)

  签约人: (签名盖章) 签约人: (签名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供电协议书3

  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电传: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务登记号: 委托转供方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电传: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务登记号: 被转供方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电传: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务登记号: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我供电方)委托供电的单位(以下简称转供方)向其他用户(以下简称被转供方)进行转供电力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转供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转供电关系经供电方、转供方和被转供方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协商,供电方委托转供方向被转供方供电。

  转供方同意接受委托,并向被转供方承担供电义务。

  1.被转供方通过转供方获得用电权利,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并向供电方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转供电方式转供方同意从其所有的 变电所 出线的 千伏线路 杆向被转供方受电装置供电。

  三、转供电容量根据被转供方申请的用电容量,经三方确认,被转供方的用电容量为 千伏安(千瓦),最大用电负荷为 千瓦(安)。

  四、转供用电期限委托转供电期限为本协议的有效期限。

  五、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1.被转供方通过本协议,依法从供电方获得用电的权利,并根据国家规定的电价、随电价收取费用标准和用电量承担向供电方缴纳电费的义务。

  2.转供方依据本协议承担向被转供方安全供电的义务,并从供电方获得转供费用的权利。

  3.供电方依据本协议应直接受理被转供方的用电申请,并有对被转供方装表计量和收取电费的权利,承担向转供方支付转供费用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解决被转供方用电指标。

  六、转供电的计量及电费.

  1.供电方应按国家规定直接对被转供方使用的电力、电量进行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并负责抄表和收取电费。

  2.供电方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在计算转供方的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扣除被转供方每月用电计量装置实际记录的电量和转供损耗电量。

  3.转供电线路的损耗电量,由该线路的产权所有者负担。

  七、转供费用供电方向转供方支付转供费用按被转供方每月的'实际用电量以每千瓦时 元计算,每月支付一次。

  八、转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经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确认,转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 处。

  1.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转供方,由转供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被转供方,由被转供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均应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在运行、检修、停电等操作时,三方应加强联系,相互配合。

  九、违约责任.转供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对被转供方限电、停电。

  需要依法停限电时,应依法按规定的程序通知被转供方。

  未按规定的程序通知被转供方停电,给被转供方造成损失的,转供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被转供方责任造成供电方、转供方对外停电,并给其造成损失的,被转供方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供电方、转供方及其他用电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承担因供电方、转供方责任使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3.被转供方未经供电方、转供方同意,擅自超计划指标用电,转供方应通知被转供方自行限电,必要时经供电方同意可中止供电。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三方共同提请有关部门调解。

  调解不成时,可选择下列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

  1.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合同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

  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4.本协议自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各执 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 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 份。

  6.本协议附件包括:. 。

  7. 。

  上述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盖章) 签约人:(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转供方:(盖章) 签约人:(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被转供方:(签章) 签约人:(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供电协议书4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我供电方)委托供电的单位(以下简称转供方)向其他用户(以下简称被转供方)进行转供电力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转供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转供电关系

  经供电方、转供方和被转供方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协商,供电方委托转供方向被转供方供电。转供方同意接受委托,并向被转供方承担供电义务。被转供方通过转供方获得用电权利,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并向供电方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转供电方式

  转供方同意从其所有的____变电所____出线的____千伏线路____杆向被转供方受电装置供电。

  三、转供电容量

  根据被转供方申请的用电容量,经三方确认,被转供方的用电容量为________千伏安(千瓦),最大用电负荷为________千瓦(安)。

  四、转供用电期限

  委托转供电期限为本协议的有效期限。

  五、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1、被转供方通过本协议,依法从供电方获得用电的权利,并根据国家规定的电价、随电价收取费用标准和用电量承担向供电方缴纳电费的义务。

  2、转供方依据本协议承担向被转供方安全供电的义务,并从供电方获得转供费用的'权利。

  3、供电方依据本协议应直接受理被转供方的用电申请,并有对被转供方装表计量和收取电费的权利,承担向转供方支付转供费用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解决被转供方用电指标。

  六、转供电的计量及电费

  1、供电方应按国家规定直接对被转供方使用的电力、电量进行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并负责抄表和收取电费。

  2、供电方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在计算转供方的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扣除被转供方每月用电计量装置实际记录的电量和转供损耗电量。

  3、转供电线路的损耗电量,由该线路的产权所有者负担。

  七、转供费用

  供电方向转供方支付转供费用按被转供方每月的实际用电量以每千瓦时____元计算,每月支付一次。

  八、转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确认,转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________处。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转供方,由转供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被转供方,由被转供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均应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在运行、检修、停电等操作时,三方应加强联系,相互配合。

  九、违约责任

  1、转供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对被转供方限电、停电。需要依法停限电时,应依法按规定的程序通知被转供方。未按规定的程序通知被转供方停电,给被转供方造成损失的,转供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被转供方责任造成供电方、转供方对外停电,并给其造成损失的,被转供方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供电方、转供方及其他用电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承担因供电方、转供方责任使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3、被转供方未经供电方、转供方同意,擅自超计划指标用电,转供方应通知被转供方自行限电,必要时经供电方同意可中止供电。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三方共同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选择下列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合同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4、本协议自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各执____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____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____份。

  6、本协议附件包括: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转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被转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电协议书5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用电客户(以下简称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等电力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供电方式及产权分界

  1、供电方从号高压杆或从线向用电方供电。

  2、供电方与用电方的产权分界点:高压供电在线号高压杆高压计量箱进线T接点处;低压供电在变台具体接线方式及分界点详见附图《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二、供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供用电双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的产权分界各自负责设备的维护管理。

  2、供用电双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供电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用电方的供电设备。

  3、在用电方受电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用电方负责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

  4、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理。

  三、供用电设施安全管理责任

  1、供电方应当按照双方《供用电合同》的约定,持续地向用电方提供合格的电源,因特殊情况须停电一小时以上者,应提前通知乙方。

  2、用电方对其所有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做好防触电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

  3、供电方有权按《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检查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应向用电方出示《用电检查证》,用电方应派员随同并配合检查。

  4、用电方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禁止采用“一地一线”方式用电。

  5、用电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6、用电方严禁拾取断落的电力导线;发现电线松弛对地安全距离不够或断落时,任何人不得靠近,要远离导线危险点、断落点 8米 ,并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报告电工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7、用电方应及时对可能危及受电线路廊道的树木、进行修剪或砍伐。

  8、用电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用电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用电方负责。

  9、用电方漏电保护器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现象应找供电方电工处理。

  四、用电收费管理

  1、供电方应收电费以月为基期,以供电总表度数总量分类计算收取,商业和居民用电量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各住户的分类统计和电费的收取管理由用电方负责,其收费按住户分类和进户表用电量分商业和居民用电两个标准加电损分摊计算收取。

  3、用电方应按供电方出具的收费发票按约定时限一次性足额交清应交电费。

  五、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用电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供电方有权对用电方直接中止供电。

  2、供电方应对用电方电气设备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用电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3、用电方临时用电应事先向供电方书面申请,电力设备安装、临时用电所需电线、插头、插座、开关应符合安全用电的要求;临时用电期间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4、用电方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由此造成的触电事故;用电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用电方未执行本协议或管理不到位,给供电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的,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处理。

  6、供电方对供电设施维修不及时给用电方或社会带来人生、设备损害,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相关条款追究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供用电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提起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

  2、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后,如供用电双方均未提出变更、解除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

  3、供电方、用电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协议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94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定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4、本协议自供电方、用电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正本壹式贰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壹份。

  6、本协议附件:供用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上述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签章) 用电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 月日

供电协议书6

  甲方:xxx城区供电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和城区供电所(20xx)第08号文件精神,经乙方本人申请,自愿与甲方有偿解除劳动用工合同关系,接受企业一次性经济补偿,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的计算

  乙方同意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时,按公司改制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标准938元/年计算经济补偿金:医疗费一次性补贴按每年40元计算。

  二、工龄计算:

  乙方在甲方的工龄计算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共计7年零8个月。

  三、解除劳动关系时间:

  甲乙双方自20xx年5月1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四、协议事项:

  1、甲方与乙方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甲方依照上述计算方式对乙方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和医疗补偿金15322.00元。

  2、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双方原有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即行终止。甲方给乙方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后,不再支付乙方其他补偿费用。

  五、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和组织各存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xxxxx乙方(签字):xxxxx

  法定代表人(签章):xxxxx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供电协议书7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包方)

  乙方: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方)

  为保证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港原年产42万吨电石项目空分空压间设备安装施工期间甲方、乙方以及受影响的第三方的安全生产,有效控制施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安全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

  1、 对乙方的安全、环保资质进行审查、备案。

  2、 监督乙方不得与其他任何单位签订分包、转包合同。

  3、 依据甲方关于相关安全、环保管理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环保管理。

  4、 对乙方的施工现场以及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国家现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

  5、 发现乙方有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报告业主方安全管理部门。

  6、 发生事故或其他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时,要求乙方积极救援,调用乙方人员、设备、机具等。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

  1、 有权拒绝甲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指令。

  2、 发现业主方、甲方、现场交叉作业第三方的事故隐患,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或督促整改。

  3、 发生事故或者其他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救援。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和毗邻区域地下管线、地下工程、建构筑物、架空管线有关资料,或在施工前进行确认、确认后向乙方技术交底。

  2、 不得向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 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4、 乙方发生事故或其他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时,甲方有义务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5、 负责统一协调乙方与施工现场其他各方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

  6、 乙方的施工地点如在甲方生产区域,或乙方的施工作业与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交叉,甲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征求生产区域所在二级单位或生产经营活动所属二级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的'意见,商定进入其生产区域或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并填写在本协议第八条中。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建筑安装施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自觉履行有关法律义务,独立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相关责任。

  2、 乙方应具备与所承担的施工任务相适应的安全、环保资质,乙方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保险费,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 接受甲方的资质审查和备案,接受甲方及甲方各级安全环保部门的安全检查、安全评估、环保检查,遵守甲方关于工程施工、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4、 乙方要明确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将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姓名、联络方式、联系电话书面报告甲方。

  5、 乙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乙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随身携带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否则视为无证操作。

  6、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穿戴好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在安全帽、工作服明显位置标明乙方单位名称或简称,安全帽、工作服与甲方有明显区别。

  7、 乙方负责其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乙方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

  8、 乙方施工前要针对所承担的项目,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确认,划分作业活动并进行危险源辨识,对潜在的危险源不熟悉或不了解时要主动与甲方联系,认真制定具体安全环保措施方案,做到每一个作业活动都有安全措施,现场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既要保证本单位施工安全又要保证交叉作业相关方的安全,在报批开工报告时,附安全措施方案。

  9、 禁区内动火、拆除、爆破、大型吊装、开挖、进入闭塞空间等高危作业,必须事先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管理,并不得擅离职守。

  10、 乙方在动力介质管、重要设备、原有建构筑物附近及燃气、氧气、配电室等重要部位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管理,并不得擅离职守。

  11、 从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工、器具)、施工技术三方面对每项具体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由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各持一份。

  12、 乙方的施工地点如在甲方生产区域,或乙方的施工作业与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交叉,乙方必须在进点施工前,与甲方生产区域所在单位或生产经营活动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经许可后方可进点施工。

  13、 乙方在现场的施工可能威胁到甲方或现场第三方的安全时,必须主动与被影响方联系,根据具体情况共同协商并采取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应书面记录并传达到作业人员;需要甲方协调的,服从甲方的协调和指挥。

  14、 乙方在施工期间自备的设备、设施、工器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如需借用或租赁甲方设备、设施、工器具,经甲方单位领导书面同意后,甲、乙双方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甲方出租、出借的设备、设施、工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交接时乙方必须进行验收、确认,乙方一经接受使用,表示该设备、设施、工器具完好无安全隐患,如果造成事故或其他后果由乙方负责。

  15、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16、 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危险部位必须进行有效的安全保护。

  17、 乙方不得雇用、借用甲方的雇员。如乙方私自雇用、借用甲方的雇员,其在被雇用、借用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18、 乙方在施工现场不得擅自动用或操作本单位以外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

  19、 乙方要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过程物料摆放整齐,安全通道畅通、施工完毕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0、 施工期间应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环境造成的不应有的破坏、防止粉尘、噪声、振动、污水等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施工垃圾、废弃物料要固定存放地点,按时清除。

  21、 使用产生噪声和振动的设备,机动车辆以及其他噪声源,应当采取消声减振措施,产生的噪声、振动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22、 施工、物料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

  23、 施工结束后,应修整和恢复受到破坏的现场环境。

  第五条 乙方独立的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管理 ,甲方进行监督、检查、考核;与乙立生产区域交叉的施工现场和同一施工现场有甲方的其他乙方时,由甲方统一协调、管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协调、管理、监督、检查、考核、

  第六条 事故责任划分

  1、由于甲方单方面责任造成乙方或其他人员安全事故时,由甲方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2、 由于乙方单方面责任造成甲方或其他人员安全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3、无法明确事故责任方的,由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取证、责任划分,明确各方应承担的事故责任或进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对责任划分意见不一致时,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裁定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八条 乙方负责其雇员工伤事故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处理等工作,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应及时通报甲方。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人员安全事故的,每发生一人次死亡扣罚乙方 ~ 元;每发生一人次重伤扣罚乙方 ~ 元;每发生一人次轻伤扣罚乙方 ~ 元。

  第十条 本协议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

  第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按国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对乙方实行相关处罚,此处罚并不免除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而给甲方或业主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补充追加。

  第十三条 本协议所有条款均为协议双方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自愿、平等、协商后达成,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本协议一式八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完工主合同执行完毕结束。

  (以下无内容)

  (本页无正文)

  甲方:

  地址:

  授权代表: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授权代表: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供电协议书8

  甲方:

  乙方:

  甲方自愿将甲方所有位于供电大楼宿舍706号房产转卖给乙方。现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供电大楼宿舍____房产及屋内所有傢俬(沙发一套、饭桌椅一套、床3张、衣柜3只、桌3张、热水器及厨房设施若干)一同转卖给乙方。转买价为人民币贰拾壹万玖仟_____元整(_____元)。

  二、过户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意全程无偿陪同乙方办理公证手续和过户手续。

  三、付款方式:分两期付清,第一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日止付拾万_____元(¥_____元)。第二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付清尾款人民币_____元整(¥____元)。

  四、付清房款之日,房产权、房产证及屋内傢俬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叁仟_____元整(¥_____元),交付甲方购房定金两个月内,甲方不得再次转卖房屋。如甲方再次转卖须赔偿乙方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元)。

  六、如乙方到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重新处理房产,并扣除乙方贰万_____元整(¥_____元)。

  此合同一式四份,双方两位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电协议书9

  甲方:中国石油富平梅家坪加油站

  乙方:陕西飞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因工程需要,乙方需从甲方处接引380V低压电力至施工点,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一、电力接入点:

  中国石油富平梅家坪加油站东侧210国道旁低压电线杆。

  二、电力计量及电费清付:

  乙方负责在接入点处安装电箱,箱内包括电力计量表及漏电保护器;电费经双方抄清电表度数后按月清付(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力部门出具的`发票复印件);电价经双方协商后为1.2元/Kwh。

  三、权力及责任:

  1,甲方: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安全、稳定的电力;并负责为乙方进行在电力使用中外围协调的一切事务。

  2,乙方:乙方确保安全用电,配备足够的电力安全设施,以确保在乙方线路及设备使用发生故障时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安全用电。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乙方完工、付清甲方电费且拆除所有电力设施后失效。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电协议书10

  甲方:

  乙方:

  因工程需要,乙方需从甲方处接引380V低压电力至施工点,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一、电力接入点:

  中国石油富平梅家坪加油站东侧210国道旁低压电线杆。

  二、电力计量及电费清付:

  乙方负责在接入点处安装电箱,箱内包括电力计量表及漏电保护器;电费经双方抄清电表度数后按月清付(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力部门出具的发票复印件);电价经双方协商后为1.2元/Kwh。

  三、权力及责任:

  1,甲方: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安全、稳定的电力;并负责为乙方进行在电力使用中外围协调的'一切事务。

  2,乙方:乙方确保安全用电,配备足够的电力安全设施,以确保在乙方线路及设备使用发生故障时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安全用电。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乙方完工、付清甲方电费且拆除所有电力设施后失效。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电协议书11

  甲方委托乙方自__ __年____月____日至__ ___年_ __月__ __日止完成hh 10kV11线新(改)工程(工程施工合同号:_dxbgfh11008___)。为切实保证现场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甲、乙双发协商,明确安全责任,并同意共同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及《11供电局对外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1供电局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规定,并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对乙方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其符合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8.3条所列的条件,审验乙方单位持有进入11供电局管辖电网安全施工资质证及相应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

  2.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3.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作业,例如: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甲方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乙方制订安全措施并经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4.本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及其他事宜。

  5.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属乙方责任的意外人身伤亡时,甲方应以人道主义精神,尽力协助伤员及处于危险地人员,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并认真落实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_____联系电话:_ __

  公司专职安全机构负责人:_联系电话:___ _ _

  公司技术负责人:________ _____联系电话:__

  工程项目负责人:__ _联系电话:_

  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

  工程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员: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2.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电力管理部门及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与卫生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进入11供电局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及《11供电局对外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1供电局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两票”管理制度及现场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施工,保持施工现场环境整洁、道路畅通、采光充足、通风良好,电气、机械装置等的安全防护设施完备,安全警示标志齐全。

  3.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和监理公司审查认可,开工前由甲方在现场对乙方工作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并许可工作后方可开始施工。

  4.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触电紧急救护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记录在案,进入生产现场的所有人员着装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属国家规定特种作业、危险作业的人员同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

  5.根据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有关规定,为现场工作人员配备符合本工种现场施工安全卫生要求的个人劳保用品;按施工作业不同岗位特点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指导、监督和检查使用情况。

  6.安全用具、安全防护措施、起重设施、手持电动工具、电气设备等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建立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7.乙方应负责实施的现场基本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及应负责的监护责任:

  7.1施工人员工作中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与10kV级以下电压等级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0.7米,与35kV等级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1.0米,与110kV等级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1.5米,与220kV等级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3.0米,与500kV等级的设备保持安全距离5.0米。

  7.2应在施工地点临近带电设备设遮拦、室外工作地点设围栏并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高压试验地点、室外构架上、工作地点临近带电设备的横梁上均应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一经合闸即能送电到停电施工设备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指示牌;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把手上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指示牌;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围栏、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示牌。

  7.3应在施工现场每个工作地点设至少一个监护人,负责监督和看护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是否符合标准。监护人是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负责,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行为。

  7.4根据本工作需要,办理________(变电或线路)第______种工作票,并严格按工作票所列要求进行工作。

  7.5根据本工作需要,办理________级动火工作票,准备_____只_______型灭火器,分别放置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6施工地点应对甲方运行的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设备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护措施。

  7.7其他安全措施(重大的施工项目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甲方审查批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8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三不开工”,即没有经过审批的安全措施不开工;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开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开工。施工中发生疑问,应立即停止工作,弄清问题后,再进行工作。

  三、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其他条款

  1.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2.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乙方将工程合同金额的5%(最低两万人民币)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交至甲方财务部,施工结束后经安全监察部确认无事故违章记录,全额返还乙方。

  四、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任意条款造成事故,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2.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暂时停止直至取消乙方的施工资格,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发生由承包商责任造成的事故、障碍、未遂或违章时,由发包方根据其性质按照有关规定扣取违约金。

  五、本安全协议作为工程施工主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安全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期时,经甲、乙方协商同意可继续执行本安全协议,但应在备注栏注明延期原因和延期时间并分别盖章后方能生效。

  七、备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供电协议书1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满足乙方工程生活用水、电的需要,经与甲方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提供自来水及电源节点,双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在指定的电网、水网接点处向乙方提供方便,乙方接通水、电时自己装置水表、电表;

  二、安装水表及电表后,乙方不可私自换表,如发现甲方有权停止供水、供电;

  三、水、电接通后,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四、水、电付款方式:每月25日抄表一次,按读数在月底前付清水电费。

  自来水价为:元吨、电费为:度,甲方向乙方提供收据为凭;

  五、乙方在安装、使用用电设施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规范,确保安全用电、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如有不尽之处,双方友好协商。

  七、订立协议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工程完工后,乙方承担全部应付款项后,甲方一次性退付押金。

  如乙方在施工中用电用水有违规行为,甲方一旦查到,按已用读数双倍补偿并拒退押金,

  八、以上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电协议书13

  供电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转供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转供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我供电方)委托供电的单位(以下简称转供方)向其他用户(以下简称被转供方)进行转供电力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安全、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转供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转供电关系

  经供电方、转供方和被转供方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协商,供电方委托转供方向被转供方供电。转供方同意接受委托,并向被转供方承担供电义务。被转供方通过转供方获得用电权利,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并向供电方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转供电方式

  转供方同意从其所有的________变电所________出线的________千伏线路________杆向被转供方受电装置供电。

  三、转供电容量

  根据被转供方申请的用电容量,经三方确认,被转供方的用电容量为________________千伏安(千瓦),最大用电负荷为________________千瓦(安)。

  四、转供用电期限

  委托转供电期限为本协议的有效期限。

  五、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1.被转供方通过本协议,依法从供电方获得用电的权利,并根据国家规定的电价、随电价收取费用标准和用电量承担向供电方缴纳电费的义务。

  2.转供方依据本协议承担向被转供方安全供电的义务,并从供电方获得转供费用的权利。

  3.供电方依据本协议应直接受理被转供方的用电申请,并有对被转供方装表计量和收取电费的.权利,承担向转供方支付转供费用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解决被转供方用电指标。

  六、转供电的计量及电费

  1.供电方应按国家规定直接对被转供方使用的电力、电量进行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并负责抄表和收取电费。

  2.供电方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在计算转供方的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扣除被转供方每月用电计量装置实际记录的电量和转供损耗电量。

  3.转供电线路的损耗电量,由该线路的产权所有者负担。

  七、转供费用

  供电方向转供方支付转供费用按被转供方每月的实际用电量以每千瓦时________元计算,每月支付一次。

  八、转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确认,转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_________处。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转供方,由转供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被转供方,由被转供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均应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在运行、检修、停电等操作时,三方应加强联系,相互配合。

  九、违约责任

  1.转供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对被转供方限电、停电。需要依法停限电时,应依法按规定的程序通知被转供方。未按规定的程序通知被转供方停电,给被转供方造成损失的,转供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被转供方责任造成供电方、转供方对外停电,并给其造成损失的,被转供方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供电方、转供方及其他用电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承担因供电方、转供方责任使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3.被转供方未经供电方、转供方同意,擅自超计划指标用电,转供方应通知被转供方自行限电,必要时经供电方同意可中止供电。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三方共同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选择下列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合同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4.本协议自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份。供电方、转供方、被转供方各执________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________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________份。

  6.本协议附件包括: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盖章)___________

  签约人:(签章)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转供方:(盖章)___________

  签约人:(签章)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被转供方:(签章)_________

  签约人:(签章)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供电协议书14

  甲方(供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用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用电方原因,需临时搭线用电,为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电力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址

  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供电方向用电方供电变压器台区为:_____________

  二、临时用电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三、用电性质:_____,执行电价为:____元/度;

  四、用电方用电负荷:___;电能表计为:_____;

  五、电费结算方式:电费按临时安装的电能表电量乘以协议规定电价进行结算,如属无表临时用电,则按下列办法之一结算电费:

  1、实际使用电表计量的电量×协议规定电价;

  2、用电方用电功率(KW)×实际使用小时数×协议规定电价;

  六、用电方用电前需向供电方预交电费____元,用电结束时多退少补;

  七、安全责任

  1、属用电方产权的用电设施,应由用电方负责维护,并由用电方承担因用电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

  2、用电方必须充分保证用电安全,用电方应装有可靠的'保护装置,遇有故障时能迅速切断电源,因用电方故障或超协议容量用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电方负责;

  3、用电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供电方有权终止对用电方供电,并且因此带来的后果由用电方负责;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临时用电设施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电协议书1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和城区供电所(20 )第08号文件精神,经乙方本人申请,自愿与甲方有偿解除劳动用工合同关系,接受企业一次性经济补偿,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的计算

  乙方同意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时,按公司改制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标准938元/年计算经济补偿金:医疗费一次性补贴按每年40元计算。

  二、工龄计算:

  乙方在甲方的工龄计算从20 年9月1日至20 年5月1日止,共计7年零8个月。

  三、解除劳动关系时间:

  甲乙双方自20 年5月1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四、协议事项:

  1、甲方与乙方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甲方依照上述计算方式对乙方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和医疗补偿金15322.00元。

  2、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双方原有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即行终止。甲方给乙方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后,不再支付乙方其他补偿费用。

  五、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和组织各存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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