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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子百家中的名家

时间:2022-10-05 21:29:38 学习方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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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子百家中的名家

  名家是先秦时期“诸子百家”的学派之一。一起来看看的诸子百家中的名家相关介绍吧。

  诸子百家之名家

  名家是先秦时期“诸子百家”的学派之一

  名家” 以辩论名实问题为中心,并且以善辩成名的一个学派,又称“辩者”、“刑(形)名家”。

  按,“名”就是指称事物的名称,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概念”;“实”就是“名”所指称的事物。

  名家之所以被称为“名家”,就是因为他们同样是在“思以其道易天下”的过程中,为了播其声,扬其道,释其理,最先围绕“刑名”问题,以研究刑法概念著称;以后逐渐从“刑名”研究,申延到“形名”研究、“名实”研究。

  围绕“名”和“实”的关系问题,展开论辩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但由于他们的研究方法奇特,按汉代司马谈所言,是“控名指实”,“参伍不失”,因此,虽然名家擅长论辩,但其论辩又流于“苛察缴绕”,疙疙瘩瘩,诡谲奇异,所以历史上一直名声不好。

  历物十事

  以主张世间万事万物皆是“合同异”的惠施曾说出以下十个命题,而天下辩者更以此与惠施相应,终身无穷。

  一: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

  二:无厚不可积也,其可千里。

  三:天与地卑,山与泽平。

  四: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

  五:大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

  六:南方无穷而有穷。

  七:今日适越而昔来。

  八:连环可解也。

  九: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

  十:泛爱万物,天下一体也。

  合同异

  合同异之辩所谓“合同异”,即认为万物之“同”与“异”都是相对的,皆可“合”其“同”“异”而一体视之。

  该派以宋国人惠施为代表。

  惠施提出著名的“历物十事”,即“天与地卑,山与泽平”“泛爱万物,天地一体”等十个命题,也就是我们今天同物不同号,同号不同物的主张。

  离坚白

  所谓“离坚白”,即认为一块石头,用眼只能感觉其“白”而不觉其“坚”,用手只能感觉其“坚”而不觉其“白”。

  因此“坚”和“白”是分离的、彼此孤立的。

  该派以赵国人公孙龙为代表,“白马非马”“坚白石二”等命题由其提出。

  白马非马

  “白马非马,可乎?”曰:“可。”

  “白马非马,可乎?”曰:“可。”

  曰:“何哉?”曰:“马者,所以命形也。

  白者,所以命色也。

  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也。

  不可谓无马者,非马也?有白马为有马,白之非马,何也?”

  曰:“求马,黄、黑马皆可致。

  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

  使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异马也。

  所求不异,如黄、黑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与不可其相非明。

  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曰:“以马之有色为非马,天下非有无色之马也。

  天下无马,可乎?”

  曰:“马固有色,故有白马。

  使马无色,有马如已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

  白马者,马与白也;马与白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

  曰:“马未与白为马,白未与马为白。

  合马与白,复名白马,是相与以不相与为名,未可。

  故曰:白马非马,未可。”

  曰:“以有白马为有马,谓有白马为有黄马,可乎?”曰:“未可。

  ”曰:“以有马为异有黄马,是异黄马于马也。

  异黄马于马,是以黄马为非马。

  以黄马为非马,而以白马为有马;此飞者入池,而棺椁异处;此天下之悖言乱辞也。”

  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者,离白之谓也。

  是离者有白马不可谓有马也。

  故所以为有马者,独以马为有马耳,非有白马为有马。

  故其为有马也,不可以谓马马也。”

  曰:“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

  白马者,言定所白也。

  定所白者,非白也。

  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

  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马独可以应耳。

  无去者非有去也。

  故曰:白马非马。

  指物论

  《指物论》乃公孙龙子的认识论,篇中讨论了认识的特点以及认识与事物之间的关系。

  其为文以同一词兼表不同概念,判断中常省略主词,推理中又常省略前提、隐藏结论;其结构则为提出论题、自我辩驳、自我答辩。

  由於其辞曲折,其论诡谲,致使全篇晦涩难懂,遂成千古之谜。

  原文:

  “物莫非指,而指非指。”

  “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非指者天下,而物可谓指乎?指也者, 天下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

  以天下之所有,为天下之所无,未可。”

  “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也。

  不可谓指者,非指也。

  非指者,物莫非指也。

  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者,非有非指也。

  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

  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指也。”

  “天下无指者,生於物之各有名,不为指也。

  不为指而谓之指,是兼不为指。

  以有不为指之无不为指,未可”。

  “且指者天下之所兼,天下无指者,物不可谓无指也。

  不可谓无指者,非有非指也。

  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

  指非非指也,指与物非指也。

  使天下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天下无物,谁径谓指?天下有指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径谓无物非指?且夫指固自为非指,奚待於物而乃与为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