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时间:2024-06-14 17:24:04 运输合同 我要投稿

货物运输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货物运输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1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传真):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传真):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有关事宜。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基本情况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包装状况

  数量

  重量

  体积

  货物价值

  备注

  二、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

  三、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

  四、货物送达提货方式:送货上门□收货人自提□

  送达地

  每立方价

  每公斤价

  送达时限

  送达地

  五、运输杂费: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货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货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叉车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装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结算方式:发货后付款(现付)□货到后付款(提付)□

  凭签收回单付款□(凭签收回单付款每天结算一次)

  七、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不得夹带、匿藏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因夹带、匿藏危险和禁运物品被查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九、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对包装不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包装要求的货物重新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自接收甲方货物后,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送达地。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特殊情况(交通事故、道路封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十一、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在收货人签收前承担安全责任。货物灭失、短少、损坏、污染由乙方按货物出厂价向甲方赔偿。

  十二、乙方承运的货物,外包完好无损,乙方不承担包装内货物的任何损失。收货人签收将货物提走后,乙方对甲方货物安全责任中止。

  十三、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货物灭失、毁损,乙方不承担违约的责任,按成本价赔偿甲方损失。

  十四、甲方每次发货应实提供下列资料,如因不相符、不真实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货物名称、数量、立方数或重量数、收货人姓名、电话、详细地址)

  十五、其他约定: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十七、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

货物运输合同2

  甲方 (货物方) :

  乙方:**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运输货物,运费为整车运费=车次费**元/日+0。45元/公里+路桥费;零担运费=**元/立方米X公里

  二、乙方接到通知后,及时上门提取甲方发运的货物,或在甲方送货上门时,作好接货工作,装车后, 甲方需提供货物装箱单,商业价格单,便于货物丢损赔偿时参用。货值超过**万元甲方需卖保险。

  三、甲方有权免费跟踪查询货物运输期间的情况,如货物有丢失,损毁,甲方在收货前提出。

  四、货物不得夹带违法物品,因此被查扣乙方不负责,甲方负担货物的.被检被查被扣等费用。

  五、因不可抗原因(如:地震,水涝等)而延误货物运输,乙方不承担责任。但要及时通知甲方,并争取有效措施努力补救。

  六、付款方式:起运时预交一半运费,货到付清。

  七、合同履行:本合同起货时履行开始,收货付款后终止,期间如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负担产生的损失。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xx—**—**

货物运输合同3

  托运方全称: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全称: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后,托运方付给承运方定金______元(大写:______元)。

  编号:______号

  第三条运费税务、运输方式及损耗约定。

  运费价格______(不含税/含税),运输方式为______(汽车/船运)运输,甲方给予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正常损耗为______公斤,超出正常损耗的每吨______元赔付甲方。

  第四条:装货地点:______;运达地点:______;共计______公里。

  第五条:付款方式:货物运输后,按月结算一次,在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卸完货,乙方拿有甲方指定收货人出具并签字的过磅单的实收吨位现金结算。

  注:指定收货人姓名:

  第六条:货物运输时间要求: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完成本合同的运输任务。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托运方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2、托运方义务:按合同约定凭货运发票或过磅单向承运方交付运费。

  (二)、承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运方权利:凭货物运输发票或过磅单向托运方或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

  2、承运方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并按时向收货方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给承运方。

  (二)、承运方责任: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给托运方。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为托运方和承运方的长期合同,每次运输业务不再另行签订合同。

  2、如果承运方的运力不能满足托运方的需要,承运方可向其他运输单位租借运输工具,但其运费只与承运方结算。

  3、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即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发货方全称:

  收货方全称:

  合同签约地址:

  托运方公章:

  承运方公章:

  法人或委托人签章:

  法人或委托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签订合同时间:

货物运输合同4

  承运方:

  托运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运输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依据甲方提出的发货申请,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指定的时间、地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2、在短途汽车到厂装货时,请务必确认货物的完好性,如若发现有包装破损、货物自然变形或者呈现明显伤痕的情况,当场要求停止装货,经甲方与厂家确认后再做继续装载或者进行换货处理;

  3、乙方在运输货物时,必须将货物固定扎实,并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运输过程中应保证安全,如发生货物丢失、损坏、淋雨等,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在7天内予以赔偿甲方;

  4、鉴于铁路运输的多样性,乙方需将装货要求(件数、吨位要求)以及对应的价格以函的方式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盖章回传,此函方可生效;若在执行期间有调整,请提前一周告知甲方;

  5、甲方所委托运输的货物彩涂钢板、镀锌带钢、热轧带钢、镀锌卷均需做好防水措施,在由厂运至货场,未能及时装火车时,仓储期间做好一切致使货物受潮的防水工作;车皮运输途中亦需要盖好帆布;

  6、火车离站后,乙方需将车皮号、箱号、以及所对应的货物卷号明细、离站时间、预计到达时间以电子档或者传真的方式告知甲方;

  7、自提货起,货发生损坏或者交通阻塞等原因,造成货物无法按预定时间送抵的务必第一时间知会甲方;

  8、货物到站后,乙方需联系甲方当地分公司,协商后按要求安排送货;

  9、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所发货的厂家、发货量等走货信息;

  10、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托运的'货物购买运输保险,如由乙方不投保货物险,一旦出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运输费用的确认:

  铁路费用:双方以经双方盖章确认后的报价函为基准结算;

  其他费用:在业务发生过程中发生的额外费用,双方按照逐一确认的方式进行。

  12、费用结算:

  乙方承诺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运费:

  ①费用按车次结算,只有在乙方送货至指定地点且收货方确认无货损后结付运费;

  ②运费按月结算,每月5日前双方核对并确认上月的运输费,并在当月的15日前一次支付上月应付给乙方的运费。

  13、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得采取单方延期送货或拒不支付运费费用等方式。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 委托乙方承运,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货物运输要求

  订舱数: 吨 受载期:

  装货港: 卸货港:

  二,承运船舶

  船名: 载重吨:

  船长: 满载吃水:

  三,运输条款

  1,本合同条款为F.I.O.S.T条款.

  2,甲方负责联系,落实船舶靠泊装卸事宜,办妥货物出港手续,货物运输保险,申请理货及吊机以及其他与货方有关的手续,提供必需的垫,隔舱物料,支付货物的港口费用.

  3,乙方负责装卸港的.船舶港口使用费,但船舶只限在装卸港各一个安全泊位连续作业,因移泊而发生的费用及时间,由甲方承担.

  4,货物交接:实行港港交接,乙方不负责理货及货物溢短.

  四,装卸期限

  1,装卸时间的计算以航海日志为依据,从船舶抵装(卸)港引水锚地 小时开始起算,装卸期限为:装港 天,卸港 天,两港合并计算,因雨,雪等气象原因影响本船装卸作业的时间除外.

  2,如装卸时间超过该期限,甲方按每天人民币 万元向乙方支付滞期费,不足一天按比例计算.一旦滞期,连续计算,无速遣费.甲方应在船舶滞期的前一天向乙方预付一天的滞期费,以后应逐日预付,直至卸货完毕.

  五,运费结算

  1,运价按每吨人民币 元整(RMB )含( )不含( )发票,如实际载货量少于订舱数,按订舱数计费,运费总额为 元整(RMB );如超过订舱数,则按实际载货量计费.

  2,合同签订后 小时内,甲方以电汇方式预付定金 元,船抵卸货港码头卸货前当即一次付清(电汇).如遇节假日,甲方应提前备好现金或银行汇票.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毁约方应向双方支付运费总额 的违约金.

  2,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定金,运费或滞期费,属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并向甲方索赔,或采取拒卸,留置,变卖货物以及其他合理的追偿措施,甲方负责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船期损失,并按应付金额向乙方支付每天 的滞纳金.

  3,甲方应在受载期前备妥全部货物,并办妥装船手续,如船舶抵港后壹天内仍未备妥货物,属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向甲方索赔由此而造成的船舶一切损失.

  4,乙方如需变更承运船舶,应提前通知甲方.

  5,因不可抗力所致的船期延误,货损货差等,双方免责.否则,因船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按运费总额 赔偿给甲方.

  七,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起诉方法院依法解决.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传真形式有效).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有效期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补充条款:

  甲 方: 乙 方:

  签 字: 签 字:

  日 期: 日 期: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帐 户: 帐 户:

  帐 号: 帐 号:

货物运输合同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三条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五条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此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六条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志;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八条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根据货物性质,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单;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700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500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九条承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十条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由于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

  第十一条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10千克价值在30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十二条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卸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十三条承运人要查找不到收货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30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3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5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四条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十五条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十六条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十七条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十八条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50元:

  (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时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商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第十九条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50元:

  (一)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

  (二)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于收货人的责任卸车迟延、线路被点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使用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计划;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二)货物馐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

  (三)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

  (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

  第二十条由于收货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二十一条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24小时时;

  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

  第二十二条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180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60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起算:

  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

  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

  第二十三条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相互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30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60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

  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60日内提出。

  第二十四条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由铁道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货物运输合同7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本协议所指货物运输保险内容如下:

  甲方作为投保人向乙方投保国内航空运输一切保险。

  被保险人:_________

  货物价值确定方式:按当地市场发货价确定。

  保险费率:_________‰ 免赔额:_________元(鲜活内免赔额:_________%)

  一、保险责任范围

  本保险为货物运输一切险。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的声明价值进行全额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电、火灾、爆炸或由飞机遭受恶劣气候或其他危险事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或失踪意外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3.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3.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4.本保险不负责赔偿由于敌对行为使用原子或热核制造的武器所致的损失和费用。

  5.本保险不负责赔偿执政者,当权者或其他武装集团的扣押,拘留引起的运输途径的丧失和挫折而提出的任何索赔。

  三、责任起讫

  1.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运输工具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如在上述三十天内被保险的货物需转到非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2.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卸、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赐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述规定终止:

  (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的货物在卸货地卸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

  (2)被保险货物在上述三十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照上述第1款的规定终止。

  四、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本公司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1.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目的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索取货损货差证明。

  2.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3.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保险单正本、提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

  五、索赔期限

  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出险时开始.在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十个工作日全部赔付完毕.如涉及到公安机关立案侦察的情况下,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起计算,公安机关出据相关手续后,最多赔付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经双方友好协商,现达到如下协议:

  1.甲方需按发货计划,以每票逐一向乙方投保.在货物起运前,甲方需将货运单和发货声明价值及已填保单传真给乙方,乙方以收到传真货运保险单作为回执,承诺予以承保。逢周六,周日或节假日,甲方可以在休息日向保险公司传真,承诺予以承保,并录入电脑系统。

  2.在货物起运前,如发生与上述保险内容不相一致的变更时,甲方需及时传真进行变更申请,以便乙方作相应的承保处理,以乙方接受传真变更的批单为准。

  3.协议双方均需建立往来业务台账,留存每批货物原始资料,经核对无误后,甲方须提供货运保单正本,由甲方每月一次性结清保险费。

  (1)货运单要按序号填开。

  (2)保险单要按序号填开。

  (3)甲方预交_________元保单代管责任金。

  4.乙方须对甲方提出的任何投保咨询,有关的建议及时予以答复,必要时提出上门服务。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六、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货物运输合同8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代理入:(乙方)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线铁路施工用石碴货物的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二、代理费用及结算方式

  甲方按2元/吨的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数量以铁路运输票据为准,每月结算一次,次月的10日内甲方通过银行转帐给乙方,乙方开具相应的金额的服务发票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

  (1)甲方应于每批货物代理前1日内向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货运人员交付代理运输的货物和真实、完整的.运输资料,国家规定应办理运输许可的货物,还需提交准运批文;

  (2)与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货运人员共同验货;

  (3)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将货物安全交承运人,由承运人送至订单指定的交货地点;

  2、乙方的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时办理货物运输计划的提报或运输变更手续,组织、监督装、卸车(船),负责将货物安全交承运人,由承运人送至交货地点;

  (2)代为保价(保险),代理领票、送票;

  (3)提供运输咨询及技术指导,提供货损货差索赔咨询;

  (4)根据甲方的另行委托,代理货物出险理赔手续(有关费用另计);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擅自解除合同、擅自中止合同的履行,应按代理费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由于甲方的责任或者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在代理运输的货物中夹带危险品、爆炸品等违禁物品,导致乙方未能将所代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导致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机械设备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预付运杂费及支付代理服务费,应从结算时间起,按未支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五的比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要求,使货物错运到货地点,乙方应承担无偿运至合同规定地点,并承担因货物逾期到达所造成的损失。

  5、合同履行期间,货物发生短少、丢失、变质、污染、损坏,属乙方责任的,比照运输企业的有关规定或者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五、免责条款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3、货物的合理损耗;4、甲方或收货人的本身过错。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级别管辖的规定,应当向____铁路局两级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分理处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输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成都现价及相关法规,就都江堰煤矿运输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期共同遵照执行。

  一、运输物名称:燃煤。

  二、运输车型:货箱长为6米至6.5米这个范围之内。

  三、运输线路:由甲方指定。

  四、运输工期:暂定一年。

  五、用车数量暂定10辆,具体数量视情况而论在定,先上5辆车。

  六、运输价格及计算方式:

  1、运输距离在25公里以内,按每车1000元计算(壹千元人民币整)。

  2、超出25公里按照第七条第一款折合为1000除25等于40元人民币/公里超过500米视为1公里,不足500米则不加公里数,每超过1公里就加40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

  次日10点结清上一日的运输款,不得超过中午12点,如果这样乙方有权停工,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按照十一条款执行。

  八、甲方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车辆进场的时间,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在3小时内必须安排车辆装货,如安排不下就按照第十一款第4条执行。

  九、其它条款。

  1、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负责办理路上所需的`各种证件和通行证。

  2、在运输途中,遇交警、路政、城管以及沿途村民有阻挡或是罚款、扣车扣证,一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耽误乙方运输按照十一款第4条执行)。

  3、乙方驾驶员酒后驾车。带病驾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任何负责。

  4、甲乙双方经常沟通有问题及时处理。

  5、24小时作业。

  6、乙方车辆服从甲方安排,不得跳槽。如有跳槽行为出现则赔偿给甲方20__元人民币作为损失。

  十、违约处罚。

  1、如因甲方施工条件不全,引起乙方不能施工。(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2、乙方无故停工,甲方有权扣发停工车辆的运输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3、以上1、2都视为违约。

  4、违约按照每车每天800元计算。

  十一、车辆进场后,甲方马上付给乙方每辆车1000元的进场费用。此费用在工程结束时退还给甲方。

  十二、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协商处理。

  十三、协议签订后,从车辆进场之日自动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10

  签约地点:

  委托人(甲方) :

  代理人(乙方):

  鉴于:

  甲方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制造与销售的出口商及相关设备、原材料的进口商;

  乙方是一家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能力的、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货代;

  双方签署本合同时,对本合同相关条款的意思已完全清楚和理解,并清楚签署本合同的法律意义。

  为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甲方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条 委托服务事项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甲方进出口货物的装卸短驳、内陆运输、租船定舱、委托空运、中转交接、仓储保管、报关报验和单证办理等服务;乙方同意接受上述委托。

  第二条 服务方式和流程

  甲方在产生货运需求时,向乙方发出询价,乙方根据甲方询价内容向甲方反馈船期和价格信息;

  甲方选定船期后,向乙方发出《货物运输委托书》,《货物运输委托书》将载明该单业务的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目的地、运输期限、运输方式、运费等相关事项,《货物运输委托书》应由双方盖章或授权人签署;

  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运输委托书》后,按照甲方要求进租船和订舱,并将租船和订舱结果和相关信息和单据反馈和交付给甲方;

  甲方将进出口货物的相关信息和单据交付乙方,由乙方代为办理货物进出口前的报关、报验、出口核销等事务;

  乙方根据约定的船期安排集装箱车辆互甲方处或甲方指定位臵装车并负责在 内陆期间的运输;

  乙方将货物办理装船或装机,并办理完成进出口全部审批和备案手续;

  甲方将海运费和空运费支付给乙方,乙方将货运提单正本及办理出口退税和外汇核销等所需的相关单证交付甲方;

  货物到达目的地完成交付后,甲方将货代佣金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运输方式

  根据每一单货物的情况,由甲方确定每单货物的实际运输方式,运输方式包括公路运输、铁路运输、内河运输、国际海运、国际空运中的一种或多种,海运原则上采用集装箱运输。

  第四条 运输货物

  运输货物为包括但不限于:

  广播电视信号接收设备、其附属设备及其零部件等电子产品;

  电子原材料器件;

  生产设备;

  其它可适运的货物。

  第五条 委托代办保险

  如甲方委托运输的产品需办理保险,乙方按甲方实际指示的下列方式办理。

  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险金由甲方负担,不包括在运输费用内。

  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险金由甲方负担,包含在运输费用内。

  由甲方办理保险。

  第六条 费用和结算方式

  甲方应支付乙方的费用由国际运输费、内陆运输费和货代佣金三部分组成。

  运输费用是指由实际承运的船公司或航空公司收取的运费,包括:

  海运费用:指整柜、拼箱进出口货物以海上运输方式产生的费用,以甲方向乙方询价后在收到《货物运输委托书》中确认的价格为准。以美金现汇结算,乙方开出以美金币值计价的海运费发票。

  空运费用:指进出口货物以航空运输方式产生的费用,以甲方向乙方询价后在收到《货物运输委托书》中确认的'价格为准。以人民币结算,乙方开出以人民币币值计价的空运费发票。

  乙方在在完成租船订舱后装船前将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及时付款。

  内陆运输费是指由乙方提供的自甲方工厂或甲方指定位臵至货运港期间的在 内陆的运输费用。

  内陆运输费按照实际货物的数量与运输距离计算运输费用,运费标准由双方每半年核定一次。内陆运输费以人民币结算,乙方开出以人民币币值计价的运输费发票。

  货物在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后,乙方将内陆运输费发票开具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核对无误后15天内支付。

  货代佣金是指除国际运输费和内陆运输费以外的其它乙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仓储保管费、订舱费、单证费、安保费、THC、报关报检费、拖卡费、内装箱费、文件费、电放费等等。

  每单货代佣金是《货物运输委托书》确认金额为准,佣金标准由双方每半年核定一次。

  货代佣金以人民币结算,乙方开出以人民币币值计价的运输费发票。

  货物在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后,乙方将货代佣金发票开具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核对无误后15天内支付。

  除以上费用外,甲方没有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的义务,而不论乙方是否提供了本合同约定之外的额外服务。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为保障本合同的遵守和履行,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 万元履约保证金,用于抵扣在承运货物发生灭失、毁损或延期时乙方就承担的赔偿金和违约金;

  履约保证金可由乙方直接向甲方缴纳或由甲方在应付乙方的运费中扣除。

  第八条 责任期间和货物风险的转移

  乙方的责任期间自货物装上乙方指定的运输工具时起,至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货物到达地交付收货人时止,货物在此期间发生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或实际承运人承担。

  自甲方将承运货物交付至乙方运输时,该货物的灭失和毁损风险转移至乙方,自乙方将承运货物交付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后,该货物的灭失和毁损风险转移至甲方或货物的收货人。

  第九条 资格与能力

  乙方应确保具有和维持从事本合同相关业务的合法资格和能力,也应确保其所委托的转运人也具备转运业务相关的运输资格和运输能力。

  第十条 装卸、仓储和保管

  甲方货物自交付乙方运输后,乙方应全程负责货物在交付收货人前的所有装卸、临时的仓储以及货物的保管;

  装卸、仓储和保管应以确保货物安全的方式进行。

  乙方凭甲方指定的提货凭证到甲方指定仓库提货,并由甲方负责装车,乙方应清点装车货物及数量是否与《货物运输委托书》记载相符,货物交付乙方后,发生货物不符、数量缺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单证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甲方办理有关进出口所需的全部单证,除需甲方亲自办理的除外;

  乙方应以合法、最大的谨慎和有利于甲方的原则办理相关单证,不得违法或不合规办理;

  甲方对相关单证的办理和转移有明确指示的,乙方应按甲方的指示办理,甲方未明确指示的,可按习惯或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办理;

  乙方应按照甲方指示开具货运提单,货运提单正本应直接交付甲方,在未经甲方明确指示前,乙方不得擅自将提单交付给除甲方外的任何第三人。

  乙方代办的全部单证应完整移交给甲方。

  第十二条 变更或取消

  甲方在下达《货物运输委托书》后、货物实际装船前,有权变更或取消订舱和《货物运输委托书》,但由造成的乙方应赔偿船公司或航空公司的实际损失以及乙方支付给他人的其它费用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在完成租船和订舱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取消或变更租船和订舱,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甲方交付违约造成的对客户的赔偿,因船公司或航空公司原因导致需变更或取消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另行安排运输而额外支付的运费和其它费用。

  第十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择优选择贷代的权利;

  甲方有变更或取消发运的权利;

  甲方有依法和按约获得相关单据、证明和文书的权利;

  甲方有索赔的权利。

  甲方的义务

  甲方有依法提供有关货物进出口信息及文件的义务;

  甲方有依法遵守有关进出口法律法规的义务;

  甲方有核对相关信息和单证的义务;

  甲方有按约向乙方支付费用的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按约获得运输费用和佣金的权利;

  乙方有拒绝接受货物运输委托的权利;

  乙方有权代表甲方依法进行报关、报验及代办相关进出口单证的权利;

  乙方有因甲方违约按约向甲方索赔的权利。

  乙方的义务

  乙方有依法办理本合同相关服务事项的义务;

  乙方代为甲方办理本合同相关服务事项应本着谨慎和有利于甲方的原则进行;

  乙方有核对装箱货物和数量信息的义务;

  乙方有及时通知甲方核对有关信息和单证的义务;

  乙方有向甲方移交相关单证、文件和凭证的义务;

  货物在交付收货人前,乙方有对货物进行仓储和保管的义务;

  乙方有不得倒箱的义务;

  乙方有向按约甲方赔偿损失的义务;

  乙方有协助甲方向实际承运人索赔和向承保人理赔的义务;

  乙方有及时报告货物运输过程各种信息的义务;

  依法或按约应由乙方承揽的其它义务。

  第十四条 交付逾期和不能交付

  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交付逾期三个自然日以上的,每逾期交付一日,按货值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货值总额的3%,乙方能证明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

  由于自然灾害、交通或海运事故造成无法准时提货或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货物不能交付收货人而导致货物重运或返运的,由乙方承担额外产生的运费和其它费用。

  第十五条 索赔

  货物交付乙方运输后,因任何原因造成的货物损毁或灭失或丧失利用价值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按照货物原值进行索赔,赔偿额度按实际损失额度赔偿;货物投保保险的,货物实际损失与理赔损失有差额的,乙方赔偿差额部分的损失。

  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导致甲方受到国家机关处罚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索赔。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货运提单正本交付除甲方外的第三人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国家或当地 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 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由签约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货物运输委托书和费用价格确认单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签订时间:

货物运输合同11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为促进甲乙双方长期运输合作事宜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本着诚信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运输货物

  1、货物名称: ;

  2、货物规格: ;

  3、货物数量: ;

  每批次货物名称、规格、件数等以甲方销售清单为准。

  第二条 运输价格及结算方式

  1、运费价格以每立方米 元为计算依据,具体标准如下: 。以上报价不含送货费,如需送货,另行协商。(如一次发货量超过 立方米,乙方负责送货。

  2、收货运费结算方式以由乙方凭发货单到甲方按次结算。如为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 ;账号: ;开户行: 。如乙方账号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变更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条 运输期限及地点

  1、运输期限:每批欠货物运输期限为发货后 天内到达目的地。

  2、收货人: ,送达后乙方将货物交付指定收货人。非人为因素(如天灾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逾期到达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 接货方法

  由甲方送至承运指定地点,如需上门提货双方另行协商。乙方接收货物时,应仔细检查货物是否齐全完好,如于清单不符或有问题的乙方应当当场拒绝运输。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发往上述区域的货物有乙方托运;

  2、甲方有权利在货物运到目的地前向乙方提出变更目的地的要求(所产生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在规定期内将货物安全完好地运到指定地点并交给收货人。货物逾期到达的,甲方有权按逾期到达货值的日万分之一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因此导致客户退货的往返运费由乙方承担;

  4、运输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用;

  第六条 合作期限

  1、双方约定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2、双方于期满时若无提出异议继续发货的,本协议继续有效,自动逐年延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因素

  1、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协议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12

  甲方(委托方):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承诺确保按此协议执行。

  第一条合作范围: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业务

  第二条服务要求

  1、乙方应根据甲方运输货物的需求,及时调派车辆运输甲方的货物,承运车辆的车况应符合甲方货物长途运输的安全要求。

  2、乙方需全力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收货人将货物送达目的地。

  第三条运输价格的确定及支付

  1、运输价格:每次运输之前需先确认运价

  2、运费结算期限为月结30天,即当月发生的运费于下个月结清

  3、付款方式:转帐

  第四条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日至20xx年月到期后若双方都没有提出要终止本合同,则本合同自动继续有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表: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13

  甲方(即托运方):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运方):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______》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

  二、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自行购买保险,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保险,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车辆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五、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收费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六、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____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七、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数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八、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民法典》处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

  日期:______

  乙方单位公章: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

  日期:______

货物运输合同14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经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其供应商出厂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根据《合同法》,双方就承运事项约定条款如下:

  一.合同主体和履约保证:

  甲方将供应商从工厂发出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乙方负责安排承运的驾驶员和车辆,乙方对其承运驾驶员的相关行为负全责;乙方自愿交纳履约保证金元,该保证金用于运输安全保证和货损赔偿的押金。

  二.费用标准:

  乙方须提供业内合理的物流费用标准和运输周期,如乙方收费高于行业标准,甲方有权拒付运费;特殊情况双方可根据运输行情另外协商。(签定协议后乙方提交经甲方确定的国内费用标准和运输周期表)

  三.货物交接:

  甲方的供应商负责产品包装及其内置物品的防护,,同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乙方须以书面和短信方式向甲方明确每次运输任务的承运驾驶员,车辆及运抵时间等相关信息,以便甲方及时通知收货人;甲方的供应商将货物交给乙方时,乙方应确认收到的货物保持包装完整,负责装车摆放及物流过程的防护;乙方与甲方供应商就货物数量清点完毕须办理交接手续(配件按整件包装计算),并以双方签字确定为准(乙方驾驶员签字有效);甲方同时将货物发货信息用电子信息等方式提前传达到收货人;货物运达时,乙方承运驾驶员须按甲方要求和收货人办理交验手续。

  四.物流信息反馈:

  如属零担中转物流,乙方有义务及时将物流情况通报甲方,乙方不能提供驾驶员信息的须将物流站点信息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了解信息。

  五.货损赔偿:

  甲方供应商的货物交由乙方签收后,出现货损由乙方承担,货损较轻的.可由乙方或乙方送货人现场协调赔偿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予以返厂,返厂维修或报废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货物验收:

  甲方在验收货物或配件时须当面核验,必要时开包验收,根据事先接收的发货信息,验收无误方可办理收货手续和支付运费;甲方现场核验,如发现货物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根据损失轻重和自身修复能力,可与乙方送货人现场协调赔偿事宜;协调不成,收货人可拒收货物拒付运费。如果甲方收取货物时外包装完好并在货物签收后发现包装内货物短少或损坏的,原则上与乙方无关;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日期为15天,乙方须积极配合。

  七.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合同有效期一年,双方前期已事实履行的委托运输业务参照本合同执行。

  八.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如出现合同纠纷,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

  甲方:乙方:

  日期:20__________年1月1日日期:20__________年1月1日

货物运输合同15

  ____________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航空货物运输业务的发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就国内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业务范围和职能

  1、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地区从事甲方航班的国内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业务。

  2、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承揽普通货物和除危险物品以外特种货物的国内航空运输,但必须优先保障甲方的公务货。

  3、乙方应按甲方的规定领取、保管、使用和填开甲方指定的运输凭证。

  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预定货物舱位,全面正确的向托运人讲明有关运输条件和要求,计收货物运费、地面运费、货物运输保险费、航空货物声明价值附加费等费用。

  5、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将收运的货物连同货运单和各种所需文件送交甲方指定的地点。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货物运输的规章、班期时刻表和运价通告以及其它必要的资料。上述各种业务资料如有修改、补充或作废,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7。甲乙双方共同履行诚信经营职责,共同维护对方正当利益,未经任何一方授权许可,不得以对方名义或资质从事经营行为,不得公开双方合作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任何一方违反,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偿经济损失。

  8。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规定,遵守航空公司和地面航空站的'业务规范;如有一方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二条航线、舱位及价格

  1、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合理安排运力,乙方负责在相应航线上组织航空货物。乙方组织销售货物,填开运单、交运操作,运输收入计入乙方,并统一向甲方结算。

  2、甲方同意始发航线确定后,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约定价格结算。具体价格、舱位,甲乙双方以协议附件形式确定。

  3、甲方空运价格包含始发地的货站地面运输费等费用。

  4、货物退运,已付代理手续费应退还甲方;运费更改,其手续费多退少补。

  第三条财务结算

  1、乙方领用新货运凭证时,必须及时与甲方进行结算后方可申请领新的货运凭证。

  2、每次结算,乙方须将一式三份的销售日报表,连同货运单财务联、作废票证、当期销售收入汇总表交甲方财务部门。

  3、销售日报表中的原件上须加盖代理人公章或财务章。报表页角的“制表人”等栏须填写全名。

  4、乙方在送交销售日报表同时,必须附有与销售收入总额相符的现金缴款单或银行转账单回执。

  5、乙方必须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结算,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结清运输款,乙方应按所欠运输款金额的0.5%/天,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6。有关财务结算和管理方面的未尽事宜,按本协议之附件有关条款执行。

  第四条责任和保障

  1、乙方应保证货物符合承运条件,按____________机场货站要求交货,以保证甲方航班正常。

  2、甲方负责解决始发货站和到达货站的货物收取、安检、地面装卸、发货事宜及费用支付,保证乙方货物按时正常出运和提取。

  3、甲方承运货物发生破损、延误等应及时出具相关证明并按规定偿付损失。

  4、如果乙方要求,甲方可在航班起飞后将所代理承运的货物清单以传真或e—mail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的查询和对帐工作。

  (上述“按规定”包括了按总局规定,不同意修改)

  5、由于乙方填开运输凭证差错或执行规章和业务疏忽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对所填开运输凭证上所列相应货物价值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7。其它运输方面的未尽事宜均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职责转让

  1、乙方在代理甲方航空货物运输业务时所用名称和活动地区只能是本协议中确定的名称和地区。

  2、本协议所规定的代理权和其它职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诉讼

  关于本协议的范围、含义、解释和执行,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将争议提交给协议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本协议的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协议签订所在地法律法规。

  第七条关于附件

  本协议之附件一《签署协议所需提供的资料》、附件二《运输凭证管理及使用》、附件三《货物交接》、附件四《安全条款》、附件五《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它有关事项

  1、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得到双方书面确认,并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2、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本协议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对方接到通知后并表示无异议的第30天起,本协议即自行失效。

  3、在协议终止之前,协议双方都应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上述终止不应解除缔约任何一方在终止之日前根

  据本协议规定所产生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4、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如甲乙任何一方欲续签协议,应在本协议到期二个月前向对方提出续签意思表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5、本协议正本壹式陆份,乙方执贰份,甲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航空货运代理安全责任书》亦作为协议附件,双方各持壹份。

  6。本协议在_________签订。

  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负责向________快运航空有限公司________营业部提供担保并承担一切责任,并向我公司提供书面担保。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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