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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土的先秦乐器

时间:2022-10-05 23:52:51 艺术类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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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土的先秦乐器

  安徽出土的先秦乐器【1】

安徽出土的先秦乐器

  摘 要:本文从安徽音乐考古成就及其概况调查起,论及的安徽省所出土先秦乐器的历史发展,由此剖析出土乐器的特点及乐器的文化结构功能,并进而探索安徽音乐考古成就应用于高校教学的可行性。

  文章首次宏观地概论了安徽在先秦文化中的乐器历史特点。

  关键词:音乐考古;古代乐器;安徽音乐史

  作为人类起源的重要区域之一,现在行政区划版图下安徽省曾在和县发现了距今24-28万年前的直立人化石[1]、在巢县发现了距今16-20万年前的早期智人化石。

  而作为文明的起源,在全省各地已发现40余处距今8千年前的旧石器时代遗址、400余处距今4-8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遗址。

  特别是凌家滩遗址已经说明了5千年前安徽地域已经出现了金字塔式的阶层结构的社会制度,近日考古发现在蒙城的尉迟寺遗址发现了“中国原始第一村”用红烧土架构的“丰”字型房屋主体结构引起了极大关注[2],其遗存器物上已见用于祭礼的刻画形象,可见早期艺术活动的遗迹。

  而文献记载的夏禹在安徽也留下了乐音踪迹,其妻涂山氏之女所唱的《候人兮猗》被认为是见存最早的中国民歌。

  据文献所载,主要活动在六安、历经舜禹两代的皋陶为发明吹管乐器籥的鼻祖。

  由此可见,安徽远古时期曾经有丰富的音乐艺术活动史实。

  本文拟就其先秦时期的出土乐器进行宏观研究。

  一、安徽音乐考古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笔者曾于2009年7月开始对安徽省内比较重要的市县级博物馆进行调查,现就调查的现状进行简要述评。

  从考古遗迹的规格看,先秦遗迹不仅数量众多,且级别较高,不乏六安王墓、蔡侯墓、楚王墓等吸引世人广泛关注的特大考古发现。

  据统计,安徽至今已发现4千余处考古遗址,特别是1933年王湘、李景聃主持挖掘的寿县李三孤堆楚王墓及其对周边地区的考古勘查,1955年发掘的寿县及淮南地区的蔡侯墓,60年代在舒城凤凰嘴发掘的春秋墓葬青铜器,90年代在淮北地区发掘的汉代墓葬群[3]并对汉画像艺术中的音乐艺术进行勘查,新世纪以来的发掘更多,如2006年在六安市发掘的六安王墓、2008年对蚌埠双墩一号春秋楚墓等。

  从出土的乐器发现成果来看,安徽省考古颇为丰富。

  从远古至明清,安徽在南北文化的冲击中始终处于音乐文化的重要活动区,出土的青铜器属于商周时期的钟鼓之乐。

  淮河流域是商周青铜器出土较多的地区,如:蔡侯申墓中出土了大批风格新颖的青铜乐钟、蚌埠双墩一号春秋墓中出土的非常典型的春秋形制的钟磬等乐器;出土的画像石所反映的两汉时期房中之乐在该地区的历史踪迹,其中如“滩溪古城汉画像石墓”、“宿州九女坟画像石墓”等展示“百戏”、“宴乐出行”音乐活动中所见的乐器。

  魏晋时期的考古发现要首推马鞍山东吴右军师左大司马当阳侯朱然墓,它是已发现的三国吴墓中等级最高的墓葬,也是六朝考古的重要发现,其中的漆器上展示了其时的乐器及使用盛况。

  隋墓包括合肥的开皇六年伏彼将军墓、唐墓有合肥的开成五年墓;宋代的考古发掘有包拯家族墓、马绍庭夫妇墓、朱晞颜夫妇墓等;元、明时期比较重要的墓葬,有安庆元代范文虎夫妇墓、六安篙寮岩元墓、滩溪临涣元墓以及蚌埠明汤和墓、凤阳明严端玉墓、款县仪表厂明墓、明光明陇西恭献王李贞墓等。

  从考古乐器分布来看,安徽的出土乐器分布以淮河流域墓葬中所见为多,除了出土的乐器占多数外,还出现较多成套或大型的。

  与此相对,江淮以南及江南出土的乐器规模则略显小制,数量少,看不出成套的编制。

  这显示出淮河与长江文化的不同特点,前者受周楚文化的影响较重,在先秦时期重视礼乐之器的发展;而后者受吴越文化的影响较重,风格更为内敛,即使是礼乐重器如钟、鼓,也以自己的风格对周楚之器进行较大的变异。

  就出土的乐器在全国所产生的影响或学术地位而言,安徽秦汉之前墓葬中的乐器较为突出,且分布较广,显示了其时的艺术成就。

  其中在以寿县为楚文化中心的淮河流域,蚌埠双墩一号墓中的春秋成套钟磬,寿县蔡侯申钟,蔡侯产墓、朱家集、李三孤堆等楚墓中的礼乐重器,这些乐器的编制、形制及器上的饕餮纹饰等,在同类出土乐器中占有突出的地位。

  而南方受东南文化影响的镛钟等,已出现与中原镛饰不同的反差较大的变体,留下了百越民族音乐文化影响的元素[4]。

  从当前的音乐考古研究现状来看,安徽与兄弟省区相比还较薄弱,与其宏富的考古成就不相对应,“音乐文物大系-安徽卷”的整理出版还未最后完工,对出土乐器的研究尚属浅层次阶段,至今未见专文研究,某些顺带涉及的出土乐器的研究文论还处于发掘报告时的材料呈示阶段。

  虽近年来随着文化建构的完善与丰富而使这一状况有所改观,但由于文博部门与音乐学研究者之间阻隔较重,而使这一领域的研究未成气候!已有的成果多属文博部门的基础研究,如:对蔡侯墓出土器物的铭文进行校释[5]、对安徽出土青铜器进行辑录[6]、对淮北画像石进行集释[7]等,但也有李纯一等部分音乐学者对蔡侯墓乐器如编钟进行了测音研究[8]。

  这些研究相对于文物大省的安徽来说还很不够,对乐器的研究更值得拓展。

  在调查中,笔者发现安徽省各级文博部门大都已实现了现代数字化的新文物基础硬件建设,除了场馆硬件设施今非昔比外,文物的保护与陈设也趋于完善。

  这些状况对宣传文物的历史地位起到了重要作用,为音乐文物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条件。

  但博物馆技术人员多缺失音乐领域的研究经历与意识,出土乐器的保存待遇或条件较之于其它造型奇特外饰精美类的器物来说要差,这种现状对乐器的破坏自然要严重。

  因此,针对安徽出土乐器的研究不仅有重要的学术意义,还有着乐器保护的紧迫现实意义。

  二、从出土乐器看安徽先秦音乐的历史发展

  出土乐器作为远古音乐踪迹的直接反映者有助于弥补音乐文献不足留下的空白,对于安徽这样的并非中原腹地的音乐历史踪迹的认识更需要借助出土乐器的媒介。

  因此,从出土乐器考察安徽先秦音乐历史的轨迹不可或缺。

  从宏观上看,安徽的出土乐器与同区其它考古器物特征相似,呈现出“两头硬,中间软”的时期特点[9],即秦汉之前和明清之际的出土乐器较多,而中古伎乐时期中的出土乐器较少,尤其以商周青铜乐器在全国占有一席之地[10]。

  而得益于明清戏曲音乐的发展,在安徽出土的各类与戏曲有关的乐器文物相对较多,如古戏台、漆器、木雕等反映戏曲演出文物中的乐器。

  而中古时期如汉唐时代的出土乐器很少,但从汉代较多的画像石中可提供乐器踪迹,如建鼓奏乐图、鼓乐舞等。

  下面拟就安徽出土乐器做一番历史的梳理,以为进一步研究作铺垫。

  远古夏商时期,安徽考古所见的乐器有打击乐器如摇响器、“磬”、“石鼓”、“钟”类乐器、吹管乐器“籥”和“埙”等,这一出土状况与全国的情况相似。

  如:肥西出土的商代铜铃,汪洋庙等地出土夏代的枣核形三孔陶埙[11]和摇响器[12]等。

  其中“籥”虽未见出土,但其传说的创始人皋陶曾在安徽六安古国长期活动,其中古龠的吹奏法在江淮之地的民间一直存留,民间称之为“筹”。

  石制乐器多在新石器时代遗址的发掘中所见。

  从西周伊始,考古所见乐器增多,可知这时期内的文化较为繁荣,考古发现的西周青铜器主要四处:嘉山县泊岗(1953)、潜山城郊(1973)、肥西红为乡(1971)、屯溪机场(1959)。

  其中潜山出土的镛,口向上植甬于座,通高和铣宽为41厘米,通体简洁的兽面纹以阳线条出之,双目突出,衬填以小圈纹,造型与纹饰均很奇特[13]!其它乐器还有庐江出土的西周铜镛、屯溪西周墓葬中出土的方铎、霍山县叶集乡贯山村的甬钟等。

  其中,屯溪出土的“五柱形”青铜器为中原地区所仅见[14]。

  西周末,安徽散布有淮夷诸邦小国如英、六、桐、蓼、焦、向、徐、舒、巢等,他们先后沦为楚属,所以,其乐器纹饰与楚器相近。

  东周时期,安徽处于楚、吴、越等大国的辖治之下,其中楚国的东扩使安徽地区长期处于其统治之下,尤其是于公元前241年定都“郢”(今寿县)直至公元前223年亡,期间跨时19年。

  1962年4月,宿县许村芦古城孜出土的春秋“无者俞”青铜乐器和钲,其中“无者俞”置于“钲”内,又因器上的33字的铭文中有两较难辨识的“铫铎”,可视为像“铜钲”与鼓类的“鼗鼓”一样属于同类别名。

  1955年5月在寿县城西发掘的“蔡侯申墓”出土有青铜器486件,其中有完整一套的编钟、编镈及钲、錞于、钮钟、甬钟等,还有钮钟、甬钟残片若干,编钟、镈等器体上铸刻有铭文[15]。

  钟体标准,纹饰精细繁缛,以动物和莲瓣形图像为附饰,成套分组明确,乐器用途明确,铭文排列整齐对称,字体修长,颇富装饰意味(见图1)。

  1959年12月,在淮南蔡家岗赵家孤堆发掘的“蔡侯产墓”也有青铜器物75件,中有乐钟若干,但由于盗掘严重,不能窥其全貌,为春秋晚期乐钟形制。

  1933年由王湘等主持发掘的寿县朱家集楚王墓中出土有大量青铜礼器,但由于盗掘严重,未发现乐钟而出现大量兵器。

  张正明认为,是时势的转变而使楚王顾不上制礼作乐了[16]。

  在南方诸地还有其它春秋乐器出土:舒城出土的春秋铜钟和青铜建鼓座、皖南青阳出土的编钟等。

  其中舒城出土的铜鼓架直径约1米,盘龙于其上,雕饰精美,大型的鼓架显示出所架之鼓的“巨制”,可以想见其鼓及其所组成的乐队的“壮美”[17],反映出当时乐舞场面的豪华、盛大。

  近年来,安徽考古发现古墓葬中又有乐器出土,如:2008年蚌埠双墩一号墓这座奇特的超级大墓,为春秋时期较典型的特征。

  墓中出土的9个编钟上均有铭文,每个钟的正面都刻有“惟(唯)王正月初吉丁亥童丽君柏作其行钟童丽金”19个字,根据历史文献,“童丽”即“钟离”,这显示墓葬主人是春秋时期钟离国国君——柏。

  同墓出土的还有编磬、鼓等礼乐重器(见图2),编制符合于《周礼》中所规定的诸侯国君的“轩悬”的典制规模。

  编钟均为纽钟,背面正部、舞部、篆部和鼓部均有纹饰,枚和纽为素面,纹饰似为变化的蟠虺纹。

  编磬12件,分为两组,均为少见的龙首形,体形弯曲,脊中部有系索孔[18]。

  在安徽南方地区,商周时期出土的乐器还有宣城[19]、潜山[20]、庐江[21]等地的镛钟和六安等地的楚乐钟[22]。

  安徽江南是古代重要的古铜矿区之一,可知青铜乐钟运用分布较广,但大型编制者少见。

  秦以后,安徽地域出土的青铜乐器减少。

  安徽北部地区出土的画像石中保存了大量的汉魏乐器情况。

  受到中原文化、齐鲁文化、楚文化及其他外域文化的影响,故形成了既具有各自地域性不同特色,又具有秦汉以来大一统体制下所形成的相同或相近风格的、多元交织的文化特征。[23]

  从安徽出土的远古时期乐器可见,宏观上,它分布范围广、历史跨度长,遍及远古先秦各时期。

  在微观上,首先表出以青铜乐器为主的特征,显示了器物主的喜好和文化的选择,这也和当时诸侯小国受周楚等高文化影响有关;其次在分布上,表现出“以点为中心做扇状延散”的特点,集中点在江淮之间北部,沿淮河流域向南呈扇形散布;再次从形制上可以看出这些出土乐器的规范化的历史发展,所见的青铜乐器多形制规范,所反映的规范是成熟时期的乐钟形态;其它乐器如编磬,从句倨比例看符合《考工记》中所言及的标准范式。

  从中可以看出安徽所出乐器多吸收了当时成熟乐器制造规范,可以看出是对当时“高文化”(如周、楚文化)的借鉴与消化。

  安徽音乐的发展有其自身地域的文化选择,但从远古到秦帝国的建立,安徽地域内的诸侯小国一直受到周、楚、吴、越等多种文化的影响,在乐器上也不同程度地反映出了这些影响的历史踪迹和地域特点。

  三、安徽出土乐器的特点及文化功能

  1.从乐器出土现状看其音乐形态特点

  古皖领地中出土的多套编钟,音律较为齐全,架悬完整,反映出诸侯小国乐舞的盛行,如闻名全国的蔡侯钟,为古皖文化风格展示出个性色彩。

  周代的安徽地域楚文化占有中心地位,其遗风在汉代的画像石中还有遗存[24]。

  甚至有人认为青铜器制作技术也在汉画像石中得到了艺术的延续,其纹饰、形制造型、构图及对音乐生活的真实反映等,使商周青铜乐舞文化在转型之后的汉代得到发展[25],安徽淮北的画像石上所描绘的钟鼓乐舞画像也是例证。

  安徽作为江南青铜文化发展的重要地区有着较多的遗迹[26],其风格纹饰造型又与中原有异,蕴含有自身的意义和相互演变的逻辑规律[27]。

  从出土的安徽远古乐器的历史发展来看,它们从早期形制简单的摇响器到饰有繁复纹饰的青铜乐钟,期间逐渐演变。

  出现有青铜乐器早期形态的铃,还有镛和纽钟等青铜乐钟。

  乐钟经过编镛在音列上的艺术实践过渡,出现了编钟的标准形制。

  寿县蔡侯墓中出土的编钟和蚌埠双墩一号墓编钟,虽然编制大小有异,但钟体均为乐钟成熟期的合瓦体,在理论上可知能产生两个音,但由于残损较严重,测音数据不全,还无法推研其音高及其编列的明确关系,是否如曾侯乙编钟上的三度关系还不得知。

  但历史上出现二度、四度、五度甚至七度的合瓦体也是有的,若知道这些测音数据就可大致知道它们处在乐钟发展的哪个阶段。

  但从纹饰上看,蔡侯钟造型更为成熟,乐钟铭文标识其专名用途且排列整齐,从精美的工艺和铭文字体等方面,它是春秋晚期乐钟的形制。

  蔡侯钟虽非楚国艺术品,它同期的楚钟相似,反映出它与楚国、吴国及周朝文化的融合。

  从乐器的铭文上看,安徽出土的乐器部分有铭文,但这些铭文大都记载与物主有关的事,如:宿县出土的钲用8行共33字记载了“无者俞”及器物名称方面的内容,从字迹刻痕模糊难辨来看,其铸造技术还较粗糙;蔡侯申钟的铭文以小篆为书体,字数较多,所述除了器物主有关的历史事实外,还记述了蔡与吴、楚国间的关系等内容,没有出现象曾侯乙编钟那样的乐律铭文;蚌埠双墩一号墓编钟上的19字铭文简要记载了器物主身份,也无与音乐本身有关的内容。

  由此可见,乐器铭文不注重它的音乐实践作用,而注重乐器的礼仪功能作用,其主要目的为彰显器物主身份地位之用。

  从乐器的组合关系看,从汪洋庙同墓所出的摇响器与三孔陶埙的组合,到近年来的蚌埠双墩墓钟磬之乐的组合,其间还有宿县许村芦古城址的錞于与“无者俞”钲的组合。

  由此可以看出这些乐器有实用之器的迹象,而蚌埠双墩磬体上有悬挂敲击的痕迹再一次印证了这一猜测。

  但居于南方的青铜乐器则未必了,如潜山、宣城、庐江出土的镛和黄山出土的甬,它们多属单件出土,未见同墓所出的其它乐器,器上的敲击痕和手握柄之磨痕均未见,可见它们主要是作为礼器之用的。

  2.从乐器流布看器物的文化背景

  安徽出土的远古乐器以淮河流域为主,淮夷文化及南淮夷文化作为西周时期重要的地方势力一直受到周王室的重视,周厉王时为征服该地及其对这些地方的物资进行控制曾多次进行战争,宿县出土的料青铜器铭文中记载有此类事件[28]。

  进入春秋战国时代,淮夷地区的诸侯小国更多,他们为效法周王室享乐的形式而享用钟鼓之乐,反映出他们对文化自主意识的要求,侧面反映出周王室及诸侯大国文化影响力的下降。

  除了前述的几处青铜乐器遗址外,还有寿县枸杞乡春秋遗址、六安孙家岗遗址、舒城龙舒遗址宿县许村遗址等。

  而淮北地区由于受中原文化的影响较大,其追求青铜礼乐文化的气势相对小些,所见出土的大型青铜乐器很少,而以陶类乐器或自然材质的乐器为主。

  南方地区由于很早就开采有铜矿,他们生产青铜乐器的资源和能力长于北方地区,但所见出土青铜乐器也很少,主要这一地区受百越文化的影响较大,陪葬品中的乐器很少。

  3.从乐器的纹饰看其文化归属问题

  安徽境内发现有300余处古文化遗址,分布有四种不同类型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大汶口、龙山、印纹陶和红陶文化,在商代卜辞、周代金文和历史文献中记载有“淮”、“淮夷”、“南淮夷”、“荆楚”等,可以看出“淮夷”与殷人的文化融合[29]。

  从文化地理学上看,安徽可分为淮北、江淮之间和江南三个区域。

  北方地区的阜南润河、肥西馆驿所处青铜器花纹精细,前者的铜龙虎尊饕餮纹饰与郑州白家庄的商饕餮纹相似,与殷墟文化一期相当[30],这是淮河北部造型艺术的实证。

  而江南的同类型纹饰又显示出地方特色,潜山大镛的简洁兽面纹以阳线为主,衬填以小圈纹,与中原纹饰不同。

  春秋早期的青铜纹饰可举六安孙家岗遗址,蟠虺纹加蝉纹已在殷周时期的饕餮纹基础上有很大发展。

  从时间先后看,西周时期的屯溪的“五柱形钟”有几何印纹陶纹饰,可知它们承袭了殷人文化,其器上的饕餮纹图案显示了中原同时期的特点。

  春秋晚期的青铜纹饰可举蔡侯墓,花纹精细繁缛,多饰于表面,装饰趣味极突出。

  战国早期,安徽主要地区逐渐被楚国所辖制,而吴越也相继融合而入,其纹饰出现较多的多元文化印迹,六安小陈庄、阜南三塔及寿县朱家集等遗址,其青铜纹饰中花纹相互对称,造型与图案追求生动与可爱,其中朱家集礼器上的花纹纤细繁缛,它和舒城秦桥遗址中的花纹生动流畅相似,可视为战国晚期纹饰。

  由上可见,安徽境内先秦出土乐器的纹饰多以“高文化”为模仿对象,但也依据自己的喜好出现一些发展。

  从纹饰的时间发展上看,早期受中原文化的影响为主,殷墟和西周文化是其早期主要文化依附对象。

  东周开始,安徽境内分别多个诸侯国辖制,有时甚至多国同时控制。

  这时的纹饰又表现出多元文化影响的特点,既有中原文化的粗犷奔放之美,以阳刻粗线为多;又有吴越南方文化纤细灵秀之俊,纤细流畅的线条和繁缛装饰的趣味并存。

  4.乐器显示出的社会功能

  乐器的功能意义主要表现在祭祀和礼乐方面。

  祭祀的功能在同墓所出其它礼器上就可见证,如:蔡侯墓所出编钟与大量的各式样的鼎、尊、方鉴等共计有青铜器近五百件。

  这种有乐器的常伴随鼎、豆、壶、盘等祭祀礼器一起出现,这一出土情况在安徽墓葬中属于普遍情况,这也与中原地区乐器出土状况相似。

  关于礼乐的功能,可从以下几点表现出来:其一是乐器本身所表现出的情况,如乐器出土时常以组合的形式伴随着相关娱乐性物品出土;其二是乐器的铭文所透射出的社会背景及文化情况,蔡侯墓及宿县蚌埠双墩墓的乐器上都用铭文反复注明物主人的身份及其相关人物关系,这表明器物主所着意透露的礼乐制度的潜在习惯。

  三是乐器本身的形制、纹饰等所反映出的信息,或生动流畅的线条、或俊美粗犷的阳线、或繁缛怪异的图案等,这些纹饰都说明器物不只在于演奏,更在于观赏的视觉美感,而造型的千奇百怪更能说明此器物的视觉娱乐功能。

  四、结 语

  安徽远古出土乐器的音乐学价值兼及作用于高校教学的应用前景探讨。

  安徽出土的远古乐器在全国占有突出的地位,这不仅表现在出土的数量,还表现在体现在乐器的形制特点上。

  从乐器发掘的历史进程看,它在不同时期都有代表性乐器出土,每次出土都给学术界以震动,这种影响力是安徽先民基于传统音乐艺术的再发展所赋予的,它们融入了本地人审美需求的再创造使安徽的远古出土乐器有了别样的形态特点;从乐器的文化特点来看,安徽出土的远古乐器和全国同期乐器一样,承载着时代的文化烙印。

  从远古夏商到殷周,文化的意义左右着安徽出土乐器的文化物化形态;而从乐器的功能意义上来说,祭祀和礼乐是两个彼此矛盾而又相互依存的方面,祭祀使乐器获得了更新发展的物资基础,促使器物主(多是统治者)为彰显身份地位而着力于乐器的铸造,甚至在传统的基础上寻求发展或变革,彰显个性美。

  安徽所出之乐器上均见有代表个性化发展的形制与纹饰;而礼乐功能不仅在满足于宫廷更官方宴乐礼仪,还在于满足自己的闲暇娱乐,这在礼崩乐坏的东周列国时代逐渐加剧,而这也恰恰可以刺激乐器的改进,并可以根据自己的审美差异加入器物主的艺术旨趣。

  安徽远古出土乐器有着地域文化特点,它们在先秦青铜钟鼓乐时代特色的基础上,发展了属于安徽地域特色的多种文化色彩汇聚区的乐器,这表现在乐器的编制、外形纹饰、形制与音列等方面,还表现在乐器的潜在的文化趣味上,如对生活情景的或雅致或质朴的追求,对礼仪排场的外在张扬等。

  安徽省高校的中国古代音乐史专业不像某些音乐文物强省那样有自己专属的教材或教辅,也就无法轻易地将安徽本土音乐融入课堂教学之中。

  但安徽出土乐器是培养安徽音乐专业学生基础理论知识和历史文化素养必不可少的教学资源,如何融入现行专业教学之中,是高校教学是值得思考课题。

  笔者通过教学实践的检验,有以下诸法感觉尚可,写来向同行求教。

  其一,可以将这些乐器考古学成果通过专题讲座的形式予以推广,通过集中而利于纵深学术探研特点的讲座,可以不拘泥于课堂普及知识的限制,采用讲座与讨论相结合的形式,使学生切实地参与到地方音乐史的认识中来,以直观的成果吸引学生的兴趣。

  其二,将这些研究成果以课外读物的形式与学生进行交流。

  这种形式的弊端是学生中有很大一部分人在理解这些内容时有相关理论知识盲点的困难,由此可能会怯于阅读。

  但好处是它可以大范围传播安徽地方音乐考古成果。

  对此,可将这些成果的教学资料编写的浅显易懂些,并可将这种形式以逐层深入的方式推进,免得学生全部接收时因难解而出现畏惧心态。

  其三,可将这些音乐考古信息以多媒体形式在学生闲暇时间以公众媒体的形式传播,引领学生随时进入这一本来也很奇妙的领域。

  但这一方式实施较复杂,制作麻烦,需要得到多方配合及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

  当然这些方式都只是表层推进工作,真正要引领学生进入到地方音乐考古研究中来,还需要多渠道的正面引导,尤其要加强学术自身魅力的引导,启发学生融入到这一亟待开发的新领域,这也许对安徽这样的音乐考古薄弱的省区来说更为紧迫而重要。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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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安徽省文物工作队.安徽文物考古工作新收获[J].安徽省考古学会会刊,1981(4):15-16.

  [30]石志廉.概谈龙虎尊的几个问题[J].文物,1972(2).

  安徽出土周代原始瓷器的分期及特点【2】

  摘 要:本文在已有的考古材料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整个安徽地区的周代原始瓷器进行分期,并探索和总结安徽地区周代原始瓷器的特点。

  将安徽地区周代原始瓷器分为西周早中期、西周晚到春秋早期、春秋中晚期、战国时期四期。

  又反过来以分期为基础,总结了各期器物种类、形制、纹饰等特点。

  关键词 安徽地区 周代 原始瓷器 分期 特点

  安徽位于华东腹地,地跨江淮,占据古代“四渎”之“两渎”,是连接中原与东南地区的交通要道,也是古代南、北方文化交流、传播、碰撞的重要地区。

  在陶瓷方面与苏浙赣联系密切,陶瓷生产在中国陶瓷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随着考古发掘资料的不断丰富,原始瓷器的出土越来越多。

  发掘和采集的资料,目前见诸于资料和发表的,主要有19个地点,鼎、豆、钵、碗、尊、兽耳尊、盂、�、壶、罐、瓿、杯、杯形器、瓶、盘、圆座、漏斗、盅、器盖等19大器类,主要集中在皖南地区。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屯溪八墓出土的原始瓷器。

  一、安徽地区周代原始瓷器的分期

  撇开商代及以前原始瓷器的起源和发展、秦汉及以后原始瓷器发展上的断层和向青瓷器质变性飞跃,南方以安徽地区为代表,原始瓷器的发展在整个周代都是前后贯通、一脉相承的。

  这种传承是不可割裂的。

  只是偶尔在某个时间某个地区有所创新,这种创新适应了各种需要又被推广和延续。

  所以,这里只能根据器物的特点来划分大致的年代。

  安徽地区发现周代原始瓷器资料除墓葬和个别遗址是专门发掘外,很多属于调查采集、试掘或挖土等零星发现,无具体出土层位或明显叠压打破关系。

  本文对于发现原始瓷器的各遗址和墓葬年代的判断依据是在原发掘(或调查)简报年代判断的基础上,主要结合器物形制以及周边邻近地区出土器物各时代的不同特点和发展规律,以屯溪土墩墓为标尺,结合江苏、浙江地区同时期的同类器物的标准来确定年代序列。

  由于屯溪出土原始瓷器为安徽发现原始瓷器的大宗,又是经过科学发掘、有许多伴出器物可依的,故屯溪八墓的年代问题对于其他各遗址和墓葬年代判断尤显重要。

  屯溪土墩墓出土较多引人注目的典型青铜器,所以学术界对屯溪土墩墓的年代及族属讨论尤为热烈,这为屯溪土墩墓原始瓷器的时代判断提供了重要依据。

  《屯溪土墩墓发掘报告》对八墓年代及其先后提出的判断,即八墓的时间先后大约可按M3→M1→M5→M4→M6→M7→M8→M2的顺序排列。

  该顺序的排列有一定道理,但是不能因为M2原始青瓷器仅钵一种,器形也难以比较,就将其列在诸墓之后[ 李国梁主编,《屯溪土墩墓发掘报告》,安徽人民出版社,2006年,106页.]。

  M2原始瓷钵器形和M5Ⅵ式原始瓷豆近似;青铜器尊、簋所饰的纹饰与M4的尊(M4:01)颈部、圈足所饰的纹饰近似,所以M2应介于M5和M4之间。

  本文根据各方面因素的分析初步确立八墓的时间先后应为M3→M1→M5→M2→M4→M6→M7→M8,且器形有明显的发展演变规律,应该是一脉相承发展下来的。

  其中M3应为西周早期,M1为西周中期偏早,M2、M4、M5、M6为西周晚期偏早,M7、M8为西周末到春秋早期。

  这样,就依照所出原始瓷器将安徽地区发现周代原始瓷器的地点分为西周早中期、西周晚期到春秋早期、春秋中晚期、战国时期四期。

  第一期 西周早中期。

  (1)屯溪M3、M1;

  (2)枞阳汤家墩遗址(一)[ 注:因同一遗存会在不同时期都有存在,故(一)、(二)、(三)分别为同一遗存的不同时段.];

  (3)广德经济开发区赵联土墩墓D8M1。

  第二期 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

  (1)屯溪M5、M2、M4、M6、M7、M8;

  (2)肥东古城吴大墩遗址第五期;

  (3)含山大城墩第五期;

  (4)含山大城墩第六期(一);

  (5)牯牛山城址;

  (6)南陵千峰山土墩墓;

  (7)广德经济开发区赵联土墩墓D6M1;

  (8)宣州棋盘崔村土墩墓;

  (9)舒城河口春秋墓;

  (10)广德县桃洲镇荷花村土墩墓;

  (11)马鞍山烟墩山遗址;

  (12)六安堰墩遗址;

  (13)六安毛坦厂春秋墓;

  (14)郎溪土墩墓(一);

  (15)郎溪欧墩遗址;

  (16)宁国官山遗址;

  (17)南陵古铜矿(一);

  (18)枞阳汤家墩遗址(二)。

  第三期 春秋中晚期。

  (1)含山大城墩第六期(二);

  (2)郎溪土墩墓(二);

  (3)南陵古铜矿(二);

  (4)枞阳汤家墩遗址(三);

  (5)铜陵古铜矿。

  第四期 战国时期。

  (1)淮南市谢家集区红卫轮窑厂。

  二、安徽地区周代原始瓷器的各期特点

  安徽周代原始瓷器与商周时期陶器和青铜器有着密切的关系。

  如瓷尊就是仿照当时的青铜尊制造的;瓷豆的基本形制是仿照商周陶豆的形制。

  轮制较商代发达,且往往和印纹硬陶伴出,少见生产工具和青铜制品,鼎只有一件,炊器较少。

  贵族和平民墓均有出土。

  而中原商周原始瓷器除出土于大型墓葬外,较少发现有印纹硬陶伴出。

  西周早、中期:

  早期所出原始瓷豆为深盘、敛口、束腰、喇叭形圈足,施袖极薄。

  器形较多,多仿制青铜器,且有较为典型的器形。

  如唯一的一件原始瓷鼎、特有的原始瓷�、壶、圈足单把杯、瓶、漏斗等。

  多为圈足器,流行豆、尊、瓿和罐。

  纹饰多弦纹,还有叶脉纹、堆塑纹、∽型纹和乳丁纹等。

  中期豆多折沿、弧腹、圈足。

  罐多为平底。

  同样流行豆、尊、瓿和罐。

  出现浅盘折腹矮圈足钵。

  较多弦纹,堆塑纹减少。

  早中期还常见圈足尊、盂。

  不见碗。

  西周晚期到春秋早期:

  多见圈足豆、盂。

  豆盛行敞口、浅盘、折腹、圈足豆。

  折腹分向内折和向外折两种,圈足变矮。

  罐为侈口溜肩鼓腹平底,不见早中期的瓿,开始盛行碗。

  碗为直口微鼓腹圈足,或敞口弧腹平底,施釉较薄较匀,内壁普遍可见轮旋纹。

  原始青瓷豆开始有逐渐被原始青瓷碗取代的趋势。

  所见原始瓷器均显胎骨厚重且较粗糙,施釉较厚而多见凝釉和剥釉现象。

  器物外底普遍可见各种刻划符号。

  纹饰以席纹和方格纹的组合纹为主,其次还有菱形填线纹、水波纹、叶脉纹、折线纹、堆贴∽型纹和辫形堆纹。

  豆以外的其他器形圈足已逐步消失,并向假圈足方向发展,在器类上为盂多豆少,这是的西周晚期开始出现的造型特点。

  春秋中期原始瓷器的特征:

  原始瓷盅为直腹平底,原始瓷盂为敛口斜腹小平底,原始瓷碗为侈口束颈鼓腹平底。

  战国时期

  有原始瓷盅式碗、盅、杯,原始瓷罐等。

  但安徽地区仅见原始瓷罐一种,种类更为单一。

  且战国时期原始瓷瓷纹饰似有简化的趋势。

  总体来说,安徽地区发现周代原始瓷器坚致耐用、烧结度高、便于洗涤,较之前代更为进步。

  其中最具有发展延续性的原始瓷器应为豆、碗和罐、盂。

  原始瓷豆是苏南、皖南及中原地区西周墓中都能见到的器物之一,是排比的很好材料。

  在陕西长安普渡村、宝鸡茹家庄、岐山贺家村、丹徒烟墩山以及屯溪西周早中期之交的墓葬中都出土有原始瓷豆。

  其发展演变是豆由盛行――少见――无,豆的职能渐被碗所代替;原始瓷碗由无――少见――盛行[ 南京博物院:《江苏句容浮山果园土墩墓第二次发掘简报》,《文物资料丛刊(6)》.]。

  折腹豆折腹位置的逐渐下移;原始瓷碗敞沿逐渐消失和腹壁不断变直;罐和盂均由圈足变为平底。

  总之,了解原始瓷器整体上的发展演变及特点,更便于掌握其在安徽地区各方面的特点和规律的探讨。

  俞伟超先生说过“安徽地区对于研究南北、东西古文化的相互关系,几乎可说是具有关键意义的”[ 俞伟超:《在安徽省考古研究所建所三十周年纪念大会开幕式上的祝辞》,《文物研究》,第五辑,1989.]。

  安徽地区原始瓷器的研究也同样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李国梁主编,《屯溪土墩墓发掘报告》,安徽人民出版社,2006年

  [2]宋永祥,《安徽郎溪欧墩遗址调查报告》,《考古》,1989(3)

  [3]张敬国、贾庆元,《肥东县古城吴大墩遗址试掘简报》,《文物研究》,第一期

  [4]安徽省文物考古所、南陵县文物管理所,《安徽南陵县古铜矿采冶遗址调查与试掘》,《考古》,2002(2)

  [5]刘平生,《安徽南陵大工山古代铜矿遗址发现和研究》,《东南文化》,1988(6)

  [6]刘平生,《南陵大工山古矿冶遗址群江木冲冶炼场调查》,《文物研究》,总第三期,1988年6月

  [7]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铜陵市文物管理所,《安徽铜陵市古代铜矿遗址调查》,《考古》,1993(6)

  [8]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徽枞阳县汤家墩遗址发掘简报》,《中原文物》,2004(4)

  [9]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徽宁国市官山西周遗址的发掘》,《考古》,2000(11)14-23

  [10]宫希成,《皖南遥感考古取得重大进展》,《中国文物报》,1998-10-18(1)

  [11]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六安市文物管理所,《安徽六安市堰墩西周遗址发掘简报》,《考古》,2002(2)

  [12]张敬国,《含山大城墩遗址第四次发掘的主要收获》,《文物研究》,第四期,1988

  [13]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徽含山大城墩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集刊》,第六集

  [14] 叶润清,《安徽马鞍山烟墩山遗址发现新石器至西周文化遗存》,《中国文物报》,2004-6-11(1)

  [15]宋永祥,《郎溪土墩墓初探》,《文物研究》,总第2期,1986

  [16]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徽南陵千峰山土墩墓》,《考古》,1989(3)

  [17]宣城市博物馆,《宣州棋盘崔村土墩墓出土器物》,《文物研究》,总第14辑,2005

  [18]邓坚,《安徽广德发现土墩墓群》,《中国文物报》,2003-4-11(2)

  [19]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徽广德县经济开发区赵联土墩墓发掘简报》,《文物研究》,第16辑156~163。

  [20]安徽省文物考古所、舒城县文物管理所,《安徽舒城县河口春秋墓》,《文物》,1990(6)

  [21] 安徽省博物馆、六安县文物管理所,《安徽六安县发现一座春秋时期墓葬》,《考古》,1993(7)

  [22]徐孝忠,《淮南市出土一件战国原始瓷罐》,《文物》,1988(4)

  安徽出土“龙凤”款官印的初步研究【3】

  [摘 要]建国以来,“龙凤”款官印在全国多地陆续发现,为我们研究元末韩宋政权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

  安徽作为韩宋政权兴起之地,近年来亦不时有类似官印的发现。

  将安徽出土的“龙凤”款官印进行梳理,结合全国的出土情况加以研究,对我们深入了解韩宋政权的机构建制和官印的形制特点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安徽;韩宋政权;龙凤;官印

  一、“龙凤”款官印在安徽的出土情况

  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安徽省内的六安和明光等地先后出土了三方“龙凤”款的铜印,分别为“元帅之印”、“管军总管府印”和“管军万户府印”。

  “龙凤”为元末北方红巾军领袖韩林儿建立的宋政权所使用的年号,据此可以基本判断这三方铜印为元末韩宋政权所颁发。

  现就三方铜印的基本情况作一简单介绍:

  “元帅之印”(图一、图二),1978年9月出土于安徽省六安市城北物资局,铜质,印面正方,每边长9厘米,通高9.5厘米,重1650克。

  长方形扁柱钮,钮高7.8厘米,钮顶有一楷书“上”字。

  印面阳刻九叠篆书“元帅之印”四字。

  印背右刻“元帅之印”,左刻“中书礼部造”、“龙凤六年十一月日”,印的左侧刻“珍字八号”,皆阴刻楷书,现藏安徽博物院。

  这类“元帅之印”,1955年在河南省固始县发现一方,年款“龙凤三年十月日”,边长9厘米。

  [1]1960年在山东莒县也曾发现一方,年款“龙凤六年四月日”,边长同为9厘米,三方铜印形制上基本相同。[2]

  “管军总管府印”(图三、图四),1975年出土于安徽省金寨县燕子河,铜质,印面正方,每边长8.4厘米,通高8.8厘米,厚1.8厘米,重1540克。

  长方形扁柱钮,钮顶刻一楷书“上”字。

  印面阳刻九叠篆书“管军总管府印”六字,印背右刻“管军总管府印”,左刻“中书礼部造”、“龙凤四年八月日”,印的左侧刻“�字肆拾��”,皆阴刻楷书,现藏金寨县文管所。

  此外,“管军总管府印”尚有五方,一方存南京博物院,边长8.5厘米,年款“龙凤五年正月日”。

  [3]国家博物馆、上海博物馆、济南市博物馆亦各存一方,《隋唐以来官印集存》收有一方“管军总管府印”拓片,年款为“龙凤四年六月日”,[4]五方铜印形制皆与金寨出土的相同。

  “管军万户府印”(图五),1984年6月出土于安徽省嘉山县,铜质,微残。

  印为正方形,每边长7.8厘米,通高8厘米,重1300克,长方形扁柱钮,钮顶刻一楷书“上”字。

  印面阳刻九叠篆书“管军万户府印”六字,印背右刻“管军万户府印”,左刻“中书礼部造”、“龙凤四年二月日”,印的左侧刻“谈字拾贰号”,皆阴刻楷书,现藏明光市博物馆。

  另外,湖北襄樊、江苏丹阳、山东枣庄、莒县等地也都有形制相同的“管军万户府印”出土。

  综合来看,此类铜印都属于韩宋政权管军机构所有。

  此类官印的大量发现,侧面反映了韩宋政权建立之初严峻的军事斗争形势以及其政权本身高度的军事化倾向,对研究韩宋政权的机构设置及军制都有很大价值。

  二、韩宋政权的管军机构设置

  有关韩宋政权管军机构的建制情况,留存下的史料并不多。

  从实际情况看,其建制多仿元朝,元朝有都元帅府和元帅府。

  都元帅府品级不详,每府有都元帅二名,副元帅二名。

  元帅府为正三品,其中达鲁花赤、元帅各一名。

  韩宋政权承袭了元代都元帅府和元帅府的设置。

  龙凤元年,韩林儿封郭天叙为都元帅,张天�为右副元帅,朱元璋为左副元帅。

  可见,韩宋政权曾在其所属军队中设置都元帅府这一机构。

  此后,韩宋政权又在各地广泛设置诸翼元帅府这一管军机构,这在朱元璋的军队中多有体现。

  朱元璋曾长期依附韩宋政权,尊奉“龙凤”年号,其军队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承袭了韩宋政权管军机构的设置。

  龙凤元年三月,郭子兴死,朱元璋逐渐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

  六月取太平,“置太平兴国翼元帅府,自领元帅事”,[5]开始仿照韩宋政权建立管军机构。

  此后,朱元璋每攻克一座较大的城市,便在当地建立翼元帅府。

  同时规定诸翼元帅府的统军元帅为正三品,同知元帅为从三品,这与元朝元帅府的级别大体相同。

  六安发现的“元帅之印”就是这类翼元帅府的元帅所持有的印信。

  管军总管府和管军万户府在宋元时代也已普遍设置,按元制诸路设管军总管府和管军万户府,总管府分上、下两等,分别为正、从三品,万户府分为上、中、下三等,上等为正三品,中、下等俱为从三品。

  这两类管军机构与翼元帅府一样,在朱元璋的军队中也都有设置,如杨�“以管军万户从太祖下集庆,进总管”,[6]郭兴则“累功授管军总管,进统军元帅”。[7]

  从元朝的制度来看,元帅府、总管府、万户府的品级大体相当,如元帅府的元帅和上总管府的总管、上万户府的万户都是正三品,下总管府的总管和中、下万户府的万户都是从三品,三者之间没有明显的上下级隶属关系。

  而在红巾军系统中,三者出现了等级上的高下,即元帅高于总管,总管高于万户,对应的管军机构亦自上而下。

  这在茅成的履历中体现的尤为明显,“自和州从军,隶常遇春麾下。

  克太平,始授万户。

  从定常州、宁国,进总管。

  克衢州,授副元帅。

  守金华,改太平兴国翼元帅”,[8]经历了一个由万户经总管、副元帅直至元帅的升迁过程。

  三、韩宋政权官印的形制

  结合安徽及此前国内其他地方发现的“龙凤”款官印来看,韩宋政权官印已经有了相对固定的形制。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铜印统一为方形直钮,沿袭了宋元以来官印的基本形制,这应当与韩宋政权长期活跃于北方,深受中原王朝影响有关。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同期以徐寿辉为首的南方红巾军建立的天完政权,其所颁发的官印在形制上则一反宋元旧制,创变颇多,突出表现在印面外圆内方,正方框内镌刻文字,框四廓饰以对称云雷纹。

  二、印背及侧部的款识布局已经相对固定。

  印背以钮中分,右侧刻“×××印”,用以标明铜印的名称,左侧分别刻铸造机构“中书礼部造”和年款“龙凤×年×月日”等字样。

  印的左侧则刻有该印的编号“×字×号”,印的右侧留白。

  值得注意的是,安徽出土的三方铜印钮上都有一个“上”字,类似的标记在济南市博物馆收藏的“管军总管府印”[9]和上海博物馆收藏的“津宁县印”[10]等“龙凤”款官印上也都出现过。

  很显然,该标记是用来指示正确的用印方向,以防官员行移公文时出现错误。

  这种标记原非韩宋政权首创,至迟在宋代便已出现,如上海博物馆收藏的北宋“驰防指挥使记”、金代“义军副统之印”、元代“益都路管军千户建字号之印”的钮上也都有“上”字标记。

  此标记的出现与广泛使用,应当与宋代以后印文书体的变化,特别是“九叠篆”地位的确立有很大的关系。

  “九叠篆”笔画繁复折叠,盘旋屈曲,难以辨识,满足了官方行文时保密的需要,但书体辨识上的困难,给掌印人的日常使用也造成了诸多不便,尤其是文化层次较低的中下层官吏和武职官员,“上”字标记的出现很好地解决了这一矛盾。

  而就韩宋政权的成员构成来看,主要来源于社会底层,“多田野无赖子,目不知书者”,整体文化程度偏低,这从其高级将领关先生、破头潘、冯长舅、沙刘二、白不信、大刀敖等人的姓名也可窥见一二,因此其官印中“上”字标记的广泛使用也就很好理解了。

  三、从印文书体来看,铜印的背款及侧款皆用阴刻楷书,印面则统一使用阳刻“九叠篆”。

  “九叠篆”又称上方大篆,是一种摹刻印章时用的篆书别体,自北宋以来便作为常用的“国朝官印”书体,在宋、元、明各朝都很盛行。

  “九叠篆”笔画折叠堆曲,均匀饱满,其“九叠”为约数,形容其折叠之多。

  具体视笔画的繁简,实有五叠、六叠、七叠、八叠、九叠、十叠之分,也有多至十叠以上的。

  就安徽出土的三方铜印来看,三者虽同为韩宋政权颁发,但其在“九叠篆”的使用上却略有不同,其中“元帅之印”恰为九叠,而“管军总管府印”和“管军万户府印”实为八叠,这应当是韩宋政权为体现品级高低有意做的区别。

  四、铜印的尺寸、重量与品级高低直接相关。

  “龙凤”款铜印虽同为方形直钮,但从国内已经公开的材料来看,其印面尺寸却各不相同,其中“元帅之印”为9厘米,“管军总管府印”约在8.3到8.5厘米,“管军万户府印”则在7.7到7.8厘米之间,三类官印印面尺寸依次变小,重量方面也依次变轻,这与红巾军系统中元帅、总管、万户的品级高低也是完全吻合的。

  结合前面书体上九叠、八叠的差异来看,韩宋政权在铸造官印时,等级区分已经十分严格。

  安徽为韩宋政权肇兴之地,农民起义由淮泗发轫,席卷全国,从根本上动摇了元朝的统治,加速了元朝的灭亡,深刻影响了此后的明朝和后世中国的历史走向,在中国古代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龙凤”款官印在安徽省内的陆续发现,见证了韩宋农民政权在安徽境内英勇斗争的历史,同时也为我们了解元末红巾军起义和韩宋朝廷的政权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

  参考文献:

  [1]赵新来:《元末农民起义军使用的铜印》,《文物》,1965年第3期,第54页。

  [2]山东莒县博物馆:《莒县出土元末农民起义军的两颗铜印》,《文物》,1960年第10期,第53页。

  [3]邱树森:《元末农民政权几方铜印的初步研究》,《文物》,1975年9期,第76页。

  [4]罗振玉:《隋唐以来官印集存》,上虞罗氏影印,1916年,第101页。

  [5]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第4页。

  [6]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第3808页。

  [7]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第3843页。

  [8]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第3888页。

  [9]李晓峰、杨冬梅:《济南市博物馆藏古代铜印选释》,《文物春秋》,2001年第2期,第49页。

  [10]上海书画出版社:《上海博物馆藏印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第1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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