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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禁燃禁放工作新闻稿

时间:2024-01-30 13:32:57 王娟 新闻稿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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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禁燃禁放工作新闻稿(精选14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各种新闻稿频频出现,新闻稿顾名思义就是具有新闻价值的消息,最能体现出来的便是新闻稿是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台、杂志、电视等方式进行传播。写新闻稿真像想象中那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春节禁燃禁放工作新闻稿,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春节禁燃禁放工作新闻稿(精选14篇)

  春节禁燃禁放工作新闻稿 1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指示精神,确保辖区群众平安祥和、绿色环保过年,调兵山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大队多措并举切实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

  大队长朱巍带领全体民警对辖区企业、商铺、居民小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对辖辖区商贸业主、小区居民群众宣讲《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相关规定,并在辖区张贴宣传通知单。

  二是坚持巡回管控。

  春节期间,尤其是除夕、初一等燃放时间集中时间点,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坚决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通过此次宣传,在辖区形成“人人皆知禁燃禁放”的浓厚氛围,确保辖区不再出现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新春佳节,举家欢度。请辖区群众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平安绿色过年。

  春节禁燃禁放工作新闻稿 2

  为全面做好春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洁净、文明的生活环境,确保辖区群众过快乐祥和的“绿色年”。近日,侨兴街道组织人员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检查行动。

  行动开始前,侨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陈绍钟同志,侨兴街道党政办主任傅萍萍对此次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将街道干部职工及专职消防队分为3个巡查组。并明确提出工作要求,希望巡查人员认真排查,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禁物品的要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随后,各巡查小组深入辖区实施“地毯式”排查,特别是容易出现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祭祀用品店和杂货店。此次整治行动共出动人员37人次,重点排查了16家祭祀用品店和杂货店,发现两家商铺违规售卖烟花爆竹,对违规商铺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将违禁品进行收缴。

  通过此次禁燃禁放巡查行动,让更多群众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高了辖区群众的安全和环保意识。

  春节禁燃禁放工作新闻稿 3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度烟花爆竹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护“春节蓝”,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周密部署、全面出击,从源头管控、末端监管和宣传引导入手,确保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落实落细。

  一是全面动员部署。

  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配合县禁放办、绩效评价中心对包保片区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分局执法大队迅速行动,合力抓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

  二是强化源头管控。

  协助应急管理部门加大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遏制烟花爆竹流入我县禁燃区。集中力量配合属地政府区商铺、超市、集贸市场开展排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产生环境污染的'行为。

  三是强化末端监管。

  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禁燃、禁放检查力度,特别是在除夕、初一、初二、初五、初六、初八、十五等重点时段,落实巡查执法力量,及时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

  会同宣传部门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危险危害、法律责任和典型案例等的宣传力度。通过微博微信、发放传单、宣传车等方式,大力宣传禁放工作要求,取得群众的支持和认可,为共同守护涡阳“春节蓝”营造良好的群众氛围。

  春节禁燃禁放工作新闻稿 4

  1月13日上午,为最大限度减少烟花鞭炮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及市区蓝天办相关文件精神,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街道组织工作人员对春节期间禁燃限放工作开展宣传。

  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倡议书。

  此次行动组织了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志愿者进小区、进楼栋开展“地毯式”宣传,通过粘贴《通告》、发放倡议书、电子屏滚动播放、微信群转发等形式,让相关要求人人知晓、人人参与,让禁燃限放要求深入人心。《通告》中明确规定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道、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上述限制燃放区域,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每日早上6:00至24:00(其中除夕为早上6:00以次日凌晨1:00)为可燃放时间,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是漂亮,但是有时候看到小朋友在放烟花还是会有点担心他们的安全,一不小心就会炸到手、崩伤眼睛,而且放完之后空气中那气味难闻,好久都散不去,我完全支持禁燃限放工作。”市民郑娭毑对社区工作人员说道。

  往年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也屡见不鲜,所产生的气体和噪声对环境也造成了污染。青园街道在此呼吁大家,为保障自身安全和健康,请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不违规购买、燃放、运输、销售、存储、携带烟花爆竹。环境保护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大家同呼吸、共命运,是蓝天保卫战的践行者,更是受益者。

  春节禁燃禁放工作新闻稿 5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渭南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增强居民环境保护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渭南市临渭区杜桥街道办事处召开春节期间禁燃禁放工作安排部署会及推介会,并利用垃圾收集车沿街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杜桥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及村组干部向辖区居民、商户耐心讲解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重要安全意义,传播环保观念。在辖区楼院、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禁燃烟花爆竹告知书、悬挂条幅、入户宣传,利用沿街商户LED屏等多种形式宣传,使辖区居民在知悉烟花爆竹禁燃规定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逐户签订《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承诺书》,倡导居民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年,在营造禁放氛围,达到人人皆知、人人遵守的效果。

  下一步,渭南市临渭区杜桥街道办事处将继续做好宣传、监督工作,营造全民参与“禁放烟花爆竹,共建绿色家园”的浓厚氛围,引导居民群众用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度过春节。

  春节禁燃禁放工作新闻稿 6

  新春佳节临近,为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平安过节。近日,河南开封尉氏县小陈乡组织安监、应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工作人员,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排查行动。

  行动中,工作人员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对重点商户和可能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进行了检查,并向商户宣传了今年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要求各商户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禁止违规经营行为。集中排查进行的`同时,组织宣传车辆沿街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下一步,小陈乡将继续加强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宣传和督导检查力度,为全乡人民群众营造安全、和谐的节日环境。

  春节禁燃禁放工作新闻稿 7

  为全面深化巩固辖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有效预防、坚决遏制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大气污染、安全事故和爆炸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月16日,武陵区南坪街道生环办联合街道安监站、城管中队、南坪派出所、市场监管南坪所等部门共同开展禁燃禁售专项检查行动。

  行动现场,检查人员深入辖区沿街商铺,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行动,劝导商户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非法售卖烟花爆竹。重点对临时售卖、流动售卖烟花爆竹的售卖点进行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商户普及相关政策,并没收发现的全部烟花爆竹。同时,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通过流动车小喇叭循环播放、小区业主群发布通知、每栋楼入口处及小区宣传栏张贴“禁燃”海报等多种形式,让更多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并动员辖区居民踊跃检举、揭发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南坪街道将持续开展禁燃禁售专项检查行动,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为辖区居民欢度春节保驾护航。

  春节禁燃禁放工作新闻稿 8

  烟花爆竹燃放是春节期间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为巩固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成果,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改善空气质量为重点,以满足环境管理为导向,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工作“耳目”和“哨兵”作用,加强禁燃禁放的'监控工作。

  据介绍,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粉尘,特别是春节期间,受小风、逆温、静稳等不利气象多发影响,大气环境容量偏低,城市建成区范围燃放烟花爆竹释放的有害气体和粉尘会急剧积累,难以扩散,极易加重雾霾污染,刺激人体呼吸道,损害市民身体健康。为此,市生态环境局全天候盯控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空气质量数据。

  同时,市生态环境局调派单颗粒质谱监测车,实时开展颗粒物污染组分监测,结合激光雷达扫描,对红谷滩区建工学校、东湖区林业公司等站点开展污染溯源。“当发现数据指标出现污染高值问题时,我们会第一时间通过‘南昌智慧环保’平台,将问题线索交办至县区、乡镇等属地有关部门快速处置,全力保障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清新的春节。”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工作人员袁超表示。

  记者还了解到,自20xx年南昌市实行《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来,我市春节期间未出现因本地烟花爆竹燃放引起的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主要指标持续改善,较禁燃禁放前PM2.5浓度改善65.7%,PM10浓度改善65.1%,有力回应了老百姓对优良环境质量的迫切期待。同时,禁燃禁放也有效减少了噪声污染扰民问题。

  春节禁燃禁放工作新闻稿 9

  春节将至,为巩固烟花爆竹禁燃禁售成果,河南尉氏县邢庄乡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大排查活动,从源头上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要求各村务必提高思想认识,组织人员到沿街商铺、企业进行排查,引导辖区村民树立安全环保意识,营造珍爱环境、文明过节的生活氛围;各村通过大喇叭、微信群、宣传条幅、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倡导文明新风,营造禁燃禁放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强化督导检查,应急办联合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不间断对辖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进行严厉打击,确保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落到实处,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春节氛围。

  春节禁燃禁放工作新闻稿 10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通过入户宣传、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以及签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在辖区广泛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请严格遵守市政府发布的通告,春节至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月12日,吉阳分局月川派出所民警林永吉带队前往丹州社区,走进沿街商铺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

  活动中,月川派出所社区民警通过发放宣传单、粘贴禁放公告等形式向群众全面宣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提醒居民遵守相关禁燃规定,争做文明公民。同时对群众、商铺人员进行反电诈宣传,指导帮助群众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

  荔枝沟派出所社区警务队走街串巷、进村入户,现场讲解、答疑释惑,在醒目位置、店铺门口等处张贴通告,鼓励群众动员亲朋好友从自身做起,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主动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亚龙湾派出所组织民警辅警深入小区、社区,通过讲解安全常识、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营造“人人知道禁放,人人参与禁放”的浓厚氛围。

  大东海派出所采用集中宣传和上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人流量大的`商场以及各大酒店等公共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倡导居民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不购买、不运输、不存储、不燃放烟花爆竹,通过点对点开展宣传教育,确保人人知晓。

  同时,民警对辖区商户和超市是否有烟花爆竹储存和销售情况进行排查,向沿街门店经营者进行宣传,签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期间,吉阳分局共出动警力123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150份,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625余张,向群众普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知识2460人次,签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419份,有效增强了辖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春节禁燃禁放工作新闻稿 11

  春节临近,连日来,娄星区双江乡根据区安委会《关于迅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清剿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乡应急办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管理所等部门对全乡重点集市开展了烟花爆竹“打非”清剿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全力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此次行动对双江乡辖区内规模较大的10余家经营商户进行了全面清查,发现个别经营商户小规模违规仓储销售烟花爆竹。针对此类行为,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收缴了价值1600余元的违规仓储销售烟花爆竹,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经营商户立行立改问题7个,并对相关商户负责人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安排专人跟进,确保类似行为不再发生。

  双江乡作为洪家山森林公园所在地,辖区内林区面积广阔,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森林火灾隐患较大。近年来,双江乡大力推动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常态化,安全生产总体态势平稳,同时通过乡党委政府的大力宣传、全力推进,目前辖区内各行政村通过村规民约倡导约束村民群众节俭过节、禁放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下一步,双江乡将继续加大爆竹安全检查力度,同时不断强化压力传导,督促各村加强日常巡查,严禁在本村辖区内,特别是林区范围内出现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杜绝因燃放爆竹而引发的森林火灾,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

  春节禁燃禁放工作新闻稿 12

  2月1日-2日,区安监局按照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对辖区内所有可能进行烟花爆竹销售的场所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大检查。

  检查中,区安监局根据“暗查暗访”和“四不两直”相关规定,对6家大小超市进行突击检查。经查,2家超市(世纪华联超市和江之南生活超市)正在经营销售少量的.烟花爆竹。该局当即要求2家超市立即整改,将少量烟花爆竹搬离经营场所,除合法自用外,不得违规销售。其他4家超市(九杏生活超市一店及二店、珍舟日杂、云海超市)经查,未发现销售经营烟花爆竹,安监局要求4家超市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处罚一起。

  结合这次检查,区安监局还向6家超市着重宣传了《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时告知被查对象,下一步该局还将不定期开展突击暗访和“回头看”,全面杜绝区内非法经营零售烟花爆竹现象,确保集中区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

  春节禁燃禁放工作新闻稿 13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打击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20xx年12月26日起,孝南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开展烟花爆竹专项安全检查。

  执法人员对肖港镇、西河镇、祝站镇、陡岗镇及朱湖等地18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及一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逐一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用电安全隐患、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消防器材设备配备不齐全等情况,并督促指导零售店及批发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整改。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对烟花爆竹经营户开展了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了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安全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烟花爆竹安全销售环境。

  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巡查和检查力度,对存在无证经营、违法违规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绝不姑息,坚决打击,消除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安全隐患,杜绝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春节禁燃禁放工作新闻稿 14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储存、销售安全。扬州市应急管理执法监督局按照《关于开展春节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市6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部分零售户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检查中,检查组重点查看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零售户的.现场安全条件和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内容包括:烟花爆竹是否按照规定储存及摆放,是否有私库,是否存在烟花爆竹存货超量,是否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齐全,店铺周边是否存在违规带电、带火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按计划开展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立即整改。同时,执法人员还积极向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零售户宣传安全知识,详细讲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条件,要求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零售户依法、文明、安全储存、经营烟花爆竹。

  通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有效规范了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秩序,提高了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为营造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氛围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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