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运输合同(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垃圾运输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垃圾运输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大厦(以下简称"______大厦")是由_______________投资开发公司投资兴建、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承接物业管理的一处综合楼宇群,一期工程已向业主交付,目前业主进入集中装修期。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______大厦"装修垃圾发包、承运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承接甲方装修垃圾清运,并承诺按甲方要求即时清运、不堆积。如发生因届期未能及时清运而造成堆积,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 乙方负责办理渣土清运等相关报批手续,并承担因此、或清运过程中的其它行政处罚责任,承担办证、处置等一应相关费用;
第三条 乙方装运车辆为载重量____吨以上(含____吨),每次装运均须由甲方当班保安签字,确认"满载";
第四条 清运费用,以载重量____吨以上(含____吨)车辆计算,每车____元(含税),以当班保安、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码单"作为计费依据;
第五条 每二个月为结算周期。结算费用时,乙方须提交"码单"和正式税票;
第六条 合约期间,乙方单方面终止清运,甲方有权拒付乙方业已发生的清运费用。
第七条 本合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八条 本合约共一页,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垃圾运输合同2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全面实施,切实加强单位垃圾袋装收运管理,甲乙双方根据______年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16号市长令规定,就收运甲方袋装垃圾订立以下合同内容:
一、甲方产生垃圾委托乙方按环卫垃圾袋装收运管理作业规范收运,并按乙方要求修建统一的袋装垃圾投放点,设置统一的.垃圾桶和指定统一的垃圾桶和指定专人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收运袋装垃圾,甲方向乙方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月_____元,全年计收_____元。
三、乙方对甲方按时收集到投放点的袋装垃圾,每日收运一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袋装垃圾积压,由乙方负责突击收运解决,并不再向甲方另行收费。
四、甲方袋装垃圾如不能按时收集到投放点,垃圾不按规定入袋,未使用统一标准垃圾袋,或将超长超宽大件垃圾、建渣、工业垃圾等混入袋装垃圾,乙方有权拒绝收运,因此造成的垃圾积压,不属乙方责任,其突击收运费用均由甲方
向乙方另行缴纳。
五、甲方袋装垃圾投放点的清洗、保洁、维护管理事宜,由甲方自行负责,并接受乙方的检查。
六、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情况发生变化,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盖章)负责人:(盖章)
经办人:(盖章)经办人:(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垃圾运输合同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厂区区域内垃圾清运服务。为规范双方义务并保障双方权益,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委托管理事项:
1、项目名称:垃圾清运
2、项目性质:厂区范围内垃圾清运
3、项目地址:
第二条、合同规定服务事项
1、经双方协商,甲方将其在合同期内就整个厂区范围内产生的各种垃圾交由乙方进行有偿清运。
2、乙方将垃圾运往 市固体处理中心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权利和责任。
①甲方在协议期内,将厂区内产生的生活和办公垃圾按照有毒有害、无毒无害、及可回收利用进行分类并装箱存放在厂区十四(包含港区内防腐项目部)个垃圾箱内,以方便乙方清运。
②甲方对乙方清运工作有权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确认乙方每日清运垃圾车次,乙方须确保工作质量满足甲方要求,并服从甲方管理。
③甲方如开展活动或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需要临时增加车辆,要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安排时间和车辆。
2、乙方权利和责任。
①乙方负责定期清理甲方已经收集集中在垃圾箱的全部垃圾,并做到车走场清。
②乙方负责安排车辆和装卸垃圾工作人员,厂区垃圾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车辆维修维护费等)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每周固定清运时间,冬春季为每周一、三、六上午8:00-9:00;夏秋季为:每周一、三、六上午7:00-8:00或下午14:00-15:00。如遇特殊情况,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清运。
④乙方自行安排负责清运车辆,每车装载标准为满载。
⑤乙方清运车辆运行需作好封闭措施,避免垃圾沿路飘落,以保持沿路环境卫生。
⑥乙方工作行为应该符合法律和政府相关部门之规定,如有违反,乙方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干涉和处罚,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解决。
⑦每月若对甲方顾客投诉(特别是服务质量问题)未及时正确处理,甲方有权提出书面警告,并责令其及时正确处理、解决。并在当月清运服务费(当月度总计服务费=每日清运费用的总和,以下类同)中扣除5%—30%的'服务费。若因乙方承包范围内之清洁服务质量不达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爱卫会、环卫、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予以处罚,所需之罚金,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⑧乙方派往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须向甲方提交所有工作人员有效相关证件复印件。在工作时间必须统一整齐着装、佩带工作证,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非工作时间,不得在甲方厂区内逗留。
⑨若因乙方工作人员过错,导致甲方厂区内有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件,乙方须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每个垃圾箱260元人民币,每半年结算一次(计21840元),分别在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结算费用,逾期不交,乙方停止服务。
第五条、协议起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合作情况选择是否续签。
第六条、其它事项
1、甲方在协议期内,要遵循协议规定按时交纳服务费,如延迟超过一月,乙方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加收5%的滞纳金。
2、乙方如中途未经甲方同意单方中止清运行为,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尾款,同时乙方每拖延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300元整作为违约金。
3、乙方清运垃圾过程中出现服务不及时或服务质量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乙方并督促乙方在当日内处理,逾期未能妥当处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扣减乙方当月垃圾清运服务费用5%-10%。
4、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经甲方确认乙方产生违约行为之日起,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果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垃圾运输合同4
甲方:
乙方:
为规范单位餐厨垃圾清运管理,根据《北京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办法》以及市、区政府有关餐厨垃圾处理工作要求,甲方安排餐厨垃圾清运服务,乙方配合甲方清理餐厨垃圾。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有关餐厨垃圾清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落实餐厨垃圾清运合作单位,并落实合作标准。
2、甲方负责安排规范餐厨垃圾处理及清运场地。
3、甲方根据餐厨垃圾总量确定垃圾运量,确保垃圾正常清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做好餐厨垃圾收集、分类、搬运等日常管理工作。
2、乙方须将餐厨垃圾装入绿色120L(升)标准的收集容器内(见《垃圾收集容器产品技术要求》),并保证餐厨垃圾装载不外露,保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外观干净、整洁、无破损。
3、乙方负责根据上述标准及垃圾量,相应购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如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因破损等原因影响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及时更换。
4、乙方严禁将塑料、纸类、金属、玻璃、织物、建筑垃圾等非餐厨垃圾装入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内。
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将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存放在指定餐厨垃圾处理及清运场地,并规范码放。
6、乙方不按本协议中明确约定的餐厨垃圾分类标准清理垃圾,影响甲方餐厨垃圾整体清运工作开展的,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三、餐厨垃圾清运量
乙方每日需要餐厨垃圾清运量为 个标准桶(120升),乙方餐厨垃圾清理数量发生变化时,须提前3天告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协调解决餐厨垃圾清运。
四、餐厨垃圾清运费用
如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政府出台新的收费政策,重新签订清运餐厨垃圾协议,协商未果原协议终止。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垃圾运输合同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小区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运,给居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 市 区 路 号。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两次。
3、清运时间:每天第一次在上午9:00前完成,第二次在下午11:00—16:00完成。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 元/月(大写:币 元整/月)。
2、结算方式:每月 日,乙方出具武汉市正规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内,并保证送给畅通。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桶和漏桶"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容器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 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运费。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垃圾运输合同6
甲方:
乙方:
为解决南河家园业主装修垃圾运输问题,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运甲方的装修垃圾的'运输工作。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双方职责,特定如下条款:
1、运输垃圾范围是南河小区2#、3#、6#楼办理装修手续的业主。
2、乙方须按时完成小区业主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装修垃圾(不含绿化垃圾、生活垃圾),有延误运输所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3、甲方须将装修垃圾堆放在指定的垃圾场,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须配合车辆调度,保证道路畅通。
4、乙方运输垃圾过程中,涉及各项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施工过程中,如有损坏小区内公共设施,乙方须按价赔偿。
6、乙方与甲方按户结算,以业主在物业公司登记户数为结算依据。
7、乙方承运甲方小区装修垃圾,每户为190元,两个月结算一次运费给乙方,乙方提供给甲方与运输等值的油票。
8、为确保小区安全,垃圾清理人员不得在小区随意走动,与垃圾无关的物品不得随意装车。不得寻衅滋事,服从小区管理。
9、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垃圾运输合同7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全面实施,切实加强单位垃圾袋装收运管理,甲乙双方根据 年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16号市长令规定,就收运甲方袋装垃圾订立以下合同内容:
一、甲方产生垃圾委托乙方按环卫垃圾袋装收运管理作业规范收运,并按乙方要求修建统一的袋装垃圾投放点,设置统一的垃圾桶和指定统一的垃圾桶和指定专人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收运袋装垃圾,甲方向乙方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月 元,全年计收 元;
三、乙方对甲方按时收集到投放点的袋装垃圾,每日收运一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袋装垃圾积压,由乙方负责突击收运解决,并不再向甲方另行收费。
四、甲方袋装垃圾如不能按时收集到投放点,垃圾不按规定入袋,未使用统一标准垃圾袋,或将超长超宽大件垃圾、建渣、工业垃圾等混入袋装垃圾,乙方有权拒绝收运,因此造成的'垃圾积压,不属乙方责任,其突击收运费用均由甲方
向乙方另行缴纳;
五、甲方袋装垃圾投放点的清洗、保洁、维护管理事宜,由甲方自行负责,并接受乙方的检查;
六、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情况发生变化,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负责人: (盖章)
负责人: (盖章)
经办人: (盖章)
经办人: (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垃圾运输合同8
托运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
代运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为了巩固国家卫生城,确保厂区、生活区环境洁净,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根据《_________省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办法》规定,甲方将日常生活垃圾(不包含施工土头、树枝等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委托乙方运到市垃圾处理场,经协商制定合同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清运办法:
1.采用垃圾桶_________个,放在_________,乙方每日派汽车运一次,垃圾桶壹年半至贰年更换。
2.每日垃圾量_________桶,由甲方直接送_________清洁楼,再由乙方转运到垃圾处理场。
3.每日垃圾量_________桶,由乙方派_________车上门收集_________次,运往清洁楼再转运到垃圾处理场。
三、甲方应把日常垃圾按乙方指定地点装入桶内,乙方负责清运。否则可不运。
四、付款办法:甲方应付给乙方清运费每月_________元(每季度头十天内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即委托_________银行办理)。
五、甲方应按期交纳费用,超期交款乙方增收滞纳金_________%或停止清运。乙方如没按时清运,请打电话_________联系。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或另定协议。
七、本合同期满后,垃圾量如无增减可顺延,否则另定。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双方银行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垃圾运输合同9
甲方:
乙方:
为规范单位非餐厨垃圾清运管理,在甲方与北京市xx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清洁车辆场(以下简称环卫清)达成垃圾清运合作前提下,就乙方通过甲方委托环卫清进行垃圾清运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 委托内容:乙方通过甲方委托环卫清负责垃圾清运工作。
1.2委托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3备注: 本协议委托期限不超过甲方与环卫清垃圾清运合同期限。
第二条协议金额和付款方式
2.1 年度环卫清的垃圾清运费用标准为 元/桶/月,乙方在协议期内应根据垃圾桶用量支付甲方垫付的垃圾清运费用,协议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整)。
2.2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应以支票或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付清当年度清运费。
2.3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清运费后,应向乙方出具正规发票。
2.4 备注: 乙方自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垃圾清运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垃圾桶放置在指定的垃圾清运场所,并按照标准码放,确保垃圾堆放场地道路畅通,以便环卫清的清洁车辆顺利通行及工作人员正常作业。
3.2 乙方应将垃圾收集到容器内,保持容器的干净、整洁,并负责垃圾容器的设置、更换和维修,为清运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3.3 乙方不准在垃圾站焚烧垃圾,不准往垃圾站倒渣土、非生活垃圾及厨余垃圾。乙方设垃圾桶时必选先打好站底,垃圾不许地面存放。
3.4 乙方保证不将建筑垃圾和有危害垃圾导入桶内。
3.5 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按时向甲方全额支付垃圾清运费。
3.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购置标准型号垃圾桶,乙方可在甲方设置垃圾场内放置个垃圾桶,乙方垃圾不得超量堆放。如乙方垃圾量变化需要增设垃圾桶,需在每年月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再与环卫清协商变更。如乙方急需增加用量,须提前书面与甲方协商。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 甲方负责落实垃圾清运合作单位,并落实合作标准。
4.2 甲方负责安排规范垃圾处理及清运场地。
4.3甲方根据垃圾总量确定垃圾运量,确保垃圾正常清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或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就争议向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
7.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于期满后自动终止,如甲乙双方有意向继续合作,应重新协商并签订《垃圾清运协议》。
7.3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4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垃圾运输合同10
甲方:
乙方:
为规范单位餐厨垃圾清运管理,根据《北京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办法》以及市、区政府有关餐厨垃圾处理工作要求,甲方安排餐厨垃圾清运服务,乙方配合甲方清理餐厨垃圾。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有关餐厨垃圾清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落实餐厨垃圾清运合作单位,并落实合作标准。
2、甲方负责安排规范餐厨垃圾处理及清运场地。
3、甲方根据餐厨垃圾总量确定垃圾运量,确保垃圾正常清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做好餐厨垃圾收集、分类、搬运等日常管理工作。
2、乙方须将餐厨垃圾装入绿色120L(升)标准的收集容器内(见《垃圾收集容器产品技术要求》),并保证餐厨垃圾装载不外露,保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外观干净、整洁、无破损。
3、乙方负责根据上述标准及垃圾量,相应购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如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因破损等原因影响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及时更换。
4、乙方严禁将塑料、纸类、金属、玻璃、织物、建筑垃圾等非餐厨垃圾装入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内。
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将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存放在指定餐厨垃圾处理及清运场地,并规范码放。
6、乙方不按本协议中明确约定的餐厨垃圾分类标准清理垃圾,影响甲方餐厨垃圾整体清运工作开展的,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三、餐厨垃圾清运量
乙方每日需要餐厨垃圾清运量为 个标准桶(120升),乙方餐厨垃圾清理数量发生变化时,须提前3天告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协调解决餐厨垃圾清运。
四、餐厨垃圾清运费用
如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政府出台新的收费政策,重新签订清运餐厨垃圾协议,协商未果原协议终止。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垃圾运输合同11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施工
工程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需要外运处置,特将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外运(场内转运)承包给乙方。为确保本工程项目顺利进行,运输符合都江堰市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甲、乙双方职责,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地址:
第二条
工期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预计 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单价、总方量
合同签署前,由双方代表根据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纸,交换现场标高,经测算,暂定土方量为 立方米,运输完毕后按实际运输单据结算。
土方运输,按车计算(每车每趟至少装载建筑垃圾(渣土)20立方米),每车单价为 元。
第四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1、每车运输均应填写结算票(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结算票上必须完整填写运输日期、工程项目名称、运输公司名称、运输车辆车牌号、核载方量(单位:m3)、运输距离。并由工程工地负责人、运输车辆司机、负责人签名。结算票必须字迹清晰,如无法识别、涂改、伪造,则票据无效。双方以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结算票(以下简称结算票)作为结算凭证,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结束后,实际方量按实际结算票数据进行结算,如结算票与估计方量不一致,则以结算票为准。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完工后,由乙方根据结算票作出工程决算书交由甲方进行核对、结算,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则视为对决算书没有异议,该决算书作为最后决算依据。
2、竣工时间以甲方提供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为准,该工程自进场运输日期起(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时间期满后无能该工地是否竣工都视为乙方的运输任务竣工,并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项。
3、签订合同之时,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条所定价格和土方总量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作为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后,根据甲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车辆进场作业。
4、决算后三日内,甲方应付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项总额的3‰收取违约金,直到甲方付清为止。
5、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签订之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6、甲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支付预付款、履约保证金及进度款的,乙方有权暂停运输,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每日按未付款项的3‰计收),直到甲方付清预付款、履约保证金、进度款,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车辆到甲方施工地进行运输建筑垃圾(渣土),如乙方发现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车辆到施工地运输建筑垃圾(渣土),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对该工地停工并要求甲方全额支付该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运输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总价3%计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8、乙方办理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通行证线路,甲方必须遵照乙方通行线路运输,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线路运输,否则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有关施工图纸,并且甲方在运输前做好地下管线、管网、地沟等所有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否则在乙方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且全部由甲方负责;双方并在现场确认对现场标高交接,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等事宜,确保工程运输的顺利运行。
2、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打围,基坑按设计标准规范支护,并在乙方进场施工前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施工便道,场内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及运输车辆出场时所需的冲洗设施和车辆冲洗,道路硬化、进出口棕垫铺设等,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必须做到作业面内工完场清,保持施工现场与作业面的整洁,文明运输。
3、甲方必须提供相应设施和人员确保乙方一切人员、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的安全,安排专职的工程现场负责人协调工地相关事宜,配合乙方运输并确认结算单、决算书。
4、甲方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调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可相应顺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延期造成损失的,责任方需赔偿受损方相应损失(原因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项目设计更改导致停工。
(2)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3)连续下雨超过4小时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协助下于施工前7日办理《建筑垃圾(渣土)处置合同》,并将这两证提供给乙方办理用于安排运行路线、时段的《诸暨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合同》及通行证。
6、乙方负责办理有关建筑垃圾(渣土)外运的一切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自带运输所需的设备车辆并配备相应人员,按照诸暨市城乡建设局及相关管理部门对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所规定的时间、行驶路线以及运输建筑垃圾(渣土)到指定场所。
8、乙方应做到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建筑垃圾装载适度,保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随车携带《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材料通行证》,并需确保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无“滴、撒、漏”
等问题。如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车辆无证参运、私自不按指定路线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相关管理部门停运或被执法部门扣车、罚款等处罚,由乙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甲方不可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间接混入建筑垃圾(渣土),一经发现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0、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违章和事故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亦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12、双方各自负责己方生产经营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各自负责己方生产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当事方承担责任及损失并负责解决,非责任方予以配合协调。
13、双方各自在办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证照手续时,如需其他方协助的,则相关方需积极配合协助。
第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他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其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法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分歧,则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第八条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项结清,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后自行终止。
第九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条
备注: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垃圾运输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为了创建整洁优美的景区环境,提高驻景区单位办公整体环境和卫生质量,减少二次污染,现太阳岛风景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物业保障部(以下简称甲方)与驻景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就代运生活垃圾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同意委托甲方为其代运生活垃圾。甲方依据哈价非发[1988]22号《关于实行垃圾粪便有偿清运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文件条款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乙方收取代运费。
二、乙方每日按规定时间将生活垃圾袋装后在保证不泄露、不破损、不开口的情况下放置在转运间或指定地点,待甲方运出。
三、乙方不准将基建垃圾和其他无关的.废弃物堆放在垃圾转运间或其周围,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清运,因此给正常生活垃圾清运带来不便及对景区的整个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每日或每隔一日(最迟不超过两天)将乙方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运出。如因甲方原因未及时清运,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根据以往乙方所产生的垃圾量进行综合认定,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交付甲方全年垃圾代运费 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付,不准拖欠。乙方如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生活
垃圾代运费,甲方有权拒绝代运,因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代运生活垃圾时,须做到按期消杀,保持周边清洁,不滞留。按着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如有滞留垃圾(袋),乙方可按当日的代运费标准全额扣除(须双方现场人员认定记录签字)。
七、甲、乙双方须严格履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1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垃圾运输合同13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小区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运,给居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鹿海园五里。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 次。
3、清运时间:每天第一次在 前完成;
每天第二次在 前完成。
每天第三次在 前完成。
每天第四次在 前完成。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 元/月(大写: 元整/月)。
2、结算方式:每月 日,乙方出具北京市正规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内,并保证送给畅通。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桶和漏桶”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容器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 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运费。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垃圾运输合同14
甲方: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一、委托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所有的建筑垃圾清运承包商,并按政府相关妥善清运处理建筑垃圾。
二、委托期限:
清运期限为期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委托费用:
按车计费,装满_______元/车。
四、委托方式:
乙方承包全权负责____建筑垃圾清运,费用按车计收,按月结算。其中车辆要求车载不少于1.5吨,车厢围板尺寸不少于:长3.1米、宽1.8米、高0.8米。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及约定,以行业公认的最高水准,勤勉、尽职地从事本约定项下之工作并提供服务。
2、乙方应遵守甲方现有规章制度,并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约定的工作,不得破坏公共设备设施,如有破坏按价赔偿。
3、乙方应确保建筑垃圾及时整洁地被清运,为确保建筑垃圾能够及时清运,甲方收取乙方_______元(_______元)最为押金,以期对乙方的约束和管理。
4、乙方应指定一名乙方代表并授予其足够的权力。该乙方代表将统一行使本约定项下的权利,并在约定履行过程中负责与甲方间的.协调。
5、结算时,乙方应提供正规发票。
六、甲方配合:
1、甲方指定一名甲方代表并授予足够的权利。该甲方代表将统一行使本约定项下的甲方权利,并在约定履行过程中负责与乙方间协调。
2、乙方清运建筑垃圾车辆甲方予以免费放行。
七、工作流程:
1、乙方代表在接到甲方代表的电话通知后,应及时安排车辆进行建筑垃圾清运工作。
2、乙方应凭借甲方物业部代表签发的《垃圾清运单》,装满出车时,应由保安部当值队员及班长签字放行后方有效。
3、《垃圾清运单》共两联,上联留给当值保安班长,下联乙方运输车辆保存,《垃圾清运单》作为双方清运垃圾车数的结算凭证,应妥善保管,如乙方遗失甲方不支付该车建筑垃圾清运费用。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同解决。
甲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垃圾运输合同15
甲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厂区区域内垃圾清运服务。为规范双方义务并保障双方权益,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委托管理事项:
1、项目名称:___垃圾清运
2、项目性质:厂区范围内垃圾清运
3、项目地址:___
第二条、合同规定服务事项
1、经双方协商,甲方将其在合同期内就整个厂区范围内产生的各种垃圾交由乙方进行有偿清运。
2、乙方将垃圾运往_市固体处理中心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权利和责任。
①甲方在协议期内,将厂区内产生的生活和办公垃圾按照有毒有害、无毒无害、及可回收利用进行分类并装箱存放在厂区十四(包含港区内防腐项目部)个垃圾箱内,以方便乙方清运。
②甲方对乙方清运工作有权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确认乙方每日清运垃圾车次,乙方须确保工作质量满足甲方要求,并服从甲方管理。
③甲方如开展活动或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需要临时增加车辆,要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安排时间和车辆。
2、乙方权利和责任。
①乙方负责定期清理甲方已经收集集中在垃圾箱的全部垃圾,并做到车走场清。
②乙方负责安排车辆和装卸垃圾工作人员,厂区垃圾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车辆维修维护费等)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每周固定清运时间,冬春季为每周一、三、六上午8:00-9:00;夏秋季为:每周一、三、六上午7:00-8:00或下午14:00-15:00。如遇特殊情况,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清运。
④乙方自行安排负责清运车辆,每车装载标准为满载。
⑤乙方清运车辆运行需作好封闭措施,避免垃圾沿路飘落,以保持沿路环境卫生。
⑥乙方工作行为应该符合法律和政府相关部门之规定,如有违反,乙方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干涉和处罚,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解决。
⑦每月若对甲方顾客投诉(特别是服务质量问题)未及时正确处理,甲方有权提出书面警告,并责令其及时正确处理、解决。并在当月清运服务费(当月度总计服务费=每日清运费用的总和,以下类同)中扣除5%—30%的服务费。若因乙方承包范围内之清洁服务质量不达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爱卫会、环卫、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予以处罚,所需之罚金,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⑧乙方派往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须向甲方提交所有工作人员有效相关证件复印件。在工作时间必须统一整齐着装、佩带工作证,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非工作时间,不得在甲方厂区内逗留。
⑨若因乙方工作人员过错,导致甲方厂区内有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件,乙方须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每个垃圾箱260元人民币,每半年结算一次(计21840元),分别在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结算费用,逾期不交,乙方停止服务。
第五条、协议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合作情况选择是否续签。
第六条、其它事项
1、甲方在协议期内,要遵循协议规定按时交纳服务费,如延迟超过一月,乙方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加收5%的滞纳金。
2、乙方如中途未经甲方同意单方中止清运行为,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尾款,同时乙方每拖延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300元整作为违约金。
3、乙方清运垃圾过程中出现服务不及时或服务质量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乙方并督促乙方在当日内处理,逾期未能妥当处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扣减乙方当月垃圾清运服务费用5%-10%。
4、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经甲方确认乙方产生违约行为之日起,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果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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