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作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3-02-22 15:02:52 写作作文 我要投稿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5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5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

  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想说,书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老师。对于迷失方向的人来说,书就是希望的灯塔;对于穿越沙漠的人来说,书就是一眼甘甜的清泉;而对爱书如命的我来说,书就是我人生的.航标。

  每当我遇到喜欢的书,我就会百看不厌。记得去年盛夏,妈妈为我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为了拥有这本心仪已久的书,我可是央求了妈妈许多次。书买到后,那精美的插图、幽默的语言和生动的故事,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便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一天之内就把整本书读完了。

  我最喜欢书中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一个性格冷傲且生活毫无规律的人,同时也是一位闻名遐迩的大侦探。他断案如神,思维缜密且头脑灵活,就连著名的警长在他面前都会黯然失色。

  《五个橘核》案件中,主人公奥彭肖一家三人被三K党追杀。随后伯父和父亲死于非命,奥彭肖不得不找福尔摩斯求救,然而奥彭肖也被谋杀。于是,难过的福尔摩斯想方设法寻找证据,最终惩治了三K党,告慰了亡魂的在天之灵。读完这个故事,我对奥彭肖一家的不幸深表同情。我虽然虽然厌恶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但是福尔摩斯独特的断案手法却深深吸引了我。

  书中还有一个主人公就是华生医生,他是福尔摩斯的得力助手。华生帮助福尔摩斯破获了无数大案奇案。由此我就想,真正的朋友不就是华生和福尔摩斯这样吗?他们人格互相独立,但工作和生活却又相依相偎,共同成就了各自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了我只有通过细致入微的观察,不遗余力调查取证,反复的推敲才会得出正确的结论。如果我要成为福尔摩斯般的大侦探,我不但需要具备洞察秋毫的能力,还要具备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不放过任何细节的处事风格。这就是我读这本书最大的收获。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2

  这是一本厚厚的、表面枯燥无味,但是,翻开却让我如痴如醉、爱不释手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明代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在两千多年前,在我们的神州大地上,这片神圣的热土,发生了什么呢?经历了什么呢?

  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群雄割据,个个都雄心勃勃,都想成为最终的`霸主。后来特别是刘备、曹操、孙权这三个大佬,手握重兵,猛将如云,鼎足三分,打来打去,一场仗打了几十年,终于决出了胜负,而胜者却是新的势力——晋!三国归于晋帝司马炎。

  在曹操、刘备、孙权的起步阶段,要说实力最弱的,非刘备莫属。刘备在事业的起步之初,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不断地投奔他人,常吃败仗。他从一无所有,到一方霸主,他后有追兵还坚持携民渡江,不丢下百姓。刘备告诉我们,一定要有执着的信念,和一颗充满仁爱的心,唯贤唯德,能服于人!

  曹操专权居相府,挟持天子令诸侯。曹操告诉我们,成大事要讲谋略;关羽满腔懊悔:“哎,千万别像我这样心高气傲,得不到什么好结局。”吕布周瑜张飞……他们的人生都有着让我们借鉴、反思的地方。

  以史为鉴,以史为例。从《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做人的真理。《三国演义》本身就是真理,让人明智,让人明理。读《三国演义》,我们是在与英雄对话,与历史交谈!

  这部恢弘的史诗,不论在什么时候去读,去欣赏,去品味,都能领略到它所拥有的深厚内涵!好书不厌百回读,《三国演义》这本书,我还要读很多遍,很多遍……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觉得这句话说得一点都没错。书海是无边的,从小到大,我接触过不少我喜爱的书,但我最喜爱的,记忆最深刻的一本书,却是一本漫画书——《老夫子》。

  《老夫子》是王泽编写的一本漫画书,当我第一次看见这本书的时候,就情不自禁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聚集了人间的悲欢离合,虽然只是卡通人物,只是虚拟的,但也阻挡不了我对它的热爱。

  当我不开心的时候,拿出《老夫子》来看,它里面风趣的卡通人物让我止不住开怀大笑;它里面幽默的对话让我觉得自己好像成了《老夫子》中的一员;它里面优美的风景,让我沉浸在这美丽的景色中。

  当我伤心的时候,拿出《老夫子》来看,虽然主角老夫子在每件事上都是体现出了他的傻,但他这种傻会让我把不开心的事情抛到九霄云外,把整个人都投身到《老夫子》当中,享受老夫子的快乐。

  当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很无聊,拿出《老夫子》来看,它能丰富我的课余时间,同时也能让我感受到老夫子他无比的快乐。

  《老夫子》中的主角——老夫子,他是一个无论事业、交友等生活方面的问题都失败的`人,但在他的伤心之余,也不忘快乐,他愿意用自己去给别人快乐,愿意用自己去换得别人无言以对的微笑。我觉得老夫子这种行为是无私的,我觉得我们都应该微笑地去对待每一天,无私地去对待每一个人,让自己的生活充满快乐。

  这就是我喜欢《老夫子》的原因。它能给我带来快乐,也能教给我一些做人的道理,我喜爱《老夫子》。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

  我有很多的书,有关于天文地理的,有童话,还有一些古典名著,整整摆满了一个书柜。这些书丰富了我的业余生活,开阔了我的视野。

  在这些书当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这本书是妈妈在新华书店为我精心挑选的,文章通俗易懂,并配有精美图画,非常适合小学生读。

  这本书的作者是元末明初著名小说家罗贯中,书中主要描写了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的历史,塑造了一批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展现了“官渡之战”“赤壁之战”等一幕幕让人惊心动魄的.战争场面。

  《三国演义》中英雄人物有很多,像蜀国国君刘备,蜀国丞相诸葛亮,吴国国君孙权,吴国水师都督周瑜,魏国国君曹操等等,我最佩服的是诸葛亮。

  诸葛亮字孔明,他隐居在南阳卧龙岗,那里景色异常秀丽。刘备久闻诸葛亮足智多谋,便到隆中三顾茅庐,请出诸葛亮辅佐成就霸业。他建议刘备联合孙权退曹兵,借东风、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打得曹操几十万大军,一夜间所剩无几,曹操带着残兵败将,狼狈而逃;三气周瑜,为蜀国除掉劲敌;七擒孟获,平定南方;巧施空城计,吓走司马懿;六出祁山,制出木牛流马。每一场战争都是诸葛亮超凡的军事才能的最好体现,不愧为著名的军事家。

  诸葛亮不仅机智多谋,文采也十分卓越。他在临终前,写给太子刘禅的《出师表》中,写出了对先祖刘备委以重任的感激,对后主刘禅的劝诫,对未完的霸业感到不舍,让人看了非常感动。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感受到了战争带给人民的巨大的灾难,让我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和平的生活,让世界永远没有战争!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

  这本书的封面是春天生机勃勃的叶子,绿油油的。我在冬天的一个午后读完了它,因为我想让寒冷的冬天早一点结束,迎来一个温暖的,也是绿油油的春天。

  书里有好多个有趣和感人的小故事,就像一粒粒闪耀的珍珠,穿成了一串美丽的项链。下面,就让我把最漂亮的珍珠擦亮了给你看看吧。

  那是《令人震撼的动物故事》这一章节中,沈石溪爷爷写的《再被狐狸骗一次》。文章主要写了在遥远而神秘的西双版纳,两只狐狸为保护自己的孩子,付出生命的代价的故事。

  主人公是一个上海知青,拎着一只要炖汤的阉鸡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只“奄奄一息”的狐狸。当他放下鸡去捉狐狸的时候,另一只肚皮上吊着几个乳房的母狐狸却把鸡叼走了,“奄奄一息”的公狐狸也刹时蹦了起来,一溜烟逃走了。这就是被狐狸骗的第一次。

  数月后的一个早晨,主人公去古河道砍柴,发现了狐狸窝。公狐狸窜出来,到离他不远的地方,口吐白沫,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看主人公没有上当,它又用牙撕下来了自己胸脯上一块巴掌大的皮;然而,主人公的注意力还在狐狸窝里,因为窝里有几只可爱的小狐狸。这时候,公狐狸将自己的膝盖塞进嘴里,咬断了前腿,露湖了白森森的腿骨,血喷了出来。主人公终于又被公狐狸吸引过去,他又被骗了一次。只是,这一次狐狸付出的`代价是生命,公狐狸血流得太多,它死了……

  看到这里,我差点流泪了,我被狐狸爸爸对小狐狸的爱震撼了。和人的父母一样,狐狸爸爸和狐狸妈妈对小狐狸的爱也是无私的。为了保护孩子,甚至可以以生命为代价。

  “让最美好的文字陪伴着你们度过生命中一个完整的春天。”这本书的封面是这样写的,但愿那几只小狐狸也有灿烂的春天,能在阳光下快乐地成长。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

  一本好书能够影响人的一生。有一本书博大精深,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影响了我的人生观。她就是记载着中华民族兴衰史的《资治通鉴》。

  划过历史的天空,追溯到那统一了六国的秦朝。千古一帝,功过参半的秦始皇统一了货币度量衡。每当读到此处,我便心潮澎湃,有着“海到尽头天为岸,山登绝顶我为峰”的豪情,仿佛自己也站在历史的最高处,有着他那样的功绩,俯视着祖国山河。然而焚书坑儒,六十花甲子,不死就活埋的滔天罪行使他的`双手沾满血腥。此时的我不禁万分惊悚,战栗不已,为那些无辜的生命而悲伤。穿过历史的长廊向汉朝走去,我看到了一位风姿绰约,踽踽前行的女子,她才华横溢,孤独地弹奏着“胡家十八拍”。命运多舛,出自书香门第的她身处乱世被胡人掠去。听着这凄美的曲调我潸然泪下。透过这琴音,我听到了哀怨,听到了无奈,也听到了对命运的抗争。我突然感到生活在现代的女子与蔡文姬相比是多么的幸福。穿过历史的长河继续前行,我看到了一副男耕女织,路不拾遗的和谐景象。原来我走进了北魏太武帝统治的时期。他屡下诏令“宜宽租赋,与民休息。”减少了百姓的负担。他马踏柔然,击败南朝,消灭了中原割据的势力。我随他一起纵横沙场,任那刀光剑影在眼前闪过,我随着他长帆过海,豪情满怀,英雄气概,在心间回荡。

  《资治通鉴》让我与所有历史人物一起浮沉,与他们一起体验悲欢离合。每当是国力繁荣或是惩治了奸臣时总是激动不已又兴奋异常,每当奸臣当道,忠臣倍受打击,诸多不公平的事情发生时,我总是气愤恼怒,为那些奸臣的行为愤慨。它引导我勤奋学习,立志上报效国家,下造福人民。它影响了我的一生,丰富了我的生活,激励我奋发向上,陪伴我一同前行。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7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一本书都像一颗灿烂夺目的珍珠,一朵芳香四溢的鲜花。而我最喜爱的就是被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史记》全书有本纪十二篇,表十篇,书八篇,世家三十篇,列传七十篇,囊括了从黄帝至汉武帝共三千多年的历史。让人读罢不禁拍手叫绝。

  《史记》为二十四史之首,它是中华民族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千古之绝作。初读《史记》,也许只是冲着它的名气,渐渐地,我被书中的人物吸引:雄才大略的汉武帝,老奸巨滑的刘邦,统一中国的秦始皇……历代君王在我脑海中闪现。

  还有那大将军的风采:英勇善战的卫青,誓灭匈奴的霍去病,戎马一生的李广,不禁使我由衷赞叹。再读《史记》,才发觉它的博大精深,也钦佩史学泰斗司马迁的文采,字里行间无不展现华夏文明,段落中渗透了多少血汗,语言如此简练,三千年的灿烂文化竟被一本书表现的淋漓尽致,真是一本不朽的巨著啊!书中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书中的.历史故事给了我许多启示,古人的教训使我铭记在心,而历史也似乎喜欢开玩笑,若不是晋国的一分为三,就没有了后来的秦始皇统一中国;若不是汉武帝信服奸臣,就没有后来冤死数千人的巫蛊之祸。而原因只是在那一念之差。

  书中有一个人物使我铭记在心,他是一位光明磊落具有巨大价格魅力的千古义士;他是一位襟怀坦荡失败得令人扼腕叹息的本色英雄;他就是项羽,一位具有传奇色彩的历史人物,他最终失败了,是因为优柔寡断,但他在人们心中仍是一位壮士,一位英雄。他大起大落的人生也告诉我:不能儿女情长,要有足够的计谋。历史上的故事都告诉我们一些道理,使我们回味无穷。捧起《史记》,午后的温暖阳光照射在充满墨香的书页上,我的思绪也随着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史记》,你是我的一生至爱!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

  我有一本《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它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封面很漂亮,天蓝色的塑皮面上画着九个打着“?”号的盒子,盒子上有动物、植物、昆虫、机器人、机械、星体等九种物体;反面,画有一只装着鲸的盒子和一只小老鼠。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日常生活科学、动物科学、植物科学。昆虫科学、地球科学、人体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各个领域。 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个问题答完后就有一幅漫画,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记住了。 这本书的形式有点像一台“联欢会”。在每幅漫画上都有一只小老鼠、一只小猪和一个小男孩,他们就像是“联欢会”的“主持人”;解答的问题,就像是“台词”;每幅漫画就像是一个小“节目”;读书时,就仿佛在看一台“联欢会”。 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雌蚊只有在产卵之前才吸人的血。”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少年百科知识问答》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蚊子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地光”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寻找答案,在第26页找到了这个答案。

  原来,地光是地震的前兆,有时如带状,有时如条状,还有柱状、片状、球状、火状等形状。红色的地光较多。 《少年百科知识问答》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9

  世上书本千千万,这本不行我就换。总有一本书是你的最爱。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有的人喜欢看纸质书,有的人喜欢看电子书……无论是哪一种,只要是适合自己的就行。

  在我看过的书中,我最喜爱的一本就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里面有很多发人深省的句子令我深受感动,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平凡的人也可以这样的伟大。也是从这开始让我开始对路遥的作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书中有很多激励人的句子:“我是一个平凡的人,但一个平凡的人,也可以过得不平凡”、“命运往往就是如此——有的人事事不顺,有的人一顺百顺”……这不是与我们很多人平凡的生活都相似的吗?

  在我们经常抱怨生活的不易的时候,那些看透彻的人,还在努力的生活着,把平凡的生活过得有意义有价值。命运都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自己不努力改变,为何要埋怨他人?无论是什么人,处在什么样的地位,我们都有机会改变现状所拥有的'一切。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值得我们好好的去阅读,感受作者所寄托的感情,追求自己的幸福。它最伟大的地方就在于告诉人们:该如何在社会上生存,怎样让自己更加的了解自己,把自己变得更加的优秀。努力奋斗始终都是我们的人生追求,这是一条漫长的道路,但我们始终在路上,不要半途而废,要勇往直前,朝着终点前进、探索。

  与书中的人物相比较,我们最大的优势就是我们现在的生活水平比他们的要好,但如果我们不努力,不奋斗,与失败者又有什么差别呐?人生最大的悲哀就是留有遗憾,生活永远都是美好的,虽然有各种困难和挑战,但也不能掩饰生活的美好。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0

  我崇敬那些出口成章,妙语连珠,非常博学的人,他们惟妙惟肖的语言使我心驰神往。

  我爱千丝万缕的《家》,欣赏千变万化的《西游记》,伤感震撼人心的《悲惨世界》,同情生死相随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然而。我最喜爱的是孤岛求生的《鲁宾逊漂流记》。

  我喜欢他执着的个性,为了心中的渴望,他不顾父母的反对放弃了安稳的生活,踏上了风雨飘摇的轮船,开始了惊心动魄的航海之旅。我喜欢他的勇敢和智慧。在经历了生死擦肩而过后他没有放弃航海之旅而是迎难而上,直面困难,在沦落为奴隶后他不甘于向命运屈服,他用自己的机智勇敢摆脱了束缚,赢得自由。我喜欢他孤岛求生的坚韧不拔,面对荒无人烟的小岛,他没有自生自灭,而是选择与命运抗衡,他不畏艰难。一次次地从毁坏的`船仓搬出食物,他不怕挫折面对辛苦种下的种子的死亡。他总结经验,再接再厉。我喜欢他的慈悲善良,当他眼见惨无人道的食人场面时,他愤恨不平,并决定冒死救人。他的身上闪现了人性的光辉。

  古人云: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我不敢说鲁滨逊成就了多么伟大的事业,但他却成就了自己不平凡的人生。他经历胆小怕事者所不能想象的困难,他体会过贪生怕死者所不能体会的漂流。

  我爱这本书,更爱一遍遍地阅读那惊心动魄的文字和情节,我喜欢并深刻铭记它所给与我的精神。畏缩不前的人永远都无法看到风雨后绚丽多姿的彩虹,相信自己,敢于挑战困难,直面挫折,才会迎来黎明的曙光。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1

  今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叫做《信鸽花脖子》。这是来自印度的达恩·葛帕·默克齐的作品,这个作品曾获得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的金奖。

  《信鸽花脖子》是一本对生命和自然充满爱与关怀的书。里面讲了一只名叫“花脖子”的鸽子与恶鸟搏斗,在暴风雨中迷航,还在世界大战中冒着枪林弹雨为盟军传递情报的故事……花脖子的故事不仅将鸽子的生活刻画得细腻迷人,还将大自然的壮丽、奥秘和残酷描写得淋漓尽致。故事讲述得那么动人,以至于你永远不会忘记花鸽子的冒险传奇。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战争中,花脖子冒着危险传达信息的情节了,在战争时期,一切似乎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在花脖子刚刚起飞的时候,大炮就向它开火了。大炮在它的身边炸开,可它毫不畏惧地运用了它的智慧,它躲在树后,见一切都安静了,才又飞上了天,向自己的营地飞去。敌人的神枪手们又开始向花脖子射出了“弹雨”,花脖子的右翅膀被击中了,好在没伤到骨头,它继续忍着疼痛飞行。上天好像是要考验花脖子,敌军的飞机又从后面追了上来,花脖子面对着枪林弹雨与敌机展开了较量:花脖子一会儿翻跟斗、一会儿左躲右闪,快到时,一颗子弹打中了它的左腿,那只左腿只剩下筋还连着,在空中晃着。就这样,花脖子飞回了营地,完成了任务,敌机也被击落。

  花脖子身上的那份勇气是值得我们敬佩的。正是它那毫无畏惧的心,支持着他奋力前进,它不愧是一名真正的勇士。花脖子之所以能成功,除了他身上的勇气之外,还有它心里的那份执着,这份执着,让他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不顾自身危险,坚持完成了任务!

  一只信鸽尚有它的传奇,何况是我们人呢?希望在今后的人生经历中我们也能用自己的勇气和执着去体验到各式各样的传奇。你有没有情不自禁地喜欢上它呢?如果喜欢,就快来和我一起读读它吧。记住!它的名字叫做《信鸽花脖子》。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2

  这几天我正在读一本关于中国历史的书——《中华上下五千年》。

  轻轻翻开这本书,我便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吸引了。这里的故事可真精彩,其中我最喜欢三国时期的一个故事——赤壁之战。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曹操势力最大,平定北方后便计划一统天下。这时刘备和孙权联合抗曹,用水陆联军打败了曹操的`八十万大军,这就是赤壁之战。这场大战是中国军事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还产生了“草船借箭”“借东风”“火烧连营”等好几个典故。此战之后,刘备借荆州发展壮大,从此形成三国鼎立之势。

  读了赤壁之战,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曹操八十万大军却敌不过孙刘联军呢?我们来分析分析都有什么原因吧。

  首先,曹操已经平定了北方,兵多将广,一直打胜仗,非常骄傲自大。这次又带着八十万大军攻打江东,自我感觉一定会大胜;而孙刘在面对强敌时则放下矛盾联手抗曹。其次,曹操兵将多为北方人,骑兵重甲很厉害却没有水战经验,更不了解江东河道。曹操自以为很聪明,将船用铁索连接起来,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而孙刘水军大都督周瑜非常了解长江,士兵善水战。再次,聪明的诸葛亮利用江面大雾,草船借箭,得了十万支便宜武器;他又巧借东风、火烧连营,杀得曹军片甲不留。

  赤壁之战,孙刘联军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大伤了曹操,充分说明了战场上不是谁兵多将广谁就能胜利的。

  爸爸告诉我,遇到事情时千万不要学曹操,即便自己很强大也要怀着谦虚谨慎的心去面对;处理事情时要善于利用各种条件,要学会与朋友分享、合作。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有机会我再一一介绍给大家吧!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3

  书,如同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让我不再迷茫;书,如同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书,如同一只红玫瑰,沁人心脾,神清气爽……

  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童年》。

  这本书讲述的是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此书通过一个儿童无邪的眼光,向读者生动的展示了19世纪中叶俄罗斯社会底层人物的生活,描绘了许许多多社会小市民丑陋和愚昧的生活风貌以及当时俄国的宗教、丧葬等民风民俗。这些回忆有助于我们了解沙皇俄国那个时代的风貌,了解一代文学大师高尔基童年时的社会环境。

  小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一种浓厚的、色彩斑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仿佛是由一个闪亮而且极端诚实的天才美妙地讲出来的'悲惨童话”。在叙述童年中,几乎每遇到意见较大的事,都会引起他一种意识的觉醒,在作品中的表现就是每一件事情的叙述之后都紧随一句或一段哲理性的语言。

  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人的丑陋面貌。这使我不禁想到自己的童年真是太幸福了,每天被父母宠着;每天大鱼大肉吃着,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如果有人欺负你,父母会毫不犹豫地教训那人一番。而高尔基呢?却是什么也没有。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珍惜自己金色的华年。

  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我打开了蕴藏无穷力量的宝藏。如今,我的生活依然离不开书。闲暇之时,翻开一本书,旁边放上一杯热茶,安静祥和。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那本书——《童年》。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4

  “看书时间到了,看书时间到了!”老妈又开始了,唉,我只好抓起书看起来。我看过许多书,有,《三国演义》, 《西游记》,《水浒传》……如果你要问我,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你:“《十万个为什么》。”关于这本书还有一个小故事呢!

  有一次,我在家里吃饭。把一块骨头随便扔在了地上,不过一会几只小蚂蚁“行动”了!它们先是用头触一下那根骨头,然后迅速地返回窝内,又过了一会,一个蚂蚁小分队来了,它们排列有序,一个“小队长”在前面打“先锋”,到了目的地—骨头,便把骨头抬回窝,它们按着来的路线返回,由于好奇,我在它们周围用手指了一圈。它们便乱了,像无头苍蝇

  一样在圈里乱了套。我拿起《十万个为什么》想找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终于找到了,原来蚂蚁出窝前,会留下一种特殊的'气味,如果蚂蚁找到了食物便会按气味原路返回,如果搬不动它会回巢叫工蚁帮忙,如果你在它回巢时在四周划一个圈,会把它留下来的气味打乱,因此它会一直在这个圈里走来走去,没完没了。我知道了,那么我还有一个疑问它们它们为什么要先用头触一下呢?经过仔细查找,我终于把这个问题也给解决了,原来它们头上都有一个触角,这对触角就像一个信号仪,只要它用触角触一下食物,就能知道食物能不能吃了,如果能吃,它就会用头触一下另一个蚂蚁,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直到传到蚁窝里,然后大批大批的工蚁会来到食物旁边,拉回窝内,看到这儿,我才高兴的笑了起来,因为我又从书中学到了一点知识。

  听完这件事,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爱《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了吧!因为它每天都可以让我学到新知识,解开谜题。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5

  我向大家介绍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书名叫《苹果树上的外婆》。书里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安迪,他有爸爸、妈妈、姐姐、弟弟,还有一只小狗,却没有奶奶和外婆。几乎每个孩子都有奶奶和外婆,可是安迪没有,这让他很难过。然而有一天,安迪爬上了一颗苹果树,在那里他突然看见自己的外婆。外婆的打扮很奇特,还有很多新鲜大胆的主意。接下来的日子,安迪爬上苹果树,外婆陪着他玩游乐园,去草原上套野马,到海上去探险…….。在一次海上探险过程中,安迪在恶劣的天气下丢下了外婆,可是外婆并没有生安迪的气。当安迪看见蓝色的远方,海岸隐约可见,他们的船就要到达印度时,安迪却被邻居新搬来的老奶奶从苹果树上叫了下来。就这样安迪认识了新来的老奶奶。老奶奶家的鹦鹉、金鱼、金仓鼠都那么有趣,老奶奶的故事也那么奇特。

  从此以后,安迪再也没有爬到树上,也再没有看到外婆。安迪和老奶奶成了好朋友,老奶奶帮安迪补袜子,还给安迪做蛋糕。安迪帮老奶奶买东西,还把自家的花移栽到老奶奶的花园。更重要的是,安迪不想向任何人透露的`有关外婆的故事,现在都愿意讲给老奶奶听了。安迪觉得自己很幸运!起初一个奶奶都没有,现在有两个了,一个外婆,一个奶奶,而且可以给一个讲另一个的故事。这本书语言活泼、优美,情节生动、有趣、引人入胜。3月26日星期天的上午,我开始读这本书时一下子被它吸引住了。平常星期天,妈妈都会让我看一些卡通片放松一下。那天我一直在看这本书,都忘记要看卡通片了。妈妈担心我一直看书会损伤视力,就说要带我去超市逛逛并给我买最喜欢吃的巧克力。想到诱人的巧克力,我情不自禁地咽了下口水。可是我实在是太喜欢这本书了,就想一口气读完。最终我还是抵抗住了巧克力的诱惑,继续专心看书,直到把书读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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