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书心得精选15篇
当我们对人生或者事物有了新的思考时,将其记录在心得体会里,让自己铭记于心,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家》读书心得,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家》读书心得1
《黑熊舞蹈家》是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故事集。收录了六只熊和两只狮子的故事。其中"母熊大白掌"描写了主人公"我"与猎户亢浪隆在捕猎母熊大白掌的过程中,亲眼目睹母熊大白掌为了救小熊仔不惜粉身碎骨的气概,作者对母熊大白掌在生死存亡关头的细致描写让人深受震撼,使人深刻反省猎杀动物的这种用生命作杀害的残忍事件。
《黑熊舞蹈家》中通过写两只性格才能都不一样的'黑熊,在人类社会权威的影响下,而发生的命运转折,折射人性缺点的问题。特别是圆球在"真阿宝"和"假阿宝"两种身份间转换的困难,可以让读者对动物和人类的深入思考。
"美女与雄狮"有趣地描绘了动物野性被驯化的过程,并警示我们,力量和驯化力的矛盾的存在,一种反驯化力的破坏力一旦破土而出,带来的后果不堪设想。
多么温暖的故事啊,我现在才知道动物也是和我们人类有一样的感情,一样的思想,这本书告诉我们每一个生灵都是神奇完美的,就像特意创造出来的`。无论是什么样动物,都是人类在地球上的良师益友,让我们要好好的保护动物们吧!
大家平时一定被欺骗过吧,说不定自己也欺骗过别人。但是你们知道被欺骗得后果吗?
阿宝是阳光大马戏团的一只熊。它可不是普通的一只熊,它是一只有艺术细胞的舞蹈熊,它会跳探戈,会华尔兹,会……它也是阳光大马戏团的明星熊,经常会出去表演。在马戏团中,还有一只熊,叫做圆球,圆球只是个配角。
一天某国的元首夫人来阳光大马戏团参观,点名要求最出名的阿宝陪她跳一曲华尔兹,因为元首夫人年轻时是个舞迷。阿宝正好表演完了一场,情绪有些不佳,于是高导演便让圆球来代替阿宝。元首夫人跟圆球跳完一曲后感觉很不错,便大大的鼓励了阳光大马戏团。就这样,圆球阴差阳错的代替了阿宝。不幸的是,在那天,圆球和元首夫人跳舞的照片被拍了下来。很多人慕名而来,观看“阿宝”(圆球)的表演。
阿宝被落在了笼子里而“阿宝”则在外面接受万众瞩目。阿宝在笼子里愈发的孤单了,它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它终于了解到它被欺骗了,于是它绝食了,最后死亡。
看,这就是被欺骗的后果。欺骗,终究不是什么好事。
《家》读书心得2
我想这书最适合青春的人去读,十岁,刚入世事,见的不多,有活力有激情,这书最能激起这样的人的兴趣。他们或许会像觉慧一样反抗旧的东西,去追寻理想和新生事物。
而我现在读来确实已经对觉慧有了自己的判断,我有时不能完全赞同觉慧。我有时很同情觉新,甚至觉得觉新的做法并没有什么异常。而对觉民,更是觉得他成熟、冷静,对世事有自己的判断,又能够忍耐自己所厌烦的东西,有能够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这样才是正确的。人或许只有积极抵抗与消极抵抗相结合,才能活得更好,最后觉民不是活得了幸福,并在家中长期生活下去?或许这样的结局更适合普通人。
但我想作者并不是我以上一段的意思,他希望年轻人能够奋起反抗,去接受新思想,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这个世界。
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觉得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就是一个人的三方面。每个人都是同样的矛盾体,而对于任何事情的做法,都有着三种不同的计划,恰是三兄弟身上所体现出的性格与行事方式。看书时,会觉得有时自己是觉慧,想要反抗,却困难重重,又对社会抱怨多多,有时是觉新,虽名“觉新”,却很“守旧”,逆来顺受,接受着命运的安排,有时又觉得自己是觉民,可以对他人有着强烈的同情,可是试着用语言抚慰每一个人心灵的伤。
我想我或许是被书本毒害太深的'一个人,终究不能如觉慧一样。
再来说说这本书。
这本书很难说是悲剧还是喜剧。因为瑞珏、梅、鸣凤、爷爷的死、大家庭的没落,不得不说是悲剧。而最后觉慧去上海追寻新思想,觉民得到幸福,这又给此书留下了希望。但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都是一部厚重的书。
此书的语言很简练,却又很深刻。作者在书中有大量评论的话,并将这些话与叙述将结合,这是些具有普遍意义的经过提炼的话,将这种深刻有理的话语寓于具体事情之中,更显出其深刻见解。正如有一段是即将睡觉,便将人的性格与世事和睡觉联系起来,有一段是将花园里的湖,便说这个家就像湖一样,表面平静而内里波涛汹涌。
而总体来说,语言叙述性很强,并有张有简,很流畅,点到为止。详略恰到好处。
我想这部书从整体上来说是值得一读的,你会看见厌烦的有趣的上一辈人,看见积极反抗的下一辈人,还会看见在社会之中漂浮着的这一辈人。你会看见这个社会,或许还会看见你自己。
《家》读书心得3
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其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他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一百多年来一向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家》读书心得4
今天我读了一本获得国际儿童文学小说大奖的小说——《桥下一家人》。
今天,我读完了《桥下一家人》这本书,我非常感动。
这本书讲了: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巴黎横跨塞纳河的大桥下住着有一个叫阿曼德老流浪汉,他在大桥下遇到了一个傲慢的女人和三个小孩,三个孩子让阿曼德给他们当爷爷,请求他不要离开,阿曼德找到了家的温暖,后来他们生活在一起,他们看见了许多有趣的玩意,遇到许多离奇的事,他们一直生活在一起。我认为老流浪汉很伟大、很善良,因为当孩子们住在他的桥洞里时,他不但不生气,而且给他们东西吃。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能得到孩子的'尊重与孩子妈妈的认可。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冬天的寒风吹不散一家人温暖的爱,让我深深地感到了家的温暖。让我们去体谅别人,在心中装下别人,哪怕是钢铁也会被融化!
《家》读书心得5
《家》是巴金的代表作,作为《激流》三部曲之一,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
《家》这部分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用巴金老先生自己的话说:他“所要展示给读者的乃是描写过去十多年间的一幅图画”。高氏豪门外表上诗礼传家,书香门第,但掩盖在这层帷幕之后的,却是内部的相互倾轧,明争暗斗,腐朽龌龊,荒淫无耻。为了维护这个作为封建制度的支柱而又面临崩溃的家庭,以高老太爷和高克明为代表的那些卫道者,竭力奉持着礼教和家训,压制一切新的事物,甚至不惜以牺牲青年为代价。这就又加深了新与旧、当权势力与被压迫者的矛盾,并使年轻人遭受巨大的痛若。在《家》中,就有梅表姐的抑郁致死,瑞珏的悲惨命运,鸣凤的投湖悲剧,婉儿的.被逼出嫁……这些青年女性的不幸遭遇,无不是封建制度以及礼教、迷信迫害的结果。作者通过这些描写,表现了深切的同情和悲愤,并向垂死的制度发出了“我控诉”的呼声。
本书向我们充分的展现了封建社会家庭的面貌,封建的思想意识把人们一个个逼上了绝路:大少爷“高觉新”终日思念“梅”;“鸣凤”因被迫婚自尽;“觉新”的表妹因大人思想保守,有病不能及时医治,最终死了。当今社会,新的思想意识层出不穷,现在的思想是开放的,并不局限于传统的观念,新的资讯通过各种渠道传送到我们面前,开拓了我们的视野,给我们灌输了最新的有益的思想意识;变封建为开放,变传统为创新,变专制为民主,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在巴金的《家》中,在那封建社会中,不敢像我们那样开放,不敢创新,没有民主;但现在有了,还有了互联网,有了电视,有了计算机,有了……有了很多可以让我们了解最新资讯的渠道,这一对比,证明了社会在发展,人类文明在进步,精神境界在不断的提升着。我们可以向《家》里面的“觉民”、“觉慧”学习,接受更多的资讯,敢想敢做;还要以《家》中的“觉新”为借鉴,不要一味的盲目的顺从,否则到头来还是苦了自己,要为自己的理想去奋斗。巴金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在三兄弟中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导致他身边最亲的人死的死,走的走。虽然他感到无比的痛苦,但这种痛苦却并没有让他改变自己的性格,只是在思想上有了些许转变,但这种转变并不足以让他有所行动,他还保留着那分懦弱。而三兄弟中的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觉慧那边,但他并不象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在必要的时候也回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因此在整个大家庭中,只有觉民和觉慧站在同一阵线上的,其他人则全是旧社会,旧体制的拥护者,可见觉民、觉慧和这个大家庭的隔阂有多么深,所以觉慧除了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制外,也恨透了这个只有旧体制和旧制度的大家庭,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以此表明他抵抗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家》读书心得6
你有家吗?那你会了解“家”在桥洞的感觉吗?
《桥下一家人》主要描述了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阿曼德,他的家就在漂亮的巴黎塞纳河的桥洞里。一天傍晚,他回“家”时却发现自己的“家”被三个陌生的小孩和一只小狗霸占了,生气的老人要把他们赶走。后来,在与孩子们不断的交流与接触中,在三个孩子不断地叫他“爷爷”时,老人善良的心逐渐逐渐的软化起来。孩子们的妈妈白天要工作,老人便帮忙照顾他们。带他们上街去看新鲜的事物,让他们了解巴黎繁华的另一面;并带他们去认识新朋友.......但孩子们想要的并不是这些虚无缥缈的表面,老人深深的知道,孩子们最需要的其实就是一个真正的家,而不是在桥底下的“家”。老人决定实现孩子们的愿望。他以崭新的面貌改变了自己,并找到了一份宝贵的'工作,万幸的是,这份珍贵的工作还能为老人提供一间房子。善良的老人将和孩子的妈妈一起支撑起一个属于孩子的真正的家。
我一口气看完了这本获得国际大奖的书。我真真切切地喜欢上这本书,因为它让我懂得了:不管房子有多大或者多小,豪华或者简陋,只要充满爱和欢笑,就是一个温暖的家,就是一个让人向往的家。
《家》读书心得7
这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期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之后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感人的就是苔丝在忍无可忍的状况下,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最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最后解脱的日子。苔丝在对的时间遇到不对的人,或许她的命运本该这样,在所谓贵族家庭后代光环的后面,她那不思进取的爸爸和她那一心想要女儿嫁进豪门的妈妈,注定纯洁的苔丝要遭受捉弄。我同情苔丝,但我加懂得了人要学会保护自己,世界不是天堂,多一个处处留心的心眼,会让你的人生更加顺利。懂得爱护自己的人才会去创造财富,美化生活。
《家》读书心得8
读了《家》之后,我久久不能平静,我为他们的命运感到悲哀,为他们的经历感到难过,为他们的执着与反抗而感动,闭上眼睛,他们好似就在我眼前,我也好似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感受着那些泪水,痛苦,在命运里苦苦挣扎。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其中既有专横,冷酷的高老太爷,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珏,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高家是一个封建的大家族,在奉行旧礼教的高老太爷逼迫下,长孙觉新妥协了,放弃了和表妹梅芬的爱情,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娶了素不相识的瑞珏。可最终命运还是给了他致命的一击,他一生挚爱的两个女人都在如花的年纪香消玉损了。觉新是一个具有双重性格的人,他清醒但又软弱,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和责任最终将他推向深渊,他成为了家中最大的受害者和牺牲品,爱情的丧失,妻子的死亡,理想的破灭。一个个沉重的打击如排山倒海般向他袭来,他终于战胜了自身的软弱,终于在沉默中爆发,终于选择了反抗。
封建礼教与新潮思想,压迫与反抗,这些激烈与深沉的矛盾充斥着整本书,而友情、亲情、爱情以及那所有包含着美好、善良以及那所有值得感动的东西却好似一股股暖流涤荡着这片孤寂,使黑暗中得以浮现出跃动着的星光,并随着小说线索的行进,慢慢的发出耀眼的光芒。一个有一个的人因为黑暗而死,而那些留下的,那些在黑暗与矛盾中潜行着的人却分明有着一股激流在推动着。这股激流因为矛盾而真实,因为矛盾而珍贵,因为矛盾而深沉,因为矛盾而被赋于真正的.内涵。而人们在这股激流中寻找着新的自我,弥补着情感与思维方式的不足。
在黑暗与矛盾中,那些被激流鼓舞着的人,有的勇敢地保护着自己青春的棱角不被抹去,有的即便被抹去了却又最终找回;然而这其中最重要的,确是这股激流在本质上教着一代又一代崇高而理性地探求着所有的事与物,追求着理想,追求着自我价值的一种崭新的体现。因为追求,因为崇高,这股激流才永恒地感动着一代又一代,永不停息。
《家》读书心得9
巴金笔下的《家》描述了一个五四时期封建的大公馆里。在这个大家庭里,有个三兄弟,姓高,名叫觉新,觉民,觉慧。高老太爷是这个家庭的权威。三兄弟都有着创新的的精神。
大哥觉新是一个忍受者,他虽然有着新思想。他是这个大家庭的长孙,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他被剥夺了学业与爱情。待父亲去世之后,家里的重担子都落到了他的身上。他只能默默地忍受着,忍受着家庭里任何命运的不公,忍受着自己心爱的梅表姐默默的守寡而不能陪伴在她的身边,忍受着爷爷的任性妄为……他只是一个忍受者,仅仅只是一个忍受者。
和觉新比起来,觉民就比较开放多了。他和弟弟觉新一起接受西方文化知识的熏陶,有着先进的思想、昂扬的斗志,是新时代的新青年。不久后,觉民爱上了张太太家的女儿,琴。琴是高家亲戚里面最美丽、最活泼的姑娘,她也是一个有着理想、有着抱负的勇敢的新青年。觉民白天忙着功课,晚上按时去琴那里教书。
觉慧是这三兄弟中最具批判与反抗意识的一个人,也是当时社会进步青年的典型代表。他是一个“人道主义者”,平等地对待各个阶层的人。
最后觉新终于领悟到了是旧的制度、礼教和迷信夺去了他的青春、他的幸福和他的前途。他意识到了这一点,而他又不能够抵抗这一切,他只有绝望,只有痛苦,他就此醒悟了,同二弟觉民一起,助三弟觉慧终于逃离了这个家,使他们被束缚着的家,到上海去一面求学一面从事进步的`革命工作。
我认为觉新,觉民和觉慧就是现在社会中三个不同的人群。觉新就相当于社会中刚刚毕业求职的大学生们,他们不停地去聘职,而他们只能听公司老板的命令。对于这些,他们只能默默地承受,他们不敢对老板倾诉,也不敢反抗,他们就像觉新,在这个大公馆里面,不敢说话,不敢反抗。觉民觉民就像现实中的中年人,非常稳重,成熟。而三弟觉慧就像冲动的青年,不顾后患地去追求。这样虽好,但是不顾后患未免表现得太冲动了。
《家》是巴金的著作,是《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封建社会中旧制度的无情,它给我的印象很深。
巴金说:“我不要单给我们的家庭写一部特殊的历史,我所要写的应该是一般的封建大家庭的历史,这里面的主人公应该是我们在那些家庭里常常见到的,我要写这种家庭怎样必然地走上崩溃的路,走到它自己亲手掘成的墓穴。我要写包含在那里面的倾轧、斗争和悲剧。我要写一些可爱的年轻的生命怎样在那里面受苦、挣扎、而终于不免灭亡……我写《家》的动机也就在这里。”
《家》读书心得10
《阅读点燃智慧:冯德全早教方案2》是我国著名早期教育专家冯德全教授的经典成果之一。作者从婴幼儿的认识特点和汉字的特色及阅读的规律等方面,论证了早期认字阅读的可能性,并从人才成长的角度论证了早期认字阅读的必要性,有力地驳斥了“汉字落后论”“早期识字难”“识字影响智力发展”等种种传统谬见,并提出了“生活游戏是婴幼儿早期识字阅读的最佳课堂”等观点。作者详细介绍早期识字阅读的原则和方法,并提供了早期识字阅读各年龄段的教学说明及参考教材。本书既有令人耳目一新的理论创新性,又有极强的可操作性;论证有力,实例丰富,深入浅出,雅俗共赏。无论是对婴幼儿的父母、老师还是教研究工作者来说,本书都是极其宝贵的“礼物”。
???书中的第二讲“生活游戏是婴幼儿早期识字阅读的新的里程碑”中说到婴幼儿期的识字阅读远非只是目的,重要的是通过游戏识字和习读低幼读物,催发智力和培养孩子的优良性格,给孩子插上腾飞的一翼。因此,在早期对孩子进行识字阅读可促进孩子的个性品质的发展,具体表现在:
1.发展孩子的注意力
四五岁的孩子动则活跃,静则专心,他们对故事、儿歌等极有兴趣。所以,早期识字阅读充分利用孩子的无意注意,及早锻炼他们的有意注意,经过早期识字阅读诱导的孩子的注意力很快地发展起来。
2.锻炼孩子的观察力
婴幼儿看一个字与看一幅画、一张邮票有同样的兴趣,对他们来说,这些都是陌生的、新鲜的、奇特的。孩子这时的识字全凭影响,而两岁后的孩子就能观察、分析字形结构,学习比较和辨析了,孩子的观察力就可得到锻炼。
3.培养孩子的记忆力
记忆力实在集中注意和用心记住的活动中锻炼出来的。孩子从小做识字游戏,常常会得到赞扬和鼓励,记忆人物不断明确,记忆习惯就会很快养成,所以记忆效率大多就会直线上升,孩子的记忆力就会打得较好的培养。
4.发展思维能力和想象能力
人的思维和想象是须臾不能离开语言的,因为语言是思维的工具,语言就是“思维流”。人一旦离开语言,思维和想象及其参与的行为就不存在了,那就无异于动物看待世界一样。然而从高层的思维和想象的发展来看,对人影响最深的还是书面语言。因此,早期识字阅读对促进婴幼儿思维、想象的发展是最有明显成效的.。
5.陶冶优良性格并培养七爱书的情操
早期识字阅读接触最早的自然是儿童文学,而儿童文学作品中最不乏勤劳与懒惰、善良和邪恶、勇敢与怯懦、创造与保守等方面的动人形象和他们之间的斗争。这些形象对激发孩子高尚的道德情感,健全他们的人格益莫大焉。
6.培养孩子的自学能力和习惯
只有具备自学能力和独立思考的精神,才能主动吸取前人的学识精华,提出问题并加以研究,解决问题并有所创新。这样的个性品质最容易在早期阅读和日后的广泛阅读中获得发展,所以早期识字阅读能教会孩子学习。
可以看到孩子经过早期识字阅读后会受益匪浅,因此,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更应该重视孩子们的早期识字阅读,不但要做好自己指导孩子进行早期阅读,同时还要对家长做好孩子早期阅读的指导工作。
《家》读书心得11
暑假里我认真读了《在教育家的智慧里呼吸》一书,启发感动颇多。这本书告诉我们:教育是以人的发展和培养为目的,必须以人化的方式进行,良好的教育就是一种以人为本的教育,是一种基于人性和人的理解的科学,教育活动(包括教学)是一种发展和提升人性、人格及人品的重大实践。也就是说,教育离不开人,以人为本的教育才是良好的教育。
尊重的需要:引导学生前提是了解学生,了解学生的前提是尊重学生。把学生当成朋友。尊重学生,这种尊重不仅要体现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更重要的是还要体现在日常的教学过程,做错了事,不要首先批评他,应该循循善诱给他讲道理,要把他们当成一个生命的主体来看待,这样的话你的教育工作才可能取得成功。所以这就要求我们把学生当成朋友,尊重他,教育他,发展他。由是观之,尊重学生是教育他们的前提和基础。尊重学生也是我们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起码应该具备的一个基本素质。也是新课程所追寻的基本理念。
认可的需要:我们的孩子,特别是我们现在正接受初等教育的小学生、中学生更需要家长、老师、朋友给予赞许和认可,以树立他们的自信心,优化他们正在成长的心理素质,从而实现他们人格的完善和健全。因为他们认为家长、老师或者朋友对他们的.认可是对他们自身努力的一种最好肯定。他们幼小纯洁的心灵才会得到最大的满足。这是素质教育的要求,也是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的起码要求。
求知的需要:学生的主业当然是增长知识与才干,对于大多数老师来说传道授惑是他们的主要责任,但对于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老师来说,未必能在知识的传授方面给予多大帮助,但在获取知识的态度和方法方面,却能够提出合理的建议,帮助学生录求最有效的学习方法,以完成学习期间的求知任务。
以人为本的教育是尊重人发展规律,注重个性多样化,关注人性的教育。以人为本的教育也是教育的本义,这个暑假无数教育家引领着我重温和回归教育的本义,让我们一起《在教育家的智慧里呼吸》,一起实践以人为本的人性教育,一起为了快乐自由的理想教育而努力。
《家》读书心得12
夏日的午后,阳光暖软,从窗缝和门缝后悄悄溜进来,在地上、墙上留下影迹,一排排,整整齐齐,像琴键一样。我左手托着下巴,另一只手轻轻翻动《千家诗》的书页。
还记得那个酒入愁肠,七分化为月光,余下三分化为剑气的李白吗?“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是他在赞美杨贵妃的倾世姿容。“一为迁客去长沙,西望长安不见家”是他流放夜郎时依旧孤傲清高的性情。“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是他背井离乡,想大醉一场,忘却对故乡的思念,豪情万丈。“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是他送别朋友时的依依惜别之情。邻家传来一首《长安忆》,清丽伤感的音调让我恍若梦回大唐,好像看见李白衣袖飘飞间留下一片康桥彩云。李白的诗词或华丽,或浪漫,或豪放,都令我回味无穷。
让我最欣赏的是孙逖的《宿云门寺阁》。“香阁东山下,烟花象外幽。悬灯千嶂夕,卷幔五湖秋。画壁余鸿雁,纱窗宿斗牛。更疑天路近,梦与白云游。”云门山下,缕缕佛香缭绕着寺阁,繁花如烟似梦,飘渺梦幻,那里幽静美丽得如同世外桃源。红日渐渐西沉,晚霞把天空渲染得流光溢彩。寺阁悬起灯盏,四周的'山峰高大险峻,像一道道屏障。寺阁的布幔又被卷起,与五湖的秋色相对。壁画褪去了往昔华丽鲜亮的颜色,只剩下了南飞的鸿雁。不光是诗人,我也怀疑天路是否已近在眼前,与白云同游天界。这样的美景,怎能不让人陶醉?
犹记当时年少,窗外传来朗朗读诗声,未脱去童稚的调儿拨动了我的心弦。那来自遥远时空的淡淡情思,如同一位手执书卷的美人,惊鸿一瞥,天地顿时失去了应有的颜色。
渐渐长大,不再满足于摇头晃脑地读诗、背诗,便拿着毛笔学学那些儒雅的诗人,抄诗、品诗,有时也会幼稚地写写根本就不成调的小诗。每当笔尖轻轻掠过纸上,墨汁流淌,形成字迹,心里就会产生一种极大的满足感,仿佛一笔一生莲,笔笔莲花开。
有时看着一首首诗词,心里也会做做梦。远离俗世的喧嚣纷扰、灯红酒绿,在青山隐隐、绿水悠悠的地方驾一叶扁舟,独自一人遨游天下,寻一寻谪仙人李白,讨一壶陈年佳酿,绣口是否也能如他一般吐就盛世云烟与繁荣;见一见陶渊明,体验一下“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的隐居生活。
不得不承认,诗词就像一杯香茗,氤氲着久久不散的醇香;不得不感慨,人生路漫漫,若能诗词常驻,诗情永驻,也算幸事!
阳光轻笑,从指尖,从书页上跳跃。诗词传唱千家,古典魂韵流传千古。我愿在这慵懒的午后,捧一卷清雅的《千家诗》,偷享清欢乐浮生, “风也萧萧,雨也萧萧,瘦尽灯花又一宵”。
《家》读书心得13
记得初次接触巴金老先生写的《家》,是在初中。那天晚自习回家,躺床上无聊,就打开收音机,正好听到音频里在读《家》里的一个片段。
当时第一个感觉,描述的是一个大家庭里的故事。已过去六年了已不记得那一段是讲什么了,只记得好像是过年,公馆里的气氛。事后,又听老师讲课涉及到一些些。这就为我以后读这本书的兴趣打下了基础。
第一印象书中人物刻画活灵活现,惟妙惟肖。其间的描写真实得让我觉得身临其境。于是泡书店时,就让我毫不犹豫地买下它。
我读书耐心不足,所以看书时,走马观花般读完。在这期间,我的心充满了悲愤与怜悯。读完之后,心情依旧沉重,气愤那个社会,那个家庭。同时,我又庆幸,这样的社会已成为历史。我们是幸福的,生活在一个崭新的时代。
给我最沉的心情,就是其中包含血泪的女子命运。温顺驯良的梅表姐与觉新,因为双方母亲在牌桌上有了磨擦,就被儿戏般拆散。终究没能和真心相爱的觉新一起。后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在痛苦折磨中悲哀寂寞地离去。
觉新的.妻子瑞钰,在陈姨太之流闹“血光之灾”的邪说中哀命,这个善良贞静的女子,在难产的呻吟最后,都没能见上自己的丈夫一面。这是多么悲伤。
这些青年女性的不辛遭遇,无不是封建制度以及礼教、迷信迫害的结果。都只能流着泪形容憔悴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家》读书心得14
《桥下一家人》这本书的故事描述了贫穷与贫穷之间的爱与温暖。
故事中的主人公阿曼德是一个流浪汉,他是“受不了孩子”的人,因为他“怕孩子们会偷走他善良的心”,“怕一个家会拴住他的自由”。然而,当他在桥地下遇到三个孩子和他们的妈妈凯尔西特夫人组成的一家后,他的.思想逐渐发生了变化。凯尔西特夫人对一家人的看重给了贫穷中的孩子很大的信心。
在故事的结尾说到,阿曼德的心已全被孩子们“偷”去了,他的自由也被这家人拴住了。这家人愿意认这个与他们不沾亲故的老人。
阿曼德作为他们的爷爷,而阿曼德也愿意当他们的爷爷,最后还为他们去找工作,阿曼德找到的工作能为他们提供住所。这样,阿曼德是一个有家的人了,他有工作了,他不再是流浪汉了。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爱的力量是无穷的,任何东西都打不败它。
《家》读书心得15
今天下午看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这样一个有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这本书的价值。我只想简单说明一下他笔下的女人——苔丝。
看到“痴情女”和“路漫漫其修远兮”,感觉很难过,很压抑。泪水绕着我的眼睛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我看完了。虽然已经结束了,但是真正看到的时候还是觉得很难受很难过。多少个字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但我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苔丝——的纯真之美。她是一个美丽的乡村女孩。虽然她有贵族血统,但她依然单纯美丽。它不是外表,而是内心优雅和纯洁的表现。她有一颗纯洁自然的心,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虽然偶尔会被乌云遮住,但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粹最透明的东西依然是蓝天。
我一直在想,如果当初没有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过上不同的生活。然而,16岁的乡下姑娘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突然知道自己是大贵族的后代,想通了如何享受贵族生活,于是他强迫苔丝娶她。结果,天真的苔丝遇到了那个毁了他一生的男人。他是苔丝命运中不可避免的敌人。它带走了苔丝所有的梦想和追求梦想的能力,带走了苔丝年轻纯洁的欲望。可是,我们天真无邪的姑娘还是那么纯洁,那么单纯,让人珍惜。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于是她去了几百英里外的一个奶牛场工作,在那里她遇到了第二个她不应该遇到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一个她真正爱过的人,但我一直认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他的虚伪。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整个身体将是悲惨和迟钝的。然而,克莱的出现在悲剧背后涂上了更深的颜色。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他梦游的时候也不会表露自己的感情。然而,他仍然被道德所束缚,无法接受这一切的突然。
正是因为苔丝独特的纯洁,克莱爱上了她,向她求婚。是苔丝自己窒息了对克莱的爱的涌动。他用他的爱伤害了那个无辜的女孩,给了她幸福的希望,也抹杀了这一切。她用全部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然而,当苔丝向情人坦白自己受伤的过去时,所谓的情人犹豫了,詹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因为她不理解她的情人,感情也不坚定。
苔丝的心碎了。当她帮助自己的伤口小心翼翼地向亲人展示时,她想要的是理解,而不是原谅,但她残忍的爱人却在虚弱的苔丝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他不是一个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到了他对苔丝深深的眷恋,但是当苔丝的扭曲违背了他表面上所鄙视的宗教时,他别无选择,只能退缩,他是那么的开放不羁。
苔丝以后又要独自面对生活,还要对父母隐瞒真相,假装很开心,从那点生活费里给父母寄钱。随着克莱的离开,苔丝从事着最肮脏、最累人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磨难。这个时候,那个一直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始终记得,有一天,丈夫可以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很幼稚。
苔丝喜欢克莱,视克莱为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说他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一切思想都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那么苍白无力。美貌和高贵的血统可能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很天真。
苔丝看到克莱回来的时候伤心欲绝,苔丝也伤心欲绝。她抑制不住内心的仇恨,拿起刀,在刀头上发泄了多年的屈辱和艰辛,刺伤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然后他跑到黑暗的路上,追逐她的天使.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个美好的日子,但是苔丝对爱情的报复却以悲惨告终。一切都很平静。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心爱的人经历了一次真正的蜜月,这是她生命的最后一站,也是她最终获得自由的一天。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了死胡同。在最后也是最漫长的一个快乐的夜晚…在她生命中最后的一次日出,她带着对生活的遗憾和对另一个美好世界的爱。
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善良无辜的女孩最后会这样。她怎么了?漂亮?无辜?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才是你美丽、悲伤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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