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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以用权心得体会
严以用权心得体会,权利是一把双刃剑,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严以用权心得体会,欢迎阅读!
严以用权心得体会【1】
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
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
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
严以用权,就是要依法用权,按制度办事,坚持用权为民,心系百姓。
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谋私。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用法律明确权力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筑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轨道。
当前,国务院正在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的任性空间越来越小直至完全“驯服”。
无论是明文规定的党章、党纪、国家法律,还是长期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都是每一个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没有人有资格搞特殊、当例外,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
衡量一个干部合不合格,懂法律、守规矩是一条重要标准。
严守规矩是共产党人的政治基因。
在艰苦卓绝、危机四伏的革命战争年代,一次不起眼的逾矩、不经意的越界,可能就关系到自己和组织的生死存亡。
有人说,现在我们条件好了,时代环境今非昔比,如果太强调规矩,未免有些僵化、不近人情;何况,党员干部也是人,只要不是原则问题,某一时某一地稍微突破一下,无关大局、不伤大雅,“问题不大”。
类似这种心理,值得引起重视,必须严加防范。
领导干部更要心中有戒,带头遵守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领导干部要甘当人民公仆,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把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坚持用权为民,做到心中有责。
好干部焦裕禄、杨善洲几十年里不知帮多少百姓解过忧困,但从没有让子女占公家一点便宜,从没有用公权为亲属办过一件私事,从没有给亲友批过一张违背原则的条子。
焦裕禄、杨善洲能做到“三个从没有”,就因为他们把共产党人的权力观当成了终生信仰,各级领导干部都应像焦裕禄、杨善洲那样牢固确立正确权力观,秉公用权。
用好手中权力,真正做到为人民尽职尽责,最根本的是要在世界观人生观上过关。
作为领导干部,要弄清人为什么活着这个问题,要弄清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在党和人民的考验面前要像焦裕禄、孔繁森同志那样,心里想着人民群众,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最高行为准则。
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把群众的呼声、疾苦当作大事,把党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之中;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兢兢业业、奋不顾身地工作,运用手中权力为人民谋利益。
如果做官不做事、做官当老爷,如果空话套话连篇,说一套做一套,搞形式主义、花架子,弄虚作假、浮夸虚报,甚至民权谋私、搞权钱交易,台上讲勤政廉政,台下搞不正之风,那就会丧失领导资格,就会使手中的权力变味、变质,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权力意味着责任,没有不承担责任的权力。
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实实在在的成绩。
在其位,谋其政。
用好权力,首先就要明确职责所在、要求为何,对该干的事做到胸中有数,不能当“糊涂官”,行其权,尽其责。
职责范围的事,就当尽心尽力,决不能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后退,满足于当“太平官”。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
若只得意于手中的权力,淡漠或忽略自己应尽的责任,就会导致渎职,甚至谋私。
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一旦权力不作为,乱作为,责任主体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
结合自身实际,我认为在严以用权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要及时纠正。
第一,群众观念不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
作为分管司法局基层工作的领导,自己不能经常深入基层,倾听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呼声,即便下基层调研,也仅仅到司法所简单地了解情况,很少入村入户,很少与当地群众有面对面的交流,体察民情民意,有时存在走过场的情形。
第二,对待不正之风抵制不够坚决。
对下属的请吃,顾及面子,做不到严加拒绝。
参加公务接待、会议招待等活动,注重场面、排场,对经费使用把关不严,有超标情况的发生。
第三,担当意识不足,敢抓敢管的意识差。
在工作中由于害怕得罪人,所以存在刻意回避矛盾和问题的情况,好面子,怕麻烦,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
因此,结合“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尤其是对“严以用权”方面的学习,我深刻思考权力该如何用的问题。
我认为,权力必须严用、慎用。
严以用权,要善用底线思维,严格“限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为官用权当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自警自危,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就越大、担子就越重。
把权力关进“笼子”,无异于用制度强化了底线、强化了准绳、强化了权力边界,让人不敢也无法越雷池一步。
严以用权,要善用法治思维,严格“制权”,使权力遵循法律的轨迹。
“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更不能法外用权。
权力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才能让行使权力的人步步受“制”,让掌握权力的手规矩起来,从而打消一切侥幸心理、投机心理。
严以用权,要善用监督思维,严格“亮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能见度,让权力接受最广泛、最严格的监督,暗箱操作就无处藏身,权力寻租就无租可寻,潜规则自然就会“见光死”。
此外,还要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要坚持民主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的原则,针对关系群众利益、全局利益的问题,努力做到不压人,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按规矩办事。
敢于接受来自各方的批评和意见。
三要强化正风肃纪,对于不正之风,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对条规戒尺心存敬畏。
作为领导还要对下属干部强化教育和监督。
四要推动我局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健全,为权力的行使营造好的制度条件,让领导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其他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严以用权心得体会【2】
现实生活中,常会听人讲,我也不是官我也没有权,没有必要约束自己。
但我想,官不是权的代名词,权亦不是官的专属称谓。
有权的不一定都是官,简单的例子:学校的老师是官吗?不是,但他(她)们很有权,所教学生的调度皆由他(她)们;幼儿园的阿姨是官吗?不是,但她们很有权,所有的孩子都得听她们的;普通的工作人员是官吗?不是,但他(她)们面对服务对象的时候,他(她)们又都很有权;一个人别看在单位是个白丁,可回到家却又神气起来了,因为老婆、孩子得听他的,他有权了……
严以用权从党员领导干部的层面讲,责无旁贷必须践行。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它不是你身份的摆设,而是你真正服务于人民的多与少,接近人民的多与少。
现在一个很奇怪的现象,职位越高,老百姓见的难度越大。
久而久之成了老百姓心中可望不可即的摆设,完全走向了老百姓当家人贴心人的反面。
如果任其发展蔓延,就真的成了老百姓眼中的空中楼阁岌岌可危了。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时刻躬下腰来,接地气,和老百姓打成一片,把老百姓的事捧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在行动上,才称上真正的为老百姓用好权当好官。
否则,总是仰起头,接空气,必将随空气而流走,终将被老百姓所唾弃不留念想。
严以用权从普通工作人员的层面讲,亦应责无旁贷必须践行。
作为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来讲,不论你是不是党员,单位给了你一摊工作,就给了你一个平台一份责任,这个平台直接面对着你所服务的对象,这份责任直接反映着你服务的好与坏。
过去常听老百姓形容一些部门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衙门作风,而现实中,这一衙门作风是否得到根除,直接取决于每一名迎接老百姓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关乎的不仅仅是他个人的形象问题,更关乎着整个单位的荣辱走向。
过去曾到一银行办事,遇该银行一名职员对一储户的需求非常不耐烦,结果储户当即将公司上百万元的资产转移到其它银行。
结果,银行失去了一个好的大客户,这名职员势必也要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
再比如,前一段电视、报纸和网络曝光的某些幼儿园私下给入园孩子服药一事。
所造成的影响更是触目惊心。
严以用权对普通工作人员来讲,亦真的不是儿戏。
严以用权从个人家庭的层面讲,更是责无旁贷必须践行。
当今家庭中比较流行的就是妻管炎,可妻官炎的最大弊端就图片在于日益把丈夫推到了犯错的风口浪尖。
试想,你管得他口袋总是一清二白,可作为一名男人他总得有应酬有交往吧。
怎么办?一来二去,天长日久,小金库不可能不产生。
可一旦小金库产生了,不露是好手。
但世间毕竟没有不透风的墙,总会有露的那一天。
露了怎么办?有的人会怒不可遏,大打出手;有的人会静坐宁思,反躬自问;而真正的智者,会从此留有空间,多一份包容与理解,把家中的独权变成两人的共享,其结果自然是家和万事兴。
教育孩子也是一样,不能父母一个往东一个往西,让孩子无所适从。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是他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孩子的一言一行,为此父母更应慎言慎行,不要随便行使家长的权利,给孩子以包容,率先垂范潜移默化中引导孩子学会执著永不言弃,学会感恩知恩图报,学会钻研勤学不倦。
这样我们的家长权才是最佳的把握。
正因如此,权对于个人的家庭而言,真的应严以用权,慎者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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